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炽作为回族学者的伊斯兰教观_中国伊斯兰教论文

论刘炽作为回族学者的伊斯兰教观_中国伊斯兰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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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是:信奉安拉是独一无二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古兰经》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法律的源泉”。《古兰经》云:安拉是“前无始后无终的,是极显著极隐微的,他是全知万物的,他是在六日内创造天地,然后升上宝座的。他知道潜入地中的,和地中生出的,与从天空降下的,和升上天空的,无论你们在那里,他是与你们同在的。”[1]“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永生不灭的,是维护万物的;……他的知觉,包罗万象。”[2]安拉“是独一的主”,“他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3]总之,《古兰经》中的安拉,是全知全能、独一无二、无始无终、无形象、无方位、造天地万物的主宰,应独一受拜。

刘智作为诚挚的伊斯兰教信仰者,完全笃信《古兰经》,他在自己的译著中所表述的思想完全符合《古兰经》的精神。如他说:“维皇真宰,独一无相。生天生地,生人生物”[4];“维初太始,万物未形,惟一真宰,无方可似”[5];说安拉“前无始,后无终,大无外,细无内”;“无形似,无方所,无遐迩,无对待”;“至知也,至能也,至全也,至善也”[6]。

伊斯兰教不仅认定安拉是独一无二的真神,而且时刻都强调安拉的独一无偶性,认为他“未生产”,亦“未被产”;“他不是偶性”,“不是可数的,不是有部分的”[7]。刘智从3个方面论证了安拉的独一无偶。“一数之证”:计数总是从一开始的,而不是始之二的,安拉即“体立于二气肇之先”,为造化万有之始,由此可见安拉“止一无二”,独一无偶。“齐治之证”:家必有长以“齐家”,国必有君以“治国”,从未见家有二长、国有二君而收“齐治之效”,由此说明安拉“止一无二”,绝对独一。“义理之证”;倘若主宰有二,这两个主宰的创造能量是相等同或是不相等同?如果相等同的话,只需有一个而毋须有偶;若不相等同,两个主宰则必有彼此、强弱之分,有彼此则天地的造化必不可能趋于一致,彼此有强弱,强者必然主宰,弱者必退居其次,岂能为主宰,安拉“至一无二”这也是证据之一[8]。所以,任何“以物配偶”的行为都被认为是对安拉绝对独一的亵渎。

信仰安拉的独一万能,又信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而且是“封印使者”,这是伊斯兰教一个信仰的两个方面。《古兰经》说:“穆罕默德只是一个使者,在他之前,有许多使者,确已逝去了”(3:144);“穆罕默德不是你们中任何男人的父亲,而是真主的使者,和众先知的封印”(33:40)。刘智作为一个伊斯兰教诚信者,虔诚地坚守这一信条,如前所述,他花了3年时间,完成巨著《天方至圣实录》一书,详细记述了穆罕默德一生的经历和业绩,他在书中赞颂穆罕默德有“至圣之德,为天人称颂,感动幽明”,还说他“圣人仪行,为古今模范”[9],他还认为,千古以来,为圣者多矣,而惟穆罕默德为至圣;“圣为贵,圣复有列圣、钦圣、大圣、至圣。至圣为至贵,穆罕默德至圣也”[10]。他在《天方典礼》“例言”中也表述过与此相同的意思,他在该书卷四“谛言篇”中表达了更深刻的意思。该卷共5章:“我证第一章:我证一切非主,惟有真主,止一无贰。我证穆罕默德是主差使”。“清真第二章:一切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钦差”。以下还有“总信第三章”、“分信第四章”和“大赞第五章”等3章,上述5章所阐释的内容,按刘智的说法:“五章,一章也;五义,一义也。”

除信主、信圣外,伊斯兰教还信奉有天仙(天使、天神)、天经、使者(先知)、前定以及后世。《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使者,以及他所降示给使者的经典,和他以前所降的经典。谁不信真主、天神、经典、使者、末日,谁确已深入迷误了”(4:136)。刘智在《天方典礼》卷四“真谛篇”之第四章“分信”中也表达了这个意思:“我信真主,信一切天神,信一切经书,信一切圣人,信后世,信善恶有定自主,信死后复生。”可见,刘智对伊斯兰教的信仰是全面的,完全遵从的是《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

