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就业_农民论文

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与就业_农民论文

论中国农村劳动力的流转与就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力论文,中国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三大渠道与面临的新问题

1、农业内的粮食生产与非粮食生产就业

粮食生产仍是主要的吸纳劳动力的途径,在剩余劳动力找不到其它就业出路时,也转向粮食生产。但是粮食毕竟是土地密集产品,粮食生产的就业容量小,比较效益也差。粮食种植量很大程度取决于购销体制。然而,依靠过度价格保护和提价来激励粮食生产,从全社会资源配置来看是低效率的。为此,农民对粮食生产的资金与劳动力投入也处于波动之中,多以短期计宜和低效率的做法从事粮食生产。

在农业中,与粮食生产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经济作物和畜牧养殖、水产等的生产,它们的市场效益好,又能够在有限土地上密集使用劳动力,所以对于农民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据统计,从1975年—1994年,中国粮食和麻类种植面积有所减少,棉花和茶则有所增加,油糖烟翻了一番多,养猪出栏头数增加了2.6倍,菜与果分别是增长了2.6和4.4倍。 农民所偏向生产的这些农业品种不仅经济效益好,而且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更大。改革开放后,农业生产中这种产品结构的转变,是在现有生产要素约束条件下的理性选择,这种转变也为农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作出了贡献。据估计,我国主要农作物种植和养猪的用工量,1994年比1978年增长了46%。可以预期,如果在农业制度上和农业投资结构上对于这种转变给予更大的支持,这种对于农村资源比较优势的理性选择将会在进一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会为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此,必须要对农业的生产结构进行更大的调整,更多的投资应当转向非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和畜牧养殖水产等产品的生产。同时,有必要以现有的大量外汇储备为后盾,使部分粮食的供给借助于国际市场。

为了继续发挥好农业吸纳劳动力的主渠道作用,不仅要利用好目前较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而且还应对国内农业发展的区域战略重新进行调整,要注意利用好国内各地区农业内部的比较优势。国内有些地区适于粮食生产,生产粮食成本低、收益高,而生产其他作物的比较优势相对不大,这些地区就应当多生产粮食;其粮食生产也不应局限于本地区的供应,还应供应其它地区;在战略上,可将这些地区作为国家的粮食生产基地。相反,国内还有些地区生产粮食不具优势,甚至是劣势,土壤不适宜、地理环境不适宜既使粮食生产的收益——成本比很低,对这些地区就不应要求粮食自给,更不应让它们大抓粮食生产;对这些地区应当鼓励和扶持它们利用本地的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的经济作物生产,发展畜牧、养殖、水产、林、果、菜等其它农业。

2、乡镇企业对劳动力的吸纳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1995年,从业于乡镇企业的农村劳动力有1.24亿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23.7%;乡镇企业产值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粘75%,乡镇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7%;全国农民收入的40%来自非施产业,在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农民收入的70%—80%来自乡镇企业。(注:参阅黄佩民:《农业产揖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村经济文摘》1997年7期。 )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在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人认为中国的经济正在由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结构”向“三元结构”或“多元结构”转变。对于乡镇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夏振坤教授曾作过全面的概括:

第一,就业成本低,适合我国资金短缺的国情。据统计,城市全民所有制经济每增加1亿元的投资,可吸纳劳动力1万人左右;而集体企业(包括乡镇企业)每投入1亿元投资则可吸纳5万人左右,对于一些村办企业,吸纳量就更多了。这主要是由于城市大中企业的投资中,市政配套设施所占用的资金远远高于农村。

第二,就业增殖率较高,适合我国“隐性失业”量大的国情。在一般情况下,城市工业就业增殖率较农村就业增殖率为低。据美国的调查,农村与小城镇每增加1个工业就业机会, 随之就可在当地产生其他的就业机会1.74个,较美国城市为高。这主要是由于在大中城市工业形成群落,集聚效应大于农村。

第三,就业风险分流,适合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脆弱的国情。 将近1亿劳动力在乡镇企业就业,每年都有大批的企业倒闭,但是却没有在社会中引起什么波动。原因就在这些“农民工人”都有一份“失业保险”——土地。厂里干不下去便可退回农乡去种田。可以设想,如果在城市工业中有大批国营工厂倒闭,几十、几百万工人要失业,那就是一大社会问题了!这对于我国目前缺乏社会保障和劳动力市场发育很差的现状,的确有其积极作用。

