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功不下于淮海战役——建国前后陈云平抑物价的历史启迪,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淮海战役论文,启迪论文,物价论文,历史论文,陈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中国成立前后,为了制止多年的通货膨胀,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党中央和毛泽东在指挥人民解放军继续向全国进军的同时,抓的另一件大事,就是统一财经、平抑物价。以陈云为主任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财委)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基本上制止住了持续十多年的恶性通货膨胀,扭转了建国初期财政经济极端困难的局面,奠定了新中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把国民经济引上了逐步恢复和发展的道路。这个伟大的历史事实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共产党人不仅有能力领导人民夺取政权,也有能力领导人民治国安邦。对这场平抑物价、统一财经斗争初战告捷的历史意义,毛泽东曾高度评价为“不下于淮海战役”。①
一、建国前后我国通货膨胀的严峻形势
从抗日战争时期开始,旧中国的物价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出现了不断上涨、且愈涨愈猛的特殊趋势。以上海为例,如果把1937年1-6月的物价指数定为100,到1945年8月则为8640000,即上涨了8万多倍。抗日战争胜利之后,通货膨胀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发展得更为严重,物价上涨的趋势也更为猛烈。1945年9月到1947年12月,上海物价指数上涨了242倍,1948年7月又比1947年12月再度上涨35倍多。市场物价的恶性暴涨,曾使国民党当局于1948年8月19日宣布“币制改革”,发行金元券代替法币,以期在经济大混乱的局面下垂死挣扎,挽救行将经济总崩溃的反动统治。国民政府特派蒋经国为“督导专员”,到当时全国的经济中心——上海强制实施限价。然而时仅二月,限价政策即告破产,11月份的物价已平均比“币改”前提高了10倍左右。进入1949年以后,物价涨势更如断线风筝,扶摇直上。以上海为例,一月份上涨296.8%,二月份上涨670.9%,三月份上涨329.8%,四月份上涨2670.7%,五月份竟上涨8340.6%,1-5月份逐月平均上涨率达1149%。特别是四、五月间,物价不仅天天涨,有时一日之内竟会上涨2、3倍甚至4、5倍!物价暴涨之速率,开创了旧中国历史上的新纪录。
愈演愈烈的通货膨胀,并没有因为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消失。从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全国又掀起了四次大规模的物价上涨风;第一次发生在1949年4月间,以同年3月份平均物价为基础,4月份物价上涨了1.8倍;第二次发生在7、8月间,以6月份平均物价为基础,7月份物价上涨了1.8倍;第三次发生在10、11月间,以9月份平均物价为基础,11月份物价上涨了3.5倍;第四次发生在1950年1、2月间,以1月上旬平均物价为基础,2月份物价上涨了0.9倍,物价上涨的幅度依然十分惊人。这种情况如长期继续,不但会破坏全国的工农业生产,破坏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将加剧国家财政经济困难,人民生活水平也要进一步下降。如果继续这样,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就会站不住脚,就会失败。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敌对势力说什么共产党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中国的财政经济困难无法克服;我们的朋友中也有人怀疑我们的治国能力,说共产党打天下容易,治天下难;国内资产阶级则断言共产党军事内行,经济外行,说“共产党军事100分,政治80分,经济打零分。”因此,能否迅速抑制通货膨胀,安定和保障人民生活,稳定和发展社会经济,就成为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
二、通货膨胀、物价波动的基本原因
我国建国前后,物价上涨何以如此猛烈,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财政收支失衡、货币发行过多
