论巴赫金的“文本理论”_巴赫金论文

论巴赫金的“文本理论”_巴赫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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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9)08-0121-06

文本,是广泛运用于当代语言学、文学学、美学、哲学、符号学、文化学的一个术语,是当代人文学科里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之一。我们知道,在文本理论的建构上,当代法国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理论家巴尔特、克里斯蒂瓦、德里达等人都提出了一些影响深远的学说。德里达甚至认为“文本之外,无物存在”,然而,对文本问题的关注与考量,远非是法国理论家的专利。其实,在德里达尚未出道之前,巴赫金对“文本问题”就颇为关注。巴赫金对“文本问题”最为集中的思考,见之于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的一份笔记,但专论“文本”的这份笔记手稿的公开发表,则是在巴赫金辞世之后。最初是在1976年,以《文本问题》刊发在苏联文学研究界最有影响的杂志《文学问题》(1976年第10期)上;后来,以《语言学、语文学和其他人文学科中的文本问题:哲学分析之尝试》为题,被收进巴赫金的一部论文集《话语创作美学》中。巴赫金将文本看做是“任何人文学科的第一性实体(现实)和出发点”,“如果在文本之外,脱离文本来研究人,那这已不是人文学科。”巴赫金将文本界定为具有“主体,作者”的话语;巴赫金所关注的对象是“真正创造性的文本”,是“个人自由的……领悟”;巴赫金认为:文本的涵义“就在于关系到真理、真、善、美、历史的东西”,并强调,忠实于自身特性的文本体现着“对话的关系”:既对此前的话语作出应答,也诉诸他人具有主动精神的创造性应答。[1](P281-306)中国的巴赫金文论研究者,在20世纪90年代已经将巴赫金的《文本问题》一文译成中文。巴赫金不仅较早地意识到文本地位的重要性,较早地提出“大文本”概念,而且明确提出文本的两极性、文本的对话性、文本的超语言性。巴赫金的文本思想是当代文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反思文学文本的特质、反思人文学科的特征,都颇有启迪。

一、文本——人文思维的直接现实

巴赫金对文本问题的考量,立足于整个人文学科的“哲学分析”,而不是语言学分析、不是语文学分析、不是文学学的或别的什么学科的专门分析。或者说,巴赫金面对的是贯通于语言学、语文学、文学学和其他具体的人文学科的“文本理论”,是关涉到整个人文学科特征与人文思维特质的“文本理论”。巴赫金写道:

文本(书面的和口头的)作为所有这些学科以及整个人文——语文学思维(其中甚至包括初始的神学和哲学思维)的第一性实体。文本是这些学科和这一思维作为唯一出发点的直接现实(思想的与感受的现实)。没有文本,也就没有了研究和思维的对象。

“不言而喻”的文本。如果宽泛地理解文本,释为任何连贯的符号综合体,那么艺术学(音乐学、造型艺术的理论和历史)也是同文本(艺术作品)打交道。这是关于思想的思想,是关于感受的感受,是关于话语的话语,是关于文本的文本。我们的(诸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界)的基本区别就在这里,虽然这两者间也不存在绝对的不可逾越的界线。人文思想的诞生,总是作为关于他人的思想、他人的意志、他人的表态、他人的表达、他人的符号的思想;在它们背后,则存在着表现自身的天神(神的启示)或人们(统治者的法规、祖先的戒条、无名者的格言和隐语等等)。……我们所关注的只是话语文本问题,这是一些相应的人文学科——首先是语言学、语文学、文学学等等

——之第一性实体。[2](P300-301)

