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省级高校整体特色发展的战略思考_大学论文

促进省级高校整体特色发展的战略思考_大学论文

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的战略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色论文,战略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学特色,是一所大学明显区别于其他大学比较持久稳定的发展模式和被社会公认的独特、优良的办学特征,其实质是“大学凭借其个性化的教育实践活动来满足社会特定需求的必然产物”[1]。大学特色发展,是大学面对竞争激烈的教育市场的必然选择,也是符合大学发展规律的必然产物。在我国经济区域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对省域内大学特色发展问题进行宏观战略谋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的必要性

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就是对省域内大学的整体特色和个体特色进行统一的长远规划与宏观谋划。具体而言,就是从省域经济教育一体化出发,建立引导大学分类办学的资源配置规则,改善影响大学特色办学的外部制度环境,推动省域内各大学整体有特色、每一所大学有特点、各层次毕业生有专长,构建省域内各大学发展目标清晰、定位准确、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办学格局,最终建立起与省域经济社会高度融合、协同发展、多元化、健全完善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形成具有地方社会资源特点和文化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具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是提升省域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当今时代,知识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人才培养与储备已成为国家或地区在竞争与合作中占据制高点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指导下,各省份都在因地制宜地谋划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迫切需要高等教育提供全面的智力和科技支持。以辽宁为例,“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任务与需求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过程中,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辽宁新经济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以“沿海经济带”与“沈阳经济区”为牵引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正在引发人才需求结构和技术需求结构的变化,进而对高等教育结构的适应性提出了新的挑战;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就业等形势的变化,人民群众对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已经不再是一般性的社会事业,而是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事业。在这样的战略背景下,高等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凸显,围绕其核心职能,需要担当起培养区域创新人才、引领知识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弘扬区域先进文化的重大责任与使命。

但是,与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相比,高等教育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与不足: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发展的环境和支撑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地方高等教育缺乏明显的优势特色学科体系,一批办学历史长、社会影响较大的省部共建大学的行业特色在弱化,办学实力有所下降,大学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分布不均衡,传统学科的改造力度不够,专业重复设置、同构化现象依然存在,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因此,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化发展,主观建构、自觉追求省域内各级各类大学的整体特色和学校个体的办学特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建立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相一致、与省域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已经成为提升省域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二)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是解决当前制约高等教育发展诸多问题的主线

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不仅利于促进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解决当下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许多重点、难点问题。就省域层面而言,在我国高等教育管理重心下移、大众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地方高等教育体系正面临着不断完善的问题,许多重大问题需要及时破解。如:优化省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推进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围绕国家和地方战略的双重需求,提升、拓展和再造高等教育服务功能问题;破解省域内大学分工不清、定位不明、办学趋同和发展同质的问题,等等,这些宏观重大问题无一不与大学特色发展直接相关。因此,以推进大学特色发展作为改革切入点,有利于把省域内其他层面的高等教育宏观问题带动起来,形成有主线、有突破点的改革发展思路。

就学校个体层面而言,特色发展与各层次类型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直接相关,与学校的特色学科群、专业群培育和建设直接相关,也与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技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密切相关,更与大学所承担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乃至文化引领功能的发挥直接相关。因此,以培育和明确大学的办学特色为线索,整合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不断凝练办学理念,高效配置资源,积淀和形成比较优势,可以为学校形成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学校高水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是推进大学个体特色发展的重要途径

研究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发展案例可见:虽然有特色的大学不一定都是高水平的大学,但是高水平大学一定都是有特色的大学。探索其办学特色的形成机制,可以发现大学特色“既是在环境诱导下大学组织系统自主演化的结果,也是通过战略设计、制度安排和机制选择而能够达成的人为、主观的理性建设过程”[2]。因此,围绕大学特色的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采用内部战略设计与外部战略调整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科学的分类定位和战略规划,整体推进省域内大学的特色发展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此外,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考察我国大学发展模式趋同发展同质现象可见:“由于各类大学组织共处于相同的制度环境中,都处于同一组织场的强迫机制、模仿机制和社会规范机制之中,二者在同时适应同一制度环境表现出相同行为,导致组织形式和组织行为的趋同性。”[3]特别是在我国高度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模式下,传统的资源配置模式是造成大学组织行为趋同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从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战略规划入手,通过规划的导向与调控作用,全面落实和实施政府对大学宏观指导、大学依法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引导大学分类办学的资源配置规则,改善影响大学特色办学的外部制度环境,是推进省域大学个体特色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一)理论基础

