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道德习俗:人生道德教育的最佳切入点_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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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12)06-0113-07

道德可以教、可以学吗?此问题在西方学术界曾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并产生了“德性既可教也可学”、“德性既不可教也不可学”、“德性可教但不可学”与“德性可学但不可教”等四种观点。不过,自柯尔伯格(L.Kohlberg)将“习俗”(convention)引入其理论,通过大量研究告诉人们,“习俗”是影响人的品德生成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绝大多数个体而言,当其所处“习俗”一旦发生相对持久的改变,迟早会导致其品德发生相应的改变,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做到“以不变应万变”。而“习俗”既可教也可学,这样,若想改变人们的某种德性,只要想方设法改变其所处习俗即可。这实际上就等于说,人的德性是可以通过教育而培养的。柯尔伯格对道德是否可教与可学这一难题所作的巧妙回答,彻底化解了“道德是否可教或可学”的上述争论,并为道德教育提供了理论依据。①但不知何故,柯氏的上述思想在当代中国学界少有人问津,一些人除了死死抓住柯氏观点中存在“将习俗与道德混为一谈”的瑕疵外,并未真正理解柯氏上述观点的奥妙。本来在“天赋说”彻底失去说服力的今天,如果说“道德是否可教”仍算是一个问题,那“道德是否可学”只能算是一个假问题。因为假若道德不可学,那就等于说每个人的品德都是天生的,这自然说不通。因此,一个现代学人即便不了解柯氏理论的精义,一般也不会在“道德是否可学”上纠缠,而应思考“道德如何高效地学”这个真问题。但令人遗憾的是,现在国内有些学人仍照着古代西方哲人的老路,在“道德是否可学”问题上作一些思辨性阐述。更糟糕的是,20世纪90年代及以前的中国学校德育过于知识化,本是催生生活德育的重要背景之一,②可是,由于一些人未掌握柯氏上述观点的精义,又未真正去深刻思考生活德育中的一些难题,导致当下一些中小学在开展生活德育时仍明显存在知识化的倾向。于是,当下一些德育专家不得不反思:这种生活德育与之前的学校德育有何本质差异?换言之,若生活德育的最佳切入点不在知识上,那在哪里?要妥善回答这个问题,路径之一是要系统、深刻、辩证地看待道德习俗与人的德性生成与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

一、要看清习俗有道德习俗与非道德习俗之分

“习俗”指风俗习惯。③英文“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mores”,后者意为风俗与习惯。可见,从“morality”本源于“mores”的事实看,“morality”之内本就有“习俗”或“道德习俗”的含义,只是后来人们才将“morality”与“mores”分作二词使用,此时“mores”的含义有三:(1)指群体或社会体现道德观的风俗与习惯;(2)道德观念;(3)风俗与习惯。④柯尔伯格继承此传统,将“习俗”重新引入其理论,其目的主要有三:(1)想说明道德判断不单纯是一个是非对错的问题,而是在面对道德情境时,个人从人、己、利、害以及社会规范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所做的价值判断。(2)证明道德是相对的,因为不同社会的习俗显然不完全相同。就这一点而言,与维果斯基(Lev Vygotsky)类似,柯氏也承认社会文化历史因素对人的道德心理与道德行为的影响,蕴含的是一种相对主义道德观,这对今人理解道德的相对性有一定启示意义。(3)对道德是否可教与可学这一难题作了巧妙回答。⑤此后,柯尔伯格通过长期研究,以习俗为基点来衡量被试对诸如“海因兹偷药”之类道德两难故事的作答,最终提出了著名的关于个体品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理论”。⑥当然,正如新柯尔伯格学派所说,柯尔伯格可能犯了“将习俗与道德混为一谈”的错误,事实上,道德虽源于习俗,但又不能将道德等同于习俗。如,随地吐痰和女人穿裙子都是一种习俗,不能将随地吐痰或男人穿裙子视作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要克服随地吐痰这一不良行为习惯,只能通过改变习俗来实现。为了避免再犯此类错误,必须将道德与习俗分开。⑦