信仰是思想上的,体现为行动即是伊斯兰教的5项宗教功课:念、礼、斋、课、朝,简称“五功”,亦称“五桩天命”或“五常”。伊斯兰教教法规定:“五功”是穆斯林必须履行的神圣义务,它是将基本信仰付之实践的基石,旨在维系、坚定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表达对安拉的虔信和敬畏,通过功修而达到认主归一,穆罕默德说:“伊斯兰建筑于五项基础之上:除安拉外,别无他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立行拜功,完纳天课,朝觐,封莱麦旦月之斋。”[11]对于“五功”,刘智在他的多部汉文译著中都有过阐述,如《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等。在《天方典礼》第5~9卷,专门讨论伊斯兰教的法定功修,即念、礼、斋、课、朝“五功”。在《天方至圣实录》中,刘智则对“五功”规定的产生作了十分详尽的阐述。《天方典礼》与《天方至圣实录》二书,在对“五功”的阐释方面,互为表里,珠联璧合,相互参照,但对“五功”阐释最为全面的当属《五功释义》一书,可以说这是一部系统论述“五功”的专著。

《五功释义》又称《礼书五功释义》、《一斋五功释义》。刘智为纪念先知穆罕默德在世享年63岁,将全书分为63章,约14000余言。该书以中国儒家性理学说与有关词汇,诠释并论证了伊斯兰教的“五功”及其意义。刘智在第一章里讲述了撰著本书的宗旨:“圣教五功,念、礼、斋、课、朝,示人修道,而返乎其本初也。念在知所归,礼在践所归之路,斋以绝物,课以志己,朝以复命而归真,修此,而天道尽矣。”全书内容可分为3大部分:前7章(1-7章)分别为原始、本义、爱恶、外官、内德、心性、正变,综述了五功的由来及履行它的深刻含义;中间25章(8-32章)从仪(仪式)、法(方法)、义(含义)、理(道理)、证(明证)5个方面对五功进行诠释;最后31章(33-63章)包括旱雨、参化、法象、常德、圣凡、忠孝等部分,从宗教和社会伦理两个方面进一步阐发五功的意义。该书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刘智的宗教观。《天方典礼》、《天方至圣实录》等著述的内容,是刘智宗教思想的表达。

刘智把穆斯林履行“五功”看做是实现其天道的一项基本任务和实现天道全部内容的基础或重要组成部分。如他所说:“五功者,示人修道以方,将以开蔽通塞,指其来路,而导之归焉”[12];“五功者,修道之方,尽人合天之法程也”[13];“五功者,念真、礼真、斋戒、捐课、朝觐天阙也。……五功修完,而天道尽矣。”[14]

由上可见,刘智将履行五功视为“修道之方”,认为这是从身、心、性、命、财等5个方面“尽其礼以达乎天”,即“身有礼功,心有念功,性有斋功,命有朝功,财有课功”。换名话说,他实际上是把“五功”当做精神修炼和灵魂净化的方法,这实际上是刘智对伊斯兰教基本制度即“五功”所作的解释。

刘智对念、礼、斋、课、朝含义的上述解释,是同宗教功课在宗教生活中所起的基石作用分不开的。那么,他又是如何从理学的视角来理解和诠释宗教功课问题并赋予“五功”以深刻含义的呢?

首先,刘智认为坚持“天道五功”是精神修炼所必须的。为此,他从确立五功缘由方面,阐释履行“五功”的奥义。他指出:“五功者,念真、礼真、斋戒、捐课、朝觐天阙也。时念真宰,静存动察,心不妄驰也;日礼五时,谨之又谨,涤之又涤也;岁斋一日,以制嗜欲之私;岁捐课财,以普利物之仁;终身一觐天阙,以实志诚向往之念。”[15]又说:“五功者,……一曰念真功;二曰礼真功;三曰斋戒功;四日捐课功;五日朝觐功。五者皆主命,而圣人作则,以示众人者也。”[16]也就是说,对功修者而言,坚持履行五功的必要性,恰恰在于传人念主、心净、明德、谨慎、涤私、制欲、绝物、忘己、育仁、志诚、向善,如此等等。

