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大路线的中断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动摇论文,路线论文,党的基本路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八大路线未能坚持下去,原因是多方面的;它给我们提供的经验教训和启迪,也是极其深刻的。
一、八大路线未能坚持下去,是因为这条路线所揭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规律,当时尚未为全党所充分认识和掌握
按照马克思的预见,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初级阶段)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苏联在实践中把这个“过渡时期”理解为“从苏维埃政权确立到社会主义制度建成”。我们党在1953年制定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时,也曾把这个时期的起止时间,划定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当时还参照苏联的经验,规定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实现“一化三改”,让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进行。所有这些都无可非议。按照原来的设想,“一化三改”两个方面的任务同时完成,大体需要3个五年计划即15年左右或者更长一点时间。但后来实践的结果,“三改”的任务在短短3年时间基本完成,而“一化”的任务远远未能实现。这就出现了马克思未曾论及而苏联的实践中也不曾遇到的新问题。对此,如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拘泥于马克思的个别结论,不局限于苏联的现成经验,就应该如实地宣布“过渡时期已经结束”,并且大胆承认实现国家工业化在我国还将是一个更为长期艰巨的任务,从而把它转列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常工作。但是,当时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从理论到实践都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既误解了马克思的论断,又违背了我国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对于“一化”尚未实现,我国囿于苏联的经验,不敢承认“过渡时期”已经结束。八大决议明确宣布“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但对“过渡时期”是否结束则未置可否。这一基本理论上的含混,就为“左”的错误提供了滋长的土壤,后来党内许多错误主张都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来的。1957年7月的青岛会议上,毛泽东正是以此为依据进而否定了八大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结论,断言社会主义制度“现在还未建成”。这就使“过渡时期”的概念继续延用下去。此后,又在这个基础上继续推延,一直延伸到使“过渡时期”与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直接相衔接,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成了“过渡时期”。如果“过渡时期”的延伸仅仅同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那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危害。但是,按照传统的理解,“过渡时期”必然存在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八大刚开过不久,毛泽东就一再强调,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到青岛会议上,则进一步肯定这种斗争“总是带有阶级斗争的性质”。这样,把“阶级斗争”同延用下来的“过渡时期”概念联系起来,就为后来否定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科学论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过后不久,即在八届三中全会上重新提出,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阶级斗争仍然是主要矛盾”的论断,根本否定了八大的科学结论。另一方面,对于“三改”的迅速完成,党内一些同志又有点飘飘然,误以为搞社会主义极其容易,幻想共产主义的实现已经不是遥远将来的事情了,因而不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片面强调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企图超越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在生产关系上大搞“穷过渡”、“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人民公社化”、“吃饭不要钱”、全国范围的“共产风”;在经济建设上,通过批判“反冒进”,掀起全国规模的“大跃进”。当这些错误主张和行动遭到抵制和反对时,又用阶级斗争的观念来对待和处理。于是,生产关系上的急于过渡,经济建设上的急于求成,同错误的阶级斗争理论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违背客观规律的“左”的错误主张,取代了八大的正确路线。
40年后我们回顾总结这段历史经验,不能不深切地承认,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正确路线,没有全党全国人民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规律的广泛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是不可能的。今天,我们要坚持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同样有这个问题,特别是对于这条基本路线赖以形成的最主要的客观依据,诸如当前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主要矛盾和由此决定的中心任务,尤须有一个深刻而广泛的认识和把握。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我们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前提条件。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落后的经济文化基础之上,生产力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因此,要获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中国就不可逾越。
由我国社会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所决定,我国当前主要矛盾必定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一定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决定着该一时期的社会中心任务,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那么,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就必定要让位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路线。正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时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新时期的基本路线。而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只有扭住这一点不放,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奠定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
二、八大路线未能坚持下去,是因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制度不健全,没有一套严谨有效的组织措施来保证它的贯彻执行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确保我们党的事业沿着正确路线前进的根本组织保证。只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才能保证我们党在艰巨复杂的斗争中少犯错误。有了错误也易于纠正。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较短,民主建设缺乏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由于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统治的时间较长,民主传统十分缺乏;由于党在民主革命特别是革命战争年代,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不能不更多地强调集中。所有这些,必然要使我们党在执掌全国政权后,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和国家民主生活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建国初期,党对这种情况比较警觉,曾采取各种措施加以防范,因而,那时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都还比较正常。