新柯尔伯格学派的上述见解有一定道理,将习俗与道德分开有利于克服泛道德主义的倾向,并且能通过缩小道德教育领域的途径,进而实际上提高道德教育的效果。不过,“将习俗与道德混为一谈”仅是柯氏理论的一个小瑕疵,并不能由此对柯氏理论作根本性的否定。若妥善汲取新柯尔伯格学派上述见解中的精义,从而使柯氏理论进一步完善,最好的做法是:将习俗区分为道德习俗与非道德习俗两种类型。所谓非道德习俗,指一切与道德无关的风俗习惯。个体或群体在非道德习俗影响下生成的心理与行为往往无涉道德(amoral)。例如,西方人用刀叉进食的习俗与中国人用筷子进食的习俗,都属非道德习俗。所谓道德习俗,指一切与道德有关的风俗习惯。个体或群体在道德习俗影响下生成的心理或行为往往是一种道德心理或道德行为。例如,“女士优先”是西方当代社会流行的一种道德习俗,在此道德习俗的长期熏陶下,一个西方成年男子在出电梯前,主动对身边的女士说:“after you,please(请您先走)。”不但显得自己有修养,也易获得周围人的认同。“孝敬父母”是中国社会至今仍流行的一种道德习俗,在此道德习俗的长期熏陶下,一个中国人对其父母非常孝顺,自然也易赢得周围人的赞赏。

既然只有道德习俗才与人的道德品质之间存在密切关系,那么,不能将所有的习俗都视作道德,更不可将一些明显与道德无关的非道德习俗误作道德习俗,否则,不但对育德无益,甚至会产生某些意想不到的不良效果。例如,2010年10月9日山东省临沂市第六中学13岁的女生张悦,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理发,三次被验不合格后,在家服毒自杀身亡,引起社会强烈反响。⑧导致此悲剧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将发型这一本属非道德习俗范畴的东西视作道德习俗。

同时,虽然有些习俗一看就属道德习俗或非道德习俗,但有些习俗到底属哪种类型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在中国,虽然可以将“随地吐痰”看作是个人的一种不良行为习惯。但问题是,假若一个人真有这种不良行为习惯,按理说其在家中也会随地吐痰。不过,事实往往是,一个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人,一回到家中就没有了这种不良行为习惯,这在如今的一些城里人的身上反映得尤其明显。看来,与其将它看作是一个生活习惯问题,还不如将它看作是一个道德问题更妥当,因为它明显受到“内外有别”这种典型的中式道德习俗的影响。⑨

二、要准确看清道德习俗对人品德生成的巨大影响

尽管不同人有不同个性、不同世界观、不同人生观、不同价值观、不同信仰、不同兴趣与爱好,这样,面对自己所处道德习俗,不同人应对的方式自然也不尽相同,绝不可像经典行为主义心理学家那样,将人视作“空心的有机体”,进而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将人视作完全被动地由环境所决定。但是,也不可矫枉过正,过于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环境在塑造人的心理与行为中的重要性,否则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因此,在剖析道德习俗与人品德生成之间的关系时,宜作具体分析。概要言之,当人面对自己所处的道德习俗时,从变与不变的角度看,有两类应对方式:一类是个体的品德随道德习俗的变化而变化;另一类是个体固守自己已有的品德及相应的行为方式,不随道德习俗而变。相比较而言,前者占大多数。

(一)多数人的品德随道德习俗而变

1.从时代与地域角度看,多数人的品德随道德习俗而变

若综合达尔文(C.R.Darwin)的进化论和维果斯基的文化历史学派的精义看,与动物类似,人也是自然界进化的产物;不过,与动物不同,人更是社会文化历史的产物。这样,虽然道德习俗本是由人所创造、由人所继承、由人所发展和由人所改变,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某种道德习俗一旦形成,对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尤其是后来者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并且,若结合时代与地域来看,可以发现多数人的品德随道德习俗而变,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具体地说,将时代与地域进行排列组合,可以得出四种情况:

第一,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由于其所处道德习俗不同,往往推崇和拥有不尽相同的道德品质。例如,自汉武帝开始至清代灭亡为止,流行于中华大地的道德习俗深受儒学的影响,与此相一致,导致在这2000余年的历史里,大多数中国古人的道德品质都打上了深深的儒学色彩,进而推崇“三纲五常”,其中,“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与此不同,现代多数西欧人基本不受儒学的影响,而深受基督教教义与文艺复兴以来兴起的资本主义精神的影响,导致流行于现代西欧地区的道德习俗打上了深深的基督教色彩与现代资本主义精神,与此相一致,西欧人的道德品质就烙上了深深的基督教与现代资本主义的色彩,进而推崇“自由、民主、平等、博爱”。