这里,巴赫金明确指出,从事于语言学、语文学、文学学这样一些人文学科的研究者的第一要务是直面文本。文本是语言学、语文学、文学学诸人文学科的第一性实体,是人文思维的直接现实。人文思想只能以文本的形式得以呈现。文本是人文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文思维的出发点。人文科学的“科学性”正在于它立足于文本,可见,巴赫金是高度重视文本在人文科学中的基础的、本体的、中心的地位,他从“哲学分析”的高度,将文本看作人文思维所要面对的“直接现实”、“第一性实体”,这一“文本之上主义”,这一“大文本”思想,是在护卫人文科学的科学性,是在护卫语言学、语文学、文学学这样一些人文学科的科学性。人文科学并不是无根无据的臆想、随心随欲的想象、即兴而为的印象,而是有本可依、有内在理据、有内在机制、有内在效能的。“文本的自由内核”是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内在的、逻辑的。巴赫金对文本的推重,对人文学科之科学性的捍卫,对于我们当下的文学研究实践中出现的与作品文本渐行渐远,越过文本抛开文本而随性畅想这一时尚,无疑具有一种警醒价值。

然而,巴赫金论述的作为人文学科第一性实体的文本,是有独特品质,是“话语文本”、是“关于思想的思想,关于感受的感受,关于话语的话语”,是“双声的表述”。这又该作如何理解呢?

二、话语文本——两个主体交锋的事件

作为“连贯的符号综合体”的文本,依其构成材料不同,有“语言文本”与“非语言文本”之分。前者指言语单位之连贯有序的组织结构,某个意义序列的语言表达;后者指并非建立在自然语言之上,而是直接诉诸视觉(地图、造型艺术作品)、或听觉(声音信号系统、音乐作品)、或者同时诉诸视觉与听觉(仪式语言,例如礼拜仪式语言、戏剧艺术、影视新闻)。“语言文本”依其不同的功能又有“非话语文本”与“话语文本”两类。第一类没有个人因素和评价色彩(自然科学和数学的思想产物,各种法律和职业活动的规则等等)。它们并不是来自于某人的精神经验,不针对具有首创精神的、并对其作出自由应答的某个人,换句话说,它们在本质上是独白性的。它们要么对事实加以简单的确认、要么就某一实践活动领域的标准加以表述、要么用来表示一些抽象的真理,总之,都属于符号言语的范围。“说话人”和“受话人”的个性对此呈现出中立的态度。此类文本不会成为生动的人声的载体。它们是没有语调的。

与人文领域相关的文本就全然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这种文本含有世界观的价值和个性色彩。似应称之为话语文本。这种文本所含有的信息与评价、情感因素息息相关。作者的因素(个人的或群体的,集体的因素)在这里尤显重要:人文领域的文本为某人所有,反映出某个声音的痕迹。政论文,随笔,回忆录,尤其是艺术作品的情况就是这样。[3](P301)

简而言之,用巴赫金的“独白与对话”这一对范畴来说,“非话语文本”是一种“独白性”文本,“话语文本”则是一种“对话性”文本。“话语诗学”的基点之一便是“词语”——不过,在巴赫金的话语体系中,“词语”已成为动态的言语,具有内在对话性质的“话语”。巴赫金认为,没有一个词能在它自身中被理解,如果要捕捉它的意义,就必须把它放在一个语境——不只是语词的上下文,而且更有这一语词被表述时的社会的、历史、文化的语境。① 巴赫金一直坚持对“话语”作非语言学、超语言学的理解。

巴赫金的话语文本是作为一种“表述”的文本,是有“主体”的文本,是作者并未死亡的文本,是具有“双主体性”、“双声性”的文本;这样的文本背后总有“语言”。这样的文本是一种不可重复的“事件”。

如何理解文本是一种“表述”?巴赫金写道:

文本作为表述,那种被置于一定范围的言语交际(言语链)之中的表述。文本作为一种单子,那种在其自身反映出一定的意义范围里的全部文本的单子。所有的意义的互相关联(因为它们是在表述中得到实现的)。[2](P302)

在同一个表述中,一个句子可以重复出现(重叠法、自我引述、无意间造成的),但每次出现都已是表述的一个新的部分,因为它在表述整体中的地位和功能发生了变化。

表述本身整个地是由非语言学因素(对话因素)构筑成的,它也与其他的表述紧密相连。这种非语言学因素(对话因素)也从内部渗透表述。……

从表述的非语言学的目的来看,所有属于语言学的成分,只不过是手段而已。[2](P302)

