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竞争与比较优势——以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中国论文,纺织品出口论文,比较优势论文,竞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文献回顾
过度竞争在国外经济学文献中又称“毁灭性竞争”(ruinous competition)或“破坏性竞争”(destructive competition),对过度竞争的讨论起因于原子型市场结构产业或地区的持续性供给过剩,而企业又无法退出困境等现象的观察,以及存在于高固定成本负荷下,寡头垄断产业中的厂商“自杀式竞争”倾向。并认为可通过固定价格协定或兼并行为限制这种恶性竞争。由于过度竞争在西方国家不具有普遍性,因此,只在少数英美经济学家的文献中偶有论及(Bain,1959; Scherer,1980)。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学者首先对过度竞争问题予以重视,自20世纪60年代初期到80年代初期,明显的生产过剩和大量企业难以从过剩行业中退出,已成为日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有关过度竞争的探讨在战后日本产业政策的文献中较为常见,通常认为通过固定价格协定或兼并行为等措施可限制恶性竞争。
我国国内对过度竞争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产权不清、地方保护和行业管制、技术创新障碍、产品差异化不足、进入和退出壁垒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曹建海,1999;夏大慰、罗云辉,2003);也有学者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角度出发,根据“结构—市场—绩效”范式,分析我国典型的过度竞争市场结构,并对我国产业组织的优化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牛桂敏,2001;柯颖,2002);此外,还有学者对过度竞争的经济学模型做了尝试性的解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张维迎、马捷,1999;张东辉,2001)。
目前,就纺织业出口市场的竞争秩序而言,国内学者大体上是沿着体制因素和产业组织角度展开的。一些学者认为,生产能力过剩以及外贸企业体制改革进展迟缓等因素,是我国外贸出口过度竞争或市场失序的主要根源(任道纹,1998);另一方面,产业组织研究表明,行业进入壁垒低、行业市场集中度低、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行政垄断和过度分散经营并存的对外贸易市场结构、产业结构低质雷同,以及出口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产品性质“轻小散”等则是造成我国外贸出口过度竞争或市场失序的主要原因。
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学者们通过博弈论等理论研究,已经普遍认同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存在严重的“过度竞争”(徐临等,2003;徐磊等,2003)。就出口市场秩序的实证研究而言,学者们采用产业市场集中度指数来反映产业内企业规模不对称程度和企业的垄断竞争关系(曹建海,1999),通过测算,1993—1995年间,纺织品产业集中度在所有统计的37个行业中最低。此外,反映过度竞争的指标还有“绝对集中度指数(CRn)”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IHH)”,然而,目前此类研究仍然很少,刘继兵测算了以1990年纺织业销售额为指标的R4值为0.77%,在所有的行业中最低(刘继兵,1999)。杨伟民(1991)采用销售收入指标测算出1985年纺织品R4的值为1.03%远低于日本的46.4%。
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命题最早是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提出的。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波特(M.E.Porter)等人又提出了国际贸易的竞争优势理论。就纺织行业国际贸易竞争力检验方法的研究,常用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贸易商品国际竞争力指数(TC指数),另一种是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学者们分别使用这两种指标体系,对中国出口商品进行分析。
就过度竞争对效率的影响而言,企业过度抢摊市场可能会带来效率的损失、社会效率的恶化(曹建海,1999)。同样,在出口市场上,企业对出口市场份额的过度争夺也可能会导致整体出口效率的下降,对比较优势产生作用。
二、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过度竞争与比较优势的现状分析
(一)基本假说
1、绝对集中度指数的基本假说
绝对集中度CRn(Concentration Ratio)一般定义为行业内市场规模最大的前n位企业的销售额(或企业资产、生产量等)之和占整个行业相应指标总数的比例。CRn的取值范围为:0<CRn<1。本文主要分析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的竞争情况,因此以出口市场为背景,测算纺织品出口市场的绝对密集度,以企业的出口额为测算对象。因此,其计算方法为:
(1)
出于增加样本空间的考虑,本文采用CR4指标。
CR4指标可以大致衡量纺织品出口市场的竞争情况,鉴于上文的分析,本文需要检验的主要假说是:
Ⅰ.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的过度竞争情况是否有显著的变化;
