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理论书面观--民族融合与民族史观_魏晋南北朝论文

中国古代史理论书面观--民族融合与民族史观_魏晋南北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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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融合,是多年来史学界常用的概念,无须多说。这里所谓民族史观,简单地说, 就是在史学活动、史学思潮及史家思想中存在的民族观念;具体地说,指史学中关于历 史上各民族历史地位、相互关系及相关问题的认识,属于历史观中民族观的组成部分, 同时也是中国民族史学的重要研究领域。

在中国历史上,始终伴随着民族融合的趋势,也始终存在着民族史观的发展。魏晋南 北朝隋唐五代时期是民族关系最为活跃的历史时期之一,也是封建社会的发展时期,随 着生产力的发展,各民族之间交往的增多,民族关系的变动成为影响这个时期历史进程 的重要因素。无论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权更迭,还是十六国、五代十国的骤兴骤亡, 南北朝的长期对峙,甚至强盛的唐后期的兴亡盛衰,都与民族关系的现实状况密切相关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史学中的民族史观必然反映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可以说,认识这 个历史时段的民族融合与民族史观,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史观。政治割据与统一战争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基本时代 特征。这一阶段既有东征西讨、南征北伐的军事冲突,又有婚聘交好、互通有无的和平 往来。从民族关系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局面使得各割据政权都重视、发展与周边民族 的关系,在民族政策上注重和平交往,注重开发这些地区的生产力,从而在客观上推动 了广大边区的发展,加速了其汉化的进程与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在这种情况下,各民族 相互吸纳经济、文化、社会制度、习俗上的长处,使大江南北的文化趋于一统的形势逐 渐形成。这种与政治上的分裂割据颇为矛盾的文化状况,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史观的 蓬勃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也提供了思想认识上的基础。这一发展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

——民族史撰述意识的增强及民族史学的发展。民族政权的壮大及民族文化的繁荣, 为民族史撰述的空前发展提供了现实土壤。一方面,汉族政权对少数民族史事记载的传 统得到了继承与发展。《三国志》、《后汉书》、《宋书》、《南齐书》中,都保留了 民族列传的立目;而西晋常璩所撰《华阳国志》,则是当时关于西南民族历史的最为详 尽的记述。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政权本身也高度重视史学,如后赵石勒立经、律、史学 ,北魏一朝国史修撰、私人修史的发达,都是中国史学史上影响深远的事件,也都是当 时的政治家、史家民族史撰述自觉意识的突出体现。据《魏书·李彪传》记载,李彪作 为北魏史臣,曾经在孝文帝、宣武帝时两次上书,恳请修撰国史,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 存北魏一朝史事,使其“皇风大猷”、“功臣懿绩”流传后世,并接续孔子、左丘明、 司马迁、班固以来的修史传统。这种自觉意识因为北魏统治者的民族成分与历史地位而 显得更具有特殊意义。

——对少数民族历史的总结与肯定。由于民族政权的分裂割据,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 族史撰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民族对立情绪与夷夏之辨的特征。但民族迁移与融合的大势 ,却又使得史家在史著中对此作出客观的评价。如《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 说:“虽夷狄之邦,而俎豆之象存。中国失礼,求之四夷,犹信。”《后汉书·东夷传 》则进一步认为:“凡蛮、夷、戎、狄总名四夷者,犹公、侯、伯、子、男皆号诸侯云 。”上述看法一方面有其认识上的基础,即对儒家思想中的民族观念的继承并有所发展 ,一方面则突出体现了对“四夷”历史地位的确认。它们将历史观念中对少数民族的认 可,以史学认识的形式确立下来,具有了更为突出的学术与理论价值。受这一观念的影 响,崔鸿所撰《十六国春秋》甚至将十六国史事“不附正朔,自相君长”,这在正统观 念的发展上,也是一个重要的认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认识在《宋书》、《南齐书》 等皇朝正史的相关论述中,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这些,都突出反映了现实历史运动的 变化给史学发展轨迹及其具体面貌所带来的巨大影响。

