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嫉妒理论和内公外私产权的中国分配差距研究——从两个新视角看分配差距影响社会稳定的机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差距论文,分配论文,私产论文,机理论文,社会稳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探究分配差距影响社会稳定的机理
自中国向市场经济过渡以来,人们十分关心,中国日益扩大的分配差距本身是否会成为社会全局不稳定或动荡的主要原因?为真正回答这个问题,应当深入探究分配差距影响社会稳定的机理。尽管许多文献都指出分配差距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可惜对于分配差距为什么和怎样,即在何种约束条件下会导致社会不稳定的研究却受到忽视。
国外一些学者关于快乐与嫉妒问题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启示。黄有光认为,快乐效应是人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这可以从神经生物学的微观基础加以解释;快乐是相对而言、比较出来的,快乐的反面就是不快乐或痛苦[1]。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快乐是人们对于利益的主观感受,它包括物质和非物质各方面,快乐同物质收入并不具有唯一或必然的相关关系。由此可推论,引起社会不稳定即人们不满行为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的不快乐或痛苦,而这种不快乐是人们对于利益的主观感受,并且这种利益既有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
大卫·休谟指出,嫉妒是由别人现时的某种快乐刺激起来的,那种快乐在比较之下就削弱了我们自己快乐的观念[2]。H.舍克也指出人是一种嫉妒的生物,它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嫉妒是竞争行为的心理动力,推动人们发展、创新、改革或革命;另一方面,嫉妒给人们带来痛苦和不快乐,也就是产生不满导致社会不稳定[3]。可以说,嫉妒是人们的分配差距同社会不满及不稳定之间的调节变量。
H.舍克又提出了“招致嫉妒的心理距离”这个概念。本文以导致人们嫉妒的心理距离为新的解释变量,研究在中国存在大量内公外私产权的基础上,团体(城乡、地区、行业、单位……)内外的分配差距分别对于中国社会稳定的作用,从而分析总体分配差距对于中国社会稳定可能的影响。
二、中国特点:对总体分配差距的贡献,团体间大于团体内
赵人伟、李实、李思勤等,陈宗胜、周云波,蔡昉等等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及不同年份的数据,对于中国城乡、地区、行业、单位等团体内外,即组内组间各自的分配差距对总体分配差距的贡献率做了很好的实证研究[4][5]。但可惜这些结果各个不同,从中还不容易概括出中国分配差距这方面的总体特点,即很难判断出究竟是团体内还是团体间的差距对中国总体分配差距的贡献更大,以及据此研究对中国社会稳定的影响。
为得出这方面的总体研究结果,笔者采用统计学中的贡献率综合分析方法,并运用这一方法的逆向程序,即通过对于组间差距贡献逐步排除的办法,最后得出近似的组内差距的贡献率。这里的逻辑是,所有角度(城乡、地区、行业、单位等)的组间差距贡献率不能单独被排除用来计算组内差距贡献率;而是必须综合成为一个总体的组间差距贡献率,当这一综合贡献率总体被排除之后,才能得出真正的组内差距贡献率。
我们选择对比年份跨度比较大,截止年份比较近,主要是城乡、地区、行业三种有全国性数据的团体作为计算指标,运用上式加以计算。陈宗胜等测算1988年城乡组间差距贡献率为48.18%;李实等测算1988年国内六大地区组间差距贡献率为46.4%等;陈宗胜等测算城镇(代表全部)行业组间差距贡献率为5.44%。采用以上三个数字,则1988年中国团体内即组内分配差距的近似贡献率X=(1-0.4818)(1-0.464)(1-0.05244)=0.2627%
