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种植结构变化对北朝军事制度形成的影响_高欢论文

作物种植结构变化对北朝军事制度形成的影响_高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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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3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320(2012)02-0027-07

法国史学家布罗代尔认为以小麦、稻米、玉米为基础的欧洲、中国和南美的社会结构是不同的。种植玉米的南美社会,玉米耐旱,产量高,收成稳定,而且不需要太多的田间管理,所以南美土著居民一年仅仅需要工作50天。这样,他们有大量闲暇时间来修筑巨大的公共工程,如果没有玉米,玛雅式或阿兹台克式的巨大金字塔的奇观是不可能产生的。而欧洲则是典型的小麦社会,从而产生了复杂的分立的乡村生活和易变的市场经济。中国的稻田制则带来众多的人口和严格的社会纪律,其稳定但严酷的权威表现在大规模的灌溉工程上[1](P122-192)。布罗代尔关于中国的论述不尽符合实际情况,但他关于不同农作物的种植状况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的影响却能给我们极大的启发。从西汉到北朝时期,黄河流域中下游主要粮食作物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从汉武帝时期到东汉,冬小麦的种植面积逐渐扩大;三国至北朝时期,冬小麦种植面积逐渐萎缩,春小麦种植面积逐渐扩大,而粟豆又在食物结构之中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北朝农作物种植结构的调整,引起了北方农民日常生活行为的变化,进而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对其他与农业有关的一些社会结构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然而,目前史学界对北朝时期农业种植结构的变化及其影响重视不够,本文试以府兵制为研究视野,去讨论这一时期农业种植结构的变化对北齐、北周兵制的影响,以求教于方家。

一、府兵制与均田制关系的辨析

北魏分裂后,东魏实力明显强于西魏,《北齐书·幼主纪》中记载了魏征谈及北齐灭亡:

总而论之曰:神武以雄杰之姿,始基霸业;文襄以英明之略,伐叛柔远。于时丧君有君,师出以律。河阴之役,摧宇文如反掌;涡阳之战,扫侯景如拉枯。故能气摄西邻,威加南服,王室是赖,东夏宅心。文宣因累世之资,膺乐推之会,地居当璧,遂迁魏鼎。怀谲诡非常之才,运屈奇不测之智,网罗俊乂;明察临下,文武名臣,尽其力用……观夫有齐全盛,控带遐阻,西苞汾、晋,南极江、淮,东尽海隅,北渐沙漠,六国之地,我获其五,九州之境,彼分其四。料甲兵之众寡,校帑藏之虚实,折冲千里之将,帷幄六奇之士,比二方之优劣,无等级以寄言。这段话是符合历史史实的,然而,北齐末年,北周兵临城下时,北齐京畿兵不能抵御,地方军队又不易集中,结果纷纷投降,十分狼狈,十分混乱。就是在平时,兵力分散情况也是极其显著的。这种分散性的状况与北周府兵制的表现完全相反。

为什么北齐不能建立类似北周的新的兵制呢?谷霁光先生认为有三个原因:一是由于腐败,均田制徒具其文;二是北齐原有的军队比较强;三是北齐军队以鲜卑为主,汉族武装难以与之抗衡。因此保持原来兵制因素较多[2](P256-258)。实际谷霁光先生的观点还是值得商榷的,腐败现象在北齐的建立之初就比较普遍,史书记载:“(杜)弼以文武在位,罕有廉洁,言之于高祖。”而高欢对他说:“我若急作法网,不相饶借,恐督将尽投黑獭,士子悉奔萧衍,则人物流散,何以为国?尔宜少待,吾不忘之。”此后,杜弼再提起要高欢治理贪官污吏,高欢对他说:“诸勋人身触锋刃,百死一生,纵其贪鄙,所取处大,不可同之循常例也。”[3](卷二四《杜弼传》)可见北齐腐败的问题很严重,而在清河年间又重申均田制,可知均田制本身不是徒具空文。此外,北齐军队是否强大,不能成为不建立新兵制的理由,因为北齐除了要与北周竞争外,还受到南方政权的威胁,如果有较强战斗力的武装,北齐是乐于将之纳入兵制系统中的。