其次,刘智从仪(仪式)、法(方法)、义(含义)、理(道理)、证(明证)5个方面对“五功”的奥义进行了阐释。

关于仪式问题,刘智认为,“五功”之仪既可表现为外在的动作,又可体现为内心的体验。也提出:念之仪在于“心乎主也”。因此,要“时省于怀,常注于口,永佩乎身,存诚执敬,歌功颂德。凡属言行标理中节,惟恐一动离乎道,心念不忘,口念不辍”[17]。拜之仪在于“身乎主”。拜仪是指拜中的立、躬、叩、跪四仪;为完成礼拜则应“合数仪而成一拜,全数拜而成一仪”[18]。在一日5次礼拜中,每次礼拜均有固定次数。斋之仪在于“性乎主”,在斋戒之月,除白天不饮不食,不近女色外,“惟省躬涤过,独契真串”[19]如此才合斋仪。课之仪在于以财货“用于主也”。因主对财货“无所用”,“而以与贫,由之乎用于主”。由于“凡物有课”,所以,有钱者应“利济贫乏”,学优者应“导以愚顽”,言美者应“释讼解争”,力强者应“扶危助弱”[20]。总之,凡以其所能济所不能者皆为课,因“天方”被视为“生人之始地”,故朝之仪在于表明“身心财货,均至乎主,而以返其初也”[21]。

关于方法问题,刘智认为,五功之法是否对头至关重要。念之法“心之鉴”,以此察、辩天理人欲,他提出:“面于天理,则人欲不入。面于人欲,则天理不存。是非之判,善恶之端,皆造化于此。……念正终身之福,一念不正终身之祸。敬肆关头,如防激喘,如羁劣马,念慈在慈,时加省察。”刘智要求穆斯林在念诵“清真言”[22]或“作证词”时,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宇宙间除了安拉之外,没有任何主宰;安拉至尊至大,独一无偶,凭其“大命”创造一切。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负有特殊使命,穆斯林奉行先知的教导,也就是顺从安拉的表现,是信仰的重要保证。赞念安拉和先知,不要求赞不离口,容许有一定的时刻。至于内心的默颂,则不容许忘却,必须牢记心头,故谓“口念以时,心念无时”。以刘智的看法,对于安拉不但要“口念以时,心念无时”,还必须遵行10项准则,才能达到完美的境地,这10项准则是:诵辞;知义;信斯理;恒斯道;问不讳答;求不缓授;明夫主有之理;主一之证;惟主无比之据;知夫穆罕默德之为圣也,为圣之至[23]。由于“知义”,才能由“诵辞”中表达皈依安拉兼及至圣,然后才能“恒斯道”,力行在先知指引的道路上,拜之法在于恭敬、虔诚。因为“拜主如见主,虽尔不见主,实见之”。这就要求拜者“时至身必至,时至而身不至,是私身而慢主也。身至而心不至,是虚文而无实也”。

关于意义问题,刘智的看法是,“五功”之义在于超越物我,明此即达到原始返终、还归本然。具体而言,“念”之义在于以示“不忘”,所不忘的是“吾之本原也”。因而,他提出要明了“身之所生,性之所自,造物之本然也。本然至善,念之则无恶;本然至清,念之则无染;本然至真,念之则无妄。夫念至于无恶、无染、无妄,即还本原之境矣。”[24]在这里,刘智把“念”作为一个穆斯林是否能“还本原之境”的重要问题来认识。不仅如此,他还把念功作为“百功之髓,万善之元”,列于“天命五功”之首。拜是穆斯林每天5次敬畏真主的必做功课。刘智认为拜功的意义是“礼拜,近主之阶也,归原之径也,人之生也”。他还据此提出礼拜的具体要求:“是故礼拜,必须神存心临,内栗外兢,毋外虑,毋旁顾,毋搔手,毋举足,毋作声。故犯者,复礼。”“拜必恭,心必虔,不恭不虔,与不拜等”[25],主张礼拜时要排除一切杂念,聚精会神,一心顺主,不得形拜而心不拜,否则,礼拜就毫无作用,等于不拜。刘智还认为,穆斯林的每、日五时礼拜、每周二次聚礼,每两三年会礼,是宗教功课。他明确指出:“聚之义大矣哉”,“聚礼者,敛众归一,以示敛性归真之义也”[26]。穆斯林参加各种礼仪活动,可使分散的个体聚拢起来,保持群体的统一。穆斯林每日的五时礼拜、每一次的聚礼以及每年的开斋、宰牲节,都是用来强化和巩固穆斯林信仰的形式。