第二,不同时代、同一地域。生活在不同时代、同一地域的人们,由于其所处道德习俗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发生了变迁,结果,往往推崇和拥有不尽相同的道德品质。例如,流行于清代的道德习俗与流行于新中国的道德习俗有本质差异,导致生活在清代的中国人与生活在新中国的中国人在道德品质上也存在本质差异。仅以男子是否应留辫为例,自《孝经》诞生后,受《孝经·开宗明义》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一语的影响,“留发”遂成为此后古代中国社会的一种道德习俗,因它关乎是否履行孝道。但是,清军入关后,清政府颁布《剃发诏书》,在全国强力推行“男子必须把前颅头发剃光,将后脑头发尽留并编成长辫垂下”的习俗,并将之视作一种极重要的道德习俗,以此作为考评人的德性优劣的重要标准。这显然与向有“留发”的道德习俗明显冲突,为此,当时一些汉人极力抵制,甚至最终招来杀身之祸,因此,清初流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说法。不过,随着岁月的流逝,“男子必须把前颅头发剃光,将后脑头发尽留并编成长辫垂下”遂成为清代社会流行的一种道德习俗,结果,在整个清王朝,几乎所有男子都把前颅头发剃光,将后脑头发尽留,并编成长辫垂下。以至于当西方人利用自己的船坚炮利轰开中国国门并来到当时的中国后,发现满街男子脑后都拖着一个“猪辫”。张勋更是以统率“辫子军”并试图复辟清王朝而臭名昭著。随着清朝的灭亡,这种道德习俗遂被有识之士批为恶习,但当政府要求男子剪辫时,一些留有长辫的男子又极力抵制,最终政府只好凭借公权力才剪辫成功。结果,当代中国人再也不将它作为考评人德性优劣的重要标准,于是,当代中国男子也不必刻意去留长辫了。

第三,同一时代、不同地域。生活在同一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导致其道德习俗也不同,结果,生活在同一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其道德品质也有较大差异。例如,就国与国而言,当代中国人与当代美国人同处21世纪,可是,由于中美文化有较大差异,导致流行于中美两国的道德习俗也有较大差异,与此相一致,当代中美两国人所推崇与拥有的道德品质也有较大差异:典型的中国人(深受西学影响的少数中国人除外)仍推崇孝道;认可谦虚的做人方式;信奉自我主义(它指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⑩与此相反,典型的美国人(华裔美国人或受中国文化影响甚深的美国人除外)不重孝道;不推崇谦虚;信奉个人主义。就同一国家而言,若两个地区的道德习俗不同,生活在这两个不同地域的人们所推崇和拥有的道德品质也不尽相同。例如,今天中国大陆民众与中国香港的民众虽同处21世纪,且都是中国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但由于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的结果,导致在中国大陆流行的道德习俗与在中国香港流行的道德习俗虽有一定的相通之处,但也有明显差异,于是,这两个地区民众所认可和拥有的德性自然也有一定差异。

第四,同一时代、同一地域。生活在同一时代、同一地域的人们,由于大家所处道德习俗大体相同,结果,多数人所推崇和认可的道德品质是类似的。例如,在当代中国大陆,多数人都推崇和认可社会主义道德品质。

2.从个体角度看,多数人的品德随道德习俗而变

从个体的角度看,多数人的品德是随道德习俗而变的。正所谓:“习与性成。”“习俗移人,贤智者不免。”“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者何?水土异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此种现象可用斯金纳(B.F.Skinner)的强化理论、班杜拉(A.Bandura)社会学习理论、塔杰菲尔(Tajfel)与特纳(Turner)的社会认同理论(social identity theory)(11)、社会优势理论(12)以及费斯廷格(L.Festinger)的认知失调理论等加以解释,因这方面的内容一点就明,限于篇幅,这里不多讲。在此意义上可说,绝大多数人都深受习俗(包括道德习俗)的影响,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够不太受其所处环境影响、且做到“特立独行”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也正由于此,中国人才一向主张“慎染说”(13);对于那些能够做到“出污泥而不染”的人,人们才会生出由衷的敬意!