建国之前,随着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的乘胜推迸和各级人民政权的建设,军队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大大增加,财政支出日益扩大,特别是军费开支十分浩大。据1949年统计,我国的财政支出中约有60%直接用于部队开支,如加上为支援战争而支付的运输等费用,比例还要大些。在战争过程中,由于党对于一切不抵抗的国民党军政人员采取一律包下来的政策,增加了数以百万计的脱产人员。到1949年底,全国共需养活军政、公教脱产人员已达90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2%。仅此一项,对人民政府就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再加上1949年我国灾情严重,合计受灾农田12795万亩,减产粮食150亿斤,灾民4000万人。其中重灾区2800余万亩,亟需救济的重灾民约有700万。城市中还有400万失业人员嗷嗷待哺,国家的财政支出负担十分沉重。
但是,政府的财政收入,却远远不能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当时我国的财政收入,50%是依靠农民交纳的公粮,剩下的50%中,一半靠税收,一半是包括战争缴获的其他收入。公粮主要在老解放区征收,在广大新解放区,因为战争刚刚结束,百废待举,只能在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征收公粮。城市税收更少得可怜。据当时粗略计算,1949年全国财政赤字占支出总数的46.4%,其中华东、华北、中南、西北、西南五省区全年支出折成粮食需385亿斤,而收入仅为131亿斤,平均赤字占支出的65.9%。上海市的财政,6月份支出总数为20.11万元,收入却只有2.5万元,缺额竟达87%以上。财政入不敷出的巨大困难,甚至一度影响到部队所需经费的正常拨付,致使中南军区有些部队“伙食亦难维持,成都起义部队中出现了“三个月不发饷,不如找老蒋”的怪话。为了弥补这巨额的财政赤字,当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发行过量的货币。货币发行是以1948年为基数,到1949年11月增加了约100倍,到1950年2月增加到270倍。货币的过量发行虽然暂时应付了国家急需的支出,但由于没有回笼、抵销巨额数量货币的物资,势必造成币值下跌,这是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
2、战争破坏了生产力,生产严重萎缩
我国建国初期面临的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根本原因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和长期战争破坏的结果。新中国成立之际,虽然老解放区已有1亿多人口进行了土地改革,社会秩序比较稳定,工农业生产正在恢复。但从全国来说,国内战争仍在继续,部分地区尚待解放。在广大新解放区内,盗匪猖獗、治安混乱,田园荒芜、生产停顿、交通瘫痪、商业萧条。以东北为例,战争使钢铁工业被破坏达90%,电力工业达50%,一般工业达50-70%。再从生产情况看,以1949年与抗战前的1936年相比,工业总产值下降50%,其中重工业降低70%,轻工业降低30%。钢年产量仅15万吨,下降87%。原煤年产量仅3243万吨,下降47.6%。原油下降62%。棉布下降32%。农业总产值仅为抗战前平均水平的75%,其中粮食年产量仅2162亿斤,下降22.1%,棉花年产量仅889万担,下降48%。我国在世界上号称农业大国,但每年却仍要从国外进口大量的粮食和棉花,以满足人民吃饭穿衣的基本需要。在交通运输方面,全国所有的铁路、公路,在解放时几无一线一段能够通车,轮船则被迫凿沉和开走。航空方面也只留下了破烂的机场。由于生产力的被破坏和工农业生产的大幅度下降,必然造成物资供应的严重不足,这是建国前后物价激烈波动的基本因素。
3、投机活动猖獗推动物价上涨
旧中国的工商业因其寄生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资本主义,因此充满了半殖民地经济的特点。重要工商业都被帝国主义及四大家族所操纵垄断,相当多的私营工商业不得不充满了依赖性、投机性和盲目性。特别是在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最后十多年中,长期的恶性通货膨胀,更使投机倒把成为追逐暴利、掠夺财富的有效方法。因此,商业界甚至生产事业和军队机关,都普遍养成了追逐暴利的投机风气。以上海为例,解放时全市纱厂不过96家,而投机纱号却有560家。当时上海专以投机为生者即达20多万人。在全国范围内,凡被“中国人民所接收的城市,由于多年不断的通货膨胀,物价高涨,差不多变成了投机商人的大赌场。”②