陈宗胜等测算1999年城乡组间差距贡献率为56.81%;李实等测算1995年六大地区组间差距贡献率为45.4%;陈宗胜等测算1998年城镇(代表全部)行业间组间差距贡献率为22.4%。限于资料,只能将以上三个数字视同于1998年的组间数字,则1998年中国团体内即组内分配差距的近似贡献率X=(1-0.5681)(1-0.454)(1-O.224)=0.1830。上述前后两个数据表明,中国团体内分配差距贡献率从1988年的0.2627降低到1998(近似)的0.1830,降低约43%
以上测算结果表明,在综合排除多种团体(城乡、地区、行业等)间差距的贡献之后,团体内差距对于总体分配差距的贡献居于相对次要地位且逐步下降。同时,总体上团体间差距的贡献大于团体内且逐步上升。
另外指出,有些人认为一些企业经营者享受悬殊很大的高薪,这会导致团体内差距贡献大于团体间。我的回答是,首先是经营者人数少权重小,其差距对总体分配差距的贡献小;其次是世界上许多国家企业经营者的高薪不小于或高于中国企业尤其是公有企业经营者;再次是许多下层员工将经营者视为另一群体成员,如H.舍克指出,人们对非同一群体的嫉妒程度较小,因而对与此有关分配差距的痛苦较小。
三、对于团体间差距的贡献大于团体内的理论解释:内公外私产权
中国分配格局的特点是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初始条件与过渡条件共同形成的,这两个条件的互动造就了中国普遍存在的内公外私产权。
(一)不均衡大国巨大的统一公有产权作为初始条件:形成内公外私产权
中国向市场经济演变之前的初始条件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全国巨大的统一公有产权;二是不均衡大国的状况,这造成中国在计划体制年代也是城乡、地区等团体之间发展比较不均衡的统一公有产权。
“内公外私产权”是笔者最初用来解释在中国初期的市场经济中,公有产权或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产权能否并且如何同市场经济结合的。事实上,任何社会生产组织即本文所说的“团体”,即企业、单位、行业、部门、地区、城乡,以及国家、民族、家庭等等,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内公外私产权”。这类产权的含义是:以是否具有排他性定义公私产权的区别,公私产权分别是签订了非排他性和排他性契约的财产权利;内公外私产权是团体对内建立非排他性公有契约,对外建立排他性私人契约的产权形式[6]。
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将全国巨大的统一公有产权转换为市场主体,会遇到制度性、技术性等种种重大的障碍,克服这些障碍需要支付巨大的交易成本。因此,只能在既有不均衡大国中巨大公有产权的初始条件约束下,遵循路径依赖道路过渡。中国自然形成的改革路径是,在不改变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开始一段时间表面上不是从产权角度,而是从改变管理体制角度来“迂回”解决产权问题的。当时是从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并且缩短国有产权过长的委托代理链条入手的,这样就必须实行“决策管理重心”下移,从而导致了对全国统一公有产权大部分权利历史性的大规模“放权让利”。全国巨大的统一公有产权必须分割后才能下放。这就是将全国统一的决策中心分割为无数分散独立的小决策中心,将统一的剩余分配或索取中心分割为无数分散独立的小剩余分配或索取中心,这就是将全国巨大的统一公有层级组织分割为无数分散独立的小公有社会生产组织。由于它们都拥有分散独立的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则它们之间相互产生排他性,并且在分割后将外部效应内部化,故每个组织整体对外都具有私人性质。同时,这些“小”社会生产组织内部由于路径依赖各因素的约束,对内仍具有公有性质。总之,分割下放后每个“小”社会生产组织都分别对外具有私人性质而对内具有公有性质,这样对外就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和价格制,从而使公有产权同市场经济能够结合,同时在市场经济中创造了无数个内公外私产权组织。