河阴之役后,宇文泰正规军受到重创,为了抵抗高欢,宇文泰逐渐重用地方武装即乡兵,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府兵制。府兵制一直持续到唐中叶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学界多认为府兵制与均田制有很深关联[2][4]。不过,我们还要考虑,北齐其实也是实行了均田制的,但并没有实行府兵制。因此,要探讨府兵制产生的原因,还要另辟蹊径。

北朝时期,北方农作物种植结构发生了大的变化:冬小麦种植面积缩小,春小麦种植面积扩大。这对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生活方式有着深远影响,最直接的影响是这一时期农民的农业劳动时间发生了变化。而农业劳动时间的变化,对兵制特别是亦兵亦农的兵制有一定的影响。亦兵亦农的兵制需要农民有一定的空闲时间进行军事操练,提高战斗力。因此如果农民没有多余的空闲时间,这种兵制将失去其存在的基础。所以,研究这种府兵制,除了要考虑均田制之外,还要考虑到这种府兵制自身的一些特点,就是需要农民有比较多的空闲时间从事军事训练,否则,即使实施了均田制,农民没有空闲的时间从事军事训练,也不可能实施府兵制。所以,研究隋唐的府兵制,不得不考虑当时农民的空闲时间。而隋唐的府兵制与北朝时期出现的乡兵有紧密的联系,所以研究隋唐时期的府兵制要考虑北朝的乡兵。

二、乡兵势力的地域分布

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论稿》写道:“有唐一代三百年间其统治阶级之变迁升降,即是宇文氏‘关中本位政策’所纠合集团之兴衰及其分化。盖宇文泰当日融合关陇胡汉民族之武力才智者,以创霸业,而隋唐继其遗产,又扩充之。”[5](P13)而关陇的物质本位政策是府兵和乡兵。

府兵制度是在鲜卑族的部落旧制基础上发展起来,早期的府兵是以鲜卑族为主体的职业兵。到了西魏时期,将乡兵纳入到了职业府兵的体系之中。史书记载西魏大统十六年“泰始籍民之才力者为府兵,身租庸调,一切蠲之,以农隙讲阅战陈,马畜粮备,六家供之;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主之,分属二十四军”[6](卷一六三《梁纪十九》)。在这次籍民为兵的过程之中,各种各样的汉族武装组织如部曲、乡兵、乡义等均被吸收到府兵系统中来。

既然府兵制度是在鲜卑族的部落旧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问题在于东魏高欢所率领的军队也是鲜卑族,为什么高欢的军队没有吸收地方势力呢?是东魏乡兵组织弱小还是有其他原因?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分析乡兵势力的分布情况。

乡兵是魏晋时期的汉族地方武装组织。魏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内迁以及“五胡乱华”,北方汉族纷纷建立各种形式的坞堡来保护自己,坞堡除了生产之外,还有自己的武装组织。在北魏统一黄河流域之后,对黄河流域的这些地方豪强进行了打击。但是,这种村坞中的武装组织一直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比如,“连山,性严暴,挝挞僮仆,酷过人理。父子一时为奴所害,断首投马槽下,乘马北逝。其第二子思明,骁勇善骑射,披发率村义,驰骑追之,及于河”[7](卷五六《连山传》)。这里所谓的“村义”应该是村中的武装组织。到了北魏末年,由于六镇叛乱,各种地方组织又纷纷出现,其中,以保卫家园为目的的“乡兵”又出现在历史舞台。

