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类学:读《走进历史田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论文,人类学论文,田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几乎是没有任何疑义,历史学与人类学的兴趣正走向集中,两个学科之间合作的前景宽广而光明。早在1949年,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Claude
Gustave Levi-Strauss)就宣称:“他们(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是在同一条道路上、沿着同一方向走着同一个旅程;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朝向。人类学家是朝前行进的,寻求通过他们早已深知的有意识现象获得对无意识的越来越多的了解;而历史学家却可以说是朝后行进的,他们把眼睛死盯着具体和特殊的行为,只在为了一个更全面和更丰富的观点上考察这些行为时才把眼光离开他们。这是一个真正的两面神伊阿努斯。正是这两门学科的结盟才使人们有可能看到一条完整的道路。”(注: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历史学与人类学》,谢维扬、俞宣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载《结构人类学》第29页。)
然而,尽管目前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正日益扩展到世界各地的事实似乎证明了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的预期和展望,但是,如何保证一个“朝前行进”和一个“朝后行进”的学科走完同一旅程而不至南辕北辙,其实是任何一个声称做“历史人类学”研究的学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1979年,一群意图研究爱尔兰农村的人类学家,出于要了解现代的结构和文化差异就必须审查过去的信念,他们开始阅读和查找历史文献。然而,当他们彻底地研究了一个叫汤玛斯的小镇的历史后,他们却感到困惑:汤玛斯镇看上去竟置身于爱尔兰历史之外,这个小镇的历史并不是原来历史学家所建构的“国家/民族”历史的地方版本。那么,它(汤玛斯镇的历史)是什么?人类学家决定为汤玛斯镇居民撰写一部当地历史,但是,在写完《在诺尔河流域:1840—1983年汤玛斯镇社会史》一书后,他们发现,他们不仅撰写了历史,而且“创造”了历史,因为他们发现:汤玛斯的学童从当地图书馆借阅他们的书,并且费力地抄录其中的故事,汤玛斯镇的教区报纸,转载了这本书的许多章节,让更多的大众能阅读它。尽管他们写这部书的目的是想回报这些年来在汤玛斯镇所得到的协助以及消化一下手上的资料,但他们不仅写出了与以往“国家/民族”历史不同的汤玛斯镇的历史,而且这件事本身成为1979年以后汤玛斯镇的一部分,甚至可能是相当重要的事件。于是他们在1989年举办了一次历史学和人类学的学术会议,“希望发现其他人类学家在使用爱尔兰民族志研究过去时,所用的不同方法”。作为这次会议的成果,人类学家玛丽莲·西佛曼(Marilyn Silverman)和P.H.格里福(P.H.Gulliver)编辑了《走进历史田野:历史人类学的爱尔兰史个案研究》这本书(中译本,贾士蘅译,台北:麦田出版社,1999年)。(注:Marilyn Silverman & P.H.Gulliver (eds.),
Approching the Past:Historical Anthropology Through Irish Case Studies.
Columbia: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2.)