因为中国特殊的国情和文化,大部分放权让利不是直接放到个人,而是下放到城乡、地区、行业、部门、单位等团体,这些团体经历上述路径在一定程度上都成为内公外私产权。从利益角度说,团体内部的契约稳定性较强,传统存量利益沉淀在团体内部,即公有因素沉淀在团体内部,在内部容易保持非排他性公有契约;团体外部契约的稳定性弱,空间大且更活跃,增量利益在外部生存发展,在团体外容易签订和保持排他性私人契约。
中国过渡的另一个初始条件是不均衡大国,即中国历史以来存在的自然禀赋差别:因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地理、气候、历史人文等许多条件差别很大,造成各地区发展极不均衡;还有城乡差别,城乡差别可看作是地区差别的一个重要形式,并且在中国传统计划体制下加大和强化了原有的城乡差距。城乡、地区、行业、部门等等诸如此类团体间自然禀赋既有的不均衡分布,造成了中国统一公有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和计划体制先天的分配差距,当然这种不均衡分布和分配差距是以板块即团体形式存在的。公有制由许多团体作为构件组成,计划体制时代在公有制前提下这些团体内部的资源分布和收入分配还是相当平均的。这种巨大的公有制先天地存在一些相互间具有分配差距的团体,虽然这些外部差距没有后来那样大,但毕竟为市场化演变中形成内公外私产权创造了基础。以这种产权为主要基础造就了中国初期市场经济的许多鲜明特点,其中包括团体间分配差距大于团体内。这种产权的形成和发挥作用依赖于初始条件和过渡条件的互动。
(二)市场化进程的过渡条件之一:市场竞争
市场化进程的过渡条件可分解为市场竞争和市场流动两个方面。
市场竞争机制其实就是市场竞争/价格机制,竞争形成价格,价格引导竞争。从某种角度说,分配问题实质就是要素价格问题,分配差距就是要素价格差距,就是劳动(收入分配)、资本(财富分配)等要素各自的价格差异,而价格差异就是要素分布稀缺程度不同的信息。市场化前期到中期,由于趋利特性在竞争中资源和要素先是脱离弱者聚向强者,因为强者对要素的需求较大,显得更稀缺而使要素价格提高;相反弱者对要素的需求较小,显得较不稀缺而使要素价格降低。从而加大了在不同自然禀赋基础上的要素不均衡分布即价格差距,而在市场化中期到后期,其趋势恰好相反。强势集团的利益是加强竞争扩大价格差距,弱势集团的利益是减少竞争缩小价格差距。
在团体内,即在城乡、地区、行业、单位等内部存在着初始条件(个人家庭、环境、天赋等)和过渡条件(市场竞争、机遇、经历等)的作用,这使得要素在团体内产生不均衡分布,导致团体内要素价格不同从而产生了分配差距。
在团体间也是初始条件和过渡条件的互动作用拉大了分配差距。市场优胜劣汰竞争,不仅是团体内的竞争,也是团体间即城乡之间,不同地区、行业、单位等之间的竞争,因为这种竞争也是争夺资源和要素及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城市、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垄断行业等)、优势单位(经营者、技术、管理、品牌、网络、集群等)战胜乡村、欠发达地区、劣势产业(传统产业,农业等)、劣势单位等,从而产生对资源更大需求,提高了要素价格即分配份额;竞争失败的乡村、欠发达地区、劣势产业、劣势单位对资源需求较小,降低了要素价格即分配份额。总之,优胜劣汰竞争产生团体内或团体间更为不同的要素价格,拉大了分配差距。
(三)市场化进程的过渡条件之二:市场流动
市场流动的动因是要素不同稀缺的分布,即分配差距本身。资源分布的稀缺,即分配差距如同生态均衡一样,也要维持一个分布即分配均衡。这种均衡既不能是绝对平均,绝对平均没有效率而不能持续;也不能是强弱悬殊,强弱悬殊引发不稳定也不能持续。分布或分配合适的均衡只能是由市场和社会为主、政府适当于预所形成,存在一定强弱差距,但差距又在弱者可以合理接受范围内的这么一种均衡。即接近于各方基本接受的帕累托均衡,这种均衡是通过竞争形成价格,而价格引导要素流动来实现的。
