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_银行论文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_银行论文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条件论文,中间业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广义上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除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之外的所有业务,它既包括目前商业银行所能提供给客户的各种结算类、代理类、担保类中间业务,也涵盖了那些因为政策、技术等原因目前尚不能给客户提供的一些金融业务,如咨询服务类的投资银行业务等。从国外银行经验来看,中间业务在整个银行业务体系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收益达到总收益的4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70%。相比之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却显得“先天不足”和“营养不良”,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由于政策限制、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不完善、创新能力弱等原因而更显发展艰难。我国即将加入WTO,国内中小商业银行将处于国有大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两面夹击之中,其中间业务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对中小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说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而且从一开始就处于国有银行强大的竞争压力之下,因此中间业务相对来说规模较小、层次较低、发展速度较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中间业务规模小,收益低,发展缓慢。

虽然各家中小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量不断增加,市场有所扩大,但发展速度十分缓慢。统计资料显示,中小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普遍低于5%,与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50%的一般水严相差甚远。

2.中间业务品种少,层次低,功能不完善。

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商业银行只能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许多中间业务品种无法开办;已经允许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也处于层次低、服务简单、功能不完善的状态。目前,中间业务品种还基本集中在结算、结售汇、代理收付等传统的中间业务上,大多依赖于银行网点数量、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等条件,很少能利用银行信誉、信息、技术、人才等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层次的中间业务服务。

3.中间业务的开展缺乏电子信息系统的有力支持。

中间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技术手段支持,金融电子化是发展中间业务的技术依托和重要推动力量。虽然各家中小商业银行都十分重视金融电子化建设,但仍不能充分满足中间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仅设备不足、运行故意率高,在软件开发方面也严重滞后。

二、影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严重滞后,与社会法律环境、中央银行监管以及中小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状况有着密切关系。具体说来,影响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1.我国社会环境信誉度较低,法律环境不健全。

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信用机制不健全是中间业务滞后的重要原因。在信用机制不健全的条件下,结算类中间业务与信用类中间业务的开展会使银行承担更大的风险。银行票据诈骗、恶意透支、客户弃保等事件屡屡发生,增加了中间业务开展的难度,譬如银行在开办贷记信用卡等较高信用风险的中间业务时,诸多的后顾之忧明显阻碍和限制了这些业务的开展。

另一方面,我国发展中间业务的法律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不仅许多新兴的中间业务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来支持、保护和规范,而且由于缺少精通金融和法律的复合型人才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存在,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时的正当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不良法律环境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例如,有些法院居然对银行已做出承兑的票据项下的保证金发出了支付令;一些法院单纯从字面上理解银行业务专业词汇,认为押汇是以实物为抵押,与担保企业无关,造成许多押汇业务的担保人逃废债务。

2.银行中间业务收益与其投入成本及承担风险不匹配,银行大力开展中间业务的利益驱动相对较弱。

与国外高昂的银行服务收费相比,我国银行中间业务的收费十分低廉,甚至难以抵补其投入成本及承担的风险,银行提供的中间业务服务往往只是争取存款的一种竞争手段。例如银行开立承兑汇票有的只收取10%的保证金,再加上担保就开出了100%金额的承兑汇票,手续费却仅收万分之五,充分反映出银行中间业务收益与成本、风险极不匹配。

银行中间业务收益低,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是银行业自身不具有定价权,一些中间业务的定价权掌握在人民银行和政府部门手中,商业银行根据中间业务成本与风险制定出的合理价格难以实现;其二是银行之间缺乏自律性的竞争规则,各家银行为争取存款不计成本和风险大小竞相压低中间业务收费,中小商业银行只能被动地接受中间业务收益不断下降的现实;其三是在传统思维定式下,客户习惯了廉价的银行服务,这进一步增加了银行在中间业务上获取收益的难度。

由于中间业务收费过于低廉,商业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利益驱动力明显不足,所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也主要是为了资产负债业务服务,因此中间业务始终难以摆脱“银行业务副产品”的从属性地位。

3.国有银行与中小银行在政策上的不平等性也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中间业务种类繁多,创新发展空间巨大,但一些中间业务的创新往往涉及到敏感的政策问题,比如在资金收益率、证券保险理财延伸服务等方面,政策尺度难以把握。而国有银行由于规模巨大,抗风险能力强,开展新业务决心和应变能力较强,相比之下,中小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创新方面就显得缩手缩脚了。

