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价值维度--纪念毛泽东诞辰115周年_共同富裕论文

论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价值维度--纪念毛泽东诞辰115周年_共同富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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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毛泽东不仅探索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模式选择、战略布局等科学向度的内容,同时也探索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终极目标、最高标准等价值向度的内容,这些探索对于我们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仍有启发意义。本文将从价值目标、价值标准、价值导向三个视角对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价值向度加以阐释。

一、价值目标

价值目标是价值主体依据其需要和对客观事物发展趋势的认识而设定的未来客体的模式。从形式上看,价值目标表现为主体的一种观念和追求,体现着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牵动着主体的情感和意志,因而打上了浓烈的主体烙印;但它又以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为前提,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趋势,因此它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在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视域中,社会发展的基本价值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追求共同富裕,二是谋求人的发展。

1.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

建国以后,在如何尽快摆脱贫穷落后面貌的问题上,毛泽东积极探索一条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毛泽东对“共同富裕”的设定是:作为起点,意味着机会均等,所有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作为过程,意味着同步富裕,只能集体致富,不允许贫富分化;作为结果,意味着同等富裕,所有人都能过上富裕的生活。因此,共同富裕的要义是消灭贫穷和消除两极分化。

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呢?首先,社会主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毛泽东坚信,私有制是产生贫富分化的根源,而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仅是一种公正的社会制度,还是一种高效的社会组织形式,能从起点、过程、结果三个环节确保共同富裕的实现。其次,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毛泽东认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物质财富,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但“我们还是一个农业国。在农业国的基础上,是谈不上什么强的,也谈不上什么富裕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53-1956)》,第302页)因此,毛泽东提出要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可见,毛泽东把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认作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再次,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模式。毛泽东非常关注数亿农民的富裕问题,主张通过走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道路,把农民纳入集体经济轨道,这样不仅能使不同农户间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趋于均等化,还可避免“单干”的生产方式有可能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危险。毛泽东对共同富裕道路的探索,在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建国后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初步实现了工业化,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城乡人民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成果。

用价值哲学中公平与效率及其关系的原理来解读,毛泽东的共同富裕思想体现了在公平优先的基础上达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努力,为改革开放以后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虽然事实上,由于手段与目标的错位,在实践中出现了经济效率长期低下、群众生活普遍穷困的后果,但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却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确立了明确的奋斗方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邓小平提出部分先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重大命题,正是对这一价值目标的继承、发展和落实。

2.人的发展的价值目标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的价值承诺。马克思指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2页)从本质上讲,人的全面发展实际上就是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等主体性特征的全面拓展,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体现。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对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在毛泽东看来,人的全面发展至少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人作为类存在物,自身既是劳动的产物,又是劳动的主体,人类只有在劳动中才能不断获得自身的发展。马克思早年论述人的全面发展,主要是针对旧式分工所造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对立使个人能力的发展越来越片面的问题而提出来的。毛泽东将每个人劳动能力的充分发展看作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目标,并力求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加以实现。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了“三育并重,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80-781页)人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身体素质,就是毛泽东所理解的人的劳动能力的三个方面,也是社会主义新人的基本素质。他在1966年8月1日的《人民日报》社论中甚至提出,全国各行各业,都要办成亦工亦农、亦文亦武的革命化大学校,以使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者们都能够成为“拿起锤子能做工,拿起锄头犁耙能种田,拿起枪杆子就能打敌人,拿起笔杆子就能写文章”的“全面发展的亿万共产主义新人”。至于这种“新人”的培养途径,毛泽东主张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到阶级斗争的大风大浪中去锻炼成长。

