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兼论人与和谐社会的关系_人的全面发展论文

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兼论人与和谐社会的关系_人的全面发展论文

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兼论二者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面发展论文,制度建设论文,社会保障论文,关系论文,和谐社会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04(2007)01-0130-07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并且不断发展的学说。因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逐渐社会化的过程,它能够综合体现人的社会化程度和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纵观人类社会的历史踪迹,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并且总会有一部分社会成员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风险和不测,这就需要政府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援助才能避免生存危机,作为社会发展“稳定器”和“减震器”的社会保障制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重大飞跃,也是国家适应时代要求的一次重大转变,它为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搭建了优良的平台。因为只有在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平等、共享和文明的和谐社会中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人的全面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目标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能力、素质、需要、品质和社会关系等全面发展的有机统一,是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个人的全面发展的紧密结合。它具体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人的全面发展是整个人类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强调的是人的社会化程度;二是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个体的人在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即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强调的是人的个性化程度。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个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来讲,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个人的全面发展有赖于社会的全面发展,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和优越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构成了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而个人的全面发展则是社会全面发展的主要条件,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必须依靠人们长期的努力去创造。

由于“人的发展是一个逐渐社会化的过程”[1] 214,它能够综合体现人的社会化程度和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因此,对于“人的全面发展”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人的能力主要包括人的理性能力、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劳动能力和社会生存能力等,其中人的劳动能力具有根本和基础性的作用。一个人的能力的大小是其综合素质的全面体现,其能力的最大程度的发挥能够展示一个人的发展水平。

人的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素质是个体完成任务、创造绩效及继续发展的前提。每一个人的成绩取得与自我发展,都离不开其优良素质的支撑。通过考察发现,世界上较为著名的企业家与政治家,都具有喜欢冒险、精神饱满、乐观自信、健谈开朗和雄心壮志等共同的素质。素质对于一个人的身心发展、事业潜力和工作成就的提高起根本的决定作用。

2.人的全面发展能够使人的各种需要得到实现。因为需要既来自于人性的本身,也来自于社会的需求。只有人的基本需求得到了满足,才能为人的发展奠定基础,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Maslow)在其著名的《激励与个人》一书中,将人的基本需要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交往需要—尊重需要—自我价值实现需要。他认为在低层次的需要获得相对满足之后,才能发展到较高层次的需要,而在高层次的需要发展之后,低层次的需要还是继续存在的。马斯洛的这一理论揭示了人的发展与人的基本需求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映了人的各种需求不断满足的过程就是人的自我价值逐渐实现的过程,这与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律是基本一致的。因为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成员首先追求的是维持其基本生理需要的衣食住行等民生之本,而这些只有通过社会保障措施才能实现。在第二层次的需要中,社会成员追求的是一种病有所治、老有所养、收入稳定的安全感,而这些安全网的建立同样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制度来维护。社会成员的这一系列需要,甚至更高层次的精神交流、精神慰藉和文化教育等的满足,在客观上都离不开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这使得社会保障制度真正成为促使社会成员的需要得到满足并由低级向高级转移的良好的社会安全网,成为“满足人的发展需求并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机制与手段”[1] 181。

3.人的全面发展还是人的本质的全面发展,能使人的关系尤其是人的社会关系得到充分而健康的发展。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意义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2] 人的社会关系的实质就是要不断使社会交往扩大化、广泛化和深刻化。社会关系的合理和人际关系的完美,在某种程度上能够促进各种关系的全面形成和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社会、他人的关系。列宁曾把社会关系概括为物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在诸多社会关系中,物质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主要的,它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社会关系。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全面性取决于社会关系的丰富性、全面性,因为“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3]。马克思还将人的发展过程概括为三个历史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阶段,这一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将在丰富、全面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所以,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

4.人的全面发展使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目标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人的全面发展主要体现在“人的社会化、高素质化与老龄化等主要方面,社会越是向前发展,社会化、现代化程度就愈高,人的发展就愈是离不开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依赖”[1] 214。社会保障是国家为社会成员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其在因年老、疾病、失业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服务的制度安排。它是社会发展的“减震器”和“稳定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已经成为衡量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实现、社会发展是否和谐和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重要尺度。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目标就是要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以确保其不因特定事件的发生而陷入生存困境,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社会成员解决了由于生活无保障而出现的基本生存问题,并且获得了在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参与社会竞争的机会,为其能力的发挥奠定了基础;社会保障还通过对意外事故中的不幸者的救济、为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险或者失业救济、为疾病患者或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弱势群体提供医疗保障,消除各种危及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社会风险,免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调动其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些正是人的全面发展内在需要的充分体现,从而实现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价值目标的有机统一。

