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孳方鼎和肆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寝孳方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81年,在山西曲沃曲村的西周墓中出土了一件商代方鼎,其铭文与研究商末年代有重要关系,业已受到学者的注意。1984年,张颔先生为纪念于省吾先生,撰写了《孳方鼎铭文考释》一文,对该鼎作了详细的论述(注:张颌:《孳方鼎铭文考释》,《文物季刊》1990年1期;又《古文字研究》第16辑,后收入《张颌学术文集》,中华书局,1995年。)。这篇论文在《文物季刊》发表时,附有铭文摹本;在《古文字研究》刊出时,则有铭文拓本和器物照片。同年,该鼎在故宫博物院“全国出土文物珍品展览”陈出,展览图录收有其拓本及彩色照片(注:文化部文物局、故宫博物院:《全国出土文物珍品选(1976—1984)》169,文物出版社,1987年。)。
这件方鼎高25.5厘米,口长19.5厘米,宽16厘米。立耳,小折沿。口沿下饰鸟喙的夔纹带,腹饰内卷角、下卷尾的饕餮纹,有八道扉棱。平底,长柱足。足上部饰阴线的云纹及重叶纹。铭文在内壁上,共四行二十七字,于相对的内壁上,另有族氏两字。现将两处铭文合写如次:
甲
(孳)商(赏),用乍(作)父亲彝,才(在)十月又二,遘且(祖)甲日,隹(惟)王廿祀。干。
同此鼎形制、纹饰酷似的,有现藏在故宫博物院的小臣缶方鼎(注:《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上),一二一,文物出版社,1985年。铭文拓本见《三代吉金文存》3,53,2。)。后者的不同处,只是腹略深些,扉棱有简单突起,饕餮纹侧有明显的倒夔。考虑到商周方鼎腹深逐渐变浅的趋势,小臣缶方鼎可能略早一些。
我曾说明,“小臣缶方鼎的重要,在于它是能与殷墟卜辞直接联系的少数青铜器之一。”小臣缶即侯缶,屡见于黄组卜辞(注:李学勤:《小臣缶方鼎与箕子》,《殷都学刊》1985年2期。)。 比小臣缶方鼎的年代略晚的寝孳方鼎,也应与黄组卜辞相当而属于商末。
寝孳之寝系官名,当为管理宫寝者,类似《周礼》的宫伯(注:李学勤:《考古发现与古代姓氏制度》,《考古》1987年3期。)。 其族氏曾见金文著录,参看《金文编》附录上365。
寝孳方鼎宝贵之处,是有明确的年祀月日和周祭,即廿祀十二月甲子遘于祖甲日。研究甲骨文历日的都了解,自40年代以来,董作宾、陈梦家、岛邦男、许进雄等先生皆对周祭有所讨论,近年常玉芝先生的《商代周祭制度》一书(注: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所论尤为详密。常书有一个重要论点,就是甲骨文、金文的廿祀周祭可分为三个系统,也便是说分属三个王世。商末三个王均在位二十年以上,这已经是很有影响的意见,如果寝孳方鼎再增加一个系统,那更令人骇异了。
按殷商王系,廪辛、康丁两王乃是兄弟(汉人传说是孪生),其后武乙、文丁、帝乙、帝辛(纣)四世父子相传。黄组卜辞及与之相应的金文,过去认为属于帝乙、帝辛,现在经过研究,可能上延至文丁,但拉到武乙是不可能的。因此,廿祀周祭最多分属三个系统,不好分作四个系统。
常书王廿祀一谱,根据黄组卜辞《前编》3,28,4+《续编》6,1,8+《续编》6,5,2,与之相合的有《前编》2,14,1+《前编》4,28,1与《前编》2,14,4。前一例称“王廿祀”,后二例则作“王廿司”,“司”古音心母之部,“祀”邪母之部,故相通假。此外,《前编》2,14,3也有“王廿司”,但无月份,亦可附属于此(注:常谱附列宰椃角,但角铭有不同解释。)。此谱十二月止于祭阳甲,且无甲子日,故同寝孳方鼎不能相合。
常书王廿祀二谱,根据黄组卜辞《续编》2,1,3,《合集》37865(两片同文),与之可以相合的有《续编》1,25,9(《簠室》帝115)。三例均称“惟王廿[祀]”。此谱十二月止于祭羌甲,也无甲子日,不合于寝孳方鼎。
常书王廿祀三谱,只根据青铜器
(肆)簋(《三代》6,52,2)。该书298 页云:肆簋“铭文记载王二十祀十一月戊辰日祭武乙之配妣戊。前面已证武乙之配妣戊不属于周祭系统,但为了论证的需要,故在此借用。因戊辰日与甲子日同在一旬,所以十一月戊辰日祭武乙之配妣戊是在十一月的甲子旬。按照周祭中先王、先妣祀序的排定原则,武乙之配妣戊应是在祭祖甲的下一旬受祭的,那么祭祖甲就应是在甲子旬的前一旬甲寅旬举行的。如果甲子旬祭武乙之配妣戊在十一月上旬,其前旬甲寅旬祭祖甲就在十月下旬。”
以上说法,有三点需要讨论,即:
(一)肆簋铭文记载王廿祀十一月戊辰祭武乙之配妣戊。
(二)武乙之配妣戊在祭祖甲的下一旬受祭。
(三)甲子旬祭武乙之配妣戊在十一月上旬。
为方便起见,以下对上述三点倒过来探讨。
先说(三),由肆簋本身不能推出戊辰所在的甲子旬系十一月上旬,此点乃是假设。