史书记载的主要乡兵组织和它们的分布地点如下:关右的薛谨长子初古拔;齐州的房法寿;汾阴的裴骏;兖州的刘芳;北地人毛鸿宾;中山毋极人甄琛;渤海蓨人高昂;武功人苏绰;定州人魏兰根;河东解县人柳敏;京兆蓝田人王悦;河内温人司马裔;太原阳曲人郭彦;京兆杜陵人韦瑱;任城人魏玄;上洛丰阳人泉企①。

根据上述例证,我们发现,在北魏末年,乡兵之类的组织在北魏境内广泛存在,但是到了东、西魏时期,在西魏境内出现的乡兵武装就比较多,而东魏相对较少。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东、西魏分裂时,高欢带走了大部分的鲜卑武装,而宇文泰只有很少的鲜卑武装。为了对付高欢,宇文泰不得不借助汉族地主武装即乡兵,此后在与高欢的作战之中基本上立于不败之地。但问题是,高欢之后,北齐的力量逐渐不如北周,至少在和北周的交战中不占据优势。为什么北齐没有把乡兵纳入到国家军队体系之中呢[8](P282)?因为东魏、北齐的主要统治者也是北族军士,而关东社会亦拥有众多的士族和地方豪强,也建立了坞堡等单位,为何没有发展形成府兵制度呢?毛汉光先生认为除了兵源的众寡原因以外,关东的社会情况与关中貌似而实不同。关中地区至西魏时汉人虽居人口多数,但亦不会超过太多。而东魏地区,居民结构中汉人显然占据绝大多数,而居于上层统治阶层的却是人口中占少数的北族,这种人口数量上的悬殊成了高氏之心结,而终东魏北齐之时,胡、汉间紧张关系困扰着统治者,在这个汉人居绝对多数的社会中,自魏晋以迤北魏,数百年间已发展成熟为阶层性的士族社会。不过,笔者个人认为,毛汉光先生讲的是外部原因,乡兵能否被吸纳成为国家军队,这需要从乡兵本身特点来分析。在东、西魏乃至后来的北齐、北周对峙,甚至同时还要兼顾对付南方的梁、陈王朝,这都需要维持大量的军队。高欢军队多数是鲜卑族,虽然东魏地区汉族占据绝大多数,如果汉族武装组织可以利用,高欢是不会拒绝的。所以要分析东、西魏兵制的区别,还是要回到乡兵的本身,即看乡兵本身的战斗力,如果乡兵战斗力强,朝廷自然会把乡兵纳入到国家的兵制系统之中;如果乡兵战斗力不强,则自然而然要在一定时间之内限制其发展,主要原因是防止地方哗变,不服从中央,毕竟乡兵还是有一定战斗力。而乡兵战斗力的强弱与其训练有关,乡兵的训练又要求农民有一定的空闲时间。

三、乡兵转化为府兵的原因及其影响

乡兵主要是汉族豪右组织的地方武装力量,既然冠以乡兵之名,说明他们是一个村或者几个村的武装组织,平时用于保护村内的安全,在必要时也可以组织投入战场。但是汉族农耕的特点决定了汉族武装的组成形式。汉族武装与游牧民族武装有很大不同。游牧民族以匈奴为例,《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人“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所以北方少数民族在军队的招募上没有什么限制,特别是在军队的训练上,基本上是不用训练的,只要强调纪律即可。《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冒顿:“习勒其骑射,令曰:‘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之。’行猎鸟兽,有不射鸣镝所射者,辄斩之。已而冒顿以鸣镝自射其善马,左右或不敢射者,冒顿立斩不射善马者。居顷之,复以鸣镝自射其爱妻,左右或颇恐,不敢射,冒顿又复斩之。居顷之,冒顿出猎,以鸣镝射单于善马,左右皆射之。于是冒顿知其左右皆可用。”我们可以看到,冒顿的军队是没有什么训练的,只是在强调纪律,因为少数民族从小就有武装训练。所以游牧民族组织军队非常快捷,而且有很强的战斗力。

