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性别平等,实现共同发展——纪念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10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联合国论文,第四次论文,共同发展论文,平等论文,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5年金秋时节,来自全球18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共4万余人相聚北京,举行了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下简称北京世妇会)。大会制定了加速执行《内罗毕战略》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各国政府对推进性别平等、发展与和平做出了庄严承诺。大会以其空前盛况、重大成果和深远影响在世界妇女运动史上竖起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追求平等、谋求发展、企盼和平,不仅是全球妇女的呼声与愿望,而且转化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共同决心和行动
这10年,全球范围内的性别平等进程明显加快。
在纪念北京世妇会召开5周年之际,联合国举行了《2000年妇女:二十一世纪两性平等、发展与和平》特别大会,审评北京《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通过了《政治宣言》和执行北京《行动纲领》的《成果文件》。
为纪念北京世妇会召开10周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启动了“北京+10”纪念活动,在联合国和各区域召开高层会议,全面回顾和评估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执行北京《行动纲领》和《成果文件》的情况,并为新世纪性别平等规划蓝图。为此,我国在北京隆重举行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10周年大会,与各国朋友共同回顾10年的光辉历程,分享经验,商讨对策,加强合作,为促进全世界的性别平等、实现妇女发展、创造和谐的人类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10年来,在联合国及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北京世妇会“平等、发展与和平”的主题受到各国普遍关注,社会性别主流化在各国不同程度地得到强化,妇女的赋权、人权和发展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北京《行动纲领》关切领域的战略目标逐步得以实施,妇女的生存条件、发展权利和社会地位得到改善和提高。
10年后的今天,男女平等不再被狭义地看作女权问题,而被视为实现人权和社会正义的必要条件,被视为各国、区域乃至全球解决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了联合国和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追求平等、谋求发展、企盼和平,不仅是全球妇女的呼声与愿望,而且转化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共同决心和行动。性别平等、妇女发展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强大世界潮流。
我国政府认真执行北京《行动纲领》和《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努力促进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在我国实现,全面推进中国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
这10年,中国形成了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机制。
我国作为北京世妇会的东道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把实现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优化妇女发展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致力于将大会精神转化为实现本国男女平等的社会实践,认真执行北京《行动纲领》和《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努力促进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在我国实现,全面推进中国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
——依法治国,消除法律上的性别盲点,形成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不断加大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力度,实现对妇女的法律保障。10年来,我国相继制定和修订了《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100余件与妇女权益保障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内容涉及妇女健康、教育、劳动就业和婚姻家庭等诸多方面。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规章在内的一整套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司法机关加大了执法力度,依法制裁各种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精神,用社会性别观点审查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发现歧视性定义。
——在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框架下,制定我国执行《行动纲领》的战略规划,建立了全面推进妇女发展的目标体系。我国政府在1995年和2001年先后制定了两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这是开展世妇会后续行动、实施北京《行动纲领》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的国家级行动计划。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制定了本部门的纲要实施方案和本地区的妇女发展规划,形成了国家发展纲要、地方发展规划和国务院部门的实施方案相配套,全国性目标和地方性目标相补充,终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妇女发展目标体系。这是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的战略规划,妇女发展目标纳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纳入了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的建设,纳入了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资金投入、分类指导和监测评估等措施,保证纲要目标的实现。
——加强机制建设,完善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构,建立实现性别平等的社会化工作体系。10年来,我国进一步完善了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协调和推动政府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指导、检查和督促地方政府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33个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全国县以上人民政府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形成了科学有序的工作机制,人员和经费得到保证。我国政府重视发挥与妇女发展有关的各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尤其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最大的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非政府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鼓励和支持各类妇女协会、研究会、联谊会等新型民间妇女组织和跨部门协调机构发挥作用。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以政府妇儿工委为主体、各级妇联组织为骨干、各类民间妇女组织为补充,积极务实、与时俱进、相互协调配合的性别平等社会化工作体系,为实现妇女发展纲要的规划目标、促进妇女进步和事业发展构筑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我国性别平等进一步实现,妇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诸多领域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这10年,中国妇女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性别平等进一步实现,妇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诸多领域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增强,参政水平不断提高。10年来,我国妇女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一直保持相对稳定的比例。第十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和女常委的比例分别为20.2%和13.2%,第十届全国政协女委员和女常委分别占16.7%和11.7%。党和国家领导人中有9位女性;全国省(部)级以上女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9.9%;31个省(区、市)各级党政班子中有5000多名女领导干部,其中省级四大班子中有女领导干部134名;397个市(地、州)有正、副女市长368人。2003年全国新录用公务员中的女性占27.8%,中央国家机关新录用女性公务员达到37.7%。基层妇女参政水平也不断提高,2004年女性居委会委员占委员总数的55.8%。
——就业机会增加,职业结构改善。10年来,我国妇女就业数量和比例一直较高,高于世界女性就业平均水平。2004年底,全国城乡女性就业人数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4.8%,全国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38.1%。目前,以中小企业家为主的女企业家约占企业家总数的20%,其中60%是1995年以来的创业者。妇女的就业结构改善,第三产业成为女性就业的主要领域,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计算机、通讯、金融、保险等高新技术行业。
——受教育程度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缩小。我国部分教育指标已经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男女性别差距进一步缩小。2004年,全国小学学龄女童入学率为98.93%,男女差距只有0.04个百分点,提前达到了小学阶段实现性别平等这一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基本要求。女性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机会增加,2004年,初中、高中和普通高校在校女生比例分别达到47.4%、45.8%和45.7%。2000年中国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0年,比1990年增加1.5年,10年间男女差距缩小0.5年。