——时代背景影响下的正统观念。史学上的正统论,以《史记·封禅书》与《高祖本 纪》本诸董仲舒之《春秋繁露》之义为起始,以论证汉统治者“得天统”为基本内容。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史观,在继承这一正统观念的基础上,最大的变化在于把民族因 素纳入争天下之“统”的范围。在历史撰述活动中,时人的正统观念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出奴入主,为不同民族统治者争天下“正统”地位;二是颂扬大一统,力图使“天 下”在理论与事实上都归属于本政权统治之下。《魏书》将汉族政权归入四裔传,在记 述史事与历史评价上,则对其他民族政权持明显的贬斥与歧视态度。南朝诸政权则力主 “夷不乱华”,南北攻讦但又自命为天下之“正统”的色彩极其明显。前者为政治割据 提供了思想文化的基础,使得各民族政权都通过史学来阐扬自己的政治理念与主张,从 而在客观上推动了史学的发展;后者则为各政权逐步走向统一,出现新的统一局面奠定 了理论基础。这两个看似相互矛盾的方面结合在一起,是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乃至后世正 统观念最基本的特征。它虽然使得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史观呈现出各持己见、议论纷起 的芜杂局面,但从历史发展的长远观点来看,这一特征对民族史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是有 积极意义的,它使民族史观出现新的进展具备了可能。以魏收为代表的北朝史家在努力 为拓跋氏争得“继圣载德”的地位的同时,竭力从理论上论证,所谓“正”的标准即是 “吞列国”、“并天下”,否则只能是“偷名窃位”之徒。这种正统观念虽然仍然无法 摆脱夷夏之辨的藩篱,但将大一统置于“皇统”之上的认识,无疑有着积极的理论意义 。

——民族理论的曲折前行。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民族理论的探讨,主要集中于对少 数民族特性及其产生原因的论述。在第一个问题上,这一时期所取得的成果主要包含在 流行一时的“徙戎论”中。西晋江统的《徙戎论》对“夷蛮戎狄”在语言、经济、社会 制度、地理环境、风俗、心理状态、性格气质上与诸夏的不同之处一一作了总结,并对 前代民族关系与民族政策作了梳理,提出了“戎晋不杂”的主张,比之前代的相关认识 大大深化了。在第二个问题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家继承了《史记·货殖列传》的传 统,多从地理、气候条件角度论述不同民族的特性。这一点在袁宏的《后汉纪》和范晔 的《后汉书》中均有体现。所不同的是,《后汉书》受五行说的影响,将其与地理条件 相比附,作为共同影响民族特性的因素加以讨论。上述讨论从总体上说,都离民族历史 发展的客观情况有一定的距离,尤其是江统的《徙戎论》更是如此,但其思路对后世人 们从理论上进一步认识民族与民族关系的发展,还是多有启发的。

(二)隋唐五代时期的历史形势与民族史观的重大进步。隋唐时期大一统的政治局面, 对中国历史各个方面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各民族融合也进一步发展起来。在对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历史成果接受进而消化、提升的情况下,中原地区成为各民 族融合的“熔炉”。唐代文化在民族大混杂与大融合中,发展成为中华文化的一个高峰 。这种“天下一家”的气象,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视野,开阔了人们的胸襟。唐高祖曾 自信地说“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资治通鉴》卷一九四,贞观七年);唐太宗 更提出了“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贞观二 十一年)的认识。这些思想在促进民族史观的进步上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历史作用。

——务从其实的撰史态度。唐代正史多以对各民族历史的客观描述代替了“索虏”、 “岛夷”的相互攻讦。如李大师、李延寿父子因南北朝史书交互诋毁,“又各以其本国 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北史·序传》),而立志修撰《南史》、《北 史》,将南北各朝均分列“本纪”,各书其国号、谥号、庙号,并对当时史书的夸大不 实之辞进行了纠正;又如《周书》的《异域传》首列突厥、稽胡、库莫奚等民族史事; 《隋书》客观地记述了当时各民族的发展情况,并对它们的优长之处多加赞许。《晋书 ·载记》及《北史·四裔传》则不仅摒弃了对少数民族统治者的侮辱性称呼,而且对他 们的历史功绩作了较高评价。成书于五代后晋时期的《旧唐书》,同时体现了当时民族 融合进一步发展的史实,在史事评价、民族政策、民族关系上都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认识 。

