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新旧评估方案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旧论文,普通高校论文,方案论文,本科教学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62(2010)03-0008-05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迅速推进,新建本科院校的数量在政府的主导下迅速增加,截止2008年底达到238所,占全国748所本科院校的31.8%[1]。这些新建本科院校成为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体,也是本科院校中的重要新生力量。这类院校办学时间短,本科经验弱,管理欠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少数成立较早的新建本科院校参加了第一轮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但鉴于第一轮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教育部为未参加第一轮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新建院校)专门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针对新建院校办学时间不长、基础较薄弱的现实,评估方案由原来全国统一适用的“水平评估”改为专门针对新建院校的“合格评估”,强调了实事求是的分类评估思想。新的合格评估方案在评估指导思想、评估内容等方面都有重要变化,了解这些变化,对新建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正确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合格评估方案的价值取向
教育部每五年一轮的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从2002年拉开帷幕,截止2008年上半年第一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接受评估的学校达592所[2]。上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在大众化初期规模急剧膨胀的情况下,针对高校生均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亟待改善、教学管理与改革急需加强的情况进行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促进高校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强化了质量意识和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从政府和社会博弈到了大量办学资源,规范了教学管理,深化了教学改革。但是,评估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如较浓的行政化检查色彩,必然带来的运动式应付及评估的单一;评估的信度和效度不高,没有真正落实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上来;艰难的评估过后,学校便鸣金收兵,整改、成果巩固以及经验推广工作相对薄弱;等等。
合格评估方案在坚持原有指导方针的前提下,针对新建院校条件参差不齐的现状,通过认证式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自主发展,加强内涵建设,使新建院校基本合格,即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和教学质量基本保证。同时,在国家教育方针的指导下,针对新建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需要,结合学校自身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改变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体现大众化教育的价值取向;树立“师本和生本”的办学理念,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对学生的指导服务,强化内部保障,增强竞争力。
合格评估方案在总结上一轮评估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并基于以上的价值取向,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与完善。根据新建院校的实际情况,评估指标体系参照了上一轮评估方案中的“C”级标准,改进了评估方式,调整了评估重点内容。2009年6月,教育部在东、中、西部选取了5所新建院校(常熟理工学院、丽水学院、合肥学院、楚雄师范学院、邵阳学院)作为样本,运用由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牵头的课题组开发的“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开展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试采集工作,为新一轮试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提供了基础性数据信息。9月初,在由北师大、复旦大学牵头的“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分类评估方案”项目课题组阶段性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教育部评估中心先后推出了四稿合格评估方案(征求意见稿)。12月中旬,依据最新方案,教育部评估中心委托课题组的专家对常熟理工学院和合肥学院分别进行了试点性的评估,合格评估方案由此基本定型。
二、合格评估方案的基本思路
(一)从一元化评估转变为多元化评估
上一轮评估过分单一化,用同一个指标体系去量度不同的高校,忽视了我国高校的多样性,诱导了高校的同型化发展。合格评估方案是专门针对未参加评估的新建院校制订的,不同于老牌本科院校,实现了评估指标的多元化,指标体系更加合理,是一种认证式评估,重视引导新建院校科学定位,如定位标准由老方案的“准确定位”改为了“定位明确”,突出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让学校明明白白的办学,与时俱进,不断超越自己既有的目标。评估过程注重社会的评价及学校师生的满意度,评估主体实现了多元化。
(二)保持评估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合格评估方案尽管是不同于上一轮评估的专门方案,但也是以《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坚持发挥高校的主体作用,中央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地方政府的统筹管理作用,以及各类评估机构和社会力量的咨询与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高校面向社会依法办学。原方案设7个一级指标加一个特色项目、19个二级指标、44个观测点,合格评估方案设7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41个观测点,新老方案的结构和一级指标基本一致,仅在表述上有个别变动。
(三)注重评估的创新和适宜性
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后,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社会公众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并由此引发了人才培养质量、教育公平、教育投入与收费、大学生就业、政府宏观管理与高校自主办学等一系列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3]。合格评估方案在一级和二级指标中都有所创新,加重了关系到新建院校质量的教学工作,由于学校办学指导思想还处于不稳定阶段,突出了学校领导的重要性。合格评估方案把原来的“师资队伍”一级指标改成了“教师队伍”,更加强调教学和教师的中心地位。要提高新建院校的质量,首先要从教学入手。因此,在一级指标中强化了课程建设和学生指导,在二级指标中强化了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培训、产学研合作、对学生的指导与服务以及思想道德教育,这些都是新建院校提高质量的适宜内容。总体而言,合格评估方案是在原方案基础上的创新。为更好地体现高等教育的发展变化和新建院校自身的特点,合格评估方案在二级指标上有适当调整,主要是在观测点和评估标准方面的调整。在新建院校大规模硬件建设基本完成后,合格评估方案的重心适时地转向软件建设,重视教学和产学研合作的基本数据,评估方式从专家进校考察为主转变为数据库信息监控、学校自评与专家进校考察相结合,更加重视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和应用。
