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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入,但与此同时,也逐渐暴露出各种工程建设问题,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工程结算与审核方面,已受到越来越多单位的重视。本文从高速公路工程结算与工程竣工结算的内涵出发,通过分析二者之间的工作关系,探讨了相关的计算方法,以期更好地为高速公路结算费用的审计工作服务。
关键词:高速公路;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关系;计算方法
1. 前言
高速公路作为城市路网的辐射与延伸,逐渐成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国家财政拨付,一个是市场融资[1]。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周期长、涉及环节多、建设规模大,其资金投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一旦出现投资控制不严等问题,将会造成严重的资金浪费现象。尤其是在高速公路竣工结算环节,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的重要依据,一旦核算不清,将会给投资单位和施工单位带来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基于此,本文对高速公路结算与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在本质关系及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分析。
2. 高速公路工程结算与工程竣工结算之间的关系
2.1 高速公路工程结算的含义及意义
工程结算,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对已完成工程量从筹划到最后竣工交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进行结算,最终得到清算文件。按照《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内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工程清单内按合同单价计算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的费用项目,包括建筑安装费、设备购置费以及预备费等;二是清单以外、合同以内的费用项目,包括开工预付费、材料预付款以及保证金、工程变更费用等。工程结算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具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由于工程结算主要以完成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因而成为工程进度完成度的主要指标;其次,工程结算缩短了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周期,实现了施工单位的资金有效回笼,大大降低了企业内部的运营成本;最后,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耗费的资金补偿,因而为施工企业避免了经营风险,是其经济效益考核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包括对工程价款的中间结算、年终结算以及当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竣工结算。
2.2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的含义及意义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以合同约定内容为依据,所承包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向建设单位进行最终工程款的结算,由此,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最终得到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工程竣工结算是对建设工程费的结算,以建设工程造价为依据,按照工程实际发生量来核算。因此,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工程竣工决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成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与竣工决算不同[2],竣工结算发生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需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结算书,因此,竣工结算能够反映出整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
2.3 高速公路工程结算与工程竣工结算之间的关系
所谓结算,从语义上讲,就是对一段工作的总结与资源耗费计算。因此,根据高速公路《暂行办法》中,工程价款结算是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价款与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之和。也就是说,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其经济活动所涉及的劳务供应、建筑材料以及设备采购等都属于工程结算款范畴,因而其工程款结算的意义就是在于整个项目建设的总费用[3],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以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费用,如图1所示。基于此,也说明,工程竣工结算时一个阶段完成时各类工程结算款的累加,进而构成了整个高速公路竣工的结算过程。
3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的计算方法
一般而言,在国家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为有效控制整个工程的总造价,往往在竣工结算时安排审计。由此,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对于合理确定工程总造价,为竣工决算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进而也成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基于此,在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计算时,要以高速公路质量检验合格为前提,以建设图纸为依据,以相关技术规范为标准,严格按照图纸净值及合同内容确定工程核算的范围与结算方法。
3.1 高速公路竣工结算内容与计算方法
通过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含义可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就是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原价合同内容,在此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与相关标准规定,以建设经济活动为依据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确定工程实际造价。由此,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公式如下: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工程价款-已结算工程价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中,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主要是指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对合同中的某些工作内容进行修改,无论是追加还是取消任何一项,都将对整个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实现工程的顺利完成,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建设单位与监理工程师的认可下,施工单位可对合同中关于工程建设的部分内容进行格式、数量以及质量上的修改。基于此,在对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时,首先要对竣工结算的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收集,尤其是对施工分项进行计算时,也应刘霞相关记录,以便与工程的经济活动相对应。
3.2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计算误差处理方式
高速公路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计算误差,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量清单缺项。首先,对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并在建设单位确认下,留档保存以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如果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现象,则应在工程项目投标时表现,从而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并与其进行协商,以确定最终工程价格;相对应的,如果施工单位并未发现工程单清单出现漏项问题,恰巧由建设单位提出,这时施工单位可以此为依据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进而获得相应的工程价款。二是原单位的工程量有误。如若在投标时,投标人便发现工程量有误,应及时报与招标人,以便及时更正错误的工程量;而如果招标活动已经结束时,则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在合同尚未规定的情况下,也应以《计价规定条例》为依据执行。三是工程清单表中出现了计算错误,这就需要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当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同时,应以大写金额为主;其次,单价金额加和后与合价金额不同,则需以单价为准,如若仅出现小数点以后的错误,则有可能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则干扰,可忽略不计。总之,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而为尽量避免工程竣工结算计算误差的产生,在平日工作中要重点关注项目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以及其他费用计算[4],实现与合同的统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高速公路施工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因此其工程结算与竣工结算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无论哪一项工作出现漏洞都将会导致最终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基于此,强化高速公路工程结算的各项控制工作,对于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方法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6.
[2] 李晓东.浅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程序和方法[J].公路,2014,(10):208-210.
[3] 马湘黔.高速公路竣工结算各费用的探讨[J].交通世界,2015,(11):60-61.
[4] 张东海.浅谈如何做好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工作[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3,(11):179-180.
论文作者:王红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11
标签:高速公路论文; 工程论文; 工程竣工论文; 价款论文; 施工单位论文; 合同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