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产权分配理论:“倒U假设”的超越_人力资本论文

要素产权分配理论:“倒U假设”的超越_人力资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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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4)05-0034-05

社会分配方式的更迭,蕴藏着劳动者命运的博弈。按劳分配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抽象承认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所有权,按“无差别劳动”泯灭一切收入差距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按资分配是传统资本主义条件下,剥夺劳动者生产资料而承认劳动力所有权,按“资本雇佣劳动”分配而扩大两极分化的分配原则;按要素产权分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承认劳动者物质资本所有权,又承认其人力资本所有权及剩余索取权,从而缩小两极分化的分配原则。按要素产权分配的前提是,劳动者既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又拥有物质资本所有权。所谓要素产权分配论,就是按既拥有人力资本又拥有物质资本的劳动者,或者既拥有物质资本又拥有人力资本的资产者的产权进行分配的原则和分配方式。按要素产权分配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划时代的历史起点。本文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如何按劳动者产权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一、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要素产权论

按要素分配,是指凭藉对构成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的产权作为分配依据的社会分配方式。因此,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前提是对生产要素拥有产权。产权是对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排他性权利,是一个权利束概念,不仅包括所有权,还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以及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等。按照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原则。按要素分配就是承认要素产权拥有者,凭藉生产要素的产权取得相应收入的权利。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源都是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劳动力、知识、科学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等。从总体上看,全部生产要素具有产权多元化和社会化的特点,这正是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其参与分配的客观依据。由于社会生产力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各种生产要素都对产出做出了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贡献;而且随着以资本社会化和知识经济时代为背景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知识和人力资本要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质或基本原则,就是使所有参与生产过程的生产要素获得相应于它们对产出的边际生产力的收益。

生产要素所有者凭藉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由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决定)的经济行为,就是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过程,换言之,也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最终结果是:劳动者得工资,土地所有者得地租,资本所有者得利息或红利,技术所有者得股份分红以及技术转让费,信息所有者得相应报酬,等等。各生产要素必须获得相应于它们对产出的边际生产力的收益,这就是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所遵循的基本法则或规律。只有各生产要素的收益与其对产出边际生产力的比例都趋于均衡时,经济资源——生产要素的配置才是有效率的,也就是帕累托改进。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所在。

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其前提不仅要承认人们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而且要承认人们在生产要素占有上的差别,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收入上的差别。这样就会激励人们发掘潜能,创造并积累财富,从而不断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生产要素——无论是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要素,还是资产者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要素,承认其投入可以获得合法收益,就产生了生产要素的使用价格,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作用,使生产要素向高效率部门流动,使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也就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获得了永不衰竭的强大的内在推动力。

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化为要素分配有其必然性。马克思设想的没有私人产权、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计划经济,是以劳动时间为尺度直接计算、分配社会劳动,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就只能通过价值范畴、市场机制来计算、分配社会劳动和各种社会经济资源,于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资本、土地、劳动力、利润、利息、地租、工资、知识、科技、管理、信息等等,都以价值的形式存在并发挥出不同的功能,而且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发展和规范,各种要素所有者独立财产权的确立而成为经济效率的内生力量。相对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分配形式发生了转化:实物分配转化为价值分配,劳动者原来仅获得消费品的分配转化为可获得财产的分配,按劳动时间分配转化为按要素分配。按要素分配作为基本的社会分配形式,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和逻辑的必然性决定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要素分配既强调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所有权及其剩余索取权,又强调其物质资本的所有权及其剩余索取权;而且“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被正式载入宪法,这就使按要素分配获得了无可置疑的合法性。

二、“倒U假说”与现实冲突:按要素分配与收入差距

居民收入差距与分配方式密切相关。按照库兹涅茨的“倒U假说”,按要素分配在短期内会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但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按要素分配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收入水平并缩小收入差距。然而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的现实与历史却向“倒U假说”提出了不容争辩的挑战。

居民收入差距状况一般使用基尼系数来衡量。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表明全体居民的收入差距达到一个较为合理的程度。中国的“基尼系数”在1994年就翻过了“警戒水位”,达到0.434,1998年达到0.456,1999年达到0.457,2000年达到0.458,2001年达到了0.459,每年以0.1%的速度在递增。中国现在的基尼系数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而其他方面的指标也分别从不同的重要层面佐证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中国的城乡差距实际已经达到5∶1或者是6∶1,这个数字差不多居世界之首。