(四)引导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
在保证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和管理规范的前提下,从各级指标上引导新建院校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合格评估方案把“产学研合作”作为二级指标,强调学校应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视与区域经济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一系列环节上突出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从而提高就业率。
三、合格评估方案的主要变化
合格评估方案在保持老方案基本架构的前提下,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测点及权重都有所调整。这些调整和变化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始终围绕新建院校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来进行,包括注重产学研合作、改革课程体系、加强教师培养、强化管理责任和服务意识等,从而培养地方经济社会所需的人才,引领地方文化。
(一)强化了领导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办学指导思想下的二级指标中,以“领导作用、产学研合作”代替了“办学思路”,不仅考察学校是否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更侧重考察学校是否具有一支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树立先进教育理念、有较强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的各级领导班子,这对新建院校的建设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新建院校的大量资源都是通过行政方式配置的,“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各级领导是学校各项事业的权力核心,相应地要加强科学办学的责任感。同时,只有领导认识到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才能有意识地制定相应的政策。将“产学研合作”作为一项二级指标,要求“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并取得明显成效”,大大提升了产学研合作教育在新建院校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新建院校办学的基本定位,强化了学校服务地方的职能与责任,有利于敦促学校科学定位,从而更好地实现与地方的互动发展。
(二)努力建设与学校定位相匹配的教师队伍
合格评估方案把“师资”队伍改为“教师”队伍,一级指标权重由2变成了3,表明了教师的重要性及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教育教学水平”由观测点提高到了二级指标,反映了当前此类院校教育教学水平不高的现实,表明要加强师德教育,以教学水平来保证质量。对于如何提高教学水平,又单独增加了一个“教师培养培训”二级指标,侧重要求学校加强教师的培养,尤其是注重教学团队建设及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专业教师职业经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并特别提出应重视青年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引导新建院校建设一支具有发展后劲、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师队伍,更具体、更科学、更实际,抓住了关键,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把“主讲教师”二级指标去掉,是防止学校为达标而过分注重学历职称等表面数据的追求,不注重内涵建设现象的发生。
(三)重视各级政府的办学责任
合格评估方案在“教学条件与利用”下的二级指标中,把原来的“教学经费”改为“经费投入”,是针对新建院校办学经费紧张、负债运行的现状,强调不仅要考查学校教学经费的投入情况,还要考察政府(主办方)对学校的经费投入,重视各级政府的办学责任。采用“学校举办方上一年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须达到5000元,并达到或超过上一年本省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概念,这样既有利于促进政府经费投入,又照顾到区域的实际经济发展差别。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全国教育经费公报的数据测算,这个指标对我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加大投入有促进作用,对保持新建院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投入有重要意义。同时,新方案刻意引导各级政府要把投入真正用在有利于教育质量提高方面,如原“图书馆状况”观测点改为“图书资料”,更加注重学生实际的用书需求,淡化了图书馆其他硬件方面的要求,强调图书馆为教学服务作用的发挥。
(四)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引领教学
合格评估方案的设计突出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师资队伍建设、新设专业与专业调整、培养方案、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等方面的统领作用,把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一条主线贯彻始终,从而使指标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更加严密,既体现了“三个符合度”的评估原则,又有利于新建院校办学定位和目标的实现。如在“专业与课程建设”一级指标下,观测点由“专业结构与布局”改为“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强调此类院校在设置专业时要注重根据经济社会需要和本校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一些专业会消失,新的专业会不断出现,增加“新办专业”作为一个观测点,是由于此类院校新办专业多,质量难以保证。在标准上把“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基本符合要求”改为“教学质量有保证”,突出了质量问题。在观测点“培养方案”的标准中,合格评估方案强化了实践教学的内容,并具体规定了学时比例。在观测点中去掉了“双语教学”与“教材建设”,符合此类院校学生的实际水平,降低了教材要求,增强了教材的灵活适用性,但强化了“学习评价”观测点,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学习方法。新方案对多媒体教学的作用面未做硬性要求,是为了防止照屏宣科现象的发生。在“实践教学”二级指标下,把实验教学观测点提前,强调首先搞好基本的实验教学,然后才能进行实习实训和产学研合作。把“毕业论文和综合训练”从二级指标“教学效果”下的观测点移到了合格评估方案中的“实践教学”下的观测点,主要是强调选题要适当,规定一半以上的论文设计要在社会实践中完成,这是学生走入社会的桥梁,也是扩大就业的渠道。合格评估方案中的种种措施,都指向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五)始终坚持适用的质量观主线
