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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教育系指中学与大学之间的一种特定教育阶段。就现今世界通行的学制而言,它属中学范畴;然就中国历史上的《壬寅·癸卯学制》及《壬子·癸丑学制》而言,它实属大学范畴。中国大陆自1922年《壬戌学制》颁行后,便取消了预科教育制度,以3年制的高中作为替代。然而,现今的香港教育却依旧保留着预科教育制度,因而有专门研讨的必要。
一、香港预科教育制度的演变历程
1841年英军占领香港后,首先致力于殖民统治秩序的建立及商务贸易的拓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教育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既无统一的学制规定,亦无规范的教学要求。加之香港的高等教育起步较晚,预科教育制度事实上不具备产生的前提。
1911年,港府筹办香港大学。翌年招生开办。该校系香港第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同年,中华民国政府颁行《壬子学制》。该制规定,大学本科3~4年,预科1~3年。香港大学的学士学位课程大多为3年,预科课程2年。大体说来,此期香港与内地的学制并无根本差别。
1922年民国政府颁行《壬戌学制》后,取消了大学办理预科之制。尽管香港大学的体制并未变更,但省港罢工、“五·卅“运动使港人的民族意识觉醒,中文教育复兴,公立中文中学设立。此期的中文中学均依据《壬戌学制》,实行“3·3制”,与内地教育密接合轨。
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后,基本沿用《壬戌学制》系统。加之又将专收海外华侨及港澳华人子弟的暨南学校升格为暨南大学,国内的其他大学也向香港学子开放,因而香港的英文中学也逐渐由8年制演变为6年制,以便华人子弟可直接到内地升学。[1]1931年2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批转中山大学提出的《香港学校毕业生或肄业生投考转学办法》,这种势头更得以强化,香港中学的学制基本统一,中学办理预科教育仅为凤毛麟角。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重新接管香港,一改过去自由放任的文教政策,竭力推行“重英轻中”的方针,在学制建设上也瞩意于“本土化”(英国化),以《巴特勒法案》为蓝本,使预科教育制度复现。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港英当局更是配合英美等国的反共宣传,强力推行重英轻中的文教方针,使英文中学的数目超过中文中学,并规定英文中学的学制为《5·2制》,使预科教育制度规范化、法令化。[2]
1960年,香港教育委员会提出关于中文中学改制的讨论。次年2月,高诗雅宣布了香港教育署的改制计划:中文中学改制为“5·1制”。中文中学的预科制度又由此定位。
1963年,香港中文大学设立。此后,香港中学制度定型。即:中学5年,预科1年或2年。具体而言,中学分为文法中学、工业中学、职业先修学校三类,均为5年制;文法中学为升学而设,后两类中学为就业而设;文法中学前3年为初中,四年级开始分流为文、理、商三组;完成5年课程后,均须参加全港中学会考;会考通过者,可依据本人志愿进入1年或2年的预科班(均设于文法中学);一年制预科班结业后,可参加“高等程度会考”,合格者具备升入香港中文大学资格;二年制预科班结业后,可参加“高级程度会考”,合格者具备就读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学院、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及香港浸会学院的资格,同时,具备进入中文大学的优先权。这种教育制度,显然具有双轨制的意味。
联系中学设置,又有英文、“中六”之分,加上上述的三类三组及预科制的1年或2年,可见香港中学制度的复杂,甚至可直斥为混乱。香港的有识之士也纷纷就此进行抨击,使港英当局不得不采取某些补救和变更措施。
1974年,将英文中学会考与中文中学会考合并为中学会考,统一了考评标准。1977年设立香港考试局,后由考试局主持高等程度会考和高级程度会考。
1977年,港英当局曾建议中文大学由4年制改为3年制,以与香港大学同步,并将预科统一为2年。1979年,强令浸会学院和岭南学院改制为“2·2·1制”,以利2年制预科的推行。同年,教育统筹委员会发表《中六教育报告书》,承认预科教育所面临的危机,建议学制统一。1981年,香港政府邀请4名世界知名的教育家组成顾问团,对香港教育进行全面检讨和评估;在他们所提交的《香港教育透视——国际顾问团报告书》中,要求“重新设计预科制度”,“废止高等程度会考”。
1985年9月,《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二号报告书》发表,共12章;对预科教育的改革,也明确表示了意见:“预科教育,建议保留两年制高级程度课程。统一大专院校录取制度。”
