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实践的指导思想和精神源泉,法治精神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但法治精神如何培养,还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本文以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从中可以看出法治精神形成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是需要一些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和法治方式为公民的行动指南,培育法治精神,养成合格公民的习惯。
关键词:法治精神 法治意识 公平
学习了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四单元以“崇尚法治精神”一课以后,让我们深深懂得法治价值追求的重要性,人人都要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养成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真正从内心尊重法治、信仰法治、践行法治精神。下面以一个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谈谈怎样培育法治精神,养成合法公民的习惯。
一、联系教材,对案例的分析与探究
案例:田某某诉杨某生命权纠纷一案。2017年5月2日9时24分许,段某与杨某先后进入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区的5号楼1单元电梯内,因段某在电梯内吸烟,杨某上前劝阻。随后,二人发生言语争执。段某与杨某走出电梯后,仍有言语争执。双方被物业工作人员劝阻后,杨某离开去取快递,后段某心脏病发作猝死。金水区法院遂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杨某补偿田某(死者段某妻子)1.5万元。根据已学的知识认为此案例从法律上涉及以下问题:
第一,杨某劝阻段某吸烟这种状况能不能判断他是侵权行为?根据卫生部出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所以杨某有权实施正当劝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事发电梯视频显示,杨某劝阻段某吸烟过程中,一直保持理性、平和劝阻,没有发生肢体冲突、拉扯行为和其他不当行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杨某案发前不认识段某,没有侵害段某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段某吸烟行为本身并不会直接造成段某死亡,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金水区法院根据公平原则来判断本案是否适宜?案发以后,也引起了全国性的讨论。人们普遍认为这个判决有点“谁惨谁有理”的感觉。这个判决是在不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公平原则而做出判决。公平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予以分担损失。但本案段某显然是违法在先,而杨某只是正当行使劝阻行为,与段某死亡没有法律上因果关系。
2018年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田某某与被上诉人杨某生命权纠纷一案,判决:撤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5民初14525号民事判决;驳回田某某的诉讼请求。
通过此案告诫人们,在处理一些类似具体事件的过程中,如果判断不准确,就有可能给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后果。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非常深刻的。
二、法治精神如何培养
1.建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是法治教育的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公民是否具有法治意识,则表现在其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方式、法治倾向。如果一个公民大多时候都恪守法律,遵守社会契约,以法律的精神指导自己的行动,那么,这个公民就应该具备良好的法治意识,反之,一个公民总是寻求他人帮助或者运用暴力行为来处理事情,那么就会导致该公民行为方式偏离法律轨道,严重的会产生暴力和犯罪。我们要从公民心理对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认识入手,加强公民的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观念教育,并且针对性地培育公民的法治习惯,进而使公民应具备用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去思考自己的行为举止,真正实现将法律条文规范内化为自己的思维与习惯。
2.培养法治理念,树立法治观念。每一位公民都要明白,只有遵守法律规范,才能享受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活,否则,就会失去自由、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公民明白了这一点,则是法治教育中正确法治观念形成的体现,那么,公民在日常社会中将会秉承法治理念,用法治观念决定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当然,培养法治精神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努力才能发挥其完整的教育功能,更需要公民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并把法律知识融入到自己行动中去,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冉亚辉 论法治教育的基本目标与构成维度[J].教育科学研究,2017,(08)。
[2]《道德与法治》教师教学参考用书.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1。
论文作者:李茂春
论文发表刊物:《中小学教育》2019年第35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8
标签:法治论文; 公民论文; 精神论文; 杨某论文; 自己的论文; 意识论文; 判决论文; 《中小学教育》2019年第35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