第二,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个性主要表现为兴趣、爱好、性格、气质、心理倾向、行为特点等等。每一个体既具有作为人的一般本质,同时又具有作为个体的独特本质,具有不同于他人的特殊性,这就是个性。在私有制条件下,人的个性的发展受到种种限制与束缚,因此人们难以自由自觉地从事创造性活动,人的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无从谈起。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破除了束缚人的个性发展的障碍,拓展了人们的实践领域,为每个人各具特性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这时,“社会的每一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443页)毛泽东正是从个性解放与建设社会主义的关系来呼吁个性发展的:“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60页)“被束缚的个性如不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同上,第237页)在毛泽东看来,人的个性就是认识和改造社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解放和发展个性,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投身于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

平心而论,毛泽东关于人的发展的价值目标未免有些重工具性意义、轻价值性意义的倾向,但他把人的全面发展纳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之中,表明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一个终极的价值目标,又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是价值终极追求与价值实现过程的统一,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精神和现实内涵,具有切实的实践指导意义。同时,笔者觉得,毛泽东把人的发展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和目标诉求,不在于它达到了什么样的理论高度,而在于它重视人、关心人的价值向度。

二、价值标准

价值标准是价值主体判断事物有没有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评价尺度。毛泽东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为绝大多数人服务而不是为少数人谋取私利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高准绳。“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人民的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4页)所以,“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同上,第1096页)概言之,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衡量一切言行正确与否的最高标准,可简称为“人民利益标准”。还须指出的是,贯穿于人民利益标准中的核心思想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的观点。循着这一理论脉络,毛泽东着重强调和解决了社会主义建设中两个根本性的价值问题:一是依靠谁,二是为了谁。

1.明确人民群众的创造主体地位,解决“依靠谁”的问题

承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这是一条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4页)毛泽东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逐渐把中国古代的民本观念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的观念结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的人民观。他打破了封建“民本”把人民当作统治者工具的思想,认为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而且还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他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31页)总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主人,是革命和建设的主体;只要依靠人民群众,就会形成铜墙铁壁,创造人间奇迹。

2.明确人民群众的受益主体地位,解决“为了谁”的问题

早在一个半世纪以前,马克思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他们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5页)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言行的出发点和归宿。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标准,在毛泽东那里还有个非常个性化的表述——为人民服务。1944年,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毛泽东开宗明义地指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含义。他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1954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又完整地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命题,并明确地将其规定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唯一宗旨。他说:“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4页)

这里实际上触及了价值哲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价值创造主体与价值受益主体及其相互关系。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力量,是价值创造主体,同时又是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者,是价值受益主体;价值创造是手段,价值受益才是目的。价值创造与价值受益的统一,这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中突出而显明的价值向度。

三、价值导向

价值导向是与价值取向具有内在关联的范畴。价值取向是指主体在价值选择过程中的基本价值倾向或价值方向,价值导向则是指由一定的社会集团所倡导而纳入主导价值体系、成为追求方向的价值取向,即社会主导价值观。在阶级社会中,价值导向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语境中的显性话语,担负着动员阶级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调节利益关系、引导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向自身认同、转化的重任。

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所蕴含的社会主义价值导向大致有如下内容:

第一,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中坚定不移的政治信念。毛泽东曾明确指出:“当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之后,中国要向哪里去?向资本主义,还是向社会主义?有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是不清楚的。事实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68页)

秉持着“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信念,毛泽东思索如何从体制、思想两个层面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当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体制层面的社会主义确立起来后,毛泽东觉得要发动一场思想、文化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用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人们的头脑,占领思想文化阵地。今天看来,用“革命”和“运动”的方式解决思想问题,显然是错误的;但历史经验表明,在价值导向上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仍然是正确的。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进一步发出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时代强音,我们的国家进入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

第二,集体主义的利益取向。集体主义原则的核心是集体利益至高无上,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在毛泽东提出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三兼顾”原则中,强调和重视长远的、整体的、集体的利益,认为它们本身包含了当前的、局部的、个人的利益;前者发展了,后者能相应得到满足。集体主义价值取向有力地促进了价值主体集体感的增强,使个体的社会性、类本质凸显,从而更关心社会需要的满足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此外,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物质利益基本纳入计划分配的轨道,也使人们对集体利益至上的利益取向具有天然的认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主体的独立意识、利益观念也随之激荡起来,再要求全部社会主体大公无私、公而忘私,显然不合时宜了。这时在集体和个人的关系问题上,应明确树立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利益观。