诚如书名所示,《走进历史田野:历史人类学的爱尔兰史个案研究》是一本关于爱尔兰史的个案研究集,但为了“建立一个脉络,可以安置本书中各篇文章,但也同样希望提出一个史观,可以激励我们这种随时随地想要探讨过去的人类学家”,他们在六个个案前面写了长篇导言,正是在题为《历史人类学和民族志的传统:个人、历史和知识性的考量》的导言中,两位人类学家阐述了他们对历史人类学的基本立场、方法的思考。笔者认为,历史学家至少可以从这些实践过具体历史人类学研究的人类学家学到某些巧妙而又不失品位的处理历史的理论和方法,这不仅因为他们写出了与一般研究爱尔兰历史的历史学家不同的“汤姆斯小镇的历史”,而且还因为人类学家那容易招致严肃的历史学家批评的处理历史的策略。
基于研究历史是为了理解特定现实文化的目的,人类学一方面学习历史学家处理文献资料的方法,另一方面又把历史放置于对现实理解的脉络中来理解。不妨节引一些书中相关论述来说明这个问题。历史人类学可分为两大类:历史的民族志和历史的人类学。就形式上而言,历史的民族志采取的是历史资料的编篡方法。按照历史编篡方法编辑起来的历史民族志使用档案资料以及相关的当地口述历史资料,“最常见的,也是工作上的考量,社会人类学家已经注意在时序编年和功能上将过去和现在联系在一起,以便参考过去来解释和了解现在”;“这种历史民族志在对历史过程的解读上有其特殊的见解。”(注:玛丽莲·西佛曼、P.H.格里福编:《走进历史田野:历史人类学的爱尔兰史个案研究》,第26页。下引该书,只标明页码。)之所以有“特殊见解”,乃是因为撰写历史民族志的人类学家并不完全按照历史学家的方法来处理档案资料,他们认为,“口述历史、人类的记忆及土著的解释,经常很有价值地增加了档案资料来源。再者,这些历史民族志学者卓越的证明了:假定有一个均质的社会或文化,从而假定有单一‘土著观点’,这是大错特错”(27页)。他们也很清楚,“任何特定的历史民族志都是人类学家所建构的——对‘可能真实’提出一种观点,不过,并没有故意忽略或反驳土著观点,也不自以为陈述任何最后的、完整的真理或真实”(28页)。
历史的人类学“集中注意力于特定民族籍以拟想、创造和再造他们的过去,以至把过去和他们身处的现在联系在一起的各种方法和文化理路”;“它注意的是记录和描写局内人的看法、假设和感觉,并用局内人自己的社会文化措辞表达”;“因而,这样的人类学几乎没有制造‘客观’历史的企图。相反的,它感兴趣的是人们对过去知道和记得些什么,如何记得,又为什么记得,以及人们如何解释过去并和现在连接在一起”;“(历史的人类学)并不是为历史而历史,人们对于过去的说法和评价,是他们现在回顾之后的产品。再者,那些说法往往由一代到另一代不断改变”;“因而,对于理解一个民族及其社会文化脉络的变迁,人们自身的说法是最重要的”;“最直截了当的做法,是由人类学家写下土著对于自己过去的说法,将这些和他们当代文化概念和社会相关事务联系在一起”(28页)。
在历史人类学家看来,“历史是意识形态,而且和任何意识形态一样,虽然许多人以为它是‘真实’和正确的,它却容易为人所操纵和重述”(29页)。例如,有些掌权的人为了自己想得到的利益,故意采取行动,去强调或重新创造历史知识和感觉。“最先开始发明传统和历史的,是许多没有什么权力的个人,这些人一定是由传统和历史的发明及其得到认同的某种展望中,看出可以得到一些好处。当他们发明最投合权力或想谋求权力者的脾味因而得到宣扬,发明遂以成功”(29页)。而且,传统被发明出来,故事并没有划上句号。实际上,“每一个世代都在重写其历史。不仅如此,重写可以在一个世代尚未结束就发生,也可以能更久。萨林斯曾经强有力的提醒当代的人类学家,一个民族对其本身的历史,有可能继续不断的再创造”(30页)。萨林斯用社会文化事物的“实际的重新评价”来说明这一过程。“因此,‘现在之中永远有一个过去’,‘过去之中永远也有一个现代’,于是,反过来解释过去之中永远也有一个现代”(31页)。
很显然,根植于其人类学的学科传统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历史的目的并非和历史学家一样,他们更重视的是在历史中寻求对现在的解释,他们似乎是在“参与体验”历史,而不像历史学家在追求重建一个“真实”的历史,虽然史学界经过年鉴学派对实证主义史学取得胜利,但不可否认,历史学家至少很重视历史事实的考证与辩析。如果说,这一点和许多持后现代理念的历史学家并无不同之处的话,那么,还值得历史学家重视的是他们对自身撰写的历史的处境那种高度的自觉。无论是历史民族志,还是历史的人类学,他们都强调自己是在“建构”历史,他们承认一个前提:任何社会都不是均质的,他们也重视和理解“局内人”对自己社会的文化表达,而不是研究者的观察和论述,这一点确实值得大多数历史学家学习。