投机活动猖獗是推动物价上涨的巨大逆流。投机商公开买卖银元、黄金和美元,破坏金融秩序,套购、囤积粮食、纱布和煤炭等民生必需品,寻机制造混乱,哄抬物价。1949年7月,上海投机商人借口农村有灾情,谣传人民政府手中存粮不足,引起人心恐慌,致使粮价从7月11日至16日猛涨96%。与此同时,他们还利用上海海上被封锁,进口工业原料中断的特殊环境,把五金、化工等进口商品的物价不断向上抬,到11月25日,上海物价比10月上旬上涨3.3倍,其中棉纱上涨3.8倍,棉布3.5倍,造船工业所需五金材料竟上涨5.6倍之多。再如平津,人民政府为了稳定市场和便利群众购粮,解放后均曾由国营贸易公司委托一些私营粮商代销粮食。但在粮食紧张、粮价趋向上涨时,这些粮商不但不按国营贸易公司规定的牌价售粮,相反却乘机套购、囤积居奇或偷运外地。按当时平津二市人口正常消费计算,日售200万斤粮食即可,但在4月涨风中,最高一天抛售500万斤,仍压不住粮价。可在保定、小苑、定县、五口等地的市场上,上市的粮食竟有一半是商人由平津贩运出来的。所以投机势力趁火打劫,推波助澜,是建国初期物价波动的重要原因。
三、平抑物价的历史启迪
以陈云为主任的中财委,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制定的大政方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取得了平抑物价的显著成效。从1950年3月开始,市场物价开始下跌并逐步趋向平稳,批发物价指数若以1950年3月为100,12月降为85.4,1951年降为92.4,1952年降为92.6。平抑物价斗争的初战告捷,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历史启迪:
1、必须紧紧抓住生产建设这个中心,把眼光放在发展经济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陈云在上海召开的财经会议上明确指出:“眼光要放在发展经济上。要注意节省开支,但更要注意增加收入。节流很重要,开源更重要。所谓开源,就是发展经济。”③陈云的这个思想,对于平抑物价的斗争,具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曾经指出:“现在我们主要的政治应当是:从事国家的经济建设,收获更多的粮食,供应更多的煤炭,解决更恰当地利用这些粮食和煤炭的问题,消除饥荒,这就是我们的政治。”他还说:“什么是共产主义,整个共产主义宣传归根到底都是要领导实际的国家建设”④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也明确规定把生产建设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指出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只有将城市的生产工作恢复起来和发展起来了,将消费的城市变成生产的城市了,人民政权才能巩固起来。城市的其他工作,都要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个中心并为之服务。巩固政权首先需要生产的恢复和经济的发展,平抑物价同样需要恢复生产、发展经济。因为只有生产发展了,才能为平抑物价提供坚实的物资基础。中财委当时着眼于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采取紧急措施,恢复被战争破坏了的生产力,迅速组织生产。1949年8月,陈云多次强调:“改造旧上海,主要的是使生产事业得到恢复和稳步发展”,“力争上海主要行业(纺织、印染、纸烟等)的开工率维持到三分之二”。⑤“上海工业的主要部分不能搬,目前应力争维持生产。”⑥要使上海“纱产能维持现状。每周开工三昼夜到四昼夜,”⑦要召开会议讨论工业生产计划。”⑧1950年2月9日。中财委下达《关于物价措施等项命令》规定:“1、纺织工业部立即组织上海以外各地纱厂积极加工,并将每日生产时间提高到22小时;2、贸易部直拨上海柴油2万吨,由华东财委及上海市政府立即组织柴油发电,争取工厂多开工。”华东局和上海市委根据陈云和中财委的指示精神,把为国内生产,为人民服务作为上海一切企业生产的方针和发展方向,动员广大干部和党员去乡村开展农村工作,发动和组织全市人民群众积极恢复和维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市总工会还提出了“集中力量、维护生产”的方针。经过努力,到1949年秋,上海工业生产的主要行业碾米、酸碱、棉纺、面粉、铁器、造船等绝大部分都已开工生产,特别是当时对稳定市场物价有重要意义的棉纺织业,7月份起已能做到不用外棉全部开工生产,扭转了一向依赖外棉的被动局面。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不仅支持了当时还在继续进行的人民解放战争,也支持了市场,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这是平抑物价的最根本保证。
