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迎雯 张瑞峰 刘训华 沈莉萍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210093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一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负面影响。环境污染问题就是其中一个严峻的问题,而环境污染问题中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又是一个重中之重。本文将从虚拟治理成本法出发,试图探讨水环境污染问题的真相。
关键词:环境破坏;水环境污染;虚拟治理成本
1.虚拟治理成本简介
1.1虚拟治理成本的出台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经济正在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因为产业结构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了一系列的严重污染。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十分严重,水污染事故频率极高。这些严重的环境问题不仅为人身财产方面带来了重大的损失,也严重的破坏了生态环境。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出台了一定的政策,但是国家出台的行政政策只是对污染环境起到了惩罚的作用,只能治标,却无法治本。因此,要想要让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水污染问题得到解决,不仅仅需要我们国家行政部门的干预,更需要对环境污染现状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基于此,水污染环境的损害量化评估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功课[1]。
1.2虚拟治理成本的内容
国家环保部门为了更好的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两部法律。这两部法律中明确提到可以采用虚拟治理成本的方法来计算生态环境损害。这一成本的方法主要内容就是通过计算已经造成了的生态环境的损害,要用多少成本才能够对这一损害进行治理,并根据这个成本可以对相关违规违法企业进行处罚、这一方法的实行,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可靠的保证。除此之外,还为环境损害的量化提供了一定的标准[2]。
2.虚拟治理成本法的具体应用——以晋江市永和镇的某废水排放厂为例
2.1具体污染情况
晋江市永和镇内有一个阳溪,阳溪发源于镇灵秀山,流域经过永和镇、龙湖镇等地,最后注入晋江市的深沪湾。河道长12公里。近年来,由于永和镇内凯斯特工业园的兴起,导致了阳溪水域的污染环境被不断破坏,洋溪流域出现了严重的水质污染。为了改善这一状况,镇江市水利局对当地一些违规进行废水排放的公司进行了查封。这其中就包括陈某某租用的晋江市永和镇内的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陈某某在没有获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之下,将生产活动产生的废水直接排进了阳溪。这种情况导致阳溪相关水段的水质量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也影响到了整个阳溪的水质。为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万幸的是,这个项目已经在2016年5月份被当地的有关部门查封这使得阳溪的相关流域的水域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改观[3]。
2.2虚拟治理成本法的具体应用——生态环境污染的损害量化
对生态环境损害的量化有许多方法,这其中包括:等值分析方法,服务等值分析法以及价值-价值法和价值-成本法等。这些方法的应用要针对不同的污染情况进行区分。对于不利影响较大,对环境破坏较严重且没办法自行复原的情况下,且没有办法对环境进行控制的方式,就需要进行效益转移法[4]。
我们所讲的虚拟治理成本,是根据目前对环境污染的状况来具体定义的。对污染排放物以及污染物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划分和处理。具体来说,就是根据治理污染所需要的花费来定义虚拟治理成本。上文提到的工厂由于不符合规定的任意排放污水,对阳溪流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这种破坏案用虚拟治理成本量化的具体做法应该分为如下阶段:
(1)首先应该确定该公司的废水排放量,只有确定了该公司究竟排放了多少污水,才能更好的、更有针对性的对于治理成本有一个相应的控制和估算。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为了确保虚拟治理成本的估算准确无误,就首先需要确保污染排放量的考量准确无误。
(2)明确污染废物的治理成本,要想明确污染废物的治理成本,首先要根据实际的治理情况为蓝本,然后对污染物的治理进行科学可靠的分析。如果有些污染物的治理无踪迹所寻,那就需要的相关专家对其进行估算。这个估算结果要尽可能的接近现实。
(3)进一步分析周边生态环境的污染成本。有些污染物的排放,不仅仅只是对当地的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更有可能导致整个环境的破坏。比如,废水污水的排放不仅仅对排放的水域造成影响,更容易影响到这条河流的水源问题。因此,除了对污染物的治理成本进行考量之外,还要对整体环境的治理进行考量,唯有这样,才能确保虚拟治理成本的准确度[5]。
3.提高虚拟治理成本是污染环境损害量化准确度的一点手段
虚拟治理成本法下的水污染环境量化需要更高的准确度,那怎么样保证这个量化数据的准确度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办法:
(1)确保考虑的全面性。在计算虚拟治理成本的时候不能够仅仅的计算污染物的处理水平与污染物的控制情况,要尽量的将其他因素也考虑进来,考虑全面一点。在考虑到对污染物的治理费用之后,还要考虑到整体环境的复原成本以及一些其他的成本。
(2)尽快建立一个相对完善和系统准确的计算制度。目前我国针对虚拟治理的量化还没有个具体的系统的标准,因此也导致了不少的数值上的浮动。因此,要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一个相对系统可靠的测量标准。这个标准的制定,既需要国家的大力推动,也需要每一个工作者的认真思考,系统琢磨。这个标准要和实际情况相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虚拟治理成本在水污染环境上的量化更加标准和权威科学。
(3)加强相关介绍,目前,我国对于虚拟治理成本的介绍力度还不够,许多企业家并没有认识到我们还有这种治理制度。而治理的时候也没有告诉需要调整和修改的企业为什么要这样确定罚款的价格。也正因为此,才需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虚拟治理成本是怎么一回事。这种推广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家的宣传,更需要每一个相关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这种思考方式,更多的宣传这种处理方案。唯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虚拟治理成本在水污染环境下的量化准确度。
4.结语
基于虚拟治理成本法,对水污染环境的损害进行量化是一个复杂而且专业度极强的项目。要想让整个项目更好的发展,让虚拟治理成本进入到水污染环境损害评估的方方面面,不仅仅需要我国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和进步以及对这方面的立法;更需要每一个相关从业人员的参与,每一个相关从业人员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信心和方法之后;除此之外,还有每一个人都认识到虚拟治理成本在水污染环境方面的应用。笔者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让更多人认识到虚拟治理成本在水污染环境量化方面的作用性,从而推动虚拟治理成本在水污染环境损害量化方面更进一步的应用。
参考文献
[1]蔡锋,陈刚才,彭枫,等.基于虚拟治理成本法的生态环境损害量化评估[J].环境工程学报,2015,9(9):4217-4222.
[2]环境保护部规划院,清华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环办政法[2016]67号)[R].北京: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2016.
[3]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Ⅱ版)(环办[2014]90号)[R].北京: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2014.
[4]牛坤玉,於方,张天柱,等.矿区地表水环境损害评估研究及案例应用[J].环境保护,2016,44(24):62-68.
[5]唐小晴.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损害评估方法与应用[D].北京:清华大学,2012.
通讯作者:秦继华,qjh@njuae.cn
作者简介:董迎雯,1967.04.01,女,汉,江苏盐城,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环境保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
论文作者:董迎雯,张瑞峰,刘训华,沈莉萍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8
标签:成本论文; 环境论文; 水污染论文; 污染物论文; 永和论文; 生态环境论文; 晋江市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