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叙事到叙事文章_表达方式论文

从叙事到叙事文章_表达方式论文

从记叙文到记叙性文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记叙文论文,文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直以来,我们都把记叙文作为练习写作的主要文体。叶圣陶先生说:“练习写作,最好从记叙文入手。记叙文的材料是现成的,作者只须加上安排取舍的工夫,容易着手。”[1]从小学到中学,从简单的记叙文到复杂的记叙文,一路走来,我们的语文教学,似乎一直和记叙文这个词纠缠在一起。然而,虽然朝夕相处,但我们对记叙文的几个关键点,还是一直是争论着、模糊着,偶尔还纠结着、不知所措着。其中争论最激烈的应该是记叙文能否虚构的问题。

      一、“实与虚”:记叙文概念的尴尬

      “自己虚构一件事算不算记叙文呢?记叙文只能是自己经历的吗?像童话寓言什么的算不算记叙文呢?”这是网络上一个学生的疑问,也是语文教师的疑问。对记叙文是否允许虚构,一直是有争论的。

      有人认为记叙文不能虚构。张志公先生说:“中学生作文,没有多少艺术虚构的问题,因为中学的作文课不是艺术创作实习。”[2]328翻看语文教学专业杂志,认为记叙文不能虚构的文章很多,如邓汉民老师的《中学生作文可以虚构吗?》《再谈中学生作文不应该虚构——兼答霍琳同志》、刘浚源老师的《学生作文不能虚构》、华德阳老师的《记叙文写作的出路:非虚构》等,均持此种观点。

      有人认为记叙文是可以虚构的。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刘崇善认为:“作文写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固然值得提倡,所见、所闻、所想、所感的并不都是亲身经历的事,也决不应该排斥。写实作文、纪实写作是否依样画葫芦地完全描摹生活中的一切呢?恐怕也未必如此。”认为记叙文能虚构的文章也很多,如霍琳老师的《中学生作文应该虚构——兼与邓汉民同志商榷》和《中学生作文就是应该虚构——与邓汉民同志再商榷》、孙英霞老师的《记叙文中“虚构”手法的必要与运用》、周世忠老师的《“没有虚构,就不能进行写作”》等。

      也有人持折中的观点,认为记叙文写作应该分阶段,小学初始阶段应该写实,到中学阶段应该可以向虚构发展。比如诗人、文学评论家樊发稼就认为:“作为初涉作文写作的小学生,即‘初始习作’或叫作文的起步,我主张写自己的亲历,哪怕是一二三四‘流水账式’的记叙也好,这样至少有实际的内容。”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初始阶段的话,就是允许虚构的。

      二、尴尬概念下的记叙文写作教学

      莫衷一是的记叙文概念,注定了莫衷一是的记叙文写作教学的价值取向,自然会给记叙文写作教学造成不良影响。

      (一)侧重客观写实,忽视审美虚构

      如果说“普通文章即如实反映客观事物、没有任何虚构成分的书面语言”[3],那么,记叙文作为普通文章就应该写实,中小学生应该重点训练记叙文的写实能力。张志公先生说:“记叙文虚构,就是在说假话。”[2]361叶圣陶先生一再主张写作就是为了应付生活所需,培养今后实际生活中的写作能力,讲究“实用”二字,既然追求的是实用,必然要求客观写实,写记叙文,就是向读者“报告”自己的所见所闻,须是真人真事,不允许有误差,否则,就是传递“军情有误”,必将“影响战局”。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记叙文写作走向了一条唯写实的路途。

      但是,正如潘新和教授指出的:“语文是工具,实际上等于说人是工具,人是被动地适应环境需要的工具。语文教育应付了外部的物质生活需要,却忘记了应付人本身的内在精神需要,忘记了人文关怀。”[4]没有了想象虚构,也就没有了人文审美。学生只是在运用写作这个“工具”满足生活所需。

      (二)热衷随意虚构,文风华而不实

      如果说“没有虚构,就不能进行写作”(苏联作家阿·托尔斯泰),那么写作文就是要虚构,事实上,也有很多学生热衷于虚构。然而,很多人在还没弄明白什么是虚构的时候,就已经从虚构滑向了虚假。