第二、组织力量,大力抢修铁路、公路、恢复交通。陈云认为:“运输是全国经济的杠杆。我们要重视水路运输,支援铁路的运输和发展。……要不惜人力财力保证完成。”⑨1949年底,关内各主要交通线路均已通车,被国民党破坏最严重的上海航运业,经过7个月修复也陆续恢复通航。交通运输的迅速恢复,有力地保证了大宗急需物资的及时调运和供应。
第三、组织生产自给,努力节省开支。陈云指出:“后方的部队、机关、学校人员,应该尽可能进行生产,以自给一部分粮食和蔬菜。没有战斗任务的部队,在可能条件下,要进行农工业生产。”⑩陈云的指示,得到了机关团体的广泛响应,他们利用空地开荒生产、因地制宜进行手工业小商品生产,不仅增加了本单位收入,还支持了市场供应。华东局机关、部队还规定一室一灯,尽量不用电梯,拆除多余电话,减少办公用房等措施。对办公用品,也尽量节省,提倡旧物利用,以旧换新,连办公用的信封,也自己动手用旧报纸制作。增产节支不仅有利于减轻经费紧张的困难,减少国家的财政支出,减轻人民的负担,同时还安定、改善了人民生活,密切了党群关系。这在当时也是平抑物价的一个有效措施。
第四、规定收购农副产品,价格须以保护农业生产为原则。当时中财委规定:上海的米布比价要保证一匹布可换一石至一石二斗米。指示上海贸易公司要准备随时抛售粮食和纱布,负责保住这一水平。对于棉花的收购,中财委也明确规定要保证每斤皮棉能换8-10斤小米的比价,还规定种棉花者可免交公粮,等等。这些规定,起到了很好的鼓励和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对于稳定农村,安定农民生活,保护农业生产,减少城市失业人口各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2、加强中央权威,维持必要的集中统一
陈云认为,为了“缩小财政收支之间不平衡和防止金融物价大波动,其关键在于节约支出、整顿收入,统一财政收支的管理。”(11)这既是陈云平抑物价斗争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陈云平抑物价的重要手段。
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于各解放区被敌人分割包围,联系不便,当时的财政经济工作,采取政策上统一领导,业务上分散管理的办法,这是适应当时情况的。全国解放以后,客观上已要求把财力物力尽可能集中起来,统一使用,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制止通货膨胀,保持物价稳定。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在讨论进城后党的财经工作方针时,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决定建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来统一领导全国的财经工作。中财委组建、成立后,在维护中央权威,保持必要的集中统一方面,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第一、大事要事,一定要经过中央。陈云多次指示,各地区对野战军的支援物资,“一般的要由中央统一调度”,“大的数目,一定要经过中央”,“各地区大宗物资的调拨,要经过中财委”,各地区工作中“有争执时,由中财委裁定”(12)“关系到对外政策,必须由中财委统一办理。”(13)正是由于维护并加强了中央权威,才使我们得以充分利用人民政权的优越性,或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度物资,集中物力、财力,统一行动,集中抛售,或在必要时能运用政权力量,打击和取缔投机资本。例如1949年6月上海取缔银元投机,在中央批准后,人民政府就是利用了政权的力量,一举查封金融投机的大本营——证券大楼,并依法逮捕重要投机分子238人,从而才在根本上结束了上海市场上黄(金)白(银元)绿(美钞)世界的历史。再如为了平抑1949年10月开始的全国物价暴涨,除了中财委的统一指挥外,各地还运用政权力量,予以配合。北京在11月13日逮捕了16家粮食投机商,审理了“粮老虎”王振廷;广州逮捕了200多名金银外币投机贩;上海逮捕了庆丰等7家粮食投机商等等。依法处理这些投机商,对平抑市场物价起了立竿见影的作用。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没有政权的威力,是不可能办到的。
