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科技合作关系述评_科技论文

中欧科技合作关系述评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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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欧盟之间的科技合作关系是中欧关系的一个重要层面,无论是在国际经济和科技合作领域,还是在国际政治和外交领域,它都赋予了中欧关系实质性的内涵和持续的动力。在21世纪初知识经济到来的时代,对跨世纪的中欧科技关系作一个总的评述是很有必要的。

一、中欧科技关系20年

虽然中国在1975年就同欧共体建立了外交关系,但中欧科技关系的确立却是在80年代初,至今只有20年的发展历程。

80年代前半期是中欧科技关系的初始阶段。1981年4 月欧共体能源总司司长率团访华,标志着中欧科技合作关系的开端。这一时期由于中国刚刚改革开放,对外交往不多,而欧共体也忙于调整欧洲一体化战略,故中欧科技合作仅限于举办中欧能源管理培训班等,缺乏实质性的内容。

80年代后半期是中欧科技关系的发展阶段。1985年中国国家科委同欧共体科研总司在北京举办了“中国—欧共体新技术革命讨论会”,标志着中欧科技关系的正式确立。这一时期,中国国家科委主任宋健访问了欧共体,而欧共体能源、科研和信息三总司负责人也先后访华。在此基础上中欧共同举办了5次国际研讨会, 中欧科技合作的项目数量达到50多项,中国学者赴欧洲访问也达47人次,中欧科技合作的形式逐渐增多。

90年代前半期是中欧科技关系的恢复发展阶段。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欧共体在80年代末对华实施了全面制裁,从1989年6月到1990 年年底,中欧科技合作关系处于“冰冻”状态。1991年后随着中欧政治关系的解冻,欧共体很快取消了对华的各类制裁,中欧科技关系得以恢复和发展。1991年4月,欧共体能源委员访华,同国家科委确定了23 个能源合作交流项目。1991年~1995年,欧共体信息、能源、环境及科研四个总司的负责人8次访华,而中国国家科委领导人则5次出访欧共体。在中欧科技部门的努力下,这一时期双方共召开了24次技术研讨会,举行了4次中欧科技合作工作组会议,确定并执行了约80项合作交流项目, 中方选派了50名青年博士后赴欧进修。重要的研讨会及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珠江三角洲水环境保护战略研讨会”、“中国—欧盟能源大会”及“中国能源密度分析”等。

90年代后半期是中欧科技关系的全面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欧盟委员会出台了亚洲新战略,两度制定并公布了对华关系文件,以及召开了两届亚欧会议。在这种良好的大气候下,中欧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科技关系等都得到了迅速发展。1996年7月, 欧盟委员会发表了《促进与新兴经济国家研究与技术开发合作》的文件,强调要加强同中国、印度和巴西等新兴经济国家的科技合作关系。接着,欧盟在其实施的《第四个科技发展和研究框架计划(1994~1998)》里,开始把中欧科技合作纳入该框架计划中的“与发展中国家合作计划”。在1995年~1997年,中国成为参与该计划项目最多的非欧盟成员国,共有三批53个项目获得欧盟批准。1998年12月第一个《中欧科技合作协定》的签署,把中欧科技关系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90年代末期到21世纪初是中欧科技关系的深化阶段,这一时期已初显全方位、高层次的发展特点。在1999年正式实施的欧盟《第五个科技发展和研究框架计划》中,中国科研部门可参与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此外,中方也可以通过尤里卡计划等其他途径来加强中欧科技合作与交流关系。1999年10月, 首届亚欧科技部长会议在北京成功举行。 2000年5月, 由中国政府部门举办的“中国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周”将拉开帷幕,这项大型活动的一个主题是设立欧洲论坛,探讨欧洲企业、技术及产品如何进入中国市场等问题。这类大型科技交流活动标志着中欧全方位科技合作时代的到来。

二、中欧科技合作关系的特点

综观中欧科技合作的历程,可以归纳出四个特点:

首先,中欧科技关系的发展受中欧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影响,具有同步性。在20世纪80年代,由于中欧政治关系处于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经贸关系也不活跃,中欧科技关系中缺乏实质性的内涵。到了80年代末,中欧科技关系又受到中欧政治关系的影响,一度处于倒退状态。而自90年代中期以来,中欧政治关系不断升温,经贸关系不断扩大,中欧科技关系也得到深化。没有稳定而健康发展的政治关系,没有持续而快速发展的经贸关系,就没有全方位、高层次发展的科技关系。