当然,个体在某种道德习俗里生成了某种德性后,当身处新的道德习俗之后,若德性慢慢发生了与新道德习俗相一致的变化,对于这种情形要区别看待,判断标准是看改变后的道德习俗与改变前的道德习俗相比,哪一个更合乎人性?哪一个更有助于宇宙苍生的可持续性发展?较之改变前的道德习俗,若是改变后的道德习俗更合乎人性、更有助于宇宙苍生的可持续性发展,在此背景下,若一个人的德性随新道德习俗而发生改变,这叫“英雄识时务”、“与时俱进”,显示出此人思维的灵活性,判断道德方向的准确性,且有主见。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的当代中国,此类人越多,越有利于改革开放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与此不同,较之改变前的道德习俗,若是改变后的道德习俗不合乎人性、更无助于宇宙苍生的可持续性发展,在此背景下,若一个人的德性随新道德习俗而发生改变,这叫“墙上草,风吹两面倒”、“做人缺乏原则性”,显示出此人缺少主见;没有洞察力,不能准确判断道德方向,此类人难成大器,难担重任。

同时,有人可能会说:一个人的德性若随道德习俗而变,说明其德性仍不稳定,仍未真正内化,充其量只停留在道德行为的改变上,还未达到生成道德信仰的水平。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全对。一方面,的确,对于大多数独立人格尚未真正形成的人而言,正由于其独立人格尚未形成,故其德性具有可塑性,易随道德习俗而变,这正说明其德性仍不稳定(具有弹性),仍处于他律水平,仍未真正内化并达到自律水平。古今中外的无数事实告诉人们,生活中的芸芸众生,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未形成独立人格(14),故他们的道德品质主要是他律的,深受其所处的外在环境的影响。正是看到了这一事实,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才普遍信奉人性本恶,于是注重法律、各类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以此来约束国民的言行,促进国民良好道德品质的生成与发展,结果收效甚佳。与此相反,在古代中国,虽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名言妇孺皆知,但至少在论道德修养的“大道”上却多未体现此思想,只在一些“细枝末节”上贯彻了它。结果,由于一些人“立意太高”,一味要求绝大多数人的道德品质都要能“一步登天”,达到像颜回那样“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15)或孟子所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自律且超稳定水平,进而偏执于要求人们要加强自我心性修养,却不重视外在的制度建设,最终能够达到像颜回那样高水平道德品质的人毕竟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人的道德水准都不高,并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由此而使演绎出一幕幕王朝更替的悲喜剧,却没有找到一个让古代中国长治久安的发展道路。这是值得今天中国人予以深刻反思的。另一方面,也有少数独立人格已真正形成的个体,当其面对新道德习俗后,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然后主动放弃原有的德性,自愿、自觉地生成新的德性。此时,若是像蔡元培那样主动放弃旧道德,自觉与时俱进,就属“英雄识时务”的做法;若像康有为那样由“改良派”而变为“保皇派”,甘愿逆时代而行,就属“拉历史倒车”的做法。

这表明,在个体品德随道德习俗而改变的人群中,有些人是被动、不自觉地“随风转”,有些人是自觉、主动地变。在这两种情形中,前者的德性不但发展水平普遍不高,而且普遍不稳定;后者的德性却不能轻易说其不稳定,也不可轻易说其德性水平已很高。只有像蔡元培那样的人,才能说其道德品质已达高水平,并且很稳定。之所以说蔡元培的道德品质已达高水平,是因为他能做到与时俱进,在鱼目混珠的时代,能够认准时代发展的正确方向,并自觉、自愿与时代保持一致;之所以说蔡元培的德性很稳定,是因为当他一旦树立起为国为民谋福祉的志向后,就终身坚守之,践行之。之所以说康有为的道德品质不算高,是因为他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在鱼目混珠的时代,没能认准时代发展的正确方向,最终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之所以说康有为的德性不算稳定,是因为他的言行左右摇摆,其德性发展有倒退的倾向。

