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循环经济的农牧业产业化研究——以内蒙古乌审旗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乌审旗论文,蒙古论文,农牧业论文,为例论文,循环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458(2009)04-0075-03
一、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农牧业经营模式一直保持着分散的和小规模的粗放型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不仅成为农牧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最大障碍,使得农牧业的比较利益始终处于较低水平,也是农牧民增收缓慢的困难所在,而且严重制约着农村牧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尽管国家对农牧民实行了免征农牧业税、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农牧业抵御市场风脸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依然很弱,农牧民增收仍然很不稳定,农村牧区的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农村牧区金融资源缺乏,金融服务缺失,农牧业的市场竞争力依然很弱。
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以集群为特征,发展循环经济型生态农牧业,最大限度发挥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使有限的农牧业自然资源得以永续利用,使农牧业向着产业化经营模式方向发展是实现农牧业现代化有效途径,对实现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循环经济是一种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演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按照城乡协调、工农互补与经济、生态、社会协同共进的原则,模拟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的物质与能量的循环转换而构建起来的一种经济模式。它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特征对农村牧区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统筹考虑,整体筹划,系统节约,综合开发和再生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基于循环经济的农牧业产业化是把农牧业生产者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对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进行一体化经营,每一个环节体现对农业资源或产品的节约或被多次使用,并由此提高农牧业务环节的比较效益和整个产业链的增值能力,各环节能够基本享受产业平均利润,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调节的良好循环和发展机制。从而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产品生产规模化,产品加工系列化,生产力组织集团化,系列服务社会化,利益机制契约化。在生产技术、生产手段、劳动组织、经营方式上与传统农牧业发生根本性变化。
二、基于循环经济的农牧业产业化基本特征
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以集群为特征的基于循环经济的农牧业产业化是由市场为引导,以农牧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通过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将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如图所示有以下基本特征:
农牧业经济的产业循环
一是产业循环一体化。从经营方式上把农牧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商品贸易、农畜产品加工和农牧业生产的一体化经营。通过一体化经营,使农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相互链接,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不仅把“小农牧户”、“小生产”和“大市场”联系起来,而且把城市和乡村、现代工业和落后农牧业联结起来,从而带动农牧业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实现农牧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的良性循环。二是生产经营专业化。对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逐步细分,专业到一个产品、一种要素,形成种养、产销、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专业化生产经营系列,每个环节的专业化与产业一体化相结合,使每一种产品都以商品形式进入市场,从而有利于提高农牧业的整体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是产品生产商品化。大量产品都要通过各种渠道投向国内外市场,农牧业产业化要求商品生产率在90%以上。四是生产管理企业化。用管理工业企业的办法经营和管理农业,使各农牧户从分散的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从根本上促进农牧业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经营计划,把农牧业生产当作农牧业产业链的第一环节或“车间”来进行科学管理,及时组织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的目标。
三、内蒙古乌审旗农牧业产业化实践
近几年来,内蒙古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全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最快的省区之一,其农业产业化经营起点高,发展快。目前内蒙古有鄂尔多斯、伊利、蒙牛等26个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其中22个为农产品类商标,位居全国前列。在2006年中国品牌500强中,全国有24个品牌入选,内蒙古就有伊利、蒙牛、草原兴发3个,其中伊利品牌价值152.36亿元蝉联食品业第一品牌,蒙牛以88.54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食品业第二。目前全区无公害农畜水产品达到880个,绿色食品数达到464个,有机食品认证面积586万亩,自治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数量仅次于黑龙江省,居全国第二。
尽管是在有限的地区采取了循环经济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并且还处在初级阶段,但在发展伊始就显现其强大的发展动力,对其他同类地区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示范作用。其中以内蒙古乌审旗最为典型。
乌审旗位于鄂尔多斯市西南部,地处毛乌素沙漠腹地、无定河中上游,属黄河流域典型的风水二相复合侵蚀区。历史上,乌审旗曾是个林草丰茂之地,由于长期以来采取传统的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大规模牲畜养殖、乱垦滥伐,致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小农牧户分散经营,不能直接进入社会化大市场,导致农畜产品供给品种结构和质量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割裂,造成交易成本高,初级产品生产效益低,致使整体效益低下,所有这些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矛盾,乌审旗采取了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按照“收缩转移,集中发展”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对全旗农牧业生产区域布局、人口布局、种养结构、养殖方法、资金分配方式进行调整,实施基地化运作、规模化生产、品牌化运营、产业化发展。整合现有土地和草牧场资源,积极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成现代农牧业示范基地5.8万亩。沿着无定河,建立“农”字号加工企业,形成农畜产品加工龙头基地,培育和注册了“皇香”、“萨拉乌苏”等一批绿色农畜产品品牌,13种农畜产品被认定为无公害产品,16.5万亩玉米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同时,乌审旗还坚持以种促养、以养增收,扶持养殖小区建设,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集约化发展,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达200万只,农作物总播面积达到52万亩,饲料玉米和优质牧草达54万亩。