第三,国家伦理的道德诉求。国家伦理是指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而制定的国家道德意识形态。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凭借国家权力话语,用国家伦理及其道德规范的统一标准要求全社会,形成了国家伦理一统天下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显然与其生成的历史语境息息相关。在以政治革命为中心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要担负起动员一切力量、整合一切资源以夺取革命政权的历史重任,必须用破私立公、无私奉献的道德高标准要求革命队伍中的每一个成员。建国后,我们形成了这样一种思维定势:夺取政权靠的是共产主义觉悟和理想,巩固政权也要靠共产主义的道德操守,否则会得而复失。国家政治权力的建立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为国家伦理的推行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通过“全国一盘棋”的国家行政权力监控和“统筹兼顾”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渗透,国家伦理渐次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在那个特定时空环境里,国家伦理及其道德规范发挥了实现社会整合、进行社会动员的作用。

第四,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这是毛泽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思想中颇具特色的价值导向。自力更生、独立自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等概念,都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对“艰苦奋斗”某一侧面内涵的挖掘。追溯历史,“艰苦奋斗”实质上是一种创业精神,它首先是作为政策层面的战略方针和治国方略,而后再转化为思想层面的价值导向。具体而言,其一,“艰苦奋斗”是一种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毛泽东一再指出,艰苦奋斗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只有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与广大群众同甘苦、共命运,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如果高高在上,玩弄特权,背离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则势必脱离群众,滋生腐败。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要“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主要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其二,“艰苦奋斗”是一个依靠、动员和组织群众的策略方针。“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的目标是创业,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任何“创业”活动都必须依靠、动员和组织群众,才能找到创业的实现力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毛泽东偏重用革命精神而不是经济手段来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毛泽东用自力更生的大庆精神、艰苦奋斗的大寨精神、甘当“傻子”的雷锋精神来进行思想发动,在各条战线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竞赛活动。

在价值系统中,价值导向作为一定社会集团所倡导的价值取向,促使主体的价值选择行为指向特定的价值目标,体现主体对价值目标的追求。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视野看,为了达到共同富裕和人的发展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价值导向发挥了规范行为、激发潜能、凝聚人心、维系社会的巨大作用。

第一,实现价值取向的统一引导,完成精神动力的统摄整合。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8页)建国以后,随着制度层面社会性质的变化,观念层面面临着由封建主义价值观向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转型。因此,在思想文化领域,通过建国初期的多次思想教育运动,把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统一引导到社会主义价值导向之中,从而形成价值共识,产生精神合力,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那个特定时空环境里,社会主义价值导向中的国家伦理及其道德规范就曾发挥过实现社会整合、进行社会动员的作用,取得了养成高尚情操、激发忘我精神的神奇效果,造就了令人赞叹的道德景观。时至今日,人们依然怀念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然而,从学理上分析,国家伦理一统天下局面形成的基础是国家与社会的高度同一,社会被国家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与社会高度同一的格局被瓦解,独立于国家行政干预的私人领域、民间社会正在产生,反映个人权利要求、制衡国家权力行使的市民社会正在崛起。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国家行政权力和国家伦理逐渐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私人领域退出,单位、组织不再干涉个人的具体生活选择,这就意味着“私德”从“公德”中分化出来。个人在“公共生活领域”必须接受社会公德的约束,但在“私人生活领域”,个人坚持何种价值信念、选择何种生活方式,则完全是他个人的事情。此外,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和利益机制使原本铁板一块的社会关系重新“洗牌”,分化成具有不同价值诉求的利益主体,这些利益主体必然要寻求各自利益的伦理合法性地位;多种经济成分共处、不同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也使得人们的道德需求多样化、多元化,这就使市民社会伦理具有了现实的物质基础和坚实的社会根基。这些情况都说明,虽然应当维护国家伦理的社会主导价值观地位,“弘扬主旋律”,但不能用统一的道德高标准要求多层次的道德主体。