(二)社会保障制度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马克思有句名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人的能力的发挥、社会关系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的基本生活,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的基本的权利,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人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人们才能进行其他的活动。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制度,它在解决人们的实际困难、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维护人的基本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在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充分发展方面,起着其他制度无法替代的作用。

1.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生活的安全感,保障了人的生存权。社会保障制度是对人的基本生存权的一种救济和保障,在这个制度当中体现着对人性的深刻关怀。作为一个社会的人,他最为关心的是其生存,生存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当中第一位的权利。个人存在生存或者生活风险在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都是无法避免的。因此,社会有责任对其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在法律或者制度上进行保障。这一点在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之前的人类社会发展早期,伴随着人道主义精神的出现,初级形态的社会救济、教会救助和关怀机制就已经形成。比如在我国古代社会,就有弃婴养育、助学济困、贫病救治等方面的家庭自我保护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仅在一个国家甚至在全球范围内,都基本上形成了关注人的基本权利、健全社会保障事业的氛围和机制。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指出:“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人人有权享受他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年老或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这些都体现了社会保障对人性的关怀和对人的权利的重视,揭示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社会保障的必然性。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了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维护了人格尊严,使人们对政府和社会有了信任感,对生活有了安全感,从而进一步激发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成员的素质提高,保障人的发展权利。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公民的素质密切相关。如果社会成员的文化素质优良、道德水准高,则社会秩序就稳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也比较高,从而会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样,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则会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丰富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这些体现在社会发展当中,则对劳动者提出了更高的条件和要求,进而促使劳动者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最终也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促进了全社会成员的健康发展。据统计,我国人均预期寿命由1949年的30多岁提高到2000年的71.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由1978年的0.4%上升到2000年的3.6%[4]。这与新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

3.社会保障制度还拓展了人的社会发展空间,促进了人的社会关系的不断发展。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来考察,人的发展是一个逐渐社会化的过程。人的社会化是指个体通过学习,掌握基本的知识、技能和规范,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取得社会成员资格的过程。它是个人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社会成员在生产力不发达、人的社会关系发展的初期,属于“家庭人”的角色,随着人的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人的发展过程必将经历一个由“家庭人”到“单位人”,再向“社会人”的转变和过渡,社会保障制度则能够加速这一进程。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人们认识自然、了解自然的能力差,家庭是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场所,人的社会性被压抑,人只能是“家庭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发展,人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但由于受经济体制的束缚,人又从属于各个单位,成为“单位人”。人的生老病死基本上都由单位包揽下来,社会成员的社会困难、疾病和养老等由单位负责,各个单位之间、各个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不多,单位、集体的经济状况优劣决定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的高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系市场主体、生产要素的纽带是市场,社会成员与单位或市场主体的关系由身份关系变为合同关系,通过市场对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人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越来越成为“社会人”。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竞争的结果自然会出现被市场所淘汰以及被兼并、破产的现象,再加之社会成员因疾病、失业、年老等自然原因的存在,单位解决个人困难的能力大大下降,个人则会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从而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为此,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建立解决社会成员实际困难和政治秩序稳定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因其“社会性”的显化而带来的诸多问题,为人的发展拓展充分的社会发展空间,促进人的社会关系的不断发展。