第四,可以直接带动农业现代化。目前乡镇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村办企业,据统计,按企业个数计算,村办企业占乡镇企业的72%,按企业人数计算,村办企业占全部乡镇企业的48%。……村办企业实际就是农民的企业,它的发展不仅改变着劳力——土地的比率关系,满足了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而且直接增加了农业现代化所需的资金。(注:引自夏振坤著:《绿色革命之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4页。)

也就是由于乡镇企业在吸纳劳动力方面具有上述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突出优势,而成为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如果没有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如此巨大的吸纳力,中国目前的就业问题将会更为严重。所以,继续鼓励和扶植企业,加大对乡镇企业发展投资仍是解决中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

但是在继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应当对乡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的新变化有所关注,并应及时在有关方面作出调整。据统计,1980年—1990年期间,乡镇企业就业增长率高达11.9%,从业人员由3000万人增至9265万人,平均每年净增626.5万人;但1991年—1995年期间, 乡镇就业增长率降至5.9%,1995年达到12350万人,5年净增3085万人, 平均每年净增617万人,与80年代每年净增人数相当。 (注:参阅胡鞍钢:《中国就业状况分析》,《管理世界》1997年第3期”)乡镇企业在90年代上半期就业增长率下降与其就业规模已经很大,基数很大有关,所以在新增就业人数不多的情况下其年平均增长率呈下降态势。

但更为重要的是,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减弱的原因在于技术、产业结构和制度三方面的变化。首先,在乡镇企业不断壮大的同时,全国各类经济的实力也在不断提高;到80年代后期,商品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必须要借助企业技术进步来从各方面使自己在市场上居于主动地位。然而,在乡镇企业实行技术进步的时候,由于信息闭塞、选择范围狭小,还由于对技术的认识上的局限等各方面的原因,所引进的新技术多为资本密集型的技术;还由于以下所述制度上的原因,许多乡镇企业缺乏寻求劳动密集型技术的激励,也使其在追求技术先进性的时候,大量使用了资本密集型的技术。于是,中国乡镇企业自90年代进入了“资本深化”过程,人均固定资本占有量大幅提高。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 1978年乡镇企业平均每个职工的固定资产原值为812.3元,1990年为3083.8元,到1992年达4264.5元,即使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乡镇企业进入90年代后的人均资本有机构成也有较大的提高。由于乡镇企业的“资本深化”,使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大幅下降,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就业弹性在80年代前期为0.81,90年代前则降为2.22。(注:参阅杜鹰:《现阶段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特征与宏观背景分析》,《中国农村经济》1997年6期。)

在产业结构方面,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单一,大多以建筑业和加工业为主,而且企业结构雷同、无规模效应。当农业发展处于徘徊或艰难时,首先影响着过份依赖农业产品的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治理或调控力度加强时,缺乏应变能力的乡镇企业又首当其冲。在产业结构中,乡村第二产业的企业大多实力弱小,产品集中于初级加工工业,无力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据测算,农村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例为1:0.67,这一指标在中国城市为1:1,而发达国家为1:2—1:3。 (注:参阅杨宜勇等:《失业冲击波》,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302页。 )这样的生产体系难以产生企业的关联效应、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中国目前正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但实际的调整主要发生在城镇国有企业,事实上乡村的乡镇企业也亟需对产业结构作出较大调整。