但是,随着革命的胜利和建设事业取得越来越大的成就,党的威信与日俱增,党内的骄傲情绪也日益滋长,个人崇拜的风气逐渐发展起来。党的八大已经注视到了这一点,八大决议强调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当时在这方面,更多地还是总结苏联的经验教训,对于我们自己党内的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因此,就是在八大决议中,也没有把它提到“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更没有相应地制定一套严谨有效的措施,真正使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制度化、法制化。至于党和国家政治体制中有碍民主集中制、不利于健全党和国家民主生活的各种弊端和缺陷,则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没有意识到要通过改革来根本改善党内的民主生活和民主习惯。尤其意味深长的是,八大以后,我们在民主问题上的许多理论宣传和思想教育,往往不是引导人们正视和解决民主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而是为这些问题的合法存在寻找理论依据,有意无意地引导人们容忍这些问题。我们常常片面地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是最高类型的民主,却很少讲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有意无意地掩盖了我国政治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原则上的高度民主与实践上的民主不充分的矛盾;我们常常片面地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批判资产阶级民主,却很少如实地告诉人们:封建专制主义残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更严重的障碍;我们常常片面地强调民主是手段,根本不讲民主本身也是目的,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作为手段的民主多一点少一点都没关系……这就使得八大曾经着重强调的这个问题,变得无足轻重。理论上的片面性宣传,加至实践上又没有一套严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措施,所以,八大之后,党内的民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党的民主集中制日益遭到破坏,从而使八大路线的贯彻执行,失去了根本的组织保证。首先,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不健全,必然导致言路阻塞,下情不能上达,正确意见不能充分发表,造成党的各级领导特别是最高领导偏听偏信,只能凭借片面不实的材料分析形势、决断问题,从根本上偏离党的正确路线。其次,党和国家民主生活长期不正常,必然导致上令下行、上行下效,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错误的东西不但一级一级往下转,而且层层加码、愈演愈烈、恶性循环,上面一个头脑失误,下面千百个头脑“失常”,这还怎么能保证党的正确路线的贯彻执行呢?
八大正确路线的中断表明,不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缺少必要的制约机制,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还是得不到保障,党内的正确意见还是无法及时有效地集中,党内的错误意见也不可能得到坚决有力的抵制和纠正,党的正确路线就无法在实践中坚持下去。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首先,必须完整、准确地理解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鉴于我们国家历史上缺乏民主传统,当前我们特别要注意到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本质上是最高类型的民主,但在实践中存在着民主不足的问题。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还处于发展中,还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其中也包括党内民主不够,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领导要自觉、主动地倾听实践的呼声和群众的正确意见,以疏通各种渠道,形成正确的集中。对于集中的理解,要强调少数服从多数、多数服从真理,服从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不是服从某一个人的意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先后强调“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实际上是使党的正确集中有所依凭、有所遵循,而不致于个人说了算,不致于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主观武断地拍板决策。正确的集中,应该是领导集体的集中,集体智慧和力量的集中,整体功能的集中。这样,党的正确决策才不因领导者个人看法和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保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依靠民主集中制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使党的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即制定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度化。一方面,要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的职权、工作范围、决策程序等不断进行充实和修订,科学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运作程序,使其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建立起一个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八大路线未能坚持下去,最终被“左”的错误主张所取代,还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
在一个小资产阶级极其广大的国度里,“左”的错误主张有着广阔的社会思想基础。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决定了它在政治上的摇摆性和狂热性。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个体经济得到了改造,农民和小手工业者与以前的小生产者有了本质的区别。但是,由于我国生产力仍然落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所以,小生产的传统习惯和陈旧思想观念是不会很快消失的。他们那种狂热性,必然要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到党内来。如果说,民主革命时期,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反映为一种狭隘的复仇心理和不顾一切的拼命主义,那么,在社会主义时期,则往往表现为政治上的激进观念和经济建设上的急躁情绪。他们对于生产关系上的急于过渡,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阶级斗争方面的大批大斗……都感兴趣、易于接受。1958年的大跃进和十年文化大革命都是适例。
这种情况的产生,既同我们党对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的认识有关,又同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所处的历史环境相联。从党对小资产阶级的认识方面讲,由于中国革命特殊的曲折历程,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作为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军,曾经起过极其重要的革命作用。因此,我们历来十分珍视小资产阶级的革命性的一面,而没有认识到,未经无产阶级化的小资产阶级革命性,本质上与无产阶级革命性是不相同的。这种“不同”如果引导得不好,就有可能走上对立。在“左”的错误盛行的年代里,我们进一步把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推向极端:一方面,把小资产阶级的私有性推向极端,无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前后,小资产阶级的这一面的根本变化,一味地强调它将大量地每时每刻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另方面,把他们的极端革命性混同于无产阶级革命性,当作时代精神来宣扬。因此,当着小资产阶级这种革命狂热借着“左”的词句泛滥成灾的时候,许多共产党人不仅不能引导和纠正他们,反而成了他们思想上的俘虏,尾随着他们偏离了党的八大的正确路线。
从社会历史根源上总结八大路线中断的教训,使我们认识到,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必须广泛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正确对待私有经济和私有观念,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把人们的思想观念转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轨道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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