羊毛协会、奶牛协会、西瓜协会、玉米制种协会等29个协会引领着农牧业的团队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基地化发展,涌现出红境滩西瓜、巴图湾鲤鱼、纳林河玉米制种、嘎鲁图与苏力德羊肉。
农畜产品加工业成为主导产业,推动着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2007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7.2亿元。在第八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位列西部35强,进入全区工业10强。
1.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乌审旗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以集群为特征,构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牧户”(市场+龙头+基地+农牧户)的产业化格局,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农牧业产业化。
乌审旗政府积极支持、鼓励多个农牧业龙头企业上马。在项目前期协助办理一切手续,项目上马后提供跟踪服务,促使鑫源公司、兴益公司、四季青公司等龙头项目形成。通过对全旗肉乳产业、皮毛产业、林沙及饲草料产业的重点扶持,积极引导企业使之成为行业龙头。其中乌审旗鑫源皮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蒙星羊毛工业有限公司、乌审旗兴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乌审旗浩海羊绒毛加工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年可加工羊皮30万张、洗净毛2500吨、毛条800吨、羊绒60吨,带动农牧户8800户。乌审旗丰泰刨花板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正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审分公司和鄂尔多斯市恒源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三家龙头企业年可生产刨花板1万立方米、麻黄制品30吨、浓缩饲料6万吨。引资建立了华普森、特弘、宏达三家玉米深加工企业,年为农牧民销售29万吨玉米,提供8.6万吨DDGS饲料,辐射带动农牧户8000户。大力神有限责任公司在苏力德苏木设立分公司,负责肉牛产业发展的基础建设,采取订单畜牧业的方式,以合同保护价收购养殖户的肉牛,全面推广“市场+龙头+基地+农牧户”的模式。
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基地建设,不仅保证了农畜产品的质量,而且为加工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原料,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通过基地将农牧户和企业联结成利益共同体,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农牧户生产,农牧户按照企业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为企业提供流通加工所需原料。
2007年全旗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22家,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流通企业15家,其中有自治区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8家,初步形成了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集群的产业链。将鑫源公司、兴益公司等8家在一条产业链上的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组建成乌审农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资产1.3亿元,从业人员840人,并拥有进出口贸易法定资格,逐渐成为乌审旗农畜产品加工业“航母”。
2.以企业为依托发展林沙产业
乌审旗整合农牧业资源优势,在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建设原料林基地,将生态体系建设与产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林沙产业的发展,促进农牧业优势产业集群形成,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
以建设项目作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手段,通过引资在乌审召生态化工园建立内蒙古毛乌素生物质热电公司,并引进215MW生物质热电项目和蒙格公司沙柳粉煤灰复合板项目。沙生灌木生物质资源所产生“绿色电力”,每年治理荒漠20万亩,惠农投资5000万元,减排温室气体13万吨,生产绿色电力1.8亿度,循环利用工业废水100万吨;每年所消化的沙柳23.8万吨,在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的同时,可辐射带动1万多户农牧户从事林沙产业发展,农牧民年可从林沙产业中增收6140万元。农牧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实惠。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农牧民增收的重要经济来源,加快了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发展工业原料林、饲料原料林和经济林,建立了6个小型沙柳切片企业,为人工造板加工企业提供初级切片产品,新型林产工业初具规模;林沙产业也在由以木材加工利用为主向利用森林资源的多样性,多层次、多品种、多效能的产业结构转变。沙柳切片企业,年生产销售收入240万元,实现利税50万元,解决剩余劳动力120人,带动当地500户农牧民种植沙柳,提供原料,使1500多农牧民年人均增加直接收入300元。另外,全旗农牧民通过平茬柠条、杨柴等豆科灌木枝叶,为养殖业提供优良饲草,通过采种销售实现增收。
3.设立农牧业产业化的企业家协会,促使农牧业产业化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在乌审旗政府的引导下成立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家协会,申请加入协会的有17家企业、1个专业部门(旗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协会通过了《乌审旗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家协会章程》、《乌审旗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家协会选举办法》,选举了协会秘书长、理事、理事长。
乌审旗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家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对乌审旗农牧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存在的问题
乌审旗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虽然发展较快,成效也较明显,但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龙头企业总体上规模不大,农畜产品商品供应总量小,加工层次不高,农畜产品知名品牌少,市场竞争力较弱,辐射带动能力有限;二是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难,发展规模和水平难以提高,资金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在没有大规模、规范地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情况下,金融部门对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贷款缺乏信心、惜贷的情况比较严重,导致企业缺乏发展资金,一直停留在小规模经营和低水平发展上。三是利益均衡机制不完善。龙头企业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处于相对主动的地位,多数企业与农牧户之间都是相对松散的信誉型联结关系,没有形成内部利益均衡机制,企业往往占主导,农牧民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农牧户利益很容易受到损害,企业与农牧户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四、农牧业产业化的政策思考
