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英 李 华
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四川成都 610300
摘要:涉及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深刻掌握婴幼儿身体基础性和适时性强化免疫特性,进一步为其日后成长期间各类传染疾病抵制奠定深刻适应基础。毕竟此类事务直接和幼儿群体健康细致衔接,任何细节处理处理不当,都将直接摧毁一类家庭和谐幸福状态。相对应地,预防接种工作沿用的疫苗,在机体内部会滋生一定程度的异体抗原效应,造成机体疼痛、过敏甚至休克等症状。因此,医护人员必须全身心贯彻接种告知职责,确保监护主体知情权得到应有的尊重。笔者希望将这部分知情告知职责在预防接种工作流程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阐述完整,进一步督促相关医务人员将接种注意细节全面灌输到家长思维体系之中,进一步为接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做出更多的适应性准备工作。
关键词:知情告知;预防接种;职责特征;重要地位
前言: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07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范围以来,免费接种的一类疫苗已达11种,共22针次,可有效预防15种常见传染性疾病。而且,随着疫苗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二类疫苗可供家长选择,这在为儿童的健康提供更多选择的同时,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规范知情告知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中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我们做到规范的知情告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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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对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和受种者的知情同意权做出了明确规定。知情同意是对接种机构和受种者双方权益的保护,规范知情同意是实施安全接种,有效规避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
2.规范的知情告知可以更好的帮助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在预防接种告知服务的过程中,可以提高对儿童家长尤其是流动儿童家长的疫苗接种宣教力度,以此提高儿童的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率;与此同时,扩大免疫规划相关接种疫苗知识的社会普及程度,帮助儿童家属在充分掌握儿童接种史、过敏史及目前健康状况的情况下,逐渐树立起对新型种类疫苗更理性更科学的态度。
规范的知情告知服务既保护了儿童家长对于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情权,又增加了儿童家长对于专业知识的获取渠道,不会道听途说,这样有利于减少日常工作中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误解和纠纷等。
3.如何在目前的工作中更加规范的开展知情告知工作
通过我院孕妇学校开展集中固定的准爸爸、准妈妈班,新生儿妈妈班疫苗知识课堂是一种高效的集体告知方式。通过这个平台新生儿父母可以获得最全面、最专业的疫苗知识,以及预防接种过程中的各种注意事项等等。同时,也是接种医生尽职、免责、与家长充分全面的沟通、培养感情、建立信任的一个很好的平台。
我院还通过预防接种群,儿童保健粉丝团和家长们建立感情,沟通交流,加深信任,有利于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预防保健科室人员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学习,儿保医生和预防接种人员共同宣传,使家长们更加了解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单纯借助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性注射案例加以知青告知重要性解析,其中医务人员必须事先将用于预防小儿麻痹三类支持性疫苗,向各类家长群体告知。同时运用科学手段证明这部分疫苗安全适用特性:首先,便是用于口服的减毒活疫苗,长久以来被社会基层大众定义为脊灰糖丸,基本上是长期免费供应的;其次,主要用于注射的灭活单苗和五联苗,都是收费的。不过后者在百白破、脊灰、HIB等常见疾病预防方面,开始将原本的12针注射规范指标减缩到4针。需要加以强调的是,始终存在这样一类人群,其在服活疫苗后有可能会因病毒毒力回升和突变,发生极其罕见不良反应,甚至引起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发生;灭活脊灰疫苗则不会发生疫苗相关麻痹病例,建议出生后患过肛周脓肿、有免疫缺陷孩子的家长优先接种灭活疫苗,规避风险。
除此之外,知情告知主要通过接种人员与家长进行,不论口头告知或者书面告知,其有效性都建立在接种人员良好沟通能力的基础上,态度生硬、冷漠以及对告知内容的片面、笼统或夸大,都会偏离知情同意的本质,影响工作效果。同时,接种人员表达的不一致性,也会加深家长的疑惑,对疫苗的选择出现回避、拖延等现象,影响儿童的接种程序。因此,医务人员应接受较专业的沟通培训,从服务态度、表达方式、告知内容等方面不断完善,做到态度和蔼、告知细致、答疑耐心,利于知情告知的有效开展。
结语:综上所述,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提高儿童家长预防接种主动性,保证接种率和及时率,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规范知情告知很重要。我们应当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建立健全预防接种与知情告知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与儿童家长的沟通,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配合,科学、安全、有效地为儿童健康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沈奕峰.浦东新区社区接种门诊服务状况、问题及对策研究[D].复旦大学,2012.
[2]王瑞.某县级市儿童预防接种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4.
[3]张宾.淄博市张店区预防接种工作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D].山东大学,2014.
论文作者:陈素英,李华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5年1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1/20
标签:疫苗论文; 预防接种论文; 儿童论文; 家长论文; 医务人员论文; 工作论文; 患者论文; 《健康世界》2015年16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