由上可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市民社会的成熟,在道德生活领域中,市民社会伦理正在成长,不再是国家伦理一统天下的局面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倡导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的道德主张,实际上是对国家伦理一统天下局面的否定和拒斥,以及对市民社会伦理的包容和接纳。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显性话语,作为观念上层建筑,不能超脱于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因此,我们必须立足于当下中国国情,把国家伦理的先进性要求与市民社会伦理的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既要发挥国家伦理及其道德规范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导向作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又要认可市民社会伦理的存在合法性,使各种不同层次的道德观念在社会底线伦理之上和法律框架之中各得其所,达成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第二,调整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调动各个阶层的积极因素。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包括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利益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主义原则虽然强调集体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然而其保障个人正当利益的理论主张对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国初期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取得,根本原因就在于基本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在建国后的一段时期里,毛泽东十分注意群众的利益问题。在谈到农民政策时,毛泽东指出要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必须给农民一定的利益。毛泽东风趣地说:“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28页)然而,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毛泽东在晚年未能坚持早先的正确主张,把保障个人正当利益与社会主义事业和理想对立起来,认为如果群众为争取物质利益而努力,就没有人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毛泽东在对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书所作的笔记和谈话中,不同意该书重视物质鼓励的观点,认为是“物质刺激”。(参见龚育之等,第175-176页)在极“左”路线干扰下,我们制订了一条不要“物质刺激”、只靠“精神鼓励”的路线,取消了计件工资和物质奖励制度,并且长期冻结工资,结果严重挫伤了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致使经济和社会发展遭受重创,这是应当吸取的历史教训。

第三,提升价值主体的道德素质,培养良好党风和社会风气。社会主义价值导向有力地促进了价值主体集体感的增强,促使主体心理内倾集体,通过个体对集体、社会利益的服从,促使个体的社会性、类本质凸显。同时,由于社会主义价值导向日益深入人心,使人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对物的依赖、对商品的崇拜,使人更关心社会需要的满足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更注重精神的力量和人格的完善,从而实现了功利目标与道德价值的义利双收:一方面,个体的潜能被挖掘出来,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大提高,“穷棒子精神”成为新时代的楷模;另一方面,价值主体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先进理想的确立,使之具有较强的道德自律。建国后至“文革”前这段时期里,良好党风和社会风气的独特景观,就是这种道德自律的精神之果。

在完整的价值体系中,价值目标、价值标准、价值导向都是一定社会价值观的表现形式。在毛泽东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中,其价值向度的内涵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核心和灵魂,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第一,作为保障机制,确保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毛泽东一贯要求用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人们的头脑,强调政治对经济的“灵魂”和“统帅”作用,其用意首先在于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

第二,作为论证机制,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合法性确证。现代政治哲学认为,制度的合法性首先取决于其价值合法性,即是否坚持社会的核心价值——社会正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罗尔斯语)一个社会如果缺失价值合法性,就会遭遇合法性危机。社会主义价值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平思想,维护社会正义的核心价值,这样就能取得社会公众对现行体制的认同和忠诚,即获得实质合法性。

第三,作为动力机制,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巨大反作用,这是一条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早有学者论证新教伦理促进了早期资本主义的兴起,儒家思想助推了东亚诸国的经济起飞。毛泽东始终坚信“精神变物质”的变换法则,曾经确定了一条依靠“精神鼓励”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撇开其他因素不谈,仅就奋斗精神而言,我国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期那种“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劳动场面,恐怕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景观。实事求是地说,社会主义价值观所激发出来的这种高涨的革命热情和高昂的革命斗志,确实曾经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对此,我们应该给予客观公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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