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行为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种论文,可持续发展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自从1987年WCED(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1],并成为1992年人类环境与发展大会的主题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为学者、政府官员、国际组织与公众讨论的热点。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观念,可持续发展是对过去传统发展模式反思的结果。这是因为,在传统发展观念的主导下,出现了一系列表征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持续的迹象。例如,严重的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到经济活动的持续进行,更危害到人们的健康与生存安全;不断加剧的贫富分化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协同进步,而且已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运行;臭氧层耗竭、温室效应以及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全球性环境问题,不仅影响到当代人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也破坏了后代人的发展基础与潜力。
虽然世界上不同国家或区域的发展表现出不同的态势,但都可以归结为社会行为中不同力量冲突与协同的结果。社会行为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决定因素,只有在分析社会行为的性质及其运行机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将可持续发展思想、理论与战略具体到不同社会行为的方向与内容的调整上,可持续发展战略才有可能变为社会现实。
2 三种社会行为的性质及其运行机制
2.1 社会行为及其分化
社会行为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或制度框架下,社会中的主体从事的有目的并与其他主体发生关系的行为。在现实世界中,基本上所有类型的个体都与外界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个体行为是社会行为的基础,但是社会行为不是个体行为的简单加和,而是从宏观层次对不同个体行为的系统综合。
在生产与生活中,社会中的人会分成不同的类型和群体,他们为保障人类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而各自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分工。在人类社会发展早期,为了对付恶劣的自然环境、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并协调与外部群体之间的关系,人群中出现了代表公众利益的权威者、领导者。随着人群数量的不断增加,承担组织、领导与管理职责的不同级别的权威者的数量逐渐增加,同时管理机构也日益复杂,最后产生了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矛盾的国家机构,从而导致了社会分化为政府与公众两个社会主体。在工业革命以前,由于生产技术水平低下以及人类经济活动空间狭小,人们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以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从社会组织方式看,家庭既是社会的最基本生活单位,也是社会的生产单位。进入工业社会以后,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交换范围的扩大与交换对象的复杂,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组织已不能满足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高度复杂的生产过程要求成立新型的社会组织,于是出现了现代企业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体。从此,社会形成了政府、企业与公众三足鼎立的架构,社会行为也就自然而然地被分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
2.2 三种行为及其相互关系
政府行为是指作为区域内所有人群的代表,政府通过从社会中获取权利或力量以促使全体参加社会联盟的成员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并强制他们服从代表社会意志的法律。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协调区域内部不同利益集团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并且处理国家利益与国际利益之间的冲突。
企业行为是指企业从事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投资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追求利润极大化成为企业的动力机制,企业能否盈利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成本与商品的销售状况。
公众行为是一个较难界定的概念。从原则上可以讲,凡是可以被称之为公众的个人、团体、集体的所为之事都是公众行为,这是从宏观层次对社会中个人行为的整体把握。公众行为通过宣传与运动等方式表达着他们的各种意愿。例如,世界上出现了大量的有关保护自然环境与野生动植物的非政府与非营利性的组织或团体。
在实践过程中,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对任何一种行为而言,另外两个就成为他的行为对象或客体,他们对第一种行为就会作出反应。也就是说,三种行为既是主动的行为,又是反应的行为,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与耦合性质直接规定着社会的发展状况。(1)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政府主体主要依靠政策法规的制定、发布、实施和监督,规定着企业主体在其约束规范下从事生产活动。同时,企业主体也通过各种途径表达着自己发展所需要的外部条件,对政府的决策产生着影响。(2)政府行为与公众行为之间的关系。公众和公众行为是社会的基石,是政府行为的当然对象。公众行为与政府行为之间存在着控制与反控制、支配与反支配的关系。政府希望自己制定的政策、法令能得到公众的拥护和支持,也希望通过自己的政策、法令使公众能按照政府的意志和规范去选择和安排自己的行为。同时,公众也希望自己的意愿能够最大限度地表现为政府行为,从而生活在有利于自我发展的制度环境中。(3)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之间的关系。由于市场由生产者与消费者组成,因此,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密不可分。一方面,公众将自己的需求信息透露给企业,他消费的产品种类与数量决定着不同企业的盈利状况;另一方面,企业又不断创造新产品与新服务诱导公众消费,并以生产能力决定着公众的生活水平。
3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与三种行为的整合
3.1 社会不可持续发展的行为根源
