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建筑行业在我国得到了繁荣发展,工程造价是衡量工程项目的重要经济指导,只有把营改增理念贯穿于衡量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才能为建筑工程决策供必要的依据。本文围绕着营改增分析对建筑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以及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方法。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工程造价
引言
营改增是建筑企业必须面临的趋势,要在保证税收公平的基础上实现创新性税务管理改革,切实提高纳税管理的合理性,在进行充分的税率协调的基础上,减少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面影响,提高营改增的质量。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这项改革看似简单的税制转换,却对原有建筑工程造价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不仅促使建筑行业发展创新转型,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消除重复征税,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1营改增的概述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其主要是针对传统所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过去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大税种并存,作为地方主要税种的营业税不存在成本抵扣问题,造成增值税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不配比,重复征税问题比较严重,营改增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重复收税。
2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分析
2.1对建筑企业经营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实施对建筑企业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与原来营业税税制时的会计核算方式相比,营改增之后要在增值税发票中注明将销项税扣除之后再进行企业收入计算,这时企业的营业收入额会大幅度降低。此外,在建筑企业运营施工环节,一些购置的原材料与设备不能或者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发生额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使企业缴纳的税额增加,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缴税成本,也会导致企业收入下降,给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果带来影响。除此之外,由于以往实施的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二者主要区别在于营业税会考虑营业税金以及附加,而增值税则不会考虑这些,因此,营改增之后,征税方式的改变使建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折旧费等降低,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也随之降低,对建筑企业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2.2对现金流的影响
建筑企业在经营施工中会产生一些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的环节,如机械设备的购进以及零星材料的选购等,这些交易对象都是一些非增值税纳税人以及小规模企业,因此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而营改增之后,这种原材料购进方式就会为企业带来较大的负税,进一步影响到企业现金流情况,建筑企业的发展与现金流密不可分,如果企业现金流周转困难就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开展,甚至会影响企业工程质量。此外,建筑企业交易项目通常金额比较大,交易时间与交易收入以及到款时间都不同,而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纳税,这就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现金流压力,使企业可以流转的资金大幅度减少,增加了企业的压力。
2.3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
对税负影响主要表现为:a.营改增税制推行之后,企业购置的大型机械设备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使企业减少了部分税负,同时,营改增税制下,企业减少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从而也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b.由于建筑企业工程施工中与多行业产生业务联系,这些与建筑行业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大小规模参差不齐,其增值税政策也不统一,在业务活动中,由于一些材料与设备的供应商不具备增值税发票开具资质,使建筑企业无法在合作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交易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这部分会加重企业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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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工程造价对营改增的方法
3.1 转变经营理念,创建并完善企业内部的投标报价体系
随着营改增税制的改变,令财务管理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均有所改变,进行工程规划和决策前应当先进行计划。相较于原缴纳营业税,工程计价从含税价格成为不含税价格,这也在本质上转变了建筑行业长期以来的工程计价规划,并且对企业的招投标报价具有直接的影响。对于参与报价而言,企业应当随时掌握营改增的内容,打造符合本企业在增值税制中的投标报价体系和管理制度。在预算的工程投标价格方面,应当有效评估成本费用可以获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应当对工程的中标率以及进项税额的来源进行考量,尽可能获取最多的进项税额发票,以便为企业的报价给予更多的竞争条件。
3.2 注重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建筑业工程造价的主管领导只有意识到营改增为企业带来的影响,加强管理,仔细分析营改增的问题,才能够令其他人员从思想上注重营改增的工作,才可以认真对待营改增的工作。建筑企业需加大营改增的培训范畴,所有人员都应当参与到营改增的培训当中,及时掌控营改增后对所有层面的影响,让大家了解内容的变化,能够自行组织。财务人员需增加培训次数,了解增值税的相关知识,以便有利于引导其他部门进行工作。
3.3 供应商应当慎重选择
就建筑业的工程造价而言,材料设施的费用在成本中占据了较大一方面,自从营改增之后,建筑材料的采购对企业具有较大的税负影响,所以供应商会对企业的采购建筑材料的折扣状况具有较大的影响,这也对企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供应商应当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并且还需要具备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这些方面都应当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并且,假如供应商仅为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以及供应商应当在购销以前洽谈好交易的价格,而且,供应商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形成的价格优惠和增值税发票相抵的销项税额度相比较,获取最大化利益。
3.4 适时减少对建筑业征收的增值税税率
通过近些年建筑行业的发展可以发现,特别对于营改增政策的执行而言,建筑企业的发展会由于增值税率的提升而令税负平衡有所降低,假如长期以来就此发展,则会形成税负平衡点较低的状况,如果超出增值税的平衡点,则会发生增值税税负超出营业税税负的状况,从而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经济发展。依照建筑业的发展角度而言,这一状况将无法有效激励建筑业的发展。为了激励建筑业的发展,免除由于营改增政策加大税负状况,需要对营改增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协调,透过减少建筑业征收的增值税税率,减少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作用。
3.5固定资产进项税分期抵扣
主要是指机械设备等设施在建筑企业中占有的比例较大,同时机械设备具有使用期限长、价值较高、使用率较高等特点,部分企业在最初购买设备时一次性全部抵消了进项税,在剩下的年限中出现税负不均匀的现象,进一步影响了企业财务状况,因此建筑企业应实施按年限分期抵扣的方式,这不仅使固定资产实现了进项税抵扣,还将每一年的税负平均,为企业健康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
结语
增值税税制下“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税制更科学、更合理,可以形成上下游产业之间的相互监督与督促,有效避免偷税漏税,改变营业税制下的“道道征收,全额征税”模式,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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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审委员会.建设工程计价[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
论文作者:陆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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