4.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其本身就充满了人文主义的色彩,贯穿了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精神的保障性、普遍性和互济性原则,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特征。通过社会保障的保障性原则,使社会成员具有了安全感,使其能够在没有后顾之忧的社会环境中从事创造性劳动。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要求对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就业单位的所有制性质,不分城市和农村,只要其生存发生困难,都应普遍地、无例外地给予基本生活的物质保障。这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重要内容,因为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就是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宗旨是解决一部分生存困难者的基本生活,当然也就是社会主义国家首要解决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当中,支撑社会保障顺利运行的基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只有社会保障基金有了可靠的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才能够落到实处,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条件就基本具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本身就包涵了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它是我们今天学习和研究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论依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评》中对社会保障缴费扣除思想作了深刻的阐述。他指出:“剩余社会总产品用于消费的部分在进入个人分配之前,要进行三项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事业的部分。”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社会扣除就是指的用于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基金。邓小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指出,社会保障是政府调节经济、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 因此,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可以不断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弥补市场机制和按劳分配的缺陷,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和谐社会建设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搭建了优良的平台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并将其确定为我们国家既定发展的目标,这是国家适应时代要求的一次重大转变,它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并为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搭建了优良的平台。我们所建设的和谐社会应当是全体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并且和谐相处,社会结构合理,社会组织运转协调的社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应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正确处理好构建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1.和谐社会建设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讲应当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因为社会是以人为细胞组成的,人的全面发展能够带动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且,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尚不能完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但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必须担负的历史责任。因此,通过和谐社会建设,不仅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人自身的各种素质,而且在体制上还能够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权利的实现。

(1)和谐社会建设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环境。人的基本权利实现是社会保障的最低要求,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来支持,而和谐社会则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它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环境。民主法制首先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尊重人民群众的独立人格和民主权利,尊重并维护公众的社会知情权、社会参与权、意志表达权及民主监督权,在民主得到充分发扬的基础上,使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通过民主与法制的结合,使整个社会的运转服从于法制的权威,真正做到法律高于人情、法律高于权力,使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当社会成员在遭受到疾病、失业和年老等方面的困难时,享有从国家获得救助的权利,各国法律都有类似的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的这些基本权利既是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是要建立、健全为公民提供享受这些权利的民主法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使每个公民在平等、有序的社会发展中实现自己的基本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和谐社会建设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精神动力。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全体社会成员都直接面向市场经济,使每一个社会成员拥有了公平竞争和成功的机会,这就迫使他们必须积极奋起,努力发挥和挖掘自己的全部潜能。当前我国社会活力的释放还不够充分,如何使一个社会充满活力,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要使一个社会充满活力,一是要发展先进生产力,这是社会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二是推进市场化改革,为社会充满活力提供制度保证。发展生产力必须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为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因素,人的全面发展能够充分调动人的各种潜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目前应特别强调“四个尊重”,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从而使社会活力竞相迸发,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能力和才干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3)和谐社会建设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丰富的物质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目标,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通过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变经营方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并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这为人们提供了全面发展的物质条件。目前我国人民的大部分时间及其精力都用于生产满足自身物质资料生产必需品的活动中,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发展自己多方面的能力,培养自己丰富的个性,人的全面发展在物质方面还有许多限制。因此,通过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发展生产力,能够为人民提供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

2.和谐社会建设将会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3000美元之间时,社会进入转型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往往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的时期,既充满新的机遇,又面临各种社会风险。目前我国已进入这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期,一方面,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另一方面,目前全国城镇享受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口还有2000多万,农村还有数千万贫困人口,全国还有约6000万残疾人口,等等,这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需要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加以逐步解决。因此,如何扶持生活困难人口,防止贫富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建设将会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1)和谐社会是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它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发展空间。公平和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主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这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发展空间。考察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无不折射出人们期望社会稳定、追求人道与社会公正以及促进社会成员的协调发展的朴素的和谐社会观。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早在2500多年前就首先提出“大同社会”的思想,他在《礼记·礼运篇》中写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任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在孔子“大同社会”的设计蓝图中,他将“天下为公”作为大同社会的最高理想,把实现社会民主、财富共享和生活保障作为大同社会的主要目标。尽管孔子所设计的大同社会的理想在其之后的封建社会里根本无法实现,但它作为人们对社会、对生活追求的一种目标,却为中国古代社会保障思想的发展和以赈灾安抚、社会救济等为主要形式的初级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另外,19世纪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Saint Simon)、傅立叶(Charles Fourie)和欧文(Robert Owen)等,在其所写的著作当中,都对当时的社会进行了揭露与批判,主张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成员协调发展,并设计了没有私有制、财产公有、人人平等和生活幸福的理想社会。这些思想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最深刻的思想基础。当前在我国社会的重要转型期,原有的社会经济格局正在发生变革和分化,我国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元交织、错综复杂的局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就是要妥善处理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同时也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公平只能是相对的公平,不能离开生产力水平对公平提出过分的要求。而且,就和谐社会来讲,和谐社会也并不是没有差别的社会,和谐社会仍属有差别社会,但这种差别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接受的。也就是整个社会在这里面可以保持创新的活力,而且每个人都能活得很好。社会的这些差别随着人的素质的提高、社会的全面进步,也将会逐步的缩小。