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作为一定时期省级行政区划内以推进不同层次类别大学特色发展为目标的长远规划和宏观谋划,可以从高等教育战略管理理论中得到启示,并构成其理论基础。

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战略,调控对象是省级层面的各级各类大学,主要内容是对较长时期内省域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办学重点、发展战略等总体活动进行的分析、预测、设计与管理。战略管理理论对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的启示与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1.战略管理理论为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当前,省域高等教育的发展面临着多重机遇与挑战,传统的以功能管理、内部管理为主体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日益受到复杂发展环境的挑战。战略管理理论既是一种管理思想,更是一种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其实质上是一个组织寻找成长和发展机会以及识别威胁的过程,是使组织能够适应、利用环境的变化,提高组织整体的优化程度,注重组织长期、稳定发展的过程。这种管理模式更适合对复杂发展环境的把握,无论对大学个体特色发展和省域高等教育整体特色发展来讲都具有现实意义。

就大学个体而言,将战略管理理论应用到学校特色办学的管理领域,可以着力突破教育资源有限、市场竞争激烈的制约,不断优化环境、变革组织、规避风险,变学校的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从而以特色化战略推动学校整体发展和平稳运行。

就省域高等教育整体来说,在我国经济区域化格局日益清晰、高等教育与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采用战略管理手段,从省域经济教育一体化发展出发,改善和健全外部制度环境,着力提升高等教育的内部实力条件,实现省域内各级各类大学的差异化发展、特色发展和共同发展,并将学校的比较优势转化为整体的区域竞争优势,既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省域高等教育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路径。

2.战略管理理论为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提供了系统完整的程序模式与管理框架体系。战略管理理论把战略分析、战略选择、战略实施和战略监测与评估等几个阶段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了一个全过程管理模式,为省域大学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系统完整的程序模式和管理框架。其作用:一是为大学特色发展提供战略性发展方向,能够指导省域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优先顺序,保证在高等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将有限的资源运用于战略性、关键性发展领域。二是利于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教育结构并与特色化发展目标相匹配。运用战略管理方式和手段,更利于从外部看待组织内部的问题,从而克服“功能性短视”,确立一种全局观,使组织结构、教育的功能结构等与战略目标相匹配。三是为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控制与评估的基础。由于战略管理十分强调以实际结果作为战略评估的重点,因而有利于科学、有效地推进各项战略措施,切实实现战略目标。

(二)实践基础

1.我国高等教育管理重心的下移为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20世纪90年代,我国高等教育进行了以解决部门办学体制、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解决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为主的三大体制改革。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按照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明确和落实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职责。”这些改革,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重心正在逐步下移,省级政府对本省高等教育的统筹责任与权利正在不断加大,这是我国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加快的必然结果。这种管理体制,对鼓励各省级政府在中央政策指导下开拓创新工作模式与管理机制,加强对本地区高等教育的政策导引、立法执法、战略规划、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组织协调、信息服务和检查评价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更是追求省域高等教育发展的优势与特色,实现省域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平衡的重要体制保障。

2.省域内高校的多样化办学状态为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奠定了分类管理的基础。目前,根据教育统计分类,我国省域高等教育系统有三种划分方式,包括按隶属关系划分、按学科类型划分以及按办学性质划分。但是,从各省份大学的实际办学情况来看,还可以有更多的划分方法。如,笔者分别从学校的学科专业覆盖范围、人才培养的数量与结构、人才培养服务面向、科学研究规模与结构、教师资源等5个维度对辽宁省43所普通本科院校、44所高职(专科)院校的基本办学情况进行了聚类分析,最后得出了本科院校4个类别、高职院校3个类别的聚类分析结果。其中,仅依据学科专业覆盖范围进行的分类一项,可以将全省87所普通大学分为综合性院校、多科性院校和单科性院校3个类别。多样化是分类发展的基础,是实现特色化的前提。对于个体大学而言,分类发展就是保持自己的特色,确保自己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准确定位,不盲目攀比和趋同。对于省域高等教育整体而言,分类发展就是保持不同类型的大学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合理分布,使这些大学发挥各自的优势、各司其职,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我国省域高等学校的多样化办学状态是省域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基础,是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的现实条件保障。