但是,汉族武装却不一样,汉族在农耕的过程之中,基本上是没有武装训练的,所以汉族武装在形成过程之中,必须要有一定的时间来专门训练士兵,否则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很容易被打败。这些例子在农民起义的过程之中最容易出现,《魏书·孝庄纪》记载:“幽州平北府主簿河间邢杲,率河北流民十余万户反于青州之北海。”但是很快就被镇压下去。在北朝时期,虽然有各种各样的乡兵存在,但是其战斗力看起来并不强大,乡兵对待一般的劫匪或许有些用,但是对付规模稍微大一点的武装组织,其弱点就暴露无遗。北魏末年,“时葛荣将向京师,众号百万。相州刺史李神轨闭门自守。贼锋已过汲郡,所在村坞悉被残略”[7](卷七四《尔朱荣传》)。葛荣的武装力量强大,村坞之中的武装力量不足以与之对抗,也并不奇怪。但是,“时有贼魁元伯生,率数百骑,西自崤、潼,东至巩、洛,屠陷坞壁,所在为患”[9](卷三六《段永传》)。以数百骑就能攻陷广大地区的坞壁,可以想象乡兵的战斗力如何。

所以,汉族乡兵要想成为战斗中的主力军,必定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去训练,才能投入激烈的战斗,《北齐书·高昂传》记载:(高昂)随高祖讨尒朱兆于韩陵,(高)昂自领乡人部曲王桃汤、东方老、呼延族等三千人。高祖曰:“高都督纯将汉儿,恐不济事,今当割鲜卑兵千余人共相参杂,于意如何?”昂对曰:“敖曹所将部曲练习已久,前后战斗,不减鲜卑,今若杂之,情不相合,胜则争功,退则推罪,愿自领汉军,不烦更配。”可见在鲜卑人的眼里,汉族乡兵战斗力低下,不能获得战争的胜利,因而只能作为鲜卑军队的补充,但是由于高昂所率领的乡兵经过了长时间的训练,战斗力还是很强的。由此可见,乡兵要想融入到正规军队里,必须要有长时间的严格训练。

然而,农民在空闲时间的短时训练可能对乡兵的战斗力并没有多大的作用,要使乡兵有一定的战斗力,必须有较长的一段时间来进行训练。因为训练时间可能与村民的耕作时间发生冲突,所以乡兵要从事训练,必须要合理安排农事。

由于可能受到匪患或者是流民的威胁,早在东汉时期,村民们在修筑建筑时就非常注意防御功能,《四民月令》记载,在三月“是月也,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顺阳布德,振赡穷乏,务施九族,自亲者始。无或蕴财,忍人之穷;无或利名,罄家继富;度入为出,处厥中焉蚕晨尚闲,可利沟渎,葺治墙屋,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御春饥草窃之寇”。除了平时注意警惕、防患于未然之外,在空闲时间里还要进行操练,以应对流民的袭击,这项活动一般安排在二月和九月,在二月“顺阳习射,以备不虞”;在九月要“缮五兵,习战射弛竹木弓弧以备寒冻穷厄之寇”。在一般人眼里,农闲时间应该是在冬季,一般是十月以后农民才可能有空闲的时间。但是,十月农事才刚刚完毕,农民还有一些农活要收尾,而在十二月要“遂合耦田器,养耕牛,选任田者,以俟农事之起”,准备来年的耕种。但是,十一月份天气又太冷,穿笨重的衣服训练起不到理想的效果。所以,在二月农活还没有正式开始、九月的农活已经完毕的期间有一段空闲时间,而且天气又比较暖和,故而在东汉时期,安排村民进行军事训练在二月和九月。

汉族村民军事训练的时间与农事的安排有关。关于农事的安排,《礼记·月令》及西汉的《氾胜之书》和东汉的《四民月令》以及《齐民要术》和唐代韩鄂的《四时纂要》都有相应的安排。这些月令的安排大致差不多,然而在近千年之中,种植的作物种类却在慢慢发生变化,即从西汉开始,冬小麦在黄河流域逐渐推广。冬小麦种植面积的扩大,必然对农事安排以及农民的空闲时间有深刻的影响。在没有种植冬小麦时候,农民在冬季还有较长的休整时间,但如果种植了冬小麦,农民在一年的休整时间减少,劳动强度加大。