1988年8月,专设“中六教育工作小组”,负责制订统一预科制度的实施方案。次年7月,《中六教育工作小组报告书》发表,其主要建议为:(1)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高级程度课程应于1990年开设;(2)最后一届高等程度会考应于1992年举行,同年将举办首届中文作答的高级程度会考;(3)中级程度会考应改称高级程度会考;(4)高级补充程度会考应于1994年举行;(5)高级补充程度英语运用、中国语文及文化与社会及人文学科等三科应为所有中六学生修读的核心课程。其主旨为废止一年制预科,改由二年制预科统之。
1992年,香港预科教育制度终于统一为二年制,解决了学程不一、接轨不便的矛盾。
二、香港预科教育制度的构建依据
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和延续,均有其缘由或依据。因此,须对其构建依据或存在原因进行冷静剖析。
首先理当关注的,是殖民政治的影响问题。当今国内所有研讨香港的文论中,均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就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关系而言,本土化或英国化实属必然;因而仿照英国的预科教育制度,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加之香港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又是从属于“港督独裁制”;任何教育制度的出台,均“完全由行政部门控制”。[3]因此,在教育效能、培养目标等方面打上殖民印记也就理所当然。
其次,理当就香港社会的构成及其需求进行分析。香港是一个华洋合聚的社会群体,而华人为绝对主体。但华人长期处于社会下层,统治阶层多为外籍人士。这种民族的因素,外加政治的影响,实为学制的多轨或双轨提供了社会基础。加之统治阶层子女可直接赴宗主国本土接受教育,因此香港的高等教育发展不仅滞后而且有限。这不仅可作为香港预科教育定制较迟的解释,而且亦可作为香港缘何要套用英国学制的动因所在。尽管中国有着重教兴学的传统,但香港华人在很长时期内只是满足于谋生技能的掌握,鲜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企求,因而对是否应设预科、如何设置预科等问题,缺乏深切的关心和明确的意见。
又次,就香港与内地的关系而言,预科教育的定制恰好与意识形态矛盾的加深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内地与香港的社会制度截然对立。虽然经济联系始终未曾中断,但随着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的爆发,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进行,中英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歧日益尖锐,这使港英当局能较少顾忌地自行其是。另外,新中国于1951年颁行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实对《壬戌学制》作了较大的变更,又是模仿苏联学制的产物;因此,香港与内地学制接轨的可能性也随之减少,且因“冷战”的加深而互相排斥。香港预科教育制度产生和定型的时代背景,无疑也值得注意。
再次,预科教育制度的不统一,实与教学用语的不一致相关。任何主权国家的教学用语,无不以母语为首选。由于香港的诸种特殊性,造成了中文教育与英文教育的分轨。在民国后期香港依照《壬戌学制》办学时,中文教育占居了压倒优势。如1937年,就读中文学校的学生数为67988,而就读英文学校的学生数仅为19005名。[4]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重英轻中”文教政策的强化,英文学校却占居了主流地位。如1970年,港英当局资助中文中学的学位数为958人,而资助英文中学的学位数却为37055人。[5]事实上,英文中学通常设二年制预科,为升入香港大学作准备,中文中学通常设一年制预科,为升入香港中文大学作准备,这无疑也是“重英轻中”的表现之一。这种倾斜和侧重,实为预科教育制度不一致的直接原因。
最后,必须正视英国学制中的合理成份。香港的预科教育制度是以英国学制为蓝本,略加增损而成。英国学制模式为“6·3·2·2·3制”。系由《巴特勒法案》所规定。它要求:“中等教育应扩展到所有青少年。”具体说来,分设三类中等学校:(1)文法中学(11~18),升学预备性质;(2)现代中学(11~15),文化知识普及性质:(3)技术中学(11~16),就业准备性质。该法案充分考虑了时代的政治、经济需求,扩大了教育机会,被誉为“英国教育史上所取得的最重要的和最有意义的一个进展。”[6]简言之,这种中学的“三轨制”,反映了“有所不为方能有所为”的思想,是在普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之上兼顾“精英教育”的应时之举,自有其合理性,并推动了香港中等教育的发展。