3.各类大学特色办学实践为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提供了主体动力保证。目前,无论是政府宏观层面还是学校微观层面,对大学特色问题都给予了高度关注,一些地区和大学已经将其作为主观推动和自觉追求的实践过程。笔者采用文本分析的方式,对辽宁省40所本科院校、39所高职院校2009-2020年特色发展战略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进行了研究分析[4],发现以下特点:一是各类院校对特色办学高度重视,并从战略角度对学校未来整体工作进行了系统设计。从规划文本内容的成熟度、措施选择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可见,多数大学都系统梳理了长期以来的办学理念、办学经验,进一步凝练了办学目标和发展思路,对未来学校特色办学的目标定位、战略选择、战略举措等做出了相对长远的谋划。二是围绕大学基本职能突出了本科、高职院校不同的办学特点。在谋求办学特色的核心观念统领下,各校基本上都在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定位、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方式、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构建了系统完整的措施体系。尽管有些学校的战略措施还不十分完善,但基本上都围绕着大学的组织使命和基本职能展开。在特色办学的载体选择上,本科院校突出了以学科为依托、高职院校突出了以专业为依托的办学特点。三是结合已有办学基础和办学实践,体现了与传统优势相结合的特点。多数学校的特色战略规划是在对自己原有办学基础和内部条件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展开的,是在对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人力资源状况、组织结构与组织效能、校园文化进行客观分析后,明确了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做出了未来的战略选择。

当然,通过规划文本分析也发现,学校在特色发展战略规划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规划内容不十分完整,缺少战略分析、战略评估环节的问题;对办学理念的提炼还不充分,对大学特色形成规律认识不足。此外,多数大学的规划还是基于学校自身内部条件的规划,虽然个别学校表达了依据经济产业结构变化进行学科专业设置和办学策略调整的意向,但仍然是对学校内部资源的调整与安排,缺少对有利于特色形成的外部环境条件的分析与要求,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校的特色办学实践效果。但尽管如此,各类大学的特色办学实践,已经充分表达了学校旨在通过打造优势和特色来提升整体综合实力、解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长远重大问题的强烈意愿,而且在具体办学实践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也为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证。

三、整体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的政策要点

(一)充分落实大学的办学自主权

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就是赋予大学法人地位,尊重大学自主办学的权力,使大学的办学尽量减少受政府及其他社会机构的控制或干预,秉承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处理办学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问题。

分析国内外一流大学特色办学的案例发现,所有办学成功的大学无一不是以拥有较充分的办学自主权的制度环境为前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办学特色就是大学依凭其所拥有的自主权所做出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调控的行为过程和结果。我国《高等教育法》第32条明确了大学在招生、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科研开发和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机构设置和人事、财产管理和使用等7个方面的自主办学权力。这7项自主权对保证大学特色办学具有重要作用,落实了这些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就能确保大学对自身类型和发展定位的选择和把握,在微观层次调整好自己的资源配置,将资源用到学校的优先发展重点上,最终实现各种类型大学的分类发展和特色发展。

当前,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关键,首先是明确政府的角色定位,正确处理好大学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三者间的关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及大学办学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弱化、撤出对大学具体微观事物管理的领域,使大学彻底摆脱“政府从属机构”的地位;其次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对大学的管理更多地体现在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方向、规划和质量标准的把握上,体现在为大学改革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方面;第三是更新政府的管理方式,使政府对大学的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转变为综合运用整体规划、法规、评估、拨款、信息服务等间接调控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只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落实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实现大学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形成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特色化发展局面。

(二)建立省域高等教育的分类管理体系

分类是依据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将它们聚合起来的过程。作为一种有效的思维工具,分类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定义事物本身的特征,使纷繁复杂的事物清晰地呈现出来,便于人们对事物进行更深入的了解、认识以及掌握和管理。建立省域高等教育的分类体系,就是依据省域内大学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将具有相似特性的大学进行集中和归类的过程。

建立省域高等教育分类体系,是对大学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的前提。一方面,建立省域高等教育的分类体系,可以清晰界定省域内每一类型大学的内涵和外延,更好地赋予它们不同的使命和任务,进而凸显不同类型大学的集群优势和辐射效应,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大学的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最终实现省域高等教育结构的整体优化;另一方面,建立省域高等教育的分类体系,可以给大学的办学者提供参照,帮助各大学在类型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确定各自的使命、任务和职能,确定自己与其他大学的异同点,继而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个性化的发展目标,形成各自的办学特色。