以上事实不符合“倒U假说”。而且,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及日本发展的历史也对此假说提出了挑战。以“倒U假说”来为目前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辩解是不具有说服力的。原因何在呢?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失业者和下岗职工规模庞大且继续扩大,政府公布的登记失业率目前在4%上下,实际上要高于这一水平。2001年,国有企业登记失业人员为680万人,下岗人员为500多万人,总计为1200万人左右,到2002年底将上升到1400万人左右。如果加上城镇集体企业等其他方面的下岗失业人员,则2001年的失业下岗人员总数在2000万人左右。截止目前,估计城镇失业下岗人员总数应在3000万人上下。另外,截止2002年11月,全国有1985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

这样就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弱势群体。社会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它主要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弱势群体最先也最强烈地感受到改革的代价。从理论上说,改革的社会代价应当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同承担。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冲击最大的往往是承受力最差的社会弱势群体成员。总之,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弱者比社会强者为改革付出了更多的成本,承受着来自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更大压力。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差别的扩大,实质上反映为贫富差距的扩大。

尽管产生收入差距和形成弱势群体的原因很多,但从中国的改革过程来看,一个主要原因是拥有生产要素的不同,因而获得的收入也不同,这就容易产生差距,甚至逐步拉大。特别是国有企业工人仅有人力资本所有权而无物质资本所有权,且普通工人拥有的还只是初级人力资本——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农村居民弱势群体,其人力资本可以称之为原始人力资本。居民拥有要素可以称为禀赋,人们凭藉自己的禀赋参与经济活动并获得相应要素报酬。比如,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按有关规定,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只要双方同意,还可以超过这个比例。在科研成果的转化过程中,有关单位可以从转化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或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作价金额20%的股份,奖励成果完成和成果转化的有功人员。这就难免会有少部分人成为高收入群体,而与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收入拉开差距。在以信息时代为背景的中国经济转型进而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型”时期,由于经济结构升级对高级人力资本的吸引和对初级人力资本的排斥,由于社会阶层的分化而弱势群体呈增长的趋势,由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瓶颈制约工人阶级仍然没有生产资料,使得收入差距从而贫富差距必然呈扩大之势。

因为以生产要素作为分配依据,所以要素收入越来越成为个人收入的重要部分,使得有要素优势的个人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同时,不仅物质资本是划分强弱群体的标志,而且人力资本也是划分强弱群体的标志,因此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成为影响个人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受过大学以上教育的居民的收入明显高于未受过高等教育居民的收入。人力资本禀赋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自然也会在专业技术人员与一般工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上表现出来。

鉴于上述,如果能使人们在生产要素占有上的差距趋于缩小,那么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有可能减少贫富差距。当今时代,知识财产和智力要素已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视的生产要素。这些以人的智力为基础的生产要素的出现,一般来说可以缩小人们在生产要素拥有上的差距。因为物质要素拥有与人体生理素质无关,相对地可以很方便地集中于某一个人身上;而智力要素依存于人体,则以个体知识积累为基础,知识不能像物质财富那样可以一下子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这就使智力要素不可能产生物质要素那样的集中效应,从而智力要素在个体间拥有的差距会小于物质要素占有上的差距。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实行“科教兴国”战略,推进全民教育,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可以使社会成员比较平等地拥有智力要素即人力资本要素,因而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经济增长中知识作用的增大,智力要素在生产要素总量中的比重将不断上升,从而使生产要素占有上的不平等以及由此而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上的过大差距有可能逐步减少。更为重要、更为迫切、更为有效,也是当前缩小收入差距最为关键的一个方面是突破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难点,让工人阶级既有人力资本所有权,又有物质资本所有权——让无产者成为有产者。难道这不就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途径,而且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的要求吗?

三、缩小收入差距的途径:使一般劳动者拥有相应的要素禀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要素分配,这种分配方式理论上是可以缩小收入差距的,但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残骸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滞后,现实同理论产生了巨大差异。然而,缩小收入差距,减少弱势群体的数量,也只能依赖按要素分配,因此必须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两方面切实推进现行分配体制改革。“倒U假说”受到挑战的原因,除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与失业增长并存的特殊因素之外,在于没有考虑一般劳动者的物质资本所有权和人力资本所有权,尽管它已经注意到劳动力的结构变化问题。既然是按“要素”分配,前提是不仅企业家和强势群体拥有要素,一般劳动者(如普通工人和农民)及弱势群体也应该有相应的要素,不仅拥有人力资本要素,而且拥有物质资本要素。现在的问题是,曾经是“主人翁”的国有企业职工被减员下岗并未得到相应补偿。如果国有资产是物质资本形式,他们缺少这种物质资本要素;他们过去在国有企业工作,所积累的人力资本属于专用性投资,一旦失业也缺乏人力资本要素;即使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工人,也没有体现出对物质资本的拥有,同时并未积累起自己的人力资本。