第二、保持必要的集中统一。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基本内容是要求结束财政经济管理上的分散经营状况,实行统一国家财政收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事实上;在这个决定正式公布之前,中财委已经开始了这些方面的工作。1949年12月28日,陈云在复华东财委的电报中,就提出了“实行财政、税收、公粮、贸易及各主要经济部门管理的基本统一”(14)的意见。中财委在统一规定全国的公粮征集任务、统一规定货币发行量和物资调拨计划、统一税率、统一建立由中财委领导的发行库、花纱布公司、中纺公司、土产公司等方面都发布了具体明晰的规定。这些规定,对整顿国家财政收支,争取财政收支平衡、稳定市场物价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特别是对新中国的财政经济工作由分散走向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打击投机势力中,全国统一行动,把有限的财力、物力集中使用到最适当的地方,更是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威力。以1949年10月上海解放后的第二次涨风为例,开始时上海财经主管部门也曾在批发市场上大量抛售物资,从10月10日至11月10日,共抛售棉纱2万件,棉布30万匹,加上粮食、食糖等物资,回笼货币300余万元。但由于全国抛售物资时间不一,此起彼落,再加上游资充斥和投机猖獗,物价仍节节上升。11月7日,国营粮食公司抛售粮食455.5万公斤,相当于平时成交量的10倍以上,但仍然未能把涨势缓和下来。中财委和陈云同时及时分析了全国的情况,于11月13日指示全国“各地贸易公司,除必须应付门售者外,暂时不宜将主要物资大量抛售,应从各方调集主要物资于主要地点,并力争于十一月二十五(至迟三十日)完成;预定十一月底十二月初全国各主要城市一齐抛售”。(15)为了给投机商以毁灭打击,中财委在全国统一调配物资,指示东北自11月15日至30日内,每日运粮1000万至1200万斤入关,支援京津,华东财委同意东北支援上海粮食暂缓南运,以便集中力量支援华北。中财委还指示财政部自11月15日至11月30日,于德石路北及平原省拨交贸易部21000万斤公粮,支援棉花产区。为了稳住沪、汉、西安纱布价格,中财委除令陇海沿线积存纱布速运西安外,还派专人到沪、汉调整两地纱布存量。在中财委统一指挥和全国各大城市已集结了压倒优势物质力量的基础上,全国各地于11月25日一致行动,同时抛售纱布且边抛售边降价,终使投机商失去了还手之力,持续50多天的全国性物价上涨风终被制止。
3、坚持物价基本稳定和财政收支平衡的方针,发挥国营经济的领导作用
坚持物价的基本稳定,是陈云的一贯思想。建国前后平抑物价时,曾也有人建议借鉴某些资本主义国家通货膨胀、赤字预算的经验,主张以“温和的”物价上涨刺激生产。陈云旗帜鲜明地指出:“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不妥当的”,他说:“物价的波动,只能打击生产,使经济停滞”,“物价平稳,经济逐渐发展”,才是“一种前进的方法”。(16)这是因为,我国的国情与资本主义国家不一样,我国不是生产过剩,而是产品不足,采用赤字预算的办法,只能扩大商品供应量社会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加剧物资供应的紧张程度。
为了坚持物价基本稳定的方针,陈云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努力争取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陈云认为:国家的财政如果“不是建立在财政收支的平衡上面,继之而来的物价波动就是不可避免的。”(17)建国前后物价飞涨的基本原因就是财政收支失衡,财政赤字巨大。(具体情况已如前述)1950年国家财政收支接近平衡,上半年就稳定了市场,制止了十多年的通货膨胀。这段历史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向我们证明:没有财政收支的平衡,就不可能有物价的稳定。
第二,坚持货币的发行量与足够的实物基础相适应。陈云多次指出建国前后物价上涨的根本原因是纸币的发行量大量增加,他说:“想以少量的物资,稳住物价必然消耗了实力,物价仍不能稳住。”(18)马克思曾经指出,纸币的发行,必须被限制在没有货币作为象征的代表时,现实流通所必须有的金和银。我们国家的货币不实行金本位制,但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必须和物资的流转是相适应,才不会引起物价波动。因为金银实际上也是一种物资。