省域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的建立过程,不单纯是“自上而下”的过程,而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过程。一方面,政府组织要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类与指导;另一方面,个体大学要自下而上进行微观的类型归并和自主选择。因此,建立省域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必须重点考虑两个方面的需求:一要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二要聚焦各种类型的大学科学发展和合理定位,使各类型大学能在自主、自愿基础上建立合理分工协作意识,依据内外部发展条件,找准自己的位置,扬长弃短,办出自己的特色。

(三)构建省域大学特色的承载主体

大学特色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大学特色形成的各种因素只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撑才能实现其最终目标。省域大学特色建立在大学个体特色基础上,但又绝不是省域内大学个体特色的简单集合,而是与省域内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密切相关的各级各类大学共有的综合性特征和品质。

根据省域大学特色的概念内涵,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必须建立三个关键性的承载主体:一是建立省域高等教育的优势特色学科体系。因为,学科是大学实现其各种社会职能的综合平台,学科设置情况及水平不仅决定了学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更体现了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程度和协调程度,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必须以省域特有的优势学科体系作为首要载体。二是优化省域高等教育的结构布局。系统结构决定系统功能,结构是功能的内在基础,功能是结构的外在表现。只有建立完善的省域高等教育的结构布局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高等教育的功能,保证高等教育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发展,必须以优化省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实现不同层次类型大学的多元化、协同发展为基本载体。三是形成科学的省域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由于不同省份高等教育面临的社会发展环境和资源基础条件不同,因而,各省份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也会有所差异,如何从省域独有的社会资源、文化特色中挖掘和形成大学特色的独有依托与载体,如产学研合作模式、人才培养方式等等,会使大学获得其他省份大学无法替代的竞争优势,这是省域大学特色发展的关键性载体。

(四)建立有利于大学公平竞争发展的制度环境

竞争是特色形成的基础。大学特色是大学在相互竞争中自我发展、自我调控的行为结果,如果没有大学之间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与制度,大学就会失去发展的压力和动力。世界上所有办学成功、特色鲜明的大学,都是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产物[5]。在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学的所有权、管理权、资源配置权由政府掌控,大学的发展缺乏自主权以及必要的竞争机制,因而发展同质、办学模式趋同的现象难以避免。

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的外部竞争机制得以不断完善,有利于大学特色化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基础正在形成。但是,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尚需过程,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尚未摆脱政府配置模式,因而,大学之间公平竞争的机制还不够充分,推进省域大学特色化发展必须建立利于省域大学办学特色形成的、以激励大学之间公平竞争为目的的制度环境。首先,要协调政府、大学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构建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地方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新模式。其次,在国家教育经费投入增量有限的情况下,要以“需求主导”来配置资源,引入绩效机制,通过竞争获得,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第三,要建构防止发生不正当竞争的机制和鼓励大学之间优势互补、自愿紧密合作的制度环境,以利充分有效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发展省域大学的综合实力,提高省域高等教育的综合竞争力。

(五)构建有利于大学办学特色形成的教育评价体系

教育评价体系对大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科学细化的关于大学办学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各类教育评估虽设有“特色项目”等指标,但多数设计简略、内涵不详,导致许多学校误以工作成绩、学科专业特点混同办学特色,以办学定位代替办学特色,从而暴露了对大学特色形成规律认识不足、难以发挥教育评价的特色导向作用等问题。

建立有利于大学办学特色形成的教育评价体系,首先,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建立多层次的评估体系,政府要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大学分别提出相适应其定位的标准要求,并按照其职责规定的业绩表现实行相应的奖励与处罚措施。这样,在细分的高等教育市场中,大学定位的趋同和攀升才可能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大学的有序竞争,在所处的层次与类型上争创一流。其次,办学特色的评价不同于对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评价,其本身很难完全以量化和纯粹的定量指标来衡量,因此,必须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这也是防止大学特色评价与大学实际办学出现悖论——避免各大学以评价指标为导向而出现新的“办学趋同”现象的重要手段。第三,要将评估政府与评估学校结合起来,由于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施政理念是大学办学特色形成的前提,对大学办学特色的评价,就不能忽略地方政府所营造的政策与制度环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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