      学生还比较稚嫩,还无法分辨虚构和虚假的区别,于是很容易把虚假当作虚构,在记叙文写作中充斥着以假为真、虚饰矫情、华而不实的现象。

      关注文笔技巧,忽视内容,这种记叙文以前有,现在更甚。如今我们已很少能看到文笔朴实、内容具体充实的优秀记叙文了,取而代之的是文笔华美、情感泛滥的华而不实的记叙文。

      (三)虚实难辨,两头不济

      在记叙文可以写实也可以虚构的认识下,记叙文写作教学不必再为是否可以虚构而耿耿于怀了,由此也出现了一些真真假假、虚实难辨的记叙文习作。说是写实吧,不像是真实的人物事件;说是虚构吧,文学性又不够,哪儿都有点像,又哪儿都不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如王荣生教授所批评的“小文人语篇”,“体现为一种缺失真情的‘文学调子’,一种花哨的文字”[5]。对于这类所谓的“好”记叙文,吕叔湘先生当年坦言“我是非常抱歉,一点不能欣赏”。

      张志公先生曾指出:“文学教育和实际应用的语文训练搅在一起,实际上起了互相削弱的作用。”[2]361此言不虚。记叙文既可以进行实用性写作又可以进行文学性写作,让学生们不知所措,不明白哪里要写实,哪里可以虚构,结果在应该写实的时候虚构,变成了造假,在可以虚构的地方一味写实,显得呆板无味。

      三、从记叙文到记叙性文章

      对于记叙文的概念,叶圣陶先生早有论述。叶圣陶先生从表达方式的角度提出普通文包括应用文、记叙文、论说文、说明文。记叙文属于普通文,与文学作品相对,那应该是不允许虚构的。从这个角度讲,记叙文要写真人真事是完全正确的,“在记实的文章里虚构就是说假话”也是完全正确的。叶圣陶先生认为记叙文的写作“材料是现成的”,也就是说不用另外去虚构了。

      但是,学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且处于想象力丰富的年龄阶段,我们无法阻止其想象。有想象就有虚构,因此,学生在写作时自然会不自觉地进行虚构,特别是自己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无法满足表情达意的需要时,虚构自然就成了他们的选择。

      同时,教师对于记叙文的虚构也是采取了宽容的态度,故意忽略其是否虚构的问题,而只从记叙技巧的角度对文章进行评判,中考作文的评分基本就是按照这个思路进行的。

      基于记叙文文体的尴尬,专家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刘锡庆先生在其《基础写作学》一书中指出:“记叙文本来是一个‘类’的概念,凡‘记叙’性的文章皆属此类,包括‘小说’及大部分‘散文’在内。但是,由于中小学作文训练的影响,在相当多的部分人中间,却渐渐把它认作了一种具体‘文体’。这本来是不妥当的。因为,不同的‘记叙文’,特点及写作要求并不相同,只讲些‘五要素’或‘六要素’的‘特征’亦无甚意义。可是,考虑到这些看法已‘约定俗成’,考虑到中小学生习作阶段不宜将‘文体’分得太细,可以把他们写的那些‘文章’称为‘记叙文’,称为一种教学‘习作’文体。其特点及写作要求大略与‘散文’相同,只是由于它‘文学性’不足,一般较难跨入文学文体中‘散文’的殿堂。”[6]由此可见,把小说和叙事性散文也归入记叙文,从表达方式的角度来要求,不再以记叙文称之,而是以“记叙性文章”来称呼,应该更恰当。

      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中,我们已看不到“记叙文”的字样,取而代之的是“记叙性文章”或“叙事性作品”。这不同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表述。课程标准的这种变化,显示出我们无须在是否可以虚构上对记叙文进行定性,避免了在此问题上产生尴尬,对作文教学意义重大。

      (一)拓展了记叙的写作范围,为记叙性文章写作插上了实用与文学的双翼

      《标准》对文体的分类,一是区分了写实作品与虚构作品,二是区分了叙事性作品与非叙事性作品。不同性质的分类之间会有交叉,所以,很多叙事性作品也就不一定是写实作品,有可能是文学性虚构作品,只要它也“记叙”。与传统的记叙文注重写实不同,记叙性文章的写作范围更广了,不仅包含了写实的写作方式,而且将传统记叙文写作中不太强调甚至有些排斥的虚构写作也纳入其中。《标准》在表述中已经把写实和虚构这两种写作并举,让虚构具有了与写实同等重要的地位:在第三学段要求“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在第四学段中要求“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鼓励写想象中的事物”。这些要求以前是没有的,它为记叙性文章写作插上了实用与文学的双翼,共同完成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应世”表达和人文审美需要的“应人”表达的双重能力。学生通过记叙性写作,既能客观写实地又能艺术审美地观照这个世界。

