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经济时代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相应的提高,这种生活水平的改善不仅体现在人们的物质追求方面,在生活方式上也较明显。然而,在这种变化之下,许多与之有关的问题也相应产生。现今,高楼大厦林立,为了满足许多消费者的不同需求,许多新式楼房正在火热销售,旧式楼房不断拆迁。然而在“三旧”改造中,本文针对拆迁过程中的安置措施以及政策和权益方面进行了探究,并结合一些具体实际状况对拆迁补偿政策作出了分析,希望对“三旧”改造提供时效性和适用性的借鉴。
关键词:“三旧”改造;拆迁补偿;策略探究
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并且经济用地的面积也在快速扩大。现今,根据土地资源的使用状况,我国的政策也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三旧”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资源的使用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结合一些改造的事例,对改造政策以及安置补偿策略进行深刻剖析,从而对实现现代化的城乡建设提供有力的证据。
一、“三旧”改造的相关分析
具体来讲,“三旧”改造是对于旧厂房、旧城镇以及旧村庄的改造。“三旧”改造是一种社会发展必经的历程,它能够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作出良好的回应,它能够实现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的有效结合。所以,对于“三旧”改造,应该全面推进,积极扶持,以便为优化建设结构、扩展发展空间和实现一体化建设作出贡献。在改造过程中,拆迁补偿安置也是改造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对于拆迁进度和拆迁人权益,补偿安置政策都进行了积极地探索。面对以前的强制拆迁和难拆迁问题,在政策中都进行了有关这方面的改善。这种补偿安置的策略促进了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且也提高了改造的效率。虽然补偿安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它的效益,但是政策上还存在有一些没有考虑到的弊端。诸如:拆迁产权、安置补偿标准、法规不完善、违法抢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改造的进行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
二、拆迁政策难题分析
(一)拆迁缺乏有力的法案依据
从参考的法律文献上面得知,在征收公民的私有财产方面,国家要给予公民补偿,但没有明确界定补偿本身的细则,然而也在一定程度上也规避了拆迁补偿的问题。总而言之,拆迁安置补偿在现今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没有详细的阐明补偿的标准以及原则。虽然宪法惊醒了原则上的规定,但是在与安置补偿相关的领域没有做出详细的界定。
在“三旧”改造过程中,人们往往关注改造的项目以及地块,价值方面也会根据所处地理位置进行标准的划分。在建造过程中必须对于拆迁的建筑物进行补偿,补偿要根据拆迁成本以及价格评估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确定。然而,现在的评估系统和补偿标准仍然存在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引发很多潜在的隐患。所以,为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也至关重要[1]。
(二)缺乏完善的引导策略
“三旧”改造下,房屋的拆迁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中的往往是被拆迁人,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社会问题也会被间接的引发出来。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措施如果没有满足被拆迁方的利益,被拆迁方一般会拿出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种问题的产生一般是由上而下导致的,政府在这一方面没有做到完善的补偿策略,补偿方面存在缺失,所以问难题就会一直存在。
(三)存在抢建问题
在有关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违规房屋的拆迁以及不符合建造批准期限的建筑,不能给予补偿。但是还会为了加快建造速度,对于一些临时或违规的建筑实行补偿。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特别明显的例子,在广东省的某一村庄的改造过程中,市政府为了加快项目的建造速度,对于违规建筑实行了补偿,以1千元每平米作为补偿标准,结果这种做法造成了抢建问题的出现,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了社会改造工作的难以进行[2]。
三、解决措施
(一)弥补拆迁补偿法案依据的缺失
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者,为了保证他们的切身利益,应该在补偿体系中做好完善的补偿工作。首先,在救济制度方面要完善改进,这种改进过程应该自上而下进行。现在,政府一般会容易成为被拆迁者的控告对象,这也是因为不足的拆迁补偿体系侵犯了被拆迁方的自身利益。第二,相关的法律应该明确规定政府的职责,并且为拆迁者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建立专门的机构或组织来为那些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二)完善拆迁安置补偿策略
对于政府方面,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解决拆迁补偿问题:第一,在补偿方式上,除了以货币的形式进行补偿之外,还可以在子女上学、医疗、养老以及事业救济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补偿;第二,让被拆迁对象获得增值利益,在劳动力损失以及土地价格方面得到有效的补偿;第三,解决被拆迁者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被拆迁者的利益,把保障费用计入改造成本中去;第四,补偿标准适当地提高,以便解决被拆迁者保障经费不足的问题;第五,适当提高拆迁安置费的标准,以便使得土地所有权者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第六,优化支付方式,传统的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是直接把货币交给被拆迁方,现在,可以优化保障措施,可以为改造对象设立一个安置账户,并把其纳入社会保障和失业救济方面中去。在拆迁问题中,只有切实为改造对象的利益考虑,改造工作才会有效顺利的进行,才会对社会的有序和谐发展起到促进作用[3]。
(三)解决抢建问题
对于有些相关机构,没有顾及后果的行为,应该严格的进行监察,减少并避免抢建风潮的盛行[1]。于此来说,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改进。首先,要对历史加以尊重,并且从实际出发,“三旧”改造是时代发展的必经过程,实现城市现代化以及城镇化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应该结合社会实际发展状况,并满足被拆迁者的需求,维护被拆者的合法权益。其次,为谋图补偿经费的违规为建筑不能宽容对待,拆迁不能做出赔偿,依照相关的法规对这一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并且结合执法部门进行巡逻排查,以避免抢建行为的发生[4]。
(四)和谐拆迁
在现今的拆迁过程中,通常会出现一些大大小小的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讲求和谐原则,做到和谐拆迁。做到“和谐”可以对以下观点进行参考:一、房屋拆迁安置方面要讲求民主决策,以被拆迁人的利益为主,在拆迁之前对被拆迁人进行摸底调查,之后根据这些调查结果进行合理科学的制定有安置补偿方案,这样可以为拆迁做好准备[5]。二、实行阳光拆迁,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把强制拆迁作为最后的方案,并且要以法治为标准。
结语
本文针对“三旧”改造下的房子拆迁进行探究分析,并结合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安置补偿问题做出了一些建议,对于现行的房屋改造必须考虑被改造者的切身实际利益,改造过程才会快速并且顺利的完成,对于这个时代来说,也会加快社会发展的步伐。虽然改造是必须的过程,但是在改造形式上也要注重规划,并且打开创新局面,优化改造结构,完善改造体系,因为只有不断地改进与创新才会保障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才会提高改造工作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吕嘉欣.广州“三旧”改造中的公众参与研究[D].广州大学,2013.
[2]何剑锋.“三旧”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策略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01:43-44.
[3]卜嘉田.高速城镇化背景下城中村改造策略探究与规划引导[D].西北大学,2012.
[4]赛姝瑞.新时期旧城改造利益相关方行为分析与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5.
[5]杨承志.广州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再造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0.
论文作者:廖皓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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