(二)极少数人的品德虽不随道德习俗而变,却要辩证看待

生活中也有极少数人的品德并不随道德习俗而变,对于这一事实也要辩证看待。

一方面,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以及文化历史学派的精义可知,这些人已拥有的品德仍是在一定道德习俗影响下形成的,因为任何人都绝不可能完全脱离道德习俗而“独自”生成某种德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时候都不可否认道德习俗对个体品德所起的重要影响,否则,就会陷入天赋道德说或神秘主义的泥潭。

另一方面,个体在某种道德习俗里生成了某种德性后,当面临道德习俗的巨大变化时,若仍固守原来的德性,不随道德习俗而变,对于这种情形也要区别看待,判断标准仍是看改变后的道德习俗与改变前的道德习俗相比,哪一个更合乎人性?哪一个更有助于宇宙苍生的可持续性发展?较之改变前的道德习俗,若是改变后的道德习俗更合乎人性、更有助于宇宙苍生的可持续性发展,在此背景下,若一个人仍固守旧道德习俗里习得的道德品质,这种旧道德品质虽然很稳定,却显得不合时宜。如,据《史记·伯夷列传》记载:“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及饿且死,作歌。”(16)作为商朝遗民,伯夷、叔齐死守“诸侯伐君为不仁”的道德规范,错误地认为周武王灭商是“以下犯上”的不道德行为,进而誓死不做周朝的臣民,也不吃周朝的粮食,而隐居在首阳山,以野菜野果为生,最终饿死,这就显得与时不合。好在伯夷、叔齐只是采取隐居深山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并最终饿死,除此之外并未采取其他措施去对抗新兴的西周王朝,从而赢得了一些后人的同情。若拥有落后道德品质的人过于坚持己见,进而竭力排斥、打击新生事物,就属顽固不化,必然会成为新生事物的阻碍者,变为社会前进的阻力。像清朝末年的一些顽固守旧分子,信奉“天不变,道亦不变”,顽固守旧,最终不但自己被历史所淘汰,而且给当时的中国造成巨大损失。与此不同,较之改变前的道德习俗,若是改变后的道德习俗更不合乎人性、更无助于宇宙苍生的可持续性发展,在此背景下,若一个人坚守原先道德习俗里习得的道德品质,不同流合污,就显得其道德人格极高尚。一些肩负起中国“脊梁”的文化精英,往往能够信守中国优秀传统道德习俗所认可的优秀道德规范,并以此为行动指南而让自己逐渐习得相应的优秀道德品质,无论自己所处习俗有多庸俗,仍不改其志,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且“美人不能动”,这类人就是推动中国前进的动力,像孔子与孟子等人便属此类人中的佼佼者,历史也终将记住他们。

三、生活德育的最佳切入路径在改变道德习俗

综上所论,道德习俗在绝大多数人的德性生成中扮演重要角色,若道德习俗发生了相对持久的改变,生活在其内的绝大多数个体与群体的道德品质或迟或早都将发生相应的变化;与此相一致,若道德习俗未变,而仅是个体所处的小环境发生改变,要让个体学习一些与道德习俗相背的德性,最多也只能事倍而功半。例如,在当代中国社会,信奉“谦虚是美德”的道德习俗并未发生根本改变,若仅有某个学校教其在校生不用谦虚做人,其教学效果一般很难维持长久。可见,虽然外在道德规范是通过影响个体的认知与行为而逐渐内化为个体的德性,不过,根据强化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认同理论、社会优势理论以及认知失调理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当个体展现符合其所处社会所通行道德习俗的认知、态度或行为时,才更易得到周围人的认同与肯定,才做得自然、做得持久,才更易内化;反之,个体一旦展现有背于其所处社会所认可道德习俗的认知、态度或行为,就极易招来周围人的批评,甚至招来社会力量给予的惩罚。