对于每年伊斯兰教历莱麦丹月的斋戒,刘智不仅说明了其具体做法:“岁斋一月,晓初而食,日没而开。一日之中,不茹水谷,不近女色,百务皆息,诸念不生。”更重要的是,他指出了虽同为斋戒,但意义不同,“气质未绝,纷散未聚,犹未斋也。远离食色,斋之次也。制欲检行,斋之上也。己私克尽,物我全忘,斋之制也。故曰:斋以绝物也,绝其外物,化其己私,而不纳一物于心焉,斯可谓之斋矣”[27]。在这里,他特别强调了斋戒除体验饥饿之苦外,重要的在于“不纳一物于心”。

穆斯林交纳天课是伊斯兰教提供的富人向穷人自愿捐助的一种善功。刘智认为,“课者,以其财货用于主也,财货无所用,而以与贫,由之乎用与主也”[28]。他把完纳天课提高到“用与主”的高度来认识,并指出,“人惟私己之心太甚,故仁爱公意之心不起。一举课而四义全焉”[29]。在这里,刘智把完纳天课用带有儒家伦理色彩的“四义”来要求,从宗教和世俗两个方面论证天课的意义和重要性,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以伊斯兰之魂,饰以儒家学说之形的宗教思想特征。

穆斯林一生须到麦加朝觐一次,这是伊斯兰教义中的规定,刘智对此的看法是:“朝觐者,身心财货,均至乎主,而以返其初也。”[30]他把朝觐的遵行提到“五功之总归”的高度,认为朝之义在于说明“绝域登途,去所贪婪,以近其本原”,强调通过“有形之朝,以起无形之朝”,“外之所朝者,似乎趋跄(意行走合乎礼节)之迹犹存,而内之所朝者,浑乎真宰之体为一矣”,惟有“弃尔己私,来于天理。此朝觐之实义也”[31]。

关于道理问题,刘智认为,“五功”之理完全是因为真宰独一,因而,念之理便在于表明“人主无间”。拜之理在于通过拜而摈弃形色之恋(如生死之念、嗜欲之好),以达到真宰之境。斋之理在于说明人生为道,食色为生,尽管食色是人生不得已之理,但求道者、功修者绝不能为食色所累。课之理在于说明人所固有的德性。人的身形、外物皆为培养人之德性的工具。因此,人不应受其身形、外物等工具之累而伤其德性。捐课的目的仍是以“其示人去外之私而用其本有之德性耳。”[32]朝之理是说,朝就是归,即指其归境。刘智指出,归为自然之事,如遏之不使归,或归而未至于其境,都不能说是归,由于人有品性等第之分,圣人导人以归,贤者效之而归,智者从之而归,愚者则不欲归。同样,归应无任何勉强之意。可有人“不勉而归”,有人“勉之可归”,有人则“勉之而不归”[33]。