在物资供应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减少票子过多对物价的冲击,陈云认为加强税收工作是一个好办法。他说:“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之一,是全国财政收支、经济恢复所需现金的最大来源。”(19)他还说:“目前最要紧的有两件事,一是公粮要征得好,二是税收要整顿好。”(20)由于当时税制尚未健全,尤其是在解放较晚的城市尚未完全建立,使投机商不仅得以趁机大搞非法经营,而且严重偷税漏税。以武汉为例,在税收检查前的5月16日到6月底的一个半月中,全部税收折合大米只有317.3万斤,检查后12月开征的下半年税收,平均每月即为1251万斤,增加了约5倍之多。税制整顿后,仅据京汉下半年和津沪9-12月的税收,即达2933万元,占当时(12月)货币发行总额的近1/10,由此可见,整顿税收是增加收入、反对投机、实现市场稳定的重要手段。
第三、掌握主要物资,增强国营企业经济实力
在平抑物价斗争中,陈云始终认为:“粮食、纱布是市场的主要物资,我掌握多少,即是控制市场力量之大小。”(22)他还说:“有了粮食,控制上海物价就有了相当的把握。”(21)建国前后的物价上涨,其焦点都是抢购这两种关系民生的必需品。在1949年8月召开的上海财经会议上,陈云指出,要掌握粮食以稳定城市,掌握纱布以稳定农村。当时,中财委还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以加强国营企业掌握主要物资的经济实力,一方面加强和改进国营企业组织,一方面建立由国家领导的粮食、花纱布、百货、土特产等专业公司,从而保证在平抑物价时使国营企业处在主动地位。据统计,1949年11月,国家掌握的公粮中,可作为商品调用的已在50亿斤左右,约占全国产量的将近一半,布则超过一半,仅粮食一项,即可回收当时货币发行总额的三分之二,此外,国营企业还控制了煤炭供应的70%,食盐的60%。正是由于国营企业手中掌握了足够的物资,从而才真正掌握了主动权。
第四,深入调查研究,精确分析形势,预筹准备,防患于未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平抑物价的斗争,错综复杂,瞬息万变,需要不断地深入调查研究,准确分析市场动向,预作准备,才能取得主动,防患于未然。全国解放之前,陈云已经估计到我国财政经济将面临巨大的困难,指出“要预见到这种情况,我们不仅要注意克服目前的困难,而且要从全国范围来考虑财经问题的解决,否则就要影响到国计民生。”(23)京、津、沪解放之前,人民军队都曾为解放后的物资供应做过认真的准备,如在平津战役开始前,在北平郊区就已准备了粮食3000万斤,煤7万吨,在天津周围,则集中了粮食32000万斤。所以解放初,平津的粮价不仅未因战争波动,天津粮价1月份还略低于周围其他中心城市。针对游资突击的重点往往是京、津、沪三地,其突击的物种又是粮食和纱布的情况,陈云指示:“沪京津需常有应付游资冲击的粮、布。”(24)为了应付上海商店春节后第一天开张物价往往会上涨的所谓“红盘”涨风,陈云同志于1950年初指示上海“必须对粮、布两项预有措施。”(25)针对上海当时存粮不到1亿斤的情况,陈云指示“无论如何必须设法于旧历年关前后,力争上海粮食公司存米达四亿斤。”(26)并指示从苏、浙、皖直至东北、中南、西南向上海赶运粮食。由于准备工作充分,1950年上海的二月涨风,时隔仅三日,粮价即告平抑。由此可见,未雨绸缪,预作准备,是平抑物价的重要方法之一。
4、坚持发展农业生产是头等大事,按人民的利益和要求进行决策
在平抑物价所采取的众多措施中,陈云还有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坚持农业生产是头等大事,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处处为人民着想,事事注意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具体表现在:
第一,坚持发展农业生产是头等大事,把群众有无饭吃,看成是自己的责任。新中国成立之前,陈云就指出:“现在是我们管理国家,人民有无饭吃就成了我们的责任。这个问题,一定要采取慎重的政策。”(27)他还说:“老百姓不仅在军事上、政治上看我们,他们还透过经济看我们,看物价能不能稳定,还饿死不饿死人。这些问题是老百姓关心的、也是对我们的考验。”(28)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概莫如此。在平抑物价时,陈云考虑的最多,讲得最具体,部署得最周密的,就是首先安排粮食的供应,保证让老百姓有饭吃。我国现在已是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国家,吃饭问题是民生的最大问题,坚持陈云“无农不稳”、“无粮则乱”、“发展农业生产是头等大事”(29),要保护农业生产,防止“谷贱伤农”(30)等一贯思想,对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安定农村和农民这一“大头”,稳定和发展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二、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尽力保证人民的生活不受涨风影响。