制度方面的原因可能更重要,且影响着前两方面问题的解决。农村乡镇企业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社区所有的乡镇企业,由乡、村或少数组所有。另一类是私有制企业,包括个体企业与私营企业。社区所有的乡镇企业资本并不归企业职工集体所有,而是由社区内全体居民共有,乡、村社区组织作为社区居民的受托代理人,是企业实际上的所有者。所以农村社区企业的产权关系类似于国有企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并不十分明晰,是模糊的。社区组织投资创办企业,然后又用老企业的税利创办新企业,企业本身对于剩余没有多少索取和支配权。在市场环境尚不完善、市场秩序不规范的状况下,乡镇社区企业的社区所有、政企合一能够在获得政府资源、优惠政策、提供政府信用、协调本社区居民关系等方面具有优势;另一方面,虽然社区企业内部产权关系模糊,但其对外部的产权边界是清晰的——这一点不同于国有制企业具有的享受国家保护的权力,破产的威胁对于社区企业因此又是现实的,这构成了对社区企业的压力,所以社区企业必须努力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权和发展权。社区企业所享有的优势和面对的压力使其在发展的早期具有较大的活力。由于社区企业是社区所有制,所以全社区居民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为了谋求社区内居民就业的最大化,社区企业在启动时期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为取向,多用劳动密集型技术。据调查,社区企业吸纳本社区居民(而不是外地劳动力)就业比率要高于个体企业、私营企业,而且集体统一经营的社区企业吸纳本社区居民的就业比率又要高于合伙承包、个体承包的社区企业。(注:参阅蒋中一等:《不同经营形式与分权制度对农村企业行为的影响比较》,《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7期。 )社区企业吸纳劳动力以本社区为主的同时,也排斥对外地劳动力的雇佣。在社区企业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本社区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吸纳完毕,社区企业劳动力资源从过剩转为短缺。面对这种短缺,本为理性的、为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提高效率和效益的做法是在全国劳动力总规模供大于求的背景下从外地进一步吸纳劳动力,然而,事实上社区企业更多的做法是较多地利用资本来替代劳动力,于是在近年社区企业发展到一定时期就步入了“资本深化”、吸纳劳动力下降的阶段。较低下的资源使用效率,加之在现今宏观大环境逐步改善、市场秩序逐步规范的情况下社区企业内部“产权模糊”的优势正在转为劣势,导致近年社区企业总体效益不断滑坡。例如,以“苏南模式”著称的江苏省苏州市,百元销售利润率1980年为18.3%,1985年为7.9%,1993年为3.5%,1995年为3.27%。(注:引自曹阳博士论文:《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宏观经济结构变动影响之研究》,第76页。)

与社区企业形成对照的是乡镇私有企业。由于其从一开始产权就比较明晰,也不存在吸纳劳动力封闭性的问题,所以对资源的使用效率一直是较高的。首先,其使用的资本相对较少。据统计,1990年私有企业人均固定资本为1410元,而社区企业为4900元。同时,私有企业(不同于社区企业)对所使用劳动力的来源没有过多狭隘的地域考虑,既能雇佣本地劳动力,在需要时也能雇佣外地劳动力,对于劳动力的吸纳是开放的;只要私有企业能发展就可以不断地雇佣劳动力,因此,长远地看,私有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相对更强,1990年—1995年,个体经济就业增长率为15.4%,私营企业为33.0%,而社区乡镇企业为5.9%。 (注:据《中国统计摘要》(1996)数据计算。)

所以,乡镇社区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并保持其对农村劳动力较强的吸纳能力,就必须逐步向规范性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化,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要结束社区企业长期产权模糊的状况,以使企业能够面对全国的资源禀赋状况,对劳动力、资本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无疑,这对乡镇企业保持和增强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是重要的。

3、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被刘易斯、拉尼斯、费景汉等发展经济学家视作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的突出标志。但在改革之前的30年时间里,中国经济的发展偏离了二元经济发展的常规轨道,而表现出不一般的畸形特征;在工业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近于停滞。中国现代经济部门的扩张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被人划分为互不相关的两个平行过程。(注:参阅夏振坤:《发展经济学新探》,武汉出版社1997年版,第167页,190页。)