要素的市场流动有两种方式:一是极化流动,资源脱离弱者向强者集聚,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从而拉大分配差距;二是平抑流动,对于强者来说要素过度集聚产生边际效应递减,资源分布从稀缺开始变得不稀缺了,导致要素价格开始下降,资源产生反向流动,部分脱离强者趋向弱者。这两种方向的流动最后都有助于接近上述“分配的生态均衡”。虽然强者要求更强,但弱者要求平等,这也是强弱两个不同利益集团不断进行博弈所达到的均衡。可见在分配差距程度不同时,不同方向的流动呈现不同的作用。一是当分配差距较小时流动扩大分配差距;二是当分配差距较大时,流动减少分配差距。可见市场流动具有调节要素分布稀缺和分配差距,促进达到“分配的生态均衡”这么一种作用。一般来说,在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前期到中期,要素流动扩大分配差距,如优势人才和资源向城市和东部聚集扩大差距;在中期到后期,要素流动减少分配差距,如农民工和投资等的流动。
要素在团体内外的流动存在差别。在团体内的流动就是不同社会阶层的纵向流动,从低收入者到中产阶层到高收入者,或从高收入者到中产阶层到低收入者;在团体间的流动就是城乡、地区、行业、单位等之间要素的横向流动。在中国市场化进程的中期到后期,纵向流动减少团体内由初始条件和市场竞争产生与扩大的分配差距,横向流动减少团体间由初始条件和市场竞争产生与扩大的分配差距。
(四)内公外私产权对于形成团体内外分配差距的作用
现在就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前期到中期,即现阶段内公外私产权对于形成分配差距的作用加以解释。在中国普遍存在的团体内公外私产权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下状况:
初始/过渡条件在内公外私产权团体内外的作用
团体内和团体间分配差距的格局,就是上述各因素之间的博弈均衡。
在团体内部,初始条件和过渡条件对于分配结构演变的作用主要是反向的。一方面,内部初始的公有因素要求保持内部较平均的资源分布,这时强弱利益集团尚未明显分化,要求保持公有性质平等的人数和力量较强,这些都阻碍内部竞争和阻碍扩大差距;另一方面,团体内公有因素也阻碍要素纵向流动,使得内部公有制下形成的较小等级制得以保持,并成为以后逐步扩大内部差距的基础。此时纵向流动虽然扩大内部差距,但因公有团体内部的纵向差距较小,使得这方面影响较小。总之,在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前期到中期,由于内公外私产权性质,在团体内初始条件中的公有因素比过渡条件中的竞争作用更大,而其他因素影响较小,因而团体内扩大差距相对比较缓慢。
在团体之间,初始条件和过渡条件对于分配结构演变的作用主要是同向的。在团体外部,由于对外的私人性质,初始条件中的外部不均衡和过渡条件中的外部竞争共同发挥重要作用,并且由于中国内公外私产权特殊性,即内部公有因素强有力地支持对外的私人性竞争,使中国团体间的激烈竞争超越了世界上任何国家。这使得在团体间的竞争中强势集团明显不断战胜弱势集团,导致过渡条件极大地强化和扩张初始条件中的外部不均衡,使得团体间分配差距加速拉大了。同时在市场化的前期到中期,横向流动也推动了要素的不均衡分布,并扩大了团体间分配差距。
另一方面,团体间初始条件中要求平均分配的利益集团处于弱势,如欠发达地区、非垄断行业等向中央财政贡献少,因此呼声较弱;这些因素都促进了团体间呈现较快拉开分配差距的趋势。
综上所述,至少在中国初期市场经济的现阶段,由于普遍存在内公外私产权的重要特点,在团体内保留较小差距的利益集团和趋势较强,在团体外扩大差距的利益集团和趋势较强。所以,在团体外扩大差距比在团体内扩大差距更快些,实证上造成了团体间差距及其对总体分配差距的贡献,大于团体内差距及其贡献的这么一种分配结构。
四、内公外私产权团体内外不同的心理距离对社会稳定的不同影响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开头的问题,迄今为止,为何总体分配差距大这一问题不至于直接导致中国社会的动荡呢?
