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41
摘要:我国城市和谐发展的进程中,基于生态、低碳理念下的交通型项目大量实施。但与此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空墟空间。文章以城市交通空墟空间作为研究的空间载体,以其定义及分类作为研究对象;旨在为优化公共空间活力提供基础研究。
关键词:交通型;城市空墟空间;分类
自我国推进城市和谐发展的进程以来,近十年交通项目在固定资产总投资中的比重持续增长(如表1),尤其在轨道交通邻域增长显著(如图1)。近年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也持续增长投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公共交通理念与低碳城市发展观有机融合,成为城市规划实践以及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主脉。政府通过政策和技术措施将生态交通理念落实到实践:如提倡公交优先政策;建设轨道交通;推行快速公交系统等。但在把握这些发展理念融合的同时,我们需要认清其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挑战:国铁、城铁、地铁与长途客运、城市公交枢纽的叠加效应以及城市立体交通在促进城市增长的同时会对城市空间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形成高架下部、铁路客运站背面、轨道两侧等城市空墟空间。空墟空间一旦形成,首先,其土地价值优值优势势必削减;其次,其破坏城市整体延续性,使得城市肌理无法保留与延续;第三,其可达性差,即失去其城市公共空间的社会意义。因此,避免城市交通发展中空墟空间形成,以及对已经形成的城市空墟空间进行成因分析,并对其加以再利用,成为当今城市交通设施布局以及城市交通快速发展的关键之一。
图1 2006-2015年全国城市交通投资额增长趋势图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6》数据,作者自制
1.市空墟空间定义及特性
城市空墟是2007年里斯本第一届建筑三年展的主题,葡萄牙建筑师协会首度定义城市空墟空间(Urban Voids)为:暂无实际功能的可被再利用的城市公共空间①。该类空间有的被废弃在传统中心城区,有的闲置于城市边缘,是权属城市结构体系,但使用功能暂被忽略或本无的“非城市”的异质空间。
城市空墟空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特性:1)城市性;2)公共性;3)功能缺失性。
2.城市交通型空墟空间范围界定及分类
在对城市交通体的考察调研中,发现许多公共空间未被充分利用,这些空墟空间分布在各个角落,诸如:轻轨下部、地铁换乘隧道、轨道阻隔、火车站背面等。(如图2.3.1-1)
图3高架下部空墟空间——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高架桥包括高架道路和高架轨道两种类型。
高架道路指架在城市空中的城市快速道,这种空交通体主要为机动车服务,用于疏散交通密度,提高运输效率,是解决道路交叉口交通拥挤、提高车流量较为有效的办法;高架轨道是城市轨道交通体,为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等轨道交通工具服务。
高架交通体从城市区域穿过,其下部及两侧极易产生空墟空间。
3)城市快速道两侧空墟空间:(如图4)
图4快速道两侧空墟空间——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城市快速道通常会阻隔道路两侧联系,同时建筑退界区域往往被绿化取代或者由于街道高宽比不宜人从而形成公共活力较低的空墟空间。
4)码头滨水空墟空间
某些传统的河港曾是货运码头,由于落后于时代发展需求而被废弃,在城市滨水地带形成无人问津的空墟地带。
5)火车站空墟空间
铁路线途经城市区域时,切割城市,加之噪音污染,在其两侧及易产生空墟空间(如图5);传统的火车站多为单面式,该类火车站背面也会产生空墟空间。(如图6)
图6 火车站背部空墟空间——资料来源:作者自绘
6)综合交通枢纽空墟空间
这类区域体量大,对周边环境干扰强,土地利用形态单一,容易产生城市空墟空间。
城市交通空墟空间有其自身的特性。从城市发展的地位来看,其土地价值极高;从存在形式来看,其空间形态特殊;从交通关系来看,其可达性差;从其所处环境来看,其置入功能局限性也很大。各种特性互为制约与激发的矛盾体,同时对城市交空墟空间的再利用有消极面也有积极面。
3.城市交通型空墟空间特性分析
城市交通型空墟空间与其它公共空间相比,有着其自身的特性。从在城市发展的地位来看,该类公共空间的土地价值极高;从其本身存在形式来看,该类空间由于其空间边界特殊,形成的空间形态也十分特殊;从该类空间与周边交通关系来看,其可达性一般不高;从其所处空间环境来看,其改造的功能局限性也很大。各种特性自身相互之间互为制约与激发的矛盾体,同时对城市交通型空墟空间的再利用有消极面也有积极面。
3.1 土地价值高
城市交通型空墟空间多数位于城市中心区:高架轨道下部、地下换乘区域内,以及城市主干线两侧。这些地带土地价值极高,这个首要特性使得该类空间的改造再利用成为必然。
3.2 空间形态特殊
由于该类空墟空间的空间边界多与交通体相联,所形成的空间尺度、体量都有别于其他公共空间。这类空墟空间的再利用能带给使用者非比寻常的空间感受。
3.3 可达性差
城市交通型空墟空间很容易与交通流线形成交错,加大了该类空间的进入难度。如何运用设计手法提升其可达性,是本文论述的关键之一。
3.4 功能置入局限性
城市交通型空墟空间受到多方面条件的限制,诸如:空气质量差、噪音污染大、整体环境不佳,本身在人体感受上成为消极空间,这些都造成置入功能选择上非常受限。如何合理的置入功能,以及如何改造自身条件,打破功能置入的局限性也是本文论述的主要方面之一。
4.结语
面对生态城市交通型发展模式在全球的迅速兴起与发展,对该类城市发展模式的研究也成为焦点,但大部分研究都基于土地利用与经济管理方面。笔者基于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认识到交通体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空墟空间。因此,笔者以城市交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空墟空间为研究对象,先对其进行基础研究进行分类,对其之后的改造研究、一体化设计提供基础范畴资料,为生态交通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蔡永杰.城市广场,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2]潘海啸.城市交通空间创新设计:建筑行动起来,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王建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4]卢济威.城市设计机制与创作实践,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注释:①《世界建筑》2007/08.P.22
论文作者:韩毓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9
标签:空间论文; 城市论文; 城市交通论文; 交通论文; 可达性论文; 通体论文; 功能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