与历史学家相比,人类学家具有“难以抑制的地点感”,力求“通过小地点,追求大问题”,所以,人类学家写历史通常会对事件和问题进行细腻观察和描写。实际上,在历史人类学强调“地方性知识”的背后必然有一套完整的理论逻辑,而非为地点而地点的研究。有三个方面的理由使他们关注小地方。首先,对小范围密集的集中注意力,可以对所要分析的对象有深刻的了解。其次,集中注意力于一个特定地点,只要按照适当的过程、网络或限制,人类学家可以由这一特定地点向外扩展到一个更广大的地区。第三,人类学对于小地点的使用,可以用来提供对现象的解释。其背后要达致的是两个理论方面的要求,即“脉络化”(contextualization)和“全面性”(comprehensiveness)。“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知道,任何所谓地方层次的定义都因人而异,因研究目的而异,因资料来源的有无而异”(34页);“因此,‘小地点’形成了得以考察社会学和文化‘大’问题的脉络。因为,无论多大的问题或者所谓的大变化,如资本主义的兴起,现代世界体系的成立,以及土地贵族的式微——也会在地方上有所体现,也会有从微观角度才可以看见的有意和无意的后果”(34—35页)。这样,“置身于一个地方性地点的人类学家,不但取得易控制和脉络化的地方层次专门知识,而且可以以此为基地,投射更广大的空间和概念网络”(36页)。所以,人类学家认为,“以地方为基础的历史,必须被视为国家历史的一块基石,而历史学家必须说明‘国家/民族历史’对地方性历史的‘依赖’”(38页),相反,对于人类学家来说,没有如此沉重的义务,他们基本认为“群落不是地方,而是一个意识形态的建构物”(42页)。
带着大问题研究小地点并没有使人类学家沉浸于理论的对比和论证,使其产生了“难以抑制的地点感”,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们采取了一种历史社会学者看起来吃惊的“浸淫”于历史文献态度。他们对地方历史细致化的追求抱有相当大的自信,当历史社会学者克拉克批评人类学的个案研究未能放在一个显然是更广大的脉络(如殖民主义、现代化)之中时,人类学家泰勒回答说——其他人类学家也同意——所谓过程模型与爱尔兰历史模型,体现在这些人类学个案研究中,如果任何人想找,都可以找得到。历史学家罗杰斯发言支持泰勒:一个地方性的研究可以是既特定又普遍,理论典范的建立可以是隐而不显的。这正印证了歌德的一句话:理论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常青!
在学科方法论传统的基础上,人类学家视历史人类学为针对过去的一个策略,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因此,他们对他们研究过去的方法有着根本的警醒。
小地点的关注必然带来资料的贫乏是不言而喻的,同样,民族志资料的缺乏,又因人类学深入地点而更显恶化。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在构成历史民族志研究方法的三个关键特征——地点、整体论和叙事顺序——之间,有本质的紧张性”(44页)。他们认识到,在关注地方的整体时,历史民族志会在其“本身的稠密中失落”。另外,在研究过去时,提出事件的时间顺序——时间连续的叙事编年史——是非常重要的,可是,如果民族志本身是一系列编年事件,而非一个若干时期各种关系的描写,那么,人类学家的整体论追求就无法体现。反过来,如果追求地方性脉络,又要求一定的秩序安排,人类学家可能遗漏别人视为“重要的事情”,民族志式的叙述方式又将受到挑战。
当人类学家将现在和过去连接在一起时,还有一个相当的危险:“他们是做一种维新派的历史研究——它对于古代的遗风感到兴趣,并将当代的结构和想法向过去投射”(48页),这就不可避免地遭到历史学家的批评。正如历史学家汤普逊批评道:“我们极不可能由一个20世纪的郊区(或者由美拉尼西亚)生吞活剥拿一个‘社会学的概念’,把它放到17世纪的英国,因为,这个概念在适用于17世纪的各种意义以前,其本身必须被修 改和精炼”(49页)。然而,在人类学家看来,这样的批评忽略了人类学家在做概念的跨 文化应用时的“自我批判程度”、人类学家的不同概念有不同层次的抽象化以及不同程 度的精确性。但是,人类学家仍然承认,“将现在和过去联接在一起的作法中有其不可 避免的问题,把‘身临其境’的经验作为历史工作的努力会有问题,人类学基本的跨文 化视野、经验和假设中也存在问题”(49页)。