可见,巴赫金的“表述”已经是非语言学的、超语言学的概念。日本的巴赫金学专家X.萨萨基对“表述说”有过这一番解读:

譬如说,在学术论文中,作者一般总是立足于一定领域先前的那些论著(文本)而按新方式提出自己对某一问题的观点,他也正是以这种方式而力图将问题向前推进一步。因而他的文本本身就具有单子——那种在其自身反映出一定的领域范围里的全部文本的单子——的品质。学术研究的时空体(时空)——乃是以这样的方式而孕生的一个个单一文本的杂交融合。况且,再度重生的文本,会超越作者在彼时当下的原初意图,进入与这一领域所有的文本的对话性关系,而孕生出新的涵义。[3]

这就是说,表述是不可重复的话语。表述总带有述说主体的印迹。作为表述的话语文本,是有主体的文本。巴赫金特别关注表述的主体性,作为表述的话语文本的“两极性”、“事件性”:

文本的两极。每一文本都以人所共识的(即在该集体内约定俗成的)符号体系、“语言”(至少是艺术的语言)为前提。如果文本背后没有“语言”,那么它已不是文本,而是自然存在的(不是符号的)现象。但同时,每一文本(即表述)又是某种个人的、唯一的、不可重复的东西;文本的全部涵义(所以要创造这一文本的主旨)就在这里。这指的是文本中关系到真理、真、善、美、历史的东西。对这一因素来说,一切能够重复出现的成分都只是材料和手段。这一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已超出语言学和语文学的范围。这第二个因素(另一极)为文本本身所固有,但只能在情境中和文本链条中(即在该领域的言语交际中)才能揭示出来。这一极不是与语言(符号)体系的成分(可复现的成分)相关联,而是与其他文本(不可重复的文本)通过特殊的对话关系(如果排除作者也就是辩证关系)相关联。……[2](P302-303)

可以以第一极为取向,即走向语言——作者的语言,体裁的语言,流派的语言,时代的语言,民族的语言(这是语言学),最后还走向潜在的语言之语言(这是结构主义、语符学)。又可以以第二极为取向,走向不可重复的文本事件。

两极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潜在的语言之语言是无条件的,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文本也是无条件的。[2](P303-304)

巴赫金对“表述”的“超语言性”的关注、对话语文本之“主体性”的强调、对话语文本的“双主体性”的确认、对话语文本之“事件性”的论述,乃是对结构主义抛弃主体而封闭于文本、对后结构主义雾化主体而消解作者的一种抗衡;巴赫金对话语文本背后“潜在语言”的关注、对话语文本之不可重复性的确认,正是对文学文本具有无限的意义阐释空间的确认,对文学文本应有的艺术创造性的肯定。话语文本不可简化为物。话语文本在对话中生成。话语文本是主体间的交锋互动所建构的结晶。

人文思维的速记——总是一种特殊对话的速记:这是文本(研究与考量的对象)与所创造的框架语境(质疑性的、理解性的、诠释性的、反驳性的等语境)两者复杂的相互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实现着学者的认知性与评价性思考。这是两个文本的交锋,一个是现成的文本,另一个是被创建出来的应答性的文本,因而也是两个主体、两个作者的交锋。[2](P305)

巴赫金的这一思想,对于文学研究是很有启迪的,既有方法论上的意义,又有认识论上的意义。所谓方法论上的启迪,是说巴赫金的这一交锋说,有助于认识文学研究的内在机理。文学研究过程正是既有文本与应答文本这两个文本的交锋互动。所谓认识论上的意义,是说巴赫金的这一应答说,有助于认识文学作品的建构机制。在巴赫金之后,伊瑟尔提出文学文本具有召唤结构,文学作品乃是文本的艺术极与读者的审美极之两极合成。在伊瑟尔之前,巴赫金强调“绝不可把第二个意识、接受者的意识取消或淡化”。巴赫金的“话语诗学”关注文本间即主体间的交锋应答,伊瑟尔的“接受理论”高扬读者在文学接受过程中的主体反应机制与积极建构功能。两位大理论家在这里是不是异途同归,异曲同工?