二战之后,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均面临着灾后重建的任务,各国政府与民众不约而同地将追求经济增长数量与提高物质生活水平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内人类的生产力水平与物质资本积累数量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人口数量与消费水平呈现出急剧增加的态势。与此同时,由于人类大量地从自然界中索取有用的资源同时将无用的废物排放到环境中,因此,自然环境的结构与功能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表现出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现象,影响了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能力。
对于当前人与环境之间的激烈冲突,政府、企业与公众应承担着共同的责任。在传统的发展模式中,政府片面地追求GNP数量的增加而忽视发展质量的改善,同时漠视公众与企业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企业在利润极大化机制的驱动下,不可能主动地将生产所带来的环境代价纳入到成本核算中,导致了过度地使用只体现生产成本的资源与大量地排放无须支付治理成本的废物,整个社会的公共环境质量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而公众则片面强调消费水平中的物质含量,并且也没有积极地参与到有关影响他们环境利益的决策过程中。显然,由于三种行为均没有考虑自然环境的有限性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制约,把自然环境视为可以自由取用之物,没有将自然环境纳入到经济系统中,因此,人类对环境的影响深度与广度不断增加。当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超出了环境的承载能力时,人们逐渐意识到这三种行为方式运行的危害,这是因为三大社会行为整合的结果使人们不仅生活在丰富的物质产品中,同时也生活在大量的有害废弃物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之中。例如上世纪中叶出现了臭名昭著的世界八大环境公害,以及80年代后期发现的全球性环境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环境质量恶化的加剧,人们开始关注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前景,对传统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进而调整三种社会行为的运行方式。
3.2 可持续发展应成为三种行为的整合目标
任何的社会发展状况都是三种行为整合的结果,可持续发展战略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在于调整三种行为的传统发展目标与运行模式,引导三种行为主体将可持续发展思想融入到各自的具体的行为内容中。
作为政府来讲,只有在保障社会利益并采取有效措施体现社会意志,真正地履行其责任时才是合乎理性与道理的,才是合法的。因此,政府工作的重点不应当仅仅是追求经济总量的增加,还应注重经济成果的分配,帮助与支持社会的弱势群体,同时维持区域内环境的可持续性。这也意味着政府应将协调人与人,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作为政府工作的核心。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命令与控制手段直接规定企业的污染排放水平,可以通过排污收费、产品收费、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手段影响企业的环境行为[2],可以通过对资源与废物征税等途径实现经济系统中的物流循环[3]等等,最后应建立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由于企业行为在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影响因素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调整企业行为成为人类社会迈向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关键。在三种行为中,企业行为不仅受到政府行为的约束,同时企业的盈利状况直接受到公众行为的影响。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普及与深化,公众环境意识将不断提高,同时关于环境保护的各种政府规定将不断完善,所有这些将促使企业把环境因素纳入到企业的生产决策过程中。例如,企业根据人类的需求与产品的功能来设计产品,生产可以持续利用的产品,使用清洁生产与资源高效利用的生产过程,对最终废弃物进行再资源化、减量化与无害化处理等等[4]。现阶段,不少企业已把通过ISO14000系列的环境管理体系论证作为其提高企业市场形象的重要手段,这也说明了部分企业已主动接受可持续发展战略。
公众是不可持续发展的直接受害者与可持续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最早来源于公众,来自代表民众意见的非官方组织。这种公众行为对现行的社会结构是个良性的补充,是推动社会结构演变、完善的助力。因此,公众行为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1)公众应直接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例如在建设项目与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成为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2)公众可以通过抵制严重污染环境或选择有利于环境的商品进行消费,间接地影响着企业的生产行为;(3)公众自身可以通过改变传统的消费模式,建立绿色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5],降低消费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力度。
3.3 政府行为应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先导力量
由于三大社会行为的主体、对象、目标及其运行机制不同,彼此之间也就会不断地发生冲突,不断地进行妥协。三大行为的整合方式取决于社会的权力结构,即三种行为在各种活动领域中相对自主的权力以及对其他主体的影响和支配程度。因此,根据现有的权力格局进行整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大行为协同发展所需花费的时间与代价,推动着人类生存方式朝着有利于世界系统和谐、通畅运行的方向演进。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有两种选择:一是自上而下的道路,是指通过政府行为来约束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主要依靠政府的法律规定;二是自下而上的道路,是指通过公众行为来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依靠公众的环境意识。目前,由于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不高,同时提高公众环境意识需要较大的代价与较长的时间,因此,政府行为应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应通过强制力量来引导、规定、维护、激励整个社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以绿色产品为例,假如与其他“污染产品”相比,绿色产品的经济代价较高,那么选择消费绿色产品对于公众而言意味着较高的消费支出,而生产绿色产品对于企业而言则意味着较高的成本耗费。因此,公众与企业都不会主动地消费或生产绿色产品,即使他们全都意识到环境污染将对整个人群的生活与经济发展产生危害,影响到他们自身行为的可持续性。此时,需要政府运用财政、税收等政策激励绿色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同时对污染产品的生产与消费进行相应的惩罚,从而促使企业自觉地采用绿色技术、生产绿色产品,公众也自觉地选择消费绿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