      (二)理清了基础和发展的关系,让写实和虚构可以同行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认为记叙文写作是基础,只有具备了这个基础,才能学习虚构想象。1902年颁布的《钦定中学堂章程》的《词章》一科就已规定,第一年学作“记叙文”,第二年学作“说理文”,第三年学作“奏章传记诸体文”,第四年学作“词赋诗歌诸体文”。这大概是现代语文教育和现代文章体裁分类的发端。从第一学年的“记叙文”到第四学年的“词赋诗歌诸体文”,遵循的就是先练好写实,再开始文学的路子。叶圣陶先生说:“我以为青年试作文艺是好事情,但必须先有最起码的修养,就是:能运用文字把自己所知所想的东西写出来,明白而有条理,没有理论上和语法上的错误。一张请假条都写不好或一篇演讲记录都记不来的人,他绝没有试作文艺的能力;不相信,定要去试作,也不过胡搅一阵罢了,实在没有什么意思。”[7]青年尚且如此,何况中学生呢?

      记叙文写实应该先行,还是可以和虚构同行?这是一直争论的话题。叶圣陶先生的主张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切中肯綮的,但是现在,既然以“记叙性文章”来称呼了,也就不必强调先后次序了,写实和虚构完全可以同行。课标在第三学段就提出“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的要求,应该是对“同行”的肯定。一个学生在想象力最丰富的时期不去想象,实在是说不过去。

      (三)确定了记叙性写作教学的侧重点,让记叙性写作落到实处

      人民教育出版社主持语文教材编写的副总编刘国正先生指出:“记叙、说明、议论,是三种主要表达方式,只是为了教学之便才称之为‘文体’。”[8]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10月出版的高中《语文》第六册在《文体与文风》中也指出:“我们常说的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是为了便于教学对文体所做的分类,而不是具体的文体。”记叙文界定的标准应是“记叙”,因为记叙文作为文体的不成熟,用“记叙性文章”称之就凸显了“记叙”这种表达方式。以表达方式来划分文类,本来就是为了在教学时凸显表达方式的训练,而不必拘泥于这种并不成熟的文体。叙述性文章,强调的就是记叙这种语言形式的具体运用。

      其实,叶圣陶先生以表达方式来划分文体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训练语言形式。在和夏丏尊合编的《国文百八课》中,叶老围绕着记叙这种表达方式,在“文话”部分就阐述了“记述和叙述”“记述的顺序”“叙述的顺序”“记叙的题材”“材料的判别和取舍”“叙述的快慢”“叙述的倒错”“叙述的场面”等,在配合这些“文话”的选文上,除了写实的记叙文外,也选择了一些文学作品,如《美猴王》(小说)、《小雨点》(童话)、《王熙凤》(小说)。因此,实际上为了教学的需要,叶老撇开了虚构的问题,是从表达方式的角度来训练学生的记叙能力的,这也是与叶老把文章划分为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的初衷是一致的。

      因此,“记叙性文章”,就是要训练学生的记叙能力,这成了记叙文写作教学的一个侧重点,同时,我们也不必把记叙文作为一种“具体的文体”加以训练了,而是侧重在以记叙这种表达方式为主的“具体文体”的写作训练了,如消息、通讯、访问记、特写、速记、回忆录、日记、札记、史传(家史、村史、厂史、校史、方志、传记),甚至是文学作品中的小说、寓言、童话故事等。作为具体的文体,其功能是面向生活、面向人类表达的需要的,与自然、社会有着天然的关系,记叙性写作不再悬在空中,而是为表达需要在行进。

      当然,在教学中,语文教师要告诉学生,哪类文章可以虚构,哪类文章不可以虚构,要“能够区分写实作品与虚构作品”,该虚构时虚构,该写实时就得写实,从而能培养其写作具体叙事类文体的体式感。尤其要强调,真实性很高的记叙文,如新闻、消息、通讯等绝不容许有任何的虚构,因为合乎其实是纪实性文章的生命。运用虚构的表现手法写纪实性文章,就是虚假,就是说假话。人们之所以要读新闻,而不是选择去看小说,就是希望在新闻中能看到真人真事真信息。新闻有新闻的用途,小说有小说的用途,对文体的选择,应该成为学生的一种自觉行为。

      从记叙文到记叙性文章,不仅仅是称呼的变化,更是记叙文教学理念的变化。记叙文虽然在渐渐远离我们的视线,但是作为一种训练学生写人记事的“教学性”写实文体,其生命力是不容置疑的,尤其是在培养学生应付现代社会生活需要的写作能力方面,是一个很好的训练工具,我们必须要正确地认识和用好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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