(2)和谐社会是一个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能使人们的基本社会需求得到保障。和谐社会是一个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在这里社会各个阶层、组织的结构是合理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融洽的,人们基本的社会需求能够得到保障。“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富民”不是富少数人,而是要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从“和谐社会”重要思想提出的发展过程就能说明这一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是在我国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之后,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国际地位空前提高、社会的发展处于重要的转型期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它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重大飞跃,是在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的基础上,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而提出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从“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发展来讲,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小康社会”是一个经济目标,它强调的是社会的国民生产总值所要达到的一个目标;“和谐社会”则是指除了经济指标以外的社会目标,它强调的是整个社会的综合发展水平。其次,“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而社会结构合理是社会和谐的前提,社会结构不合理,则会把社会距离和社会矛盾拉大,容易引发社会冲突。第三,在和谐社会里,每个人都能够谋取到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其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从而把各类社会资源联合起来,形成合力,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能力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发挥。

(3)逐步解决和谐社会建设中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谐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我们要为此进行不懈的努力,但是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的现象和问题,它们既影响人的全面发展,也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产生不利的影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a.收入分配不公导致的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给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艰巨的任务。据统计,全国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一直在持续扩大,国际上衡量贫富差距的警界线为基尼系数0.4,中国这一指标在1991年是0.282,2001年达到0.459,10年上升1.6倍,而且这一趋势还在加快。在社会分层统计中,2002年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全社会总收入的56.2%;在私人资产方面,80%的银行存款掌握在20%的高收入者手中[6]。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贫富阶层之间的社会冲突必然显现化,将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不相符的,从而给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艰巨的任务。对此,只有通过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为重要手段的社会保障制度加以逐步解决。

b.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扩大化,阻碍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发展。长期以来,由于经济政策采取区域不平衡的倾斜政策取向,导致了地区发展与城乡发展的进一步不平衡,东中西部差距持续拉大。据统计,2001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东部地区人均GDP均在1.2万元以上,而同一指标同期在湖南、湖北、江西等中部省份却是6000元~9000元之间,处于西部的云南、贵州、甘肃等省份的同一指标在同期只在2000元~6000元之间。这是我国目前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现状。另外,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使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相当惊人,据统计,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1103亿元,其中城市社会保障支出977亿元,占总支出的88.6%,农村仅支出126亿元,占17.4%,城市人均413元,农村人均14元(这其中包括农村五保户救济和优抚军烈属等),相差近30倍[7]。由此可见,在当代中国,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构建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是一项任重道远而又相当紧迫的任务。

c.二元化的社会保障体制,将广大的农民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项目之外,失去了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和公平性。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贝弗里奇报告》中所确立的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其中就将普遍性原则和统一原则作为最重要的两个原则。它强调指出:“无论从社会保障覆盖的人员还是从满足他们的各种基本需要角度看,社会保险都应当是全方位的。社会保险的广泛性和统一性要求其不应当给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留下任何隐患。”[8] 目前我国在城镇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而广大的农民却未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当中,农村的养老还是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社会救助为辅的保障形式(在农村只有“五保户”的养老由集体和国家负担),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逐渐趋于萎缩,这使得农民的生存状况更加恶化,进一步拉大了本已存在的城乡差距。另外,由于资本的自由流动、缺乏节制和政策倾斜,农民工地位事实上持续下降或者弱势化,农民工劳动时间在延长、劳动保护相当缺乏、劳动工资被任意克扣等现象屡见不鲜。农村的社会保障成为目前影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将是一个深刻的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制度变迁或体制创新的过程。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以体制改革为动力,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社会三者的关系,尊重人格权利,注重社会公平,搞好社会管理,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克服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弊端,解决在社会出现新的社会利益分化的情况下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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