关于实证问题,刘智认为时时处处皆顺于道、合于道即五功之证。具体言之,念之证在于“以主念主”。拜之证体现为顺、顺主,亦即拜主。就顺而言,它分表顺和里顺:“顺其命令之当然,顾之表也;顺其本然之德性,顺之里也。表里皆顺,则表里皆拜者也。无时不顾,则时时皆拜者也”。斋之证体现为“绝其外物化其己私,而不纳一物于心”。在刘智看来,仅能止食色而不能忘食色,仅能戒非为而不能绝非念,仅能守斋而不见其效者,都不是真正的斋。只有“己私克尽,物我全忘”,才是“斋之制也”[34]。课之证是体现“去其私执之心”。若私物之心尚存,执己之心未化,就谈不上纳天课。真正的善课者,应当“身世全舍,福报无取”[35]。朝之证在于表明,朝乃“百功之总全”。依刘智的看法,并不是人人都去朝觐麦加,“期月而朝”仅是“形迹之朝”,更为重要的是无形之朝。“朝堂有远近,理无远近,朝堂有方位,理无方位”,身心“有一念一动之违于理,即违背真”。“为朝之义,无有矣。是故观人之朝者,观乎其日用工夫而己矣,观于其举止动定而已矣。”为此,它要求“时时朝,则无念而不以主为思维;处处朝,则无动而不以主所命我者为遵守。念、礼、斋、课皆以一朝而包定;身、心、性、命皆以一朝而修完;忠、孝、节、义皆一朝而周全。天道人道,皆尽于一朝之功。故曰:朝者,百功之总会也。”[36]

刘智还在其译著中对“五功”作出了种种解释。

第一,刘智认为“五功”具有神秘的含义,他说:“五功者,修道之方,尽人合天之法程也,一曰念真功;二曰礼真功;三曰斋戒功;四曰捐课功;五曰朝觐功。五者皆主命,而圣人作则,以示众人者也。”[37]类似的例子在他的汉文译著中比比皆是。比如,他认为念为心之动;心动无止息,念亦应无止息。这是因为:“隐动机微之际,理欲善恶之根,顷有忽焉,终身之祸,惟以时念防之”。[38]又如,他称开斋节和宰牲节举行的会礼之聚为“会统聚,聚统会,众统人,人统身,身统性,性统心,是为理会”,而日常的聚会为“象会”或人的形体之会。他认为“理会”大于“象会”,其中开斋节之会为“毕天道之会”;宰牲节之会则为“毕人道之会”。[39]再如他对叩首、鞠躬等拜仪以其身段姿势作出解释,他说:“叩首,草木根地之象也;鞠躬,鸟兽负地之象也;跪坐,山陵盘踞之象也;站坐,顶天立地之象也;周旋升降,阴阳消息,日月运行之象也。是故拜也是,冒天地之全分者也。”[40]他把朝分为有形之朝和无形之期,外之所朝和内之所朝,[41]等等。

第二,刘智认为“五功”具有神秘的功效。按他的说法,“五功”至少具有以下4种神秘功效。首先,“五功者,旱时雨,渴时泉,暗时灯,茫津度,炎午云,疗疾丹。古人遇艰难未有不于此而得安者。”[42]其次,“五功有周旋不息之道焉,互相为始,互相为终,互相为体,互相为用,互相表里,互相辅成,其由循还(环),莫可端穷。”[43]再次,“五功者,人德之门,涉天之阶,通微之径,万物之情,私欲之虑,气质之砺,涤过之泉,济海之航。修身养性,未有不由此而成功者。”[44]最后,“念格神,拜杀魔,斋息火,课消厄,朝绝牵系”[45]。

第三,刘智认为“五功”可达神秘的浑化境界。他在《五功释义·功效》中详细描述了所谓的“浑化境界”。在他看来,并非人人可达此浑化境界。实际上,只有被称做“圣人”的人才能达此境界。“圣人”即完人或人极,这类人本身与“五功”是“无间”的,并不是他们不履行“五功”,而是说他们的念则“无心”,所谓善念者,“念至无心”;拜则“不躬不叩”;所谓善拜者,“礼至无身”;斋则“不止食色”,所谓善斋者,“斋至食色非欲”;课则“不捐钱谷”,所谓善课者,“课至聚敛非私”;朝则“不趋跄拱向”,所谓善朝者,“朝至不趋跄向背”。是故“念不以心者,通身皆念之矣;礼不以心者,动定皆礼之矣;斋不以食色者,无欲非斋矣;课不以财货者,无私非课矣;朝不以趋跄向背者,无往非朝矣”。如此才能达到“此内功高品者,系刻浑化于五功之衷者也”的境界[46]。

刘智上述关于“五功”的种种解释,完全是基于他把“五功”视为“修身之道”、“古今之定理”、“成乎性命之德”、“陟天之阶”的缘故。从这里,我们可以更深刻地体会他的思想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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