种植冬小麦,农民必须“皆须五月、六月暵地。不暵地而种者,其收倍薄”。八九月份才播种,播种之后,“秋锄以棘柴耧之,以壅麦根。故谚曰:‘子欲富,黄金覆。’黄金覆者,谓秋锄麦曳柴壅麦根也。至春冻解,棘柴曳之,突绝其干叶。须麦生复锄之。到榆荚时,注雨止,候土白背复锄。如此则收必倍”。冬小麦生长期长,又不耐旱,所以农民在冬季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证冬小麦不受到干旱。“冬雨雪止,以物辄蔺麦上,掩其雪,勿令从风飞去。后雪复如此。则麦耐旱、多实。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田虽薄恶,收可亩十石。”春天解冻之时,“秋雨泽适,勿浇之。春冻解,棘柴律之,突绝去其枯叶。区间草生锄之”,开春之后,“正月、二月,劳而除之。三月、四月,锋而耕锄”。

所以,如果种植冬小麦,在来年的二月份,就要锄地,而且是锄的次数越多越好,“锄麦倍收,皮薄面多;而锋、劳、锄各得再遍为良也”。由于降水不定,在九月可能要播种冬小麦,虽然在八月种为最好。因此,如果种植冬小麦,二月份的“顺阳习射,以备不虞”这项活动可能就没时间保证了;九月份,虽然还可能有空闲时间,但是这个空闲时间是没有保证的,因为这要看降水的时间,同时还要看国家有没有征发摇役。在北朝时期,普通百姓在九月份基本上是没有空余时间,所以北朝时期农民在十月才有一定的空闲时间。“冬十月辛未,诏罢起部无益之作,出宫人不执机抒者。甲戌,诏曰:‘乡饮礼废,则长幼之叙乱。孟冬十月,民闲岁隙,宜于此时导以德义。可下诸州,党里之内,推贤而长者,教其里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顺、夫和、妻柔。不率长教者,具以名闻。’”[7](卷七《高祖纪下》)

由于小麦产量较高,又是“续命”之物,所以即使在北朝气候变冷时期,虽然小麦种植面积缩小,但在一些地区还有一定的种植。史书上记载的北朝小麦种植区域主要有:淮河流域,徐州,冀、定等州,殷州,阳夏雍丘,齐州,雍州,青州,河州,山东,岐州。

从上述小麦种植区域的分布来看,冬小麦种植区主要在关东地区,也就是东魏统治的地方。此外,从加工小麦的水磨、水碾的分布来看,北朝时期大体都在洛阳周围和太行山东侧邺城以南的河内地区,而关中和河东以西地区则很少见,也就是说东魏统治区域内小麦种植面积大,而西魏统治区域内种植面积小[10]。

由此可以看出,北朝时期,关中地区种植冬小麦面积较小,而在关东地区种植面积比较大。不过关中地区的冬小麦种植地区分布在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这些地区可以利用冰川融水进行灌溉;中古时期,黄河流域仍然具有良好的水环境,大小河流在枯水季节亦能维持可观流量,湖泊沼泽众多,丘陵山地泉水丰富。其时,黄河流域内河航运发达,水稻种植规模可观,水力加工在若干地区曾一度相当兴旺,河湖之滨的渔业具有一定经济意义,这些均因丰富的水资源为之提供了环境支持[11]。由于这一时期水利普遍失修,如何把潜在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需要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在这一时期黄河流域湖泊虽然较多,但要用之进行农业生产还需要一定的条件。由于水利失修,农民还是靠天吃饭。实际上,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气候变冷对中国东、西部的影响不同,虽然在气候变冷时期黄河流域降水减少,气候干燥;但在寒冷时期降水分布不均,东部降水多,而西部干旱[12]。东部降水多,有利于种植需水较多的作物,如水稻和冬小麦。西魏冬小麦种植面积小,所以在西魏时期还是强调“百亩之田,必春耕之,夏种之,秋收之,然后冬食之。此三时者,农之要也。若失其一时,则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饥者;一妇不织,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若此三时不务省事,而令民废农者,是则绝民之命,驱以就死然”[9](卷二三《苏绰传》)。