既然如此,若想提高育德效果,生活德育的最佳切入路径自然就应放在改变道德习俗上。不过,由于生活德育是一个极笼统的概念,有必要对它作进一步的澄清。概要地说,虽然生活就是德育,在此意义上,生活与德育是完全统一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德育。所以,过道德的生活自是在受好的道德教育,但过不道德的生活也是在受一种道德教育,只不过是一种不好的道德教育。正如陶行知所说:“是生活就是教育,不是生活的就不是教育;是好生活就是好教育,是坏生活就是坏教育。”(17)这是广义“生活即德育”(简称生活德育)的内涵。可见,在广义生活德育里,“生活”、“道德”与“德育”三词均是中性词,此时的“生活”是指人或生物为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活动(18)。“道德”是指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调节人际关系的行为规范和人类自我完善的一种社会价值形态。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之一(19)。德育指凡是有助于人们德性或品德养成的一切活动(20)。但是,在日常生活里,一些人所用的“道德”与“德育”二词又常常是褒义的,此时的道德指在一切人为因素中,凡是有益于绝大多数人(包括自己与他人)、仁爱且正义的社会和自然界健康生存与可持续性发展的规范(21)。此时的德育指好德育,它的含义是:从育德方式方法角度看,指按合乎规律(主要包括心理学规律与教育学规律)的方式方法进行的德育;从德育内容与目的角度看,指有助于人们养成合理合宜德性的德育(22)。与此相一致,此时的“生活”是指道德的生活(23)。与这三个概念相一致,就有了狭义“生活即德育”(简称生活德育),它指过有道德的生活才是道德教育。当然,就范围而言,狭义生活德育的内涵仍很广,根据当代中国国情和学校教育的实际,宜将它作进一步的细化:一是仅指在学校这个空间之内开展的生活德育,简称学校生活德育;二是指在学校之外的空间(主要包括家庭和社会)开展的生活德育,简称家庭和社会生活德育。

就学校生活德育而言,其最佳切入点是从改变学校的道德习俗入手,花大力气加强学校良好道德习俗的建设,让每位师生都持久地生活在一个良好的道德习俗中,自然会使其良好德性在潜移默化中逐渐生成,并且是“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

就家庭和社会生活德育而言,其最佳切入点是从改变本国、本地区的道德习俗入手,这就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包括部门领导和各级各类公务员的良好道德示范作用以及各类媒体的良好宣传与引导作用)、各类民间团体或组织、各类名人以及父母或家长在传承和建构良好道德习俗中的重要作用。因为这四种因素在传承已有优秀道德习俗以及改变旧道德习俗和形成新道德习俗的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例如,如上文所述,在“留发→剃发并留辫→剪辫”三种道德习俗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中,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都是政府力量。

总之,只有个体、家庭、学校和社会齐努力,一旦在中国全社会真正建立起良好的道德习俗,那么,生活在其中的绝大多数的人道德品质必将随之逐渐发生良好转变。若“大环境”没有根本性改变,仅指望单纯的学校生活德育来改变国民的道德品质;并且,学校生活德育又不在改变学校道德习俗上入手,而仅是三心二意地传授学生一些零散的道德知识或开展一些并不连贯的活动来育德,虽不能说是南辕北辙,但肯定收效不大。

注释:

①张春兴:《教育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页。

②鲁洁:《边缘化、外在化、知识化——道德教育的现代综合症》,《教育研究》2005年第12期。

③(19)夏征农、陈至立:《辞海》(第六版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2042、334页。

④陆谷孙:《英汉大词典》(第2版),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257页。

⑤⑥⑦汪凤炎、燕良轼:《教育心理学》(第3版),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0、154—156、161页。

⑧钟一苇:《谁在制造致命“短发令”》,《光明日报》2010年10月15日。

⑨(13)汪凤炎、郑红:《中国文化心理学》(第3版),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7—98、57—58页。

⑩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

(11)Tajfel,H.& Turner,J.C.(1986).The social identity theory of intergroup behavior. In S. Worchel and L.W.Austin(eds.),Psychology of Intergroup Relations.Chicago:Nelson-Hall.pp.7-24.

(12)李琼、刘力:《低地位群体的外群体偏好》,《心理科学进展》2011年第7期。

(14)汪凤炎:《从五因素交互作用论看德育的作用》,《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15)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9页。

(16)[汉]司马迁:《史记》,[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688页。

(17)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陶行知全集》(第二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180—181页。

(1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28页。

(20)(22)(23)汪凤炎等:《德化的生活——生活德育模式的理论探索与应用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3、45—46、41页。

(21)汪凤炎、郑红:《荣耻心的心理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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