再看(二),说武乙之配妣戊在祖甲下一旬受祭,前提是祖甲受祭之旬的戊日有武丁之配妣戊、祖甲之配妣戊二世同时受祭,岛邦男、许进雄二先生就是如此主张的。但这一点并不符合周祭排序的原则,从而董作实、陈梦家两先生都认为武乙之配妣戊的受祭还要推后一旬(注: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17页。)。
至于(一),常书曾有脚注云:“铭文中‘月’字下的数字有损痕,不知是‘一’还是‘二’,今暂定为‘一’,即月份为‘十月一’,也即十一月。”(注: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298页注①。)
细察《三代吉金文存》拓本,“一”的周围是有一些痕迹,但不明显。这件簋,1979年我在美国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观察过(注:李学勤:《海外访古记》(二),《文博》1986年6期。),后来, 在华盛顿的沙可乐美术馆又一再谛观,这一横笔是清楚的,不可能有两横笔。白克礼(Robert M.Bagley )教授所编《沙可乐氏所藏商代青铜礼器》(Shang Ritual Bronges from the Arthur M.Sackler Collections,1987)书中印有簋铭照片,可供参证。历来肆簋的释读,都作“十一月”,这和寝孳方鼎格格不入。
然而,这真的是简简单单的“十一月”吗?窃以为不然,实际上很可能还是“十二月”。要说明这个问题,必须对当时的合文多讲几句。
古文字有合文之例,乃学者所习知。不少学者作过搜集,如1980年出版的高明先生《古文字类编》,即专设“合体文字”一编,辑录了种种商周合文实例。合文的共同特点,是两个或三个字相贴近地写在一起。有时,合文会有借笔,即两个字共用笔画,如“二朋”写成
上面的斜笔(注:高明:《古文字类编》第525页,中华书局,1980年。)。月份也有合文而且借笔的, 如“五月”作
(注:高明:《古文字类编》第525页,中华书局,1980年,第524页。)。请注意,这是把“五”的横笔和“月”的斜笔合二而一了。
在周代,尤其是东周,合文每每加上合文符,即在字的下右角(个别也有在下左角的)加一“=”形符号。这种符号,在商末周初已开始出现,只是尚未普遍应用而已。 我曾经举出陕西岐山凤雏西周卜甲H11:2(注:陈全方:《周原与周文化》图版第41、8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徐锡台:《周原甲骨文综述》第385页,三秦出版社。 )为例,其文字是:
自三月至于四月唯五月,囟(斯)尚(当)。“四月”写成
不加合文符不同,显然不能同样释为“三月”。“自三月至于三月”,也很难理解作从今年三月到来年三月。只有把“四月”释为借笔的合文,才能文通义顺。“唯”即文献中的“惟”(《书·禹贡》、《酒诰》、《多方》)、“维”(《诗·无羊》、《灵台》、《国语·鲁语》),意为“与”(注:杨树达:《词诠》第418、421页,中华书局,1979年。),所以“自三月至于四月唯五月”,就是从三月到四月与五月(注:李学勤:《周原甲骨与殷周文字的关系》(日文),《中国古文字和殷周文化》,东方书店,1989年。)。
另一个例子是现在日本白鹤美术馆的商末器
“巳”下原有“=”符号,系重文符,分读为“巳”和“子”,故释者多以“十月”下的“=”符号为重文符,读作“在十月,月惟子令望夷方
”。不过,“惟”在此是语首助词(注:杨树达:《词诠》第418页,中华书局,1979年,第418页。),文献及甲骨、金文恒见, 绝不能冠以“月”字。因此“=”在这里不是重文符而是合文符。“十月”两字写得很贴近,加上合文符只占一个字的位置,也说明了这一点。
以上周原卜甲是有合文符而借笔,
“月”同下面横笔非常贴近,实系借用了“月”下端的斜笔,从而宜释为“十二月”。
这样,肆簋的铭文可写定如下:
戊辰,弜师易(锡)
贝(注:
。参看李学勤:《殷代地理简论》第83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用乍(作)父乙宝彝,才(在)十二月,隹(惟)王廿祀日,遘于匕(妣)戊武乙爽彘一。
。
其历日刚好在寝孳方鼎之后五天。
以周祭祀谱验之,时在季,甲辰为祖甲“祭”,丁未祀康丁,戊申祀武丁爽妣戊;次旬甲寅为祖甲“
”,乙卯祀武乙,丁巳祀文丁,戊午祀祖甲爽妣戊,辛酉祀康丁爽妣辛;再次旬甲子为祖甲“”,戊辰武乙爽妣戊,恰与寝孳方鼎、肆簋二器一致。
《前编》3,28,5:
癸巳卜贞,王旬亡畎,在六月,甲午工
其幼。
癸丑卜贞,王旬亡畎,在六月,甲寅翼上甲,王廿祀。
陈梦家先生云此片与前述《续编》2,1,3,《合集》37865“两条卜辞勉强可属于一祀,但非在帝乙之世不可”,肆簋则“不属于一王”(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210页,中华书局,1988年。)。寝孳方鼎和肆簋究竟能否同黄组卜辞结合,容另文详论。现在可以知道的是,商末最多有三个王世在廿祀以上,不会有四个这样的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