——健康状况继续改善,平均预期寿命大幅度提高。2004年,中国的新法接生率达到97.2%,住院分娩率达到79.4%,孕产妇死亡率由1995年的61.9/10万下降到48.3/10万。我国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基本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2000年为73.33岁,高于联合国提出的到2000年世界妇女平均预期寿命65岁的目标;2003年,我国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4岁。
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广泛宣传和落实,为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妇女与男子的协调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
这10年,我们从丰富的实践中获得了宝贵经验。
10年来中国妇女发展的丰富实践,加深了我们对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规律的认识,积累了极其宝贵的经验。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是保证妇女运动正确方向,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政治思想基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妇女运动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指引中国妇女运动健康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才能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推进性别意识主流化变成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才能将我国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基本原则真正落实,才能在发展我国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实现妇女的进一步解放和更大的发展。
——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妇女发展实际需求,制定妇女发展战略目标,是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重要前提。制定和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对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合社会资源,全面促进妇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妇女事业与本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既重视北京《行动纲领》的每一个重大关切领域的发展目标,又考虑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妇女的实际状况。把性别观点纳入制定和实施纲要的全过程,确保妇女在获得机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体现男女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实现平等与和谐发展。
——国家的立法干预,积极的政府行为,不断调整的公共政策,是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有力保障。在执行北京《行动纲领》和实施妇女发展纲要的过程中,我国始终注意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以国家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和适时调整的政府政策保证目标的实现。特别注意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妇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在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条件下,不同地区、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妇女的不同需求。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出台体现社会公正的政策,并通过政策的倾斜及时解决妇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加强提高妇女地位的机构建设,完善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是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组织保证。我国政府十分注意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的密切合作,自上而下地带动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男女平等进程。通过多年的成功实践,我国已形成了以积极的政府行为为主,以非政府组织的协作配合为辅,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发展的工作格局,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促进性别平等的工作体制。
——赋权于妇女,鼓励和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争取自身的进步与发展,是实行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巨大动力。妇女是实现性别平等的主体,必须认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自身的努力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充分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是实现妇女进步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
——抓住国内国际有利时机,推动中国妇女运动实现新跨越,为妇女事业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广泛宣传和落实,为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同步发展、妇女与男子的协调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国际上,平等、发展与和平的主题,《行动纲领》、《成果文件》和《千年发展目标》等战略规划,社会性别主流化趋势,都为实现全球性别平等和中国妇女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有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亿万妇女的广泛参与,有世界妇女运动的积极推动,我国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前景一定更加美好
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对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充满信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将为中国妇女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天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规划,反映了包括亿万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为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充分的条件和更广阔的空间。这一战略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的发展,既保持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又倡扬社会公平和正义,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友爱与和谐相处。这些都为促进妇女与男子的协调发展提供更有利的社会环境。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目标和北京《行动纲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我国的性别平等将真正成为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性别意识纳入各级政府决策主流得以实现。我国将建成更有权威、更有实力的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机制,妇女发展规划切实被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在推进性别平等进程中,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将建立起更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妇女将同男子一样,平等享受基本人权框架下的各种权利,在参与发展中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我国妇女在更多领域的发展将走在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参政、就业、教育和健康等优先领域的发展,将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中国妇女的发展与进步,不仅推进中华民族的繁荣兴盛,而且将对整个人类的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妇女事业创新发展的“四大体系”的建立健全,必将有力推动中国妇女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时期推动中国妇女事业创新发展的“四大体系”,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理论体系、妇女教育培训体系、社会化开放式的妇女工作体系和妇女事业发展的支持体系。这“四大体系”从宏观上绘就了新时期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展现了中国妇女发展的美好前景,对推动我国妇女事业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伴随“四大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妇女工作的整体思路进一步明确,妇女实现全面进步与发展的条件进一步优化,推动妇女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措施必将更加得力。
——国际妇女运动的蓬勃发展,必将为中国妇女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联合国倡导的北京世妇会10周年纪念活动,为进一步推动《行动纲领》、《成果文件》和《千年发展目标》的实施提供了重要契机,成为进一步敦促各国政府履行承诺,用行动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实现平等、发展与和平崇高目标的新起点。无疑,它也将推动中国深入和持续地开展世妇会后续行动,推进中国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
我们深信,有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亿万妇女的广泛参与,有世界妇女运动的积极推动,我国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前景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