西魏、北周由于有了冬季休整的时间,关中地区的农民有较多的空闲时间来从事军事训练。西魏的职业军人是“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自相督率,不编户贯。都十二大将军。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简阅之。甲槊戈弩,并资官给”[13](卷六○《王雄传》)。可以看出,西魏时期,职业军人与兵农合一的府兵同时存在。在军事装备方面,职业军人自备刀弓一具,甲槊戈弩并资官给,而兵农合一的府兵则是兵仗等六家共备。这种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在训练方面,职业军人若是在15日上,则要求门栏陛戟,警昼巡夜;若是要求15日下,则要求教旗习战,无他赋役。

而兵农合一的府兵乃郡守农隙教试阅,抚养训导,有如子弟。《玉海》卷一三八《兵制》引《邺侯家传》:“初置府兵,皆于六户中等以上家中有三丁者选材力人,免其身租庸调,郡守农隙教试阅,兵仗衣驮牛驴及糗粮旨蓄,六家共备,抚养训导,有如子弟,故能以寡克众。”经过几个月训练的乡兵,在组织上和战斗力上能适合战斗的需要,所以能融入到府兵体系之中。

北周时期的讲武教战已经经常化,而且在兵制中有明文规定。宇文泰模仿《周礼》,结合鲜卑的尚武风气,很早就把制度固定下来。根据《隋书》卷八《礼仪志三》记载:

后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马建大麾于莱田之所。乡稍之官,以旂物鼓铎钲铙,各帅其人而致。诛其后至者。建麾于后表之中,以集众庶。质明,偃麾,诛其不及者。乃陈徒骑,如战之阵。大司马北面誓之。军中皆听鼓角,以为进止之节。田之日,于所莱之北,建旗为和门。诸将帅徒骑序入其门。有司居门,以平其人。既入而分其地,险野则徒前而骑后,易野则骑前而徒后。既阵,皆坐,乃设驱逆骑,有司表狢于阵前。以太牢祭黄帝轩辕氏,于狩地为墠,建二旗,列五兵于坐侧,行三献礼。遂蒐田致禽以祭社。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阵,遂以苗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礿。仲秋教练兵,如振旅之阵,遂以狝田如蒐法,致禽以祀方。仲冬教大阅,如振旅之阵,遂以狩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烝。参加讲武的有将帅,还有“乡稍之官”,有徒兵、骑兵,还有“众庶”,可见地方官吏和当地丁壮也是参与的。不过战阵之法,只有将帅和徒兵、骑兵进行演戏,地方官吏和当地丁壮可能限于见习而已[2](P69)。

与此同时,在北齐统治区域内,也进行讲武。《隋书》卷八《礼仪志三》也记载:

后齐常以季秋,皇帝讲武于都外。有司先莱野为场,为二军进止之节。又别墠于北场,舆驾停观。遂命将简士,教众为战阵之法。凡为阵,少者在前,长者在后。其还,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后。长者持弓矢,短者持旌旗。勇者持钲鼓刀楯,为前行,战士次之,槊者次之,弓箭为后行。将帅先教士目,使习见旌旗指麾之踪,发起之意,旗卧则跪。教士耳,使习金鼓动止之节,声鼓则进,鸣金则止。教士心,使知刑罚之苦,赏赐之利。教士手,使习持五兵之便,战斗之备。教士足,使习跪及行列嶮泥之涂。前五日,皆请兵严于场所,依方色建旗为和门。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五采牙旗。应讲武者,各集于其军。戒鼓一通,军士皆严备。二通,将士贯甲。三通,步军各为直阵以相俟。大将各处军中,立旗鼓下。有司陈小驾卤薄,皇帝武弁,乘革辂,大司马介胄乘,奉引入行殿。百司陪列。位定,二军迭为客主。先举为客,后举为主。从五行相胜法,为阵以应之。以上可以看出,北齐参与讲武的军队,只限于正规军队,地方军队没有参与。这是北齐讲武练兵与北周的最大不同。

在西魏、北周时,统治者时常进行大阅或大狩。宇文泰时期,大统八年夏四月,大会诸军于马牧。十二月,魏帝狩于华阴,大飨将士。太祖率诸将朝于行在所。九年冬十月,大阅于栎阳,还屯华州。十年冬十月,大阅于白水。十一年冬十月大阅于白水,遂西狩岐阳。十二年七月,太祖大会诸军于咸阳。十三年冬,太祖奉魏帝西狩于岐阳。十四年夏五月,进授太祖太师。太祖奉魏太子巡抚西境,自新平出安定,登陇,刻石纪事。下安阳,至原州,历北长城,大狩。恭帝元年秋七月,太祖西狩至于原州。三年夏四月,太祖北巡狩[9](卷二《文帝纪下》)。北周武帝时期,保定元年十一月丁巳,狩于岐阳。二年冬十月戊午,讲武于少陵原。天和三年冬十月丁亥,上亲率六军讲武于城南,京邑观者,舆马弥漫数十里,诸蕃使咸在焉。建德元年十一月丙午,上亲率六军讲武城南。二年十一月辛巳,帝亲率(大)军讲武于城东。癸未,集诸军都督以上五十人于道会苑大射,帝亲临射宫,大备军容。三年六月丁未,集诸军将,教以战阵之法。十二月癸卯,集诸军讲武于临谨泽[3](卷五《武帝纪上》,卷六《武帝纪下》)。

北周时期的讲武或者说军事演习,11次在冬季,具体说是十月有5次,十一月有3次,十二月有2次,时间不明有1次。夏季有4次,具体而言,四月2次,五月1次,六月也是1次。秋季有2次,都是在七月。而春季没有进行。这种军事活动与乡兵的闲暇时间有关,春季一年之始,对亦兵亦农的乡兵来说,自然要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不种冬小麦,五六月份不需要多次耕地,所以夏季也有一段时间进行军事活动,冬季也不需要为解决冬小麦的降水发愁,都有时间来从事军事活动。

反观北齐,由于冬小麦的种植,北齐在征发劳役时间上还有详细的考虑。《北齐书》卷三《文襄纪》记载:天保元年冬十月戊申,起宣光、建始、嘉福、仁寿诸殿。三年冬十月乙未,至黄栌岭,仍起长城,北至社干戍四百余里,立三十六戍。此外,还屡次修筑长城,但征发的时间不明。不过从时间来看,多在十月之间,这段时间也不需要为冬小麦的抗旱发愁。