因此,人类学研究历史一开始就采取了与历史学,至少是传统历史学不同的方法来处理历史问题。这一切确实根植于这门学科的学术传统,尽管历史人类学的风行只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事。
至此,玛丽莲·西佛曼和P.H.格里福完成了一个看上去很精巧的理论宣言,重视对历史的研究,强调对历史文献的研究,走进历史田野,却怀抱着人类学的目的和学科传统。他们尊重历史,仅仅在于他们需要解读过去以说明现在,历史人类学从其产生就仅仅是一种策略,针对过去的一种策略,而不是历史本身。因此,他们宣称:“因而,在解读过去的时候,人类学家身上有着某一个独特的传统,这个传统根植于这门学问的学术历史中,也根植于研究人员的专业历史中”;“我们不但带着我们‘更深刻的问题’到达那儿,而且正因为‘过去’和任何其他的人类学田野工作地点都不一样,我们也无可避免的遭遇到各种新的分析议题。这表示,历史人类学不能只用作一个躲避、或更可能是加深旧有冲突的办法”(68页)。“因此,我们视历史人类学一方面是对过去的策略,一方面也是扩大我们人类学工作方法的机会——籍由因解读过去所引起新问题的刺激,籍由给这项工作带来不同的人类学了解那些人的构想,以及那些较我们更早进入这个领域的其他学科学者的鼓励”(69页)。
虽然宣言如此美丽,但是“冲突”仍然来临了。当人们把焦点转向书的第二部分,即六个关于爱尔兰历史的个案时,人们似乎很难从这几个以地方文献研究为主的题材中感悟到其导言中精彩的理论抱负。笔者宁愿把这个结果归结为自己对爱尔兰历史的不熟悉和自己悟性的不足。即使这样,人们还是有理由质问,把这六个个案放在一起究竟是遵循了什么样的逻辑?19世纪的爱尔兰的饥荒中的政治大合唱、诺尔河鲑鱼渔场的偷鱼者、荡尼格尔西南部的宗教论述、基尔肯郡南部的商店主和农民、20世纪早期爱尔兰主干家庭,以及17世纪两个郡的地产、社会和聚落之间可以勾勒出怎样一幅不同的爱尔兰图象?而这幅图象又可提供什么与原有的殖民主义理论、世界体系和依附理论不同的解释?抑或他们各自本身在人类学家中具体细致的场景论述帮助人们获得了关于超出他们本身的“地方性知识”?
在笔者看来,本书中第二部分的六个个案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有“在稠密中失落”的危险。这一切同样是和人类学强调的“地点感”以及过于偏重解释个体有关。这其实是他们在导言中所意识到的,所谓“在构成历史民族志研究方法的三个关键特征——地点、整体论和叙事顺序——之间,有本质的紧张性。”诚如一些历史学者批评人类学者纪尔兹(Clifford Geertz)“厚描述理论”所说:“厚描述应用于历史研究仍遭遇到许多困难。首先是历史破碎化、片段化的问题。虽然纪尔兹不断声言:研究的焦点并不等于研究的对象,但有关脉络化的问题,即在处理部分与整体关系这个问题,纪尔兹的理论仍不甚令人满意。以纪尔兹自己对爪哇国家与人民的自我建构的研究为例,纪尔兹意图将爪哇的独立过程与西方殖民主义与资本主义在东南亚的扩张相连接。但多数学者的意见是,纪尔兹的处理并不令人满意。”(注:盛少辉:《纪尔兹“厚描述”:一个文化诠释理论》,《世纪中国》网站,http://www.cc.org.cn/wencui/030120200/0301202011.htm。)
社会史研究者似乎可以避免这类问题,社会史研究者重视理论关怀和建构,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布罗代尔的理论构架、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理论等,都强调整体结构和长时段的变迁的学术视野,可帮助研究者有效地避免历史人类学研究中的类似困境。然而,历史人类学之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起风靡学术界,不正是对上述宏大理论的反动吗?回到本文开头的话,我们可以说,无论历史人类学如何地需要整合历史学和人类学的优良传统,两个不同学科的巴别塔可能永远无法消除,事实上,正是在这种张力之中,我们看到了学科之间既独立发展又相互整合的美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