1.建立科学的产业援助机制,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应适当放宽贷款准入条件,按照“政策引领、扶持发展、银行政府合作、保本微利”的原则,从产业化经营的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全方位、多层次支持。不仅支持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应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县级以下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非龙头企业,培育其不断发展壮大,促使地区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迅速扩大,从而为企业之间的整合、重组,最终形成地区大型龙头企业集群奠定物质基础。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解决加工企业采购原辅材料的资金需求,支持加工企业与种养殖基地形成长期稳定的原料供求关系;发放技术改造贷款,支持加工企业引进、采用农牧业高新技术,进行技术更新改造,提高产品档次和企业整体竞争力;发放收购资金贷款,支持加工企业扩大农畜产品流通的范围和数量。不仅要发放流动资金解决企业加工、流通环节所需资金,还要发放中长期贷款,与财政支农资金配套,引导企业资金、农牧户自筹资金和其它商业性金融资金投入到生产环节。改变资金单独分散使用,财政支农帮牧、基本建设、农牧业综合开发、金融信贷等方面的资金按照总体规划,集中投向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基地,以使有限资金达到最佳的使用效益,促使“市场+龙头+基地+农牧户”的产业化经营格局有效发展。同时也可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作用,利用财政贴息的方式,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市场上找到更多的融资渠道,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2.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制度和组织体系保障
政府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工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制度创新创造有利的软环境和制度保障,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等使用权的界定;配额交易等市场交易制度;消费税、投资税等税收政策;市场准入费、道路费、等财政金融政策;生态环境基金、绿色基金、资源、生态、环境补偿费等收费政策。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引导企业对处于同一条产业链上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进行整合重组,组建集团公司,或者结成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优化组合,促进产业“链条”上的各企业按生产环节集中使用资金,实现产品原料互补、资源效益共享,形成各产业部门之间,在质上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在量上是按一定比例组成有机体。各系统内分别有产品产出,各系统之间通过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而互相衔接,从而形成一个比较完整和闭合的生态产业网络,使其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水平。同时建设市场体系,为农畜产品顺利进入市场提供便捷通道。建设一批集收购、销售、流通为一体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使农畜产品更多地进入超市,提高农畜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
在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的功能和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两者既存在自身的缺陷,又存在功能互补。由于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均存在“外部性”问题,只有形成有效的机制,基于循环经济的农牧业产业化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发展。政府在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中通过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市场准入,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和经济激励的双向“胁迫”,弥补“市场失灵”。政府的作用在于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而市场的作用在于如何在这种制度的规制下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内在动力。在市场“看不见的手”无法发挥力量时,需要政府“看得见的手”来发挥指导和帮助作用。
3.建立有利于产业化发展的均衡利益机制
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由于企业处于主导地位,农牧户则处在弱势地位,其获取市场信息经常是不充分的,加之市场观念淡薄,适应市场能力差,导致企业与农牧户的交易双方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从而形成了两者之间谈判能力的不对称。农牧户在利益分配和运作上经常处于一种被动服从的地位,其利益很难得到保障,甚至会成为企业转嫁风险的被动接受者。鉴于此,可以有两种考虑:一是在公司与农户间培育中介组织或专业协会,协调公司与农户的利益关系,降低交易成本,代表农牧户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监督,反映企业和农牧户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带动农牧户进行专业化生产,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二是将农牧业产业化与农村牧区股份合作制的建立和完善相结合,鼓励和提倡农牧民利用资产、资本等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等多种组织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通过吸收农牧民入股的形式,实现产业化链条各环节的经营主体互相合作,在经济利益上相互渗透,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约束、共同发展的目的。三是用优惠政策引导龙头企业正确处理与农牧户的利益关系。
4.加强人才培训,为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实施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由过去分散经营变为分工协作的一体化经营,不仅需要大量的高素质农牧业劳动力,更需要善经营、会管理的龙头企业经理人,同时要求政府转变宏观管理方式。一是培训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理人,包括龙头企业的经理、农牧业市场服务组织及农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的管理人员,造就一批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实业家和经理人阶层。二是培训农牧业产业化管理者,包括各级政府相关业务管理人员。三是培训农牧民,在强化农村基础教育的同时,加强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将传统农牧民改造成为懂技术、会管理、知法度的农牧业生产者和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