中国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约束逐渐被解除,在前述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和向农村工业即乡镇企业转移之后,从80年代后半期起更有大批的农民开始“离土又离乡”,走进城市去谋职。90年代以来,中国每年大约有5000万—8000万农村劳动力自发进城寻找就业机会,其中跨省流动者约20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对劳动力流出地的积极作用是多方面的。首先,较大地缓解了农村的就业压力,使大量农村劳动力资源得到较高效率的利用,提高了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同时,这种转移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完全解决从多方面准备了条件,事实上这种转移过程已在以量变的积累形式改变着城乡二元结构。第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可获得较高收入,这些收入返回劳动力流出地,会带来一系列积极效应:农民可以用这些收入来改善生活、巩固温饱,直接提高生活质量;这些收入也可作为投资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使急需资金的农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还可以用这些收入进行原始资本投资,启动和发展农村的非农产业;这些收入也可以用来进行人力资本投入。第三,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也是城市现代文明向广大农村地区产生多方面辐射和示范效应的渠道。农民工在城市可亲身体验来自现代文明的气息,进而改变他们过去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当他们返乡时有助于将现代文明带回农村,逐渐改变家乡传统的保守落后的生活方式与思维习惯。第四,农民工在城市打工中还可以学到一种或几种技术技能,以及经营管理知识。另外,他们还可以在城市获得许多对于农业或农村非农产业的各种重要信息,为家乡发展传播信息。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不仅对于流出地的积极作用是多方面的,而且对于流入地也有许多重要的作用。首先,农民工为许多城里人不愿从事的工作提供了劳动力,城市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承担这些工作,农民工目前已成为许多城市中建筑、清洁等被认为脏、累、苦、险岗位的主力。第二,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促进了城市劳动用工效率的提高。农民工吃苦耐劳、珍惜就业机会、工资成本低,在就业中具有更大的竞争力,这种竞争对于城市职工也构成了重要压力;更重要的是,农民工的使用从一开始就是更为市场化的,新的用工制度对于国有企业旧的计划用工制度造成巨大冲击,迫使城市总体用工更多引入市场机制。第三,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降低了城市劳动力成本。使用农民工不仅一般工资低于城市职工,而且也不需要提供住房、医疗、保险等多项开支,所以劳动力成本大为降低,这对于降低用工企业的总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尽管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无论对流出地、还是对流入地都有许多积极作用,但是农民工流动也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由于广大农村地区通讯落后、信息不灵,农民工对于城市的用工需求所知不多,造成盲目流动。这种盲目流动既浪费了农民工长途跋涉的车旅支出,也给铁路、公路交通造成过重的负担。再如,过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使城市人口膨胀、市政设施负荷过重、城市环境恶化、社会治安变差,这些又引起部分城市居民对进城农民工的排斥心理。总之,农村劳动力进城的负面作用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对于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有着消极的影响。但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多数负面作用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措施很快加以消除的,如建立有效的农民工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网络就可基本消除民工潮的盲目流动,通过一定的投资引导将用工的主要单位转向市郊或中小城市就可较大程度地解决城市膨胀问题。

二、开拓新的农村劳动力就业途径

从以上的分析看到,改革开放以来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三条主要渠道进入90年代以后都因遇到各种不同的新问题而使其吸收能力有较大的减弱,虽然如我们以上所作的讨论,在有些方面我们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疏通这三条主要就业渠道以恢复其吸纳能力,但是,一方面这些措施所能起到的作用将会是有限的,另一方面这些措施发挥作用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我们必须在继续疏通这三条渠道的同时,再开拓更多的就业途径,以缓解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沉重压力。从目前来看,至少可以通过从以下方面作出努力,来挖掘就业潜力。

1、开发和推广劳动密集型农业技术

中国的资源禀赋是资金、土地短缺,人力资源丰富,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应当多用劳动密集型技术,少用资本、土地密集型技术,在就业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更应当如此。并且只有如此,才可能在缓减就业压力的同时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更好地实现工业化,在剩余劳动力较多,就业任务更重的农村更应如此。

中国的资源状况是人力丰富,资金、土地稀缺,所以中国在农业生产中可更多采用生物技术,当然也可以开发使用新的劳动密集型技术。新技术道路的实行,一要靠学习别人的劳动密集型技术,二则要靠自己来发明创造和开发推广。所有这些又需要对于农业科研有较大量的投资,但是目前中国农业科研经费远远不足。据统计,近年中国农业科研经费仅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0.17%—0.27%,远远低于世界平均1%的水平。中国目前40%以上的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经费失去来源,人员被迫改行。即使已有的两万多项适用的农业科研成果也有一半以上得不到推广。

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以预期,如果中国通过加大农业科研投资等措施,而更多采用劳动密集型的农业技术(也应支持和引导乡镇企业多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目前沉重的农村就业压力还是可以得到较大缓解的。