Ⅱ.过度竞争是否可以解释纺织品出口比较优势的波动。
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基本假说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Balassa,1965,1989)提出的一个具有较高经济学分析价值的国际竞争力测度指标,该指数又称作相对出口绩效指数。按照巴拉萨的解释RCA指数是指一国某产品出口在世界该产品出口中的份额与该国所有产品的出口在世界出口中的份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2)
RCA指数可弥补市场占有率指标的缺陷,它考虑层面涵盖了各国经济规模大小及该产品相对重要性等因素的影响,使相同产品在各国间的相对竞争力以及不同产品在一国内的相对竞争力都可用同一指标来研究。若RCA指数大于2.5,表明该国该产品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若RCA指数小于2.5而大于1.25,表明该国该商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若RCA指数小于0.8,则表明该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弱。①
对此,本文提出的假说是:
Ⅲ.中国纺织品出口的比较优势是否有显著的变化;
Ⅳ.纺织品出口的比较优势的变化受哪些因素的影响,过度竞争的作用是否明显。
针对上述的4个假说,本文采用1992-2005年的数据,分别对两大指标的变化现状以及作用机理进行检验。
(二)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过度竞争和出口比较优势的现状分析
1、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的过度竞争
通过(1)式可以计算得到1992-2005年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的市场集中度(CR4,如图1所示。
从图中不难看出,近年来,纺织品出口市场的市场集中度整体出现下降的趋势,从1992年0.48降到2005年0.037,约为1992年的1/10,可能受到政策调整和国际经济低迷的影响,其中1996和1997年出现大幅度的下降。自1998开始,市场集中度降至0.1以下,且波动不大,持续偏低。这些也从出口市场的整体角度,证实了学者们对纺织行业过度竞争的论断。
图1 1992-2005年中国纺织品出口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数据来源:《世界经济年鉴》各期。
2、中国纺织品出口的比较优势
纺织业作为传统产业对于劳动力的依赖很大,加之中国劳动力的要素禀赋优势,纺织业一直都是中国出口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比较优势也应该较为明显。按照(2)式可以计算得到1992-2005年中国纺织品出口比较优势的变化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1992—2005年中国纺织品出口显性比较优势
数据来源:《世界经济年鉴》各期。
从图中可以发现虽然总体上纺织品出口的显性比较优势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但是一直处于2.5以上的水平,如前所述,中国的纺织品出口仍然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与CR4类似的是,RCA指标在1996-1997年出现巨大的下降,同样在1998年以后的几年里虽然略有波动,但都在2.5-2.7的范围之内,处在较低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结合图1和图2我们不难发现,在1992-2005年间CR4与RCA的变化十分类似,因此,也论证了检验假说和的必要性。下文将以RCA为被解释变量,检验CR4与其关系。
三、过度竞争与比较优势关系的实证检验
为提高所构建模型的整体解释力,同时考虑影响纺织品比较优势的程度大小,除CR4之外笔者引入三个变量,即纺织行业平均工资(W,单位:元)、人均外商直接投资(PFDI,单位:元)和GDP增长率(GDPG,单位:1)。分别反映了纺织行业内部和外部一些环境。各个变量的数据分别来自《中国劳动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历年的统计数据。
笔者对各个变量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确定4个解释变量是否可以作为RCA变化的原因,其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发现,有3个变量在滞后2阶和3阶的情况下均通过因果关系检验。同时值得注意的是,PFDI在滞后3阶的检验结果并无明显优于滞后2阶,因此不使用PFDI作为RCA的解释变量。
根据因果检验的结果,笔者对RCA构造线性模型,并进行最小二乘参数估计,得到了RCA的回归方程,参数如表2所示:
从上述回归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各变量的显著性检验结果均较为理想。其中CR4的显著性最为突出,这可以从一个方面证明,产业集中度对于比较优势的作用十分明显。同时从整体显著性水平R[2]可以发现,模型整体解释也相当理想,达到了0.95。因此,基本可以从统计角度证明该模型反映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对4个假说分别进行了检验,得出如下结论:
(一)对于假说Ⅰ,中国纺织出口市场存在明显的过度竞争。
CR4指标在1998年以后长期处于低水平层次,这反映了目前纺织品的出口市场中企业集中度较低,仍然没有出现小部分企业分享出口市场份额的状况,也就是目前的纺织品出口企业尚未有能力影响生产要素的配置和产品的流向。因此,出现了大量中小型企业争夺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和出口的市场份额,致使纺织品出口市场大打价格战,降低了企业自身的效率,从而使中小型企业在大规模生产和销售上的劣势进一步恶化。