因而在东魏,高欢也曾努力与其控制区内之人民与豪杰结合,不过,东魏及北齐统治地区冬小麦种植面积较广,农民农事安排紧凑,由于冬小麦要防止干早,在冬季下雪之时要注意“掩其雪,勿令从风飞去”,而且又要多次锄草,所以空闲时间较少,虽然可以有一定的空闲时间来训练,但战斗力不强。其对于人民而言,希望百姓致力耕织,军士为其却敌作战,维持分工互依之关系。所以,史书记载:(高)欢每号令军士,常令丞相属代郡张华原宣旨,其语鲜卑则曰:“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陵之?”其语华人则曰:“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疾之?”[6](卷一六三)《梁纪十九》)高欢实际上还是希望维持兵民分治的政策,而不是像西魏大统十六年“籍民为军”,虽然高氏偶尔也“差简勇士”,但基本上维持军民分离的政策。高氏对于各地豪强,亦有吸收称为军队者,但并不普遍,亦未见任何大规模招募之诏令。对于东魏、北齐的兵制,谷霁光先生的观点颇为合理,在其著作《府兵制度考释》写道:“东魏、北齐的军将,主要有开府将军、仪同将军、大都督、正都督、子都督或副都督。军将名号继承北魏末年旧制,这与西魏大体相同;但始终没有把京畿兵和地方兵以及所谓义众、部曲等统一于一个军事组织系统之下,所以没有像西魏、北周那样的军、府组织形式。”[2] (P251)高氏政权中的兵制,其发展的极致是从职业军人中再予以精选,构成一支强大的军旅。《隋书》卷二四《食货志》云:“及文宣受禅,多所创革。六坊之内徙者,更加简练,每一人必当百人,任其临阵必死,然后取之,谓之百保鲜卑。又简华人之勇力绝伦者,谓之勇士,以备边要。”高氏政权中的的兵制为什么没有采取宇文氏政权中的府兵制,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其统治区域内乡兵的空闲时间相对较少,乡兵缺乏有效的训练,战斗力并不强。在这种情况之下,高氏政权只好采用鲜卑军队来对抗少数民族,在西对抗西魏、北周,在南还要对付南朝军队。

由于北周和北齐采用了不同的兵制,故对地方豪强采取了不同的政策,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西魏、北周通过府兵制度将州郡士族、地方豪族、民间富室,相对地、分层次地纳入制度之中,使地方力量中央化。但是关中地区乡兵组织毕竟建立在冬小麦种植面积萎缩之上的,随着隋唐时期气候回暖,人口的增加,冬小麦种植面积扩大,农民空闲时间减少,所以虽然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度逐渐推行下去,但是由于府兵的空闲时间少而投入训练的时间少,最终使战斗力低下,从而府兵制逐渐衰落下来。

东魏、北齐由于没有采取府兵制,地方豪强仍然控制一部分乡兵,有时对国家造成一定的威胁。所以在北齐天保七年,北齐大量并省州郡县,同时设镇迁豪,一废一设,似乎矛盾,但目的实际相同,皆是为了打击汉族豪右。在高欢掌权后的不断打击下,汉族豪右似乎已无还手之力,文献中也难以见到各地有人以武力或其他方式反抗。豪右尽管已遭重创,北齐朝廷并没有就此罢手。武成帝时颁布的“清河新制”对百姓建邑义兴福业做出种种限制,“新令普班,旧文改削”,规定“诸为邑义,例听县置”。这一规定针对的是佛徒,实际各地豪右也常常利用兴福业建邑义来扩大影响、抬高声望。令文削夺了百姓自由立邑义的权利,也消除了豪右借助佛教邑义在民间树立声威的威胁,等于堵塞了豪右在民间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无疑属于釜底抽薪之策。这是以往措施的余波。经过几十年的打击,北齐辖区内的豪右势力大为削弱。有齐一带,大族反叛较少,基层统治比较稳定,证明这一措施基本获得成功[14]。

收稿日期:2011-12-20

注释:

①魏收:《魏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卷四二《薛辩传》;卷四三《房法寿传》;卷四五《裴骏传》;卷五五《刘芳传》;卷五九《萧宝夤传》;卷六八《甄琛传》。李百药:《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版)卷二一《高昂传》;卷二三《魏兰根传》。令狐德棻:《周书》(中华书局,1971年版)卷二三《苏绰传》;卷三二《柳敏传》;卷三三《王悦传》;卷三六《司马裔传》;卷三七《郭彦传》;卷三九《韦瑱传》;卷四三《魏玄传》;卷四四《泉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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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植结构变化对北朝军事制度形成的影响_高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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