2、开发农业资源的深度与广度

目前中国可耕土地资源稀缺,但中国有宜农荒地5亿亩左右, 宜林荒地11亿亩左右,可利用的沙地也有10亿亩。更为重要的是,在广大农村有大量的工程有待去完成,近年来由于这些工程效能低下,对于农业发展构成了很大的制约。不少大中型水利工程由于投入力度不够而无法完成,不能发挥其服务农业生产的作用;曾经发挥作用的中小型水利设施大多老化失修,目前全国1/3的水库“带病”运行,60%的排灌工程设施急需维修;许多河道淤积,防洪排涝能力降低;不少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土壤荒漠化问题严重。所有这些都为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使用提供了机会。开发农业的广度与深度需要一定的资金,但更需要劳动力的大量投入,而且后者很大程度能够替代前者。中国在50、60年代兴建了一大批工程,作为重要的农业设施直到现在都发挥着很大的效能;从当时这类工程的建设情况看,较多地使用劳动力的确是可以替代大量资金而达到工程建设的目的的。我国现在不应当完全使用当时的激励和组织办法,但是,通过大量使用劳动力替代资金、进行农业资本积累、服务农业生产同时也解决就业则仍是可取的。其实,即使在当今,利用丰富的农村劳动力去完成类似的工程在中国的某些地方也已有很好的实践。辽宁省1987年—1993年共投入农田基本建设的人工为12.76亿个,按当时日工值5元计算,就是63.8亿元, 相当于乡村集体和农民投入资金支出的2.5倍多,是全省投入资金的1.8倍。(注:参阅陈俊生《关于农村劳动力剩余和基本对策问题》,《人民日报》1995年1月28日,第二版。)辽宁省由粮食调入省变为调出省,由农业小省变为与工业相匹配的农业大省,其积极有效利用活劳动积累是非常重要的方面,这是值得在全国更大范围和更多方面鉴取的。

3、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所需投资少、吸纳劳动能力强,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发展第三产业都是解决就业的重要途径。然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市场体制应以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为前提,应是一、二产业发展的自然要求和结果,过分人为地搞第三产业,常常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且也是有害的。在前面分析中国农村乡镇企业状况时已提到,农村以第二产业为主的乡镇企业由于以从事初级加工为主,资本的技术含量低,缺乏规模经济,所以对第三产业的带动能力较弱。在农村第二产业格局一下不能很快发生改变的情况下,近期里依靠农村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前景并不乐观。而农村第一产业在传统的生产格局下,种养加割裂、农工商分离、产供销脱节,所以农村第一产业对农村第三产业也无多大的带动作用。但是,近年在中国农村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趋势,为打破农村三次产业间关系的旧格局提供了可能,也为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提供了机遇。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中国现实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继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农民的独立利益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地位之后,1992年以中共十四大为标志农村经济开始步入了市场经济的轨道。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分散的小农户经营和以原料或初级产品生产为主的产品经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农业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深层次的矛盾。比如,农业社会效益高与自身效益低的矛盾,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和扩大经营规模之间的矛盾,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和就业门路狭小之间的矛盾等。这些问题是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旧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所无法解决的,所以要求从农业产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方面深化改革,进行制度创新。中国的农业产业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参照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农业产业化就是要在农村中逐步引入现代工业的生产和管理方式,使农业生产经营建立起完整的发展体系,按照现代化农业大生产的要求,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使农业在市场竞争中成为发达的高效产业。

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解决农业现在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积极作用是多方面的,其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能够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的较大发展。农工贸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将比过去更为重视对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将这些服务与农业生产更加紧密地合为一体,这就大大增加了对于这些服务的需要。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产前的供种、供药、供肥、科技咨询等服务,产中的农田管理、技能操作指导,产后的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输以及出售等将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越大,所提供的这类服务性岗位就越多,这将形成一个庞大的农村第三产业,吸纳大批的农村劳动力,为农村就业问题的解决作出贡献。

所以,通过促进农业产业化来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拓农村劳动力就业途径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应当改革农业的宏观管理体制,结束多部门“条条”分割的状况,促进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归于同一系统,实行供产销、农工贸一体化管理;还应当调整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和饲料工业布局,使它们稳妥有序地向农村区域转移;此外,也要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支持发展一体化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加强涉及法制建设。(注:参阅牛若峰:《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理论界定和政策建议》,《农村经济》199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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