新建院校大都位于地方,要切实为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这是新建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导向。生存发展的理由,也是办地方满意教育的前提。合格评估方案对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要求贯彻在评估标准体系的始终,从办学思路到各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标准的制定,严格以质量为核心,优化了评估指标体系,前后基本形成了完整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而且要求明确具体,有利于与审核评估结果相衔接。根据新建院校大部分位于地方的特点,以质量为导向,加强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如对实践教学的要求有所提高,明确规定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要在实验室、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对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和理工农医专业的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比例也有适当的提高,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0%,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
(六)突出“双主体”的现代教育理念
合格评估方案较水平评估方案,更加重视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体”作用,贯彻“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加强教师的培训和提高教学水平,是教学型院校提高质量的前提。同时,将原方案一级指标“学风”改成“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设置“学风建设”“课外活动”、“指导与服务”等二级指标,一方面强调从学校整体氛围和制度建设上改善学生的学习风气;另一方面强调学校应在学习、就业、创业、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良好的指导和服务,充分体现了“生本”的现代教育理念。这些措施抓住了新建院校的主体因素,也是解决目前新建院校青年教师比例过高、师资水平参差不齐、学生读“无用书”、就业困难等问题的关键。
(七)淡化“特色项目”和核心指标
办学特色是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有别于其他学校的独特的个性风貌和风格,新建院校由于办学时间短,本科经验弱,管理欠规范,特色还不鲜明,鉴于这些实际情况,新方案不设特色项目,但办学特色又是新建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此,新方案在办学定位、专业设置等相关的评估标准中,注重引导学校培育自身的特色,这样更切合实际。同时,合格评估方案不设核心指标,一是为了进一步简化评估程序,规避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二是因为作为认证评估,其指标主要是满足最低标准,学校的各个指标都应该基本达到要求,而且各个指标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不能顾此失彼,出现“短板”现象,从而使各个方面协调发展,发挥较大的办学效益。合格评估方案在调整指标体系的同时,出台了配套的办学状态数据监测措施,加强对高校办学状况的平时监控和社会监督,有利于改善评估的整体环境。
四、合格评估的主要特点
合格评估方案是在总结上一轮评估经验的基础上,遵循分类评估的思想,专门针对未参加上一轮评估的各类新建院校制订的合格标准。可以看出,指标体系更加全面,更加务实,有效性更强,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依托信息化手段,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高效率
合格评估方案重视状态数据收集。新方案对各种数据表的填写要求有一些重大变化,不仅要求数据资料,而且要求有相关的电子文本和网络数据材料,有的还要求数据自动生成或自动统计,强化了学校各项数据的关联性和相互验证性,如有的数据要求用“多媒体反映”、提供“链接地址”或直接“上传”文件。状态数据的上报要深入到专业,数据涉及面广、量大、细致,而且便于灵活提取某些要素。要求上报的状态数据、高校基础报表数据和平时学校网络信息系统显示的数据信息三者之间对应一致,更加讲究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大量评估材料将通过电脑展示和借助网络平台等载体来实现,不只是仅由纸质材料来体现,这些措施充分显示出合格评估方案在获取信息、处理信息、评估结论上的透明度大大增加,极大地提高了评估工作效率。此外,这项工作还可以为下一轮评估积累随时可用的原始资料,监测学校的各项数据变化过程,预测学校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评估结论可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了评估的多元主体性及公正度。
(二)采取现场评估与网上数据库系统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式
合格评估方案由于突出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的重要地位,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处理、监控和发布系统,可以客观翔实地展示被评高校教学资源的投入与效益,分析和预测高校教学状态的发展趋势,监控预警教学状况,结合直观、灵活的可视化系统,有效地展示出高校教学的基本特征状态和教育教学规律。这对完善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实现评估方法和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多元化,改善评估工作的效能,将发挥重要作用,使评估工作成为一种常态的质量监控和信息咨询服务手段,避免运动化及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专家组未进校之前,可能已通过网络和状态数据库事先全方位掌握了学校各方面的情况,进校后专家组可带着问题径直深入到学校的各个角落,或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核查,也无固定的考察程序,不能预先安排专家组的活动路线,防止学校弄虚作假、控制专家获取信息途径现象的发生,增加了评估的真实性和常态性。
(三)指标体系的针对性调整
为保证评估政策的连续性,在充分肯定上一轮评估的基础上,合格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主要参照上一轮水平评估方案的指标体系,同时考虑到新建院校办学时间短、基础薄弱等实际情况,评估标准主要参照上一轮评估方案的C级标准,紧紧抓住新建院校的“最近发展区”进行认证,对一级和二级指标给出具体规定,以体现质量认证的最低标准。同时,体现对这类高校在办学理念、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的引导性要求,并判断被评高校是否具备通过评估的最基本条件,不过分回朔,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基本合格,引导新建院校进行扎实的基本建设,避免搞政绩工程和表面工程,突出基础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合格标准及其计算方法还是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
(四)进一步突出软性指标的评估
学校办学是人为的事业,也是为人的事业,为避免评估“学校”变成评估“材料”,合格评估方案突出了一些软性、隐性指标的评估。比如,专家组更注重通过观察、座谈、访谈等方式,了解全校教师是否都清楚质量标准,学校的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应用型定位是否落到了实处,等等。评估专家通过了解这些软性材料来把握学校办学的真实状况。
评估是一种价值判断,字里行间反映着国家价值。合格评估方案的认证式评估主要检查学校是否确立了明确的办学目标,是否形成了符合本科教学规律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重点评估高校是否能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是否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重视教师与学生内在价值的体现,重视用人单位的评价,重视增强所培养的人才的市场竞争力。
[收稿日期]201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