综上所述可知,香港预科教育制度的确立及沿革,实有多方面的原因或依据,不宜简单地依据“殖民性”而全盘否定。但是,这也决不是说,在香港回归以后,这种预科教育制度就没有变革的可能。
三、变革香港预科教育制度的理由
自香港预科教育制度确立后,事实上处于不断变革和完善之中;一年制及二年制预科的统一,即为明证。问题是,在“九七”回归后,对香港预科教育制度继续存在的价值须预为审视,认真探讨。
第一,就香港经济的现状而言,相较于五六十年代已有较大变化,更可能满足较高的教育追求。50年代初依据《巴特勒法案》所确立的预科教育制度,实与香港当时的经济状况、教育投资及港人的学费承受能力密切相关。当前的香港经济,已完成了由“转口贸易型”向“加工出口型”的过渡,经济实力迅速增长,教育投资逐年增高,而市民的教育费支付能力更是明显提高,加之香港于80年代初便已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延长普及教育年限并不存在经济障碍。因此,中学的“三轨制”,尤其是预科教育制度,也有可能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而相应进行变革。
第二,随着各国开放程度的提高,学制系统的“世界化”似成潮流;但是,能否与各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紧密结合,实为检测学制成败的关键所在。萨得乐(M.E.Sadler)曾言:“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是一个有机体,系历经长期的困难与奋斗的结果,其本身含有国民生活之隐而未显的作用。”[7]前香港大学校长王赓武教授则更直接地指出,照搬英国的预科教育制度,并不适合于香港社会,其原因之一便是民族文化的差异。[8]杜祖贻先生则指出,英国在香港所推行的这种学制,忽视了两个使英国学制得以在英国本土实行的重要因素:年龄因素和语言因素。结果造成学生学业年限的“延迟”。再加上课程以考试为中心,最终使香港的预科生产生学业与心理的严重失调。[9]如此立论或针砭,显然有其合理性。
第三,香港的“6·3·2·2·3制”,主要在高中及大学段与中国本土学制不合。具体而言,预科实由高中与大学各拿出一年合并而成。如此,则高中的教学任务偏紧,预科则纯为备考而设,大学的效能又难以真正发挥,使高中和大学两败俱伤,实有得不偿失之嫌。
第四,预科教育制度的作用,除了备考之外,再就是增加了一层筛选功能。在它初创时,对于解决香港大学学额严重不足,保证大学新生的质量,确实发挥了较好的汰选功能,有利于社会人力资源的分流。但是,现今香港的高等教育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先后设立了香港浸会学院(私立,1956年)、香港中文大学(1963年)、香港岭南学院(私立,1967年)、香港理工学院(1972年),香港城市理工学院(1984年)、香港科技大学(1986年),另有公开进修学院、树仁学院、教育学院、工商师范学院、工业学院等亦可为预科生提供学额。就1994—1995学年度而言,港府为高校一年级提供的学士学额数为14500个,而该学年度的预科毕业生数为17880人,升学率为81.2%;若再加上攻读非学位的大专课程名额以及赴国外或内地求学者的数目,升学率理当更高。[10]另据刘述先在《香港英式教育的困境及出路》中披露,近年来,事实上发生了“专上”学额过剩的现象。[11]应该说,这与预科教育制度创立的初衷是大异其趣的。既然预科的汰选功能业已丧失,那就有必要减少汰选层次,改革预科教育制度。
注释:
[1] 参见马鸿述、陈振明:《香港华侨教育》,香港“华侨教育丛书”编委会,1957年版,第1篇。
[2] 参见《中学课程·公民》,香港教育司署,1952年版;蔡宝琼:《从奴化教育与文化沙漠到本土化的抬头:香港文化的发展与中国近代革命的转折》,载《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报》第18卷第2期第158页。
[3]参见David Past:《香港教育分层:学校扩张与公共政策》,载《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报》第21卷第2期第30页。
[4]参见方美贤:《香港早期教育发展史》,香港波文书局,1983年版。
[5]参见元新建:《香港史略》,香港中流出版社,1993年版。
[6]邓特:《1944年教育法:建议、可能及问题》,前言,1944年英文版,第8页。
[7]田培林:《教育学新论》,台湾,文景出版社,1986年版,第194页。
[8]参见《港大校长王赓武教授谈过渡期港大的使命及角色》,载《信报·财经月刊》,1986年第10卷第9期。
[9]参见杜祖贻:《香港借用与改进外国理论以利教育实践》,载《比较教育研究》,1994年第5期第43页。
[10]吴福光:《析香港教育从“挑选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载《当代港澳》1993年创刊号第68页。
[11]《编译参考》1995年第2期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