同时,在1998年以后,市场集中度虽然小幅波动,但大体仍然处于0.1以下,这同样说明了目前纺织品出口市场中企业的成长速度较为缓慢。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对生产要素和市场份额恶性竞争引起企业效率下降,另一方面,也是政府政策调整,使得企业之间的并购与合作少之又少,难以出现大型的有竞争力的企业。政府作为第三方,由于其在提供合理制度安排的失职,使得中小型企业缺乏技术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动力。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使得中小型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差异化产品,在同质产品居多的纺织品出口市场中找到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可以尝试走出低价竞争的“囚徒困境”。然而,现实并非如此,一旦某个厂商进行技术创新,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该项技术很快被其他厂商学习应用,从而很难通过技术创新得到异质产品的竞争优势,出现一轮又一轮的低价竞争,使得过度竞争日趋激烈。
(二)对于假说Ⅲ,中国纺织品仍具有比较优势但已大幅下降。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纺织品的比较优势已经接近临界点,虽然与1992年的水平有很大落差,但是基本稳定在2.5-2.7的区间内。总体上说,纺织品的比较优势仍然属于较为明显的层次,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符合比较优势体现在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商品中,基本可以吻合以资源禀赋论为基础的新古典贸易理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依赖廉价劳动力而构建的比较优势将会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要素禀赋优势下降而下降。另外,随着中国加入WTO,关于纺织品贸易的条款限制和SA8000等政策约束,纺织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同样受到了很大影响。
(三)对于假说Ⅱ和Ⅳ,与其他影响因素相比,过度竞争的作用很明显。
从因果关系检验和回归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3个影响因素中,CR4指标的作用程度最明显。这证明了过度竞争越是剧烈,纺织品比较优势将出现下降趋势,两者存在正相关关系。
如果在一个行业中,有多数企业未能达到起始规模和合理的经济规模,则该行业很难找到有效的产业组织规模②。纺织行业便是如此,在低寡头垄断的情况下,过度竞争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同时这一趋势也带来了比较优势的下降。一方面,中小型企业受规模的限制,不能大规模投入,达到起始规模和合理的经济规模,仅注重眼前的利益成为其最优化的选择,远期利益对眼前利益的贴现率相对较低,因此,恶性竞争成为最优策略,这一最优策略则反过来加剧了市场集中度的下降,上规模的企业更难出现,过度竞争越发严重,就此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另一方面,过度竞争的存在,使得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迫于眼前竞争的压力,对于无形资产的投入也较少,因此,在纺织行业出现知名品牌的企业凤毛麟角,以品牌提高比较优势的机会便大大降低。
因此,考虑到低寡头垄断时技术创新的激励不足,重视眼前利益,品牌培养不足等因素,我们认为过度竞争带来了纺织品出口比较优势的下降。
基于上述结论,我们提出以下相应的政策建议:
首先,转变市场优势,从价格竞争转向综合能力竞争。目前,在纺织服装企业市场势力普遍缺失的情况下,培育和增进企业市场势力是提升我国纺织服装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路径。要增强市场优势,必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扩大研发投入,实施产品差异化策略,从而逐渐进入国际分工网络的高附加值环节。
其次,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在出口市场中,一个重要的职能是消除制度性障碍,为纺织品出口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该制度保障可以为纺织品出口贸易提供相对高水平的公共支持与服务平台。
最后,积极发展相关中介组织在出口贸易秩序中的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政府应发挥自身的作用,同时,中介机构也应发挥相应的作用。因此,需要积极推进行业协会、民间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职能,以减少市场内耗,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优势,从简单价格竞争向综合能力转变。
注释:
① 王福军:《中国贸易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分析》,《国际贸易》2000年第4期,第22页。
② B.Balassa:“Trade Liberation and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The Manchester School of Economic of Social Study,1996,33,p.92-123.
标签:比较优势论文;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