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根本问题
自20世纪后期,国内工程造价的信息化建设取得卓越成效,同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尽管如此,相较北美与西方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从工程造价的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中可以得知,存在工程造价法律政策不健全、造价信息标准化程度低等问题,这些弊端的存在,对工程造价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带来抑制作用。本文将站在客观的角度进行分析,根据具体问题,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从而为工程造价的信息计划建设提供保障。
一、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工程造价法律政策不健全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不完善,造价信息和造价软件平台构建政策不健全,对工程造价的信息化推进带来影响。2011年5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出台《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意见》,但是因没有配套的管理文件作为支撑,导致各省份实行效果较差。基于未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提供法律依据的情况,若住建部可以出台规范性文件,必定会对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带来帮助。
(二)造价信息标准化程度较低
只有保证造价信息在应用中实现共享与互通,才具备生命力。“标准化”为信息共享再生、互联互通、动态管理的基础。《建筑工程工料机数据标准》已经开始实施,大多数造价标准仍在编制当中。但与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标准提出的要求仍有一段差距。当前,对于造价信息的分类尚无定论。并且,分类编码、数据接口实现标准化也需要配套制度,各种数据的共享、交换、采集还没有实现支持兼容与便捷通畅。项目划分、网络接口、规范标准亦需要规范、统一。
(三)信息化平台未完善
在落实工程造价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首要问题便是建设信息化平台。若信息化平台未完善,则导致管理、控制效果不能实现流畅性,对后期造价工作的开展带来数据偏差失误等影响。根据信息化平台构建情况得知,存在的难题是不能全方面确定造价管理、控制任务,在管控目标和管控流程方面存在模糊性,对信息化管控的准确性带来一定影响。
二、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造价数据备案管理体系
造价管理部门应该树立长远目标,根据造价信息化发展,建立常态化与长效性的工作体系。
1.完善、优化《建筑工程造价数据备案管理制度》:突破造价数据条块分割管理的情况,根据造价数据建立备案管理体系,保证造价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可以获取咨询企业及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此外,还应该创建《备案数据核查》与《数据填报诚信评价》等机制,保证备案数据质量。
2.建立经费投入制度:我国造价管理部门已经纳进财政范畴,不可以再开展创收性活动。并且,提供公益性服务是造价管理部门的职能之一。因此,在工程造价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应该建立配套的经费投入政策,制定经费筹集制度,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持续发展。
3.颁布造价信息管理政策。通过法律条款和条例,了解市场和政府在造价建设中的关系,明确造价管理部门的工作尺度和权利职责,理清市场各方的角色定位,保证不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合理应用政策规定,增强造价信息编辑、采集的管控,促使工程造价的信息化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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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工程造价信息标准化程度
规范、权威和统一分类的造价信息体系,是造价建设的关键。
1.建立《造价信息分类标准体系》:根据技术标准制度,结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与总体规划,分层次地建设信息化标准体系。造价信息化规范、规程应该和政策环境相吻合,保证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可以在统一的规范下推进信息活动。
2.积极建设数据标准化体系:在《工程建设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工料机数据编码和分类、工程项目分类标准。建立《造价信息库体系》,统一规定软件信息导入和信息交换等格式,规范维护指标、技术指标等各项指标体系。根据《工程量计价规范》,建立统一的工程量核算规则、机械设备名称规格等技术标准,从而为造价信息的横、纵向打通脉络。
3.标准制定向信息化延伸:造价信息的标准化应该将“设计”作为抓手,不仅促使项目价格、要素等市场价格实现信息化,还需要保证工程量、消耗量实现信息化,有效处理工程设计和计价之间的信息数据对接工作,从而通过施工图纸文件生成工程量,逐渐构建工程造价信息化的规范。
(三)建立造价信息服务及管理平台
1.构建造价数据平台:政府应该站在长远发展角度,利用BIM、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技术,为造价活动打造优质、高效的管理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住建部建设并维护工程造价平台,各地区造价管理部门全权负责造价平台建设工作。县级可不建设信息平台,测算和收集辖区之内的造价信息,并上交至造价管理部门。
2.平台应实现造价工作的全覆盖:系统平台应该具备应用空间,构建造价信息网体系,并配套建设造价管理系统、定额动态应用及编制系统。将企业、项目、人员等方面的计价活动全部集中在信息平台中,促使我国造价信息服务和管理实现一站式的工作机制。在这一方面,广东省积极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根据《广东省住建部工作方案》,将“造价在线”作为基础,构建造价信息化子平台,将信息化作为手段,收集、整理信息资源,构建造价数据库,统一规范发布信息行为,逐渐实现监管系统和平台的对接,构建包括造价管理、造价技术的信息化系统,切实落实造价管理与服务的全覆盖,打造与造价政务网相支撑的综合平台。
3.拓展信息平台功能:在信息化平台运行的过程中,应该根据服务工作和管理职能,逐渐扩展平台功能。从借助工料机编码规范价格信息开始,延展平台功能与内容,技能性能向建筑企业和政府部门辐射,筹建顺应建筑市场需求的一体化平台。
结束语:综上所述,通过本文上述分析得知,利用大数据、BIM技术、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工程造价的信息化建设,对于工程造价是关键性内容。工程造价的信息化建设与行业发展速度、发展水平有直接的关联。只有通过云计算技术、互联网等手段保证工程造价实现信息化,才可以保证造价管理任务顺利进行。借助建立健全《造价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方法,解决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与难题,为达到理想目标,顺应市场发展步伐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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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 潘晨毅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1月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2
标签:造价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信息化建设论文; 信息论文; 平台论文; 数据论文; 标准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1月第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