其次,中欧科技关系的发展主要在能源、生物、环境及信息等几个领域,具有集中性。1982年~1996年,中欧双方共执行科技合作交流项目172项,其中涉及能源的项目高达53项,占项目总数的33%; 涉及生物领域的项目达34项,占项目总数的20%;涉及环境领域的项目为23项,占项目总数的13%;涉及信息领域的项目为24项,占项目总数的13%。这四个领域的项目共有134项,几乎占项目总数的4/5。尽管在90 年代后期这种情况随着合作程度的加深而有所改变,但从总体上看,中欧科技合作项目集中在上述几个领域的特点是相当突出的。

第三,中欧科技合作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中欧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包括:1.共同研究项目。这是中欧科技合作的主要形式,欧盟能源总司和科研总司在这方面同中国的合作比较密切。2.联合培训班。这是中欧科技合作的传统形式,集中于能源领域,仅1982年~1996年,中欧双方在华举办的能源培训班就达119期,4000多人次。 3.技术研讨会。这是中欧科技合作的快捷方式,通过召开研讨会,使双方专家和学者能及时了解技术发展动态, 相互交流观点。 1985 年~1997年,仅国家科委同欧盟科研、信息及能源三总司联合举办的中欧技术研讨会就有33次。4.学者交流。这是中欧科技合作的一个重要侧面,1986年~1993年,中方就派出105个博士后学者赴欧洲交流。5.示范技术工程项目。这是中欧科技合作的一个实质性内容,尽管此类项目不多,但影响及效果不错。6.联合中心。这是中欧科技合作的一种有效管理方式,包括中欧能源培训中心和中欧生物开发中心等。然而,中欧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尽管形式多样,却缺少核心的内涵,例如:中欧科技交流项目多,合作项目少,尤其是大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更是凤毛麟角,而联合技术中心这类具有较多科技内涵的实体并不多见。

第四,中欧科技合作的总体水平较低,缺乏广度和深度。中欧绝大多数合作项目是欧盟与发展中国家科技合作项目和示范项目,其性质属于援助与受援的非对等关系。从广度上看,中欧在基础科学研究、大科学和高技术领域的合作研究至今仍很欠缺。

三、中欧科技合作的成就及问题

中欧科技合作20年,取得的主要成就是:

在能源领域,合作卓有成效。中欧共成立了6 个能源管理培训中心,使中方受训人员充分了解到欧洲的节能技术、核安全技术及能源管理措施。199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欧能源合作大会,仅欧方与会代表人数超过100人。 中欧还运用欧洲先进的能源技术对中国陕甘宁盆地进行了勘探钻井,在浙江省的大陈岛上建立了一个分散能源系统,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在帮助建造中国秦山和大亚湾核电站的过程中,欧方不但转让了成套的大型核电设备,而且帮助中方举办了多期核安全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生物领域,合作成果丰硕。1991年中欧生物中心成立后,双方在生物技术领域的合作迅速展开,到1996年底,该中心参与招标、评估中欧科技合作项目50项,争取到欧盟500万埃居的项目资助, 选派上百人次中国学者到欧洲进修。由中欧完成的一批生物技术合作课题相当出色,例如:《应用中国沿海盐和内陆盐湖生产卤虫作为水产养殖饲料》课题成功地引进美国加州旧金山湾卤虫,使它迅速适应了当地生态环境,在低温及较高盐度的条件下成功地生产出大量鲜活卤虫,改善了盐田生态环境,使水产养殖增加了发展潜力。

在环境领域,中欧都很重视环保合作。欧盟除已资助了一大批环保合作研究项目及环保技术研讨会外,还出资1,300万埃居,在1998 年启动了合作期限为4年的中欧环境管理计划, 促进中欧环境技术的交流和转让。在中欧环发合作中成功的事例还有:欧盟投入3,700万埃居, 用于使中国云南省元江沿岸3 个特困县解决温饱问题以及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的扶贫项目;并把辽宁省治理城乡严重污染的项目列为援助示范项目。

在信息领域,虽然合作项目不多,但规模较大,效果较好。成功的合作项目有:“中欧CIMS合作项目”、“上海市防汛自动测报决策支持系统”及“GSM泛欧全数字式移动通讯系统”等。其中1988 年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富春江流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采用欧洲先进的超短波无线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对富春江流域的水情进行及时准确的自动测报。到1996年,富春江电厂累计减少约17亿元的经济损失,每年多增加发电量1,500万千瓦小时。