H.舍克指出,产生嫉妒的并不是人们之间的绝对距离,而是主观的感觉和嫉妒的视角;嫉妒首先是一种在社会交往的接近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关系处得越近,就会嫉妒得越厉害;那些处于同一命运而又彼此相互注视着的人们,总是能每时每刻乃至每分钟觉察到他们命运中的不平等,嫉妒主要出现在同一阶级、行业、团体和同等地位的人们当中。这就是说,嫉妒是同比较对象“心理距离”的负相关函数;心理距离越近,嫉妒越严重;反之则反之。
笔者在拙著中也曾指出过,在中国许多单位尤其是公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城乡、地区、部门、行业等等内公外私产权团体中,相对来说团体内分配差距小而团体外分配差距大,这无意中抵消了团体内本来容易较强的嫉妒情绪;因此,尽管中国团体间(特别是城乡、地区、行业、单位等)分配差距非常大,使得中国总体上分配差距很大,基尼系数指标显得很不平等,但迄今依然没有主要因收入分配差距这一问题造成较大的社会动荡。中国现实中这一特点现在也可以用嫉妒的心理距离理论来解释[7]。
那么,造成心理距离决定嫉妒程度的原因是什么?一是竞争利益原因。人们的心理距离越近则对相关人切身利益的关系越直接,人们对于稀缺资源的竞争也越激烈,或竞争的心理压力越大,因此产生的嫉妒也越强烈,相关人越不快乐;二是认识论原因。根据认识论,人们总是接受眼前信息刺激强,而接受远距离的信息刺激弱,故对心理距离近者的收入、地位等差距敏感而容易产生嫉妒,而对心理距离远者的相应差距不敏感从而不容易产生嫉妒。
从过去的知识可知,嫉妒指数是分配差距的正相关函数;但由上可知,嫉妒指数又是心理距离的负相关函数,即嫉妒指数=分配差距/心理距离。由此可以推论:
第一,在同样大小分配差距的前提下,在团体内外产生不同的心理距离和嫉妒指数。显然在团体内的分配差距,看得见摸得着,时时处处直接感受,一见胜过百闻,接受的信息快、多、强、刺激大,同样的利益分配差距对人刺激的主观效应被放大被强化了。而在团体外的分配差距,看不见摸不着,即非时时处处也非直接感受,百闻不如一见,接受的信息慢、少、弱、刺激小,同样的利益分配差距对人刺激的主观效应被缩小被淡化了。因此同样大小的分配差距,放在团体内则因心理距离小而嫉妒指数相对较高,快乐指数低而痛苦指数相对较高;放在团体外则因心理距离大而嫉妒指数相对较低,痛苦指数相对较低。
第二,在中国初期市场经济中,由于路径依赖演化产生许多程度不同的内公外私产权,团体间分配差距大于团体内分配差距。这样就产生:在内公外私产权团体内的分配差距相对小些,根据嫉妒指数=分配差距/心理距离,这样虽然团体内心理距离较小,由于负相关增大了嫉妒指数,但分配差距也较小,由于正相关减少了嫉妒指数。这样作为分子的分配差距与作为分母的心理差距对于嫉妒指数的作用互相抵消,使得嫉妒指数和痛苦指数总体上变化不大从而减弱了对社会动荡的影响。
另一方面,在内公外私产权团体间的分配差距相对大些。根据嫉妒指数=分配差距/心理距离,虽然团体间心理距离较大减少了嫉妒指数,但因分配差距也较大增加了嫉妒指数。作为分子的分配差距和作为分母的心理距离的对于嫉妒指数的作用互相抵消,使得嫉妒指数总体上变化不大,从而也减弱了对社会动荡的影响。
上述关系简化为线性关系可以通过左列“嫉妒均衡线”和图形表示;在上图中,OM线与横、纵轴均成45度角,在OM线上的任何一点,都是分配差距和心理距离同时放大(团体间)或缩小(团体内),则得出的嫉妒指数恰好是适中的,即帕累托最优均衡,OM线可称为嫉妒均衡线。当然不可能正好处于这种最优位置,但只要处于这条线的附近,即在A区、C区中间,就能使嫉妒指数接近于这一均衡,这就不至于对社会稳定产生过大的影响。但偏离这条45度线过于向右下方,即在右下角B区,分配过于悬殊而心理距离较小就会使嫉妒指数变得很大,可能就会危及社会稳定;如偏离这条45度线过于向左上方,即在左上角D区,分配过于平均而心理距离较大则嫉妒指数过小,也会使社会失去竞争动力和整体效率。OM线左上方可称为弱者快乐强者痛苦区域;右下方可称为强者快乐弱者痛苦区域,OM线称为弱者与强者、快乐与痛苦的最优均衡线。