在银行监管政策方面,中央银行和证监会等部门也为国有银行提供了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例如目前的基金托管业务事实上向国有商业银行倾斜(证监会明文规定托管银行实收资本必须在80亿元人民币以上),不论基金规模大小,商业银行管理水平高低,中小商业银行都无法从事这一业务;国家预算内资金购汇限于中国银行独家办理;加工贸易项下,海关只接受中国银行出具的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远期结售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独家试点已达三年,但运行情况如何,央行没有回应,造成了中国银行事实上的垄断。这些政策对中小商业银行歧视多,业务范围限制多,严重制约了中小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4.从中小商业银行自身角度来说,中间业务发展也受制于经营压力过大、营观念落后、新能力不足等内部因素。

首先,中小商业银行基本上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方面董事会每年下达的利润指标压力较大,另一方面又面临着迅速扩大资产规模以抵御金融风险的紧要任务。而中间业务在目前条件下对增加利润、扩大规模的直接现实作用较小,因而在巨大的经营压力下,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对中间业务的拓展和创新力度不足,或者只将中间业务作为争夺存款市场的武器。

其次,目前我国银行业大部分员工对中间业务的重要意义还不甚了解,对各类中间业务的概念和性质还不太清晰,在拓展中间业务过程中往往积极性不高,甚至走入了一些误区。中间业务品种繁多,特点和功能各异,其拓展的方式与手段也多种多样,因此只有广大银行干部员工深入学习,转变观念,才能因地制宜地开拓中间业务市场。

第三、中小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能力不足。中间业务面对的是各类客户千差万别的金融服务需要,只有创造性地开发中间业务品种,并将其与资产负债业务紧密配合,才能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取得良好的市场效果。而中小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创新方面动力不足、新机制不畅、技术支持滞后、创新人才匮乏,创新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和客户对中间业务的需求。

三、借鉴国外银行先进经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改善政策法律环境,积极推进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1.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我国完整的中间业务体系。

目前,国外的银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结算及其延伸类、避险类、信用类等为主体的完整的中间业务体系,各类中间业务充分利用银行的各种资源,发挥不同功能,为客户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在构建中间业务体系方面,我们一方面要继续丰富结算及其延伸类中间业务的品种与功能,尤其要注意开发个人理财结算业务,如开发网上银行、电子钱包、个人支票等方便快捷的支付结算工具;另一方面,要开发交叉代理的新业务,充分利用银行网络和客户资源代理证券、保险、基金,开发多种业务综合打包(package)、交叉代理销售(cross sell)的中间业务新品种;此外,在适当的时候我国也应考虑推出避险类的中间业务,如远期利率协议、货币利率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

2.依靠中央银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相对公平的中间业务发展环境。

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离不开中央银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首先,中小银行应该有一个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在经营条件达到一定标准时,中小银行也应获准开办基金托管、远期结售汇等目前禁入的中间业务。

其次,中小银行也希望中央银行能够结予更大的创新空间,加强对中小商业银行的指导和服务。在目前利率、汇率固定,严格分业经营条件下,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政策空间十分狭小,中央银行在提倡中间业务创新的同时也应尽量在政策上提供创新空间,允许中小商业银行在不违反国家金融大政方针的原则下,积极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创新。比如在目前情况下,许多不违反分业经营原则的涉及保险与证券领域的延伸业务和交叉业务应该允许和鼓励中小商业银行积极进行试点;在政府监管水平和商业银行自律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逐步开放对金融综合经营的限制,这些无疑会给中小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三,希望中央银行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协调、服务方面多做工作,为中小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提供一个经济的公共平台和自律规范的业务环境。例如为广大中小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公共的电子结算系统,建立全国联网的信用卡组织体系。现在中小商业银行在“三率”即利率、汇率、费率等方面的无序和恶性竞争也亟待央行和银行业协会加强指导和协调。

3.以提高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为突破口,积极发展中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随着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商业银行的利差越来越小,资产利润率不断降低,通过服务收费进行成本和风险补偿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迫切要求。放开银行业务收费,提高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将成为最重要和最现实的一项政策突破口。

从理论上讲,银行的业务收费标准应该是银行投入该项业务资源的机会成本。从补偿成本的角度来看,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的最低标准应该是银行投入该中间业务的全部成本,包括人力成本、物质成本(如场地、设备等)和资金成本。所以,建议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应该以银行投入的全部成本为底线,并且适当考虑银行合理利润、风险补偿和服务差别,最高标准通过行业协会自律确定,并参考国外银行的收费标准,形成我国商业银行合理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从而真正建立起完善的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利益驱动机制,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运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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