所以,应该赋予企业职工和已经下岗的工人相应的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所有权。

1.工人的物质资本要素形成:工人阶级在国有企业中的物质资本权利

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整体,按照工龄拥有国有企业总体的产权,而且是第一产权。这是由我国国有资产形成的特殊历史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从经济角度甚至从财务上,我们可以准确地计算国有资产存量,这就构成我国全体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不可动摇、不可否认的经济基础。

我国30年计划经济所积累的8000亿元国有资产存量,经过18年改革以后发展到50000亿元,就法律概念而论,所有这部分存量资产最终属于“全体人民”,是“全体人民”委托政府管理。如果不改革,国有企业理应全部包管30年工龄以上职工的生、老、病、死;如果企业破产,政府应该通过财政支出,包管30年工龄以上职工的生、老、病、死。

中国的国有企业,实际上不完全是企业,而是一个社区,负担了许多社会功能。许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已经超过在职人员,在职的“冗员”也达到30%。不解除这部分负担,无论是哪一种主张,自负盈亏也好,平等竞争也好,加强管理也好,统统只能是纸上谈兵,画饼充饥,无济于事。问题在于无人承担这部分“改革成本”。大势所趋,为国有企业解除历史负担刻不容缓。这涉及一个十分关键的实质性问题:在理论上承认工人阶级对于国有资产存量最终的直接所有权,就应在政策上给予其充分的补偿,其补偿者自然应该是政府,补偿办法是从国有资产存量中划出相应部分作为抵押建立社会保险,按照工龄给予国有企业的工人以及事业和行政人员,以补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国家财政统一扣除了的“必要劳动的价值”。

至于仍在国有企业中工作的老工人以及全体工人,可适当给予物质资本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根本是股权。一个没有企业职工股权的现代企业,从根本上说,没有实现企业合约的理性架构,或者说,没有企业合约。有了股权,企业职工就不仅有了工资报酬,更有了红利和股息,进而有了决策参与权。20世纪末,世界企业界兴起的基本制度趋势之一就是职工股份化和资本社会化,其理论基础就在这里。加入WTO后必须与国际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接轨,中国国有企业能偏离这个轨道、超越这个历史趋势吗?前苏东10国加入欧共体标志着体制转型的完成,不是殷鉴匪远吗?这难道是匪夷所思吗?

2.工人的人力资本要素形成:人力资本投资与学习

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是指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通过投资形成并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健康状况)所构成的资本。这种资本是人自身在经济活动中可以获得收益并不断增值的能力(Schultz,1960)。它不仅包括生产创新的能力、经营创新的能力,还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决策创新的能力。

现代企业的职工必须是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或者说拥有人力资本的人,才有可能进入企业合约。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人力资本,才具有被企业雇佣的经济价值。因此,拥有人力资本,是现代社会中一个成员的基本素质。

人力资本范畴的引入使劳动者不仅可以获得劳动力价值补偿收入和劳动业绩收入,而且可以凭籍自身人力资本的投入,按照“等量资本获取等量报酬”的原则参与企业利润分配,换句话说,劳动者既是物质资本也是人力资本所有权及其剩余索取权的拥有者。

企业人力资本的形成主要通过如下途径:

其一,在劳动者进入企业之前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如进行基础教育,通过初、高中教育逐步获得知识,并且在工作中通过竞争不断积累和提高自身的知识、经验与技能,进而形成和提升为人力资本。

其二,建立适应现代企业的培训制度。现代企业应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实行多途径的培训。第一,不间断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以营造学习的氛围为主。第二,采用多途、径多方法进行员工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大学教授定期来企业开展专题讲座。第三,持久培训,企业的文化基础来源于企业内部,通过持久培训可以形成、强化并延续企业的理念,以至形成企业文化,使企业获得长久的发展源泉。

其三,通过市场锻炼而形成。以美国经济学家阿罗为代表提出了一个“干中学”人力资本的理论,即除学校正规教育外,知识也会在实际生活与实践中逐步积累,劳动者可以不脱离工作,通过职业训练方式积累知识与经验而形成人力资本。

总起来说,劳动者必须具有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支配权及其剩余索取权,这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是缩小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两极分化的战略措施,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条件。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性向“倒U假设”提出了挑战,可是它却充分地显示出:要素产权分配论——“倒U假说”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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