——正闰论的巨大变化。隋文帝对魏收《魏书》中“褒贬不实”的情况不满,而对魏 澹所著书将各割据政权“同之吴、楚”的做法表示赞赏;唐武德四年(622年)十一月, 唐高祖李渊采纳史臣令狐德棻的建议,认可唐继隋来,而隋承周运的提法,事实上等 于承认了少数民族政权与汉族政权在正统接续上的一致性。次年十二月,李渊又在《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中对南北朝时期的各割据政权的历史功绩,从不同角度给予了肯定,正闰之说与民族歧视的色彩几乎已经消失了。太宗时期,与民族史观相关的史事有两件:一件是对魏收、魏澹两家《魏书》的同时认可,“众议以魏史既有魏收、魏澹二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唐会要》卷六三)。这一方面说明了唐代统治者及史家对北魏历史的认可,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他们对不同正统观念及其指导下所撰史书的宽 容。另一件是《修晋书诏》的颁布。它认为《晋书》要重修的原因,除了史家个人的才 能不足以外,其对“江左嗣兴,并宅寰区,各重徽号”的历史不能做全面反映亦是一个 重要原因。而修成后的《晋书》首次以“载记”的形式容纳少数民族政权史事,就不仅 仅是立目上的便利之举,更重要的在于它在民族观念上,是对以往民族歧视政策的补弊 纠偏。这些都反映出时人在正闰论上的开阔认识。

——民族与统一问题的分离。由于隋唐时期统一问题已不再是时代的主要议题,因此 ,在记述、评价南北朝史事时,唐初史家都能把民族关系与政权正闰区分开来加以讨论 。这无论在史学思想还是民族史观本身的发展中,都具有突出的积极意义。《北史》在 《僭伪附庸列传》中明确表达了对以往民族与正闰问题混为一谈的做法的反对,主张以 南北朝时期各政权有无割据建鼎之实为依据,来判断其是否入“僭伪”列传,“僭伪” 、“附庸”均指与“正统”相对立的概念,而与民族问题无涉。至于因民族隔阂、对立 而导致的歧视性编目,作者认为是“有欺耳目,无益缃素”的。因此,李延寿把民族列 传与割据政权分别,各叙其事。他这一看法,体现出唐初史家在历史与史学两种形式的 民族史观上所达到的水平。我国古代目录学的重要著作《隋书·经籍志》所概括的13类 史书类别中,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民族政权的史书,都与汉族政权所修史籍放在一起 进行分类,并无民族的区分。如魏收与魏澹本着不同正统观念所撰《魏书》,均被列入 “正史”类;与此相类,以“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为论述对象的霸史类著作,同样 包含了以汉族、少数民族为记述主体的两类著作。这种分类方法与其所体现的民族观念 ,对后世同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民族理论的新成就。隋唐五代时期的民族理论,一方面继承与发展了前人关于地 理条件对民族性格的影响的成果,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某些理论上的普遍意义。这一 点在《周书》、《隋书》等书中都有体现。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民族史观也有着突出 的进步,即在杜佑《通典》的《礼典》、《边防典》中所体现的关于“中华”与“夷狄 ”同源的理论认识。作者认为:“缅惟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有居处巢穴焉,有手 团食焉,有祭立尸焉,聊陈一二,不能遍举”,因而“古之人朴质,中华与夷狄同”。 至于中华与夷狄在后世发展的不同,杜佑解释说,是地理位置及其“气”的差异导致了 这种情况。“中华地中而气正,人性和而才惠,继生圣哲,渐革鄙风,今四夷诸国,地 偏气犷,则多仍旧。”这就不仅在理论认识上抛弃了华夷之辨的旧习,而且从民族学与 民俗学的角度,为自己的认识提出了可靠的依据。从“徙戎论”到“中华与夷狄同”的 转变,在民族理论的发展中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同时也代表了唐代史学中民族理论的最 高成就。

——民族史观的多方面成就。隋唐五代时期,民族史观的进步在史学上还有广泛的反 映,同样值得关注。如我国史学发展中第一部系统的典制史著作《通典》,从“将施有 政”的角度,通盘考虑国家的发展,将州郡、边防作为关系国家稳定和统一的方面看待 ,从而对民族历史与民族关系作了政治与史学的定位;以《元和郡县图志》为代表的唐 代地志,着力阐发了大一统的原则;史学批评名著《史通》虽对《魏书》为代表的北朝 史书以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为“正统”的做法给予严厉批评,但却又从史学求实的基本原 则出发,尽力客观评价少数民族史事,认为当以“世家”容纳其史事,等等。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时期民族史观所取得的上述成就,使其在中国古代历史理论发展 史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在某些问题上,它的成果还达到了民族史观发展中的最高点,从 而具有了承接前贤、开启后人的理论意义。

收稿日期: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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