三、文学文本——具有双声语的“话语文本”

巴赫金确认话语文本的“主体问的交锋应答”的“对话性”,确认话语文本的事件般的不可重复的“创造性”,这就由文本的“双主体性”机理进入文本的“双声语”机理。这就是从“话语诗学”切入“文学文本”的生成机制。巴赫金写道:

在文学中,纯粹的无客体的单声语在何种程度上是可能的?那种作者在其中听不见他者声音、在其中只有他而且整个儿就是他的话语,有可能成为文学作品的建构材料吗?某种程度上的客体性是不是任何一种风格的必要条件?作者是否总是站在作为艺术作品的材料的语言之外?每一位作家(甚至纯粹的抒情诗人)是否总是这种意义上的“剧作家”——总是将话语分配到那些他者声音上,其中也包括“作者形象”(与另一些作者的面具)?也许,任何一种无客体的、单声语对于真正的创作都是幼稚而不合适的。任何真正创作性的声音一向仅仅可能是话语中的第二种声音。唯有第二种声音——纯粹的态度——可能成为彻底的无客体的,并不抛出形象的、实体的影子。[1](P309)

巴赫金以语言的维度对作家的这一界说,是不是在确认文学文本就是具有“双声语”的话语文本?所谓“双声语”,即具有双重指向的话语,那种形成内在对话关系的、折射出来的他人言语,它既针对一般话语的言语对象,又针对别人的话语即他人言语。

何以见得文学文本一定就具有“双声语”?可以从“话语诗学”来看,也可以从话语文本的功能来看。

从话语诗学的维度来看,文学文本之具有“双声语”,乃是由作者的话语与人物的话语之内在的互动关系所决定的。巴赫金指出:

种种不同的涵义界面,人物的言语和作者的言语就在那些界面上。人物就像被描写的生活的参与者那样说话,这么说吧,从私己的立场,他们的视点是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局限的(他们比作者知道的要少)。作者置身于被描写出来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他创造出来的)世界之外。他从那些更高的且性质上是另样的立场来对这一世界加以考量。最后,所有的人物与他们的言语都是作者态度(与作者言语)的客体。但是,人物言语的界面与作者言语的界面是可以交叠的,也就是说,它们之间的对话性关系是可能的。然而,作者正是在这一现实的对话中占有立场,而被当代的现实情境所界定。不同于现实的作者,由他所创造的“作者形象”已失去对现实的对话的直接参与(它只通过整个作品参与到其中),可是它能参与到作品的情节之中,而进入同人物之间的被描写出来的对话之中(“作者”与奥涅金的谈话)。[1](P320-321)

巴赫金这一进入“话语诗学”中“不同言语界面之互动关系”的论述不太好理解。日本学者X.萨萨基对巴赫金这一论述作了细致的梳理:

在这篇文本的这个地方,巴赫金在言语界面上——人物的言语界面、被描写出来的作者的言语界面、作者的言语界面——考察作品与环绕着它的实在的现实之间的关系。对它们加以更细的分类,我们就会获得下面几个言语界面:

诸人物的言语界面;

被描写出来的作者的言语界面;

作为作品的创造者的作者的言语界面;

当代之现实的意识形态对话的界面;

作品与读者,与生活在另一些时代与另一些文化类型中的读者的对话……[3]

可见,文学文本的“双声语”乃是作者言语与人物言语之互动机制所必然生成的。从话语文本的功能来看,文学文本总是有“双主体”的文本,总是“反映之反映”、“意识之意识”、“感受之感受”、“表述之表述”、“话语之话语”。文学文本的“双声语”,乃是其作为话语文本所内在固有的。因此,巴赫金指出:

文本作为客体世界之主观的反映,文本——乃是那总在反映着什么的意识之表达。一旦文本成为我们认知的客体,我们就可以来谈论反映之反映。理解文本也就是正确的反映之反映。经过他人的反映而走向被反映的客体。[2](P316-319)

巴赫金在这里不仅是在探究文学文本的生成机制——文学文本是话语之话语,更是在言说文学文本的接受机制——理解文学文本,就是进入话语之话语的谈论。

四、潜对话——巴赫金文本思想的语境与价值

相对于“复调”、“狂化”,“文本”并不属于最为流行的巴赫金的范畴之列。俄罗斯的巴赫金学专家尼·鲍涅茨卡娅认为:“这恰恰是与思想家心目中审美客体的化身性、非物质性、事件性相关联的。符号材料中的涵义之表达——文本本身的原则——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巴赫金的理论兴趣的对象。哲学家多多少少也曾顺应符号学的时尚,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给自己提出‘文本问题’。不过,巴赫金完全是以自己早期的美学理念来思考文本的。”[4]在鲍涅茨卡娅看来,巴赫金在“文本问题”上其实是展开了与符号学的一种潜对话:

在文本范畴上,他实施了两个手术,两个同符号学的倾向大相径庭的手术。其一,巴赫金仍然是通过揭示出语言材料、符号材料本身的次要性、技术性,而将文本“变成化身”了;其二,他将文本“人性化”了,而使文本与作者分离开来这几乎就是符号学的主要目标。文本,以巴赫金之见,——不是别的,而是表述,对话性地定位于另一些文本-表述的表述。[2](P309)

诚然,巴赫金也看出并认可“每一文本背后都有一个语言系统”[1](P283)。但是,他认可这一基本的符号学事实是带有保留的:文本的整个语言层面只应当被认为是“材料与工具”。文本中主要的东西乃是——“它的构思,它之被创建出来而所要表达的那个构思”,“它那里与真相、真理、善、美、历史有关系的东西”,“能成为某种有个性的、唯一的与不可重复的东西”。文本的这一不可重复的、作者的因素是“无法被装进”本义上的文本之中的——恰恰是因为建构文本的所有语言单位都具有可重复性与普遍的指意性。文本之作者的构思“是由纯粹的语境来实现的”[1](P284)——是由“说出”文本的情境来实现的,是由文本的接受者与阐释者之在场来实现的。

总而言之,通过确认“文本”是语言学、语文学、文学学诸人文学科的第一性实体,是人文思维的直接现实,巴赫金在有力地护卫人文科学的“科学性”;通过确认“话语文本”是一种有声的超语言的表述,是主体间的交锋互动的事件,巴赫金在有效地坚守人文科学的“人文性”。通过确认“文学文本”具有“双声语”品质,巴赫金精辟地阐明了文学创作的“对话性”,文学接受的“开放性”。文本不是物。文本是一种精神性的现实。文本是主体的建构。文本具有创造性。文本具有召唤与应答机制。文学文本典型地体现着“话语文本”的特质与机理。巴赫金这样一些重要的文本思想,是与他同时代的符号学、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文本理论所展开的一种潜对话,是针对那些理论新潮新声的一种不在场的应答。巴赫金的“大文本”思想,他的既重“科学性”也重“人文性”,强调“主体间性”高扬“对话性”的文本理论,是其独具特色的“话语诗学”建构中的重要链环,是20世纪理论诗学的精彩篇章。它对于文学研究的价值,对于整个人文科学建设的意义,尚有待我们有深度的开采。

注释:

① 正是基于“话语”不同于“语言”的这一内涵,笔者一直坚持认为巴赫金的美学是“话语创作美学”,而不是“语言创作美学”。参见拙文《在结构-功能探索的航道上》,发表于《外国文学评论》198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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