五、未来发展的自然趋势
再讨论一下在没有宏观再分配干预的条件下,以上分配格局未来发展的自然趋势。随着中国初期市场经济从中期向后期过渡,经济结构演变中过渡条件的作用日益重要,由此造成团体内公外私产权特点逐步减弱。
先看团体内。在市场化进程中,市场竞争是先从团体外后到团体内逐步进入的。故在市场化前期到中期,在团体内的竞争小于团体外,团体内差距小于团体外;而在市场化中期到后期,市场竞争已深入到团体内,团体内的分配差距明显扩大,加之团体内仍然保持较小的心理距离,根据公式导致嫉妒指数增大。另一方面,团体内的纵向流动仍然增加不多,滞后于团体间的横向流动。因为在任何社会包括市场经济中,纵向流动的交易成本大于横向流动,而通道的宽度和效率小于横向流动,这是由于纵向流动在目前面临着金字塔形的通道。理论和事实证明,社会阶层纵向流动的成功比例相对小于横向流动。换言之,虽然在市场化进程的中期到后期纵向流动减少内部差距,但纵向流动减少的内部差距不会很多。总之,团体内分配差距逐步增大,而心理距离仍然较小,故团体内嫉妒指数增大。
在团体外,因在市场化前期到中期竞争已达到很高程度,故市场化进程的中期到后期再进一步增加竞争的边际增量不会很大,团体间由竞争增加的分配差距有限,同时心理距离仍保持较大,根据公式导致团体间嫉妒指数变化不多。另一方面,团体间分配差距导致的横向流动大大增加,而在市场化进程的中期到后期横向流动减少分配差距。横向流动通道前后宽度差别不大,所以比纵向流动的交易成本低而效率高。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横向流动的成功率相对较高,在市场化进程中,市场流动也是先从团体外后到团体内的。在市场化中期到后期,要素的横向流动一方面减少了团体间差距;另一方面,随着横向流动进入团体内,将外部差距带入团体内也扩大了团体内差距。所以近年来,中国团体内分配差距的扩大既是因内部竞争增加,也是在很大程度上因为要素透过团体间流动到另一团体内部的缘故。例如农民工大规模从乡村流动到城市,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却形成了城市新的二元结构,总之,要素的横向流动减少了团体间差别,扩大了团体内差别。
将团体内外的各种趋势综合起来,自然的趋势是团体内差距增加的速度和幅度大于团体间。由此使团体内外差距逐步趋向一致,团体内分配差距对社会总体分配差距贡献显著上升。这种趋势导致团体内嫉妒指数较快增加,而团体间嫉妒指数增加不多。主要由于团体内的较大变化,使得总体上分配差距变大而心理距离变小,从而使嫉妒指数变大,并在图中向嫉妒均衡线的右下方B区延伸发展。因此,就分配差距而言,导致人们的快乐指数下降更快、痛苦指数上升更快,导致社会动荡的潜在危险较快增加。这使得弱势利益集团,首先是团体内的贫民、农民、工人、农民工等,其次是团体间的乡村、欠发达地区、非垄断行业等要求平等的呼声日益强烈,这都会给决策层越来越大的压力,为此,政府需要加强宏观再分配干预,使分配差距原有的趋势发生调整。
注释:
① “内公外私产权”概念由笔者2002年最早提出并进行系统理论分析,见拙文《破解中国当代产权同市场机制结合之谜——两个新的理论模型》,管理评论,2002,(12);拙著《破解中国初期市场经济之谜》,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2);拙文《论内公外私产权》,社会科学,2003,(11);拙文《再论内公外私产权》,中国工业经济,2006,(9)。
② “中国初期市场经济”概念由笔者2003年最早提出并进行系统理论分析,见拙著《破解中国初期市场经济之谜》,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2);拙文《论中国初期市场经济》,广西社会科学,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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