在通货贬值,物价飞涨时,陈云十分关心对广大劳动群众的影响程序。1949年12月2日,陈云指出:“从十月中旬开始的币值下跌和物价上涨,对全国人民,尤其是对几百万军队和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人民所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31)此后不久,他又说:“通货贬值中,人民损失了一百六十五亿斤小米,等于抗战前银洋八亿二千五百万元。为时只有一年即损失这么多,是一个极大的数字。这是人民生活水平降低的一个具体材料。这样下去,人民将很难支持。”(32)为民忧民、关心群众疾苦之心,溢于言表。当人民政府为了平抑物价飞涨而不得不采取一些暂时措施时,陈云也总要从人民的利益考虑,两弊相权取其轻。当国家考虑发行公债以弥补财政赤字时,陈云指出:“人民购买公债,在全国经济困难情况下,也是一种负担。但是这种负担,比起因增发钞票、币值下跌所受的损失来说,是比较小的。”“从全体人民的利益说来,发行公债比之多发钞票要好些。”(33)多发钞票,通货膨胀,“吃亏最大的首先是城市里靠薪资为生的人,其次是军队以及党政机关人员”,(34)为了弥补巨大的财政赤字,在研究多收税少发钞票还是少收税多发钞票时,陈云指出:“在可能限度内,多收税比多发钞票,为害较小。”(35)处处体现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处处保护人民利益的负责精神。为了保证职工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不受涨风影响,中财委还在城市中对职工实行低价配售粮食、纱布等日用生活必需品的办法,由国营贸易部门按国营牌价供应,不受市场物价变动的影响,以保证人民生活的稳定。此外,人民政府还开展了“折实存款”、“折实公债”、“保本保值存款”等多项业务,在政府机关和部队中开展厉行节约,增加生产等活动,切实减轻人民负担,减少物价上涨给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所有这些措施,在平抑物价斗争中,对安定人民生活,保护群众利益、减少对市场冲击方面,均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1950年3月以后,随着国家财政状况的渐趋好转,旧中国延续下来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局面从此结束。这是新中国经济战线上的巨大胜利。建国前后陈云平抑物价的历史功绩和经验,将永载史册并启迪后世。
注释:
①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历史事件的回顾》上卷第89页。
②《周恩来选集》下卷第42~43页。
③《陈云文选》(1949~1956)第18页。
④《列宁选集》第4卷第370~371页。
⑤《陈云文选》(1949~1956)第3页。
⑥《陈云文选》(1949~1956)第5页。
⑦《陈云文选》(1949~1956)第4页。
⑧《陈云文选》(1949~1956)第17页。
⑨《陈云文选》(1949~1956)第18页。
⑩《陈云文选》(1949~1956)第35~36页。
(11)《陈云文选》(1949~1956)第63~64页。
(12)《陈云文选》(1949~1956)第16页。
(13)《陈云文选》(1949~1956)第14页。
(14)《陈云文选》(1949~1956)第48页。
(15)《陈云文选》(1949~1956)第31页。
(16)《陈云文选》(1949~1956)第58页。
(17)《陈云文选》(1949~1956)第78页。
(18)《陈云文选》(1949~1956)第30页。
(19)《陈云文选》(1949~1956)第66页。
(20)《陈云文选》(1949~1956)第9页。
(21)《陈云文选》(1949~1956)第59页。
(22)《陈云文选》(1949~1956)第17页。
(23)《陈云文选》(1949~1956)第1页。
(24)《陈云文选》(1949~1956)第59页。
(25)《陈云文选》(1949~1956)第15页。
(26)《陈云文选》(1949~1956)第60~61页。
(27)《陈云文选》(1949~1956)第60~61页。
(28)《陈云文选》(1949~1956)第60~61页。
(29)《陈云文选》(1949~1956)第148页。
(30)《陈云文选》(1949~1956)第81页。
(31)《陈云文选》(1949~1956)第34页。
(32)《陈云文选》(1949~1956)第57页。
(33)《陈云文选》(1949~1956)第36页。
(34)《陈云文选》(1949~1956)第6页。
(35)《陈云文选》(1949~1956)第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