在其他领域,中欧科技合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果,1996年5月, 中欧在北京签署了四项合作协议:知识产权合作、高等教育合作、奶类行业的技术与商业合作以及水牛发展项目。目前,这些项目执行顺利,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已经资助了数百名中国从事欧洲问题研究和教学的人才赴欧进修,使他们有机会深入了解欧盟各方面的情况,增强中欧高校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欧盟在奶类行业的技术与商业合作项目上,向中国赠款3,000万埃居,用于支持中国大型国有奶类企业的现代化进程。此外,中欧在汽车制造和航空等领域,也正在寻求合作机会。

中欧科技合作的成就是显著的,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整体合作水平处于较低层次。由于欧盟科技发展战略内外有别,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中欧科技关系的深入发展。对内,欧盟15个成员国之间的科技合作关系最为密切,处于合作交流的核心层次。欧盟同其他欧洲伙伴国、尤其是申请加入欧盟的国家科技合作关系也很紧密,处于欧盟合作交流的第二层次。对外,欧盟同美国及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间的科技合作关系最密切,处于国际合作交流最重要的外围层次。欧盟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国家的合作关系,处于外围次要层次,中国就属于这个层次。欧盟这种内外有别的多层次科技合作战略,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中欧科技关系的深化,因而表现出中欧科技合作广度和深度不够。

二是中国的科技整体实力比欧盟毕竟要低很多,在双方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时就会出现不对称的特性。无论是在重视程度、资金投入、技术互补方面,还是在合作的深度及项目的选择等方面,双方都难处于平等地位或对等的合作水平线上。这些客观存在的差距,就会导致欧盟同中国的科技合作具有援助与受援、主动与被动的性质,因为欧盟掌握着对各个领域科技合作项目的决定权,合作项目的立项、评审、项目规模及资金投入额度主要由欧盟方面拍板,中方常常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三是同前述原因有关,欧盟同中国进行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过程中,往往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愿望,把科技合作项目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几个领域,欧方参与合作项目的人员比较少,而中方同一个项目参加的人员很多。生物、能源及环境等领域是欧盟的优势所在,尤其在能源和环境领域,欧盟整体的科研水平和技术实力都高于美国和日本,其相关产业市场占有的份额也居世界首位。从优势互补的角度看,欧盟同中国优先发展这几大领域的科技合作关系,符合双方的愿望和共同利益。但问题在于中欧在这些领域的合作项目大都属于科技合作和示范项目范畴,举办各类技术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务虚的色彩比较重,而由中方创意、以我为主的中欧科技合作计划屈指可数,缺乏象欧盟同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之间在高技术和大科学领域进行的重大合作项目。

四是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中欧科技合作缺乏较为专业而稳定的磋商机制和管理机制。1985年签署的《中国—欧共体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在1999年以前一直是指导中欧科技合作的协定框架,科技合作成了经贸合作大框架内的附属品。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中欧科技合作关系缺乏一个法律化、规范化的协定,也没有设立协调中欧科技合作的联合委员会,已有的管理机制也不健全。这种不明确的合作关系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合作的效果,阻碍了中欧科技合作水平的提高。

四、中欧科技合作的前景

自90年代中期以来,欧盟开始重视同亚洲新兴经济国家建立跨世纪的战略伙伴关系。欧盟在重视同美国和日本展开科技力的角逐的同时,也很重视开拓亚洲这个人口众多、潜力巨大的海外市场,因此欧盟无论是在中欧双边关系层面,还是在亚欧会议框架内,都再三表示要同中国确立一种全方位的合作伙伴关系。在科技合作领域,欧盟加快了政策调整,除了同中国签定了第一个《中欧科技合作协定》外,还在其对华关系文件中明确表示,要更积极地利用科技合作作为加强欧洲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地位以及支持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合作重点包括农业、信息和通信技术、生物工程、材料科学、交通、能源、环境及自然资源等领域。

近年来,欧盟按照对华政策确定的目标和原则加强同中国的科技合作关系,并且已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欧盟已同意将有180 多亿美元科研经费的《第五个科研总体规则》向中国全面开放,同时,尤里卡计划也正向中国开放,这就使中国能够有计划有重点地参与欧洲生物、能源、航空、航天及信息等若干颇具竞争力的技术领域的合作研究,全方位推进中欧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的实质性合作。

由于欧盟有关方面已初步对中国开放一些大型科研计划的合作,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也已相应做出一些承诺:从1999年开始,国家科技部已经向欧盟开放973计划,即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该计划于2000年2月开始招集当年度合作项目的申请。同时,即将启动的国家S863计划也将在近期内向欧盟开放。这种对等开放彼此的基础研究和大科学等重点合作项目计划的政策,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欧科技关系,逐步改变双方不对等的关系性质,促进中欧政治和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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