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摘要:当前,随着我国现代化各项事业的建设,环境保护理念已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非常实际,非常基本的要求。本文对环境执法具体实践中,地方政府、法律、公民和环境执法部门自身建设等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定的阐述,并提出了一些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和效率的办法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环境执法;问题;对策
引言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但是由于过度开发自然资源,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环境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为了实现我国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加强环境执法的理论分析,加强城市环境执法,建设高效、文明、亲民的行政执法队伍。城市环境执法分析,有利于我国法制体系的健全与完善,更好的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有利于我国各项发展事业都朝着促进环境建设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关系,更好的构建和谐社会。本文从我国环境执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措施等方面来探讨城市环境执法。
关于环境的执法要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法、观察法等方法来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作为法律依据和实践基础。
一、我国城市环境执法的现状
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环境行政执法是指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行政主体,依职权适用法律手段对环境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环境行政行为,并进行其它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当前,我国的环境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法律体制不断健全,行政组织与人员的执法素质不断提高。但是仍有许多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主要包括:法律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行政执法队伍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对行政队伍缺乏相应的监督与控制机制,造成行政人员行政行为不合理。
二、我国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执法主体多元化,导致执法质量不高
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而行政体制中存在许多问题,机构重叠、部门林立、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既容易因推我扯皮造成时间延误,又容易因层次过多引起信息损失和失真,还可以因政出多门而使沟通受到干扰。因此,环境执法部门也不可避免的有此现象。我国环境保护实行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总管和其他部门分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有权行使环境行政管理权的机构众多,包括各级水利局、林业局、土地局、农业局等部门都对环境保护有一定的执法权,对于这些部门如何协调沟通,如何理顺彼此之间的关系,如何相互合作,都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造成了许多地区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污染无人问津,相互推诿,从而影响环境影响执法的质量与效率,不能为公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不能体现我国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环境违法成本低,使得环境违法者知法犯法
环境执法成本倒挂是指环境守法成本和执法成本大于环境违法成本的现象。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当前环保领域的一种广为人知的现象,也是一个显著的问题。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的,而一套达到有利于环境发展的标准设施需要极大的成本,即使达到了,在运作的过程中也需要耗费极大的成本。而如果不建设这一整套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违法的成本与投入及营运的成本相比差距非常之大,有时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在违法成本极低的情况下,污染企业几乎不用花费任何风就可以对于他们来说节省一大笔资金,何乐而不为呢。于是环保执法常常陷入一个怪圈,那就是“排污——查处——罚款——继续排污——继续查处——继续罚款——再继续排污”,在这种情况之中,始终也解决不了环境污染问题,形成了一直恶性循。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三)环境执法成本高,使执法行为遇到诸多障碍
在环保行政执法过程中,首先由于执法者人员在明处,排污人员却在暗处,两者对排污情况的信息知晓程度是不一样的。其次,执法者依据了解到的一些情况进行查证是,必须要进行举证才可以开展一系列执法行为。最重要的是,一些环境污染案件中的证据较难取得,必须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就形成居高不下的执法成本。其中硬件设备的技术含量低是取证困难的重要原因。由于资金缺乏,导致许多行政执法部门的适时监控系统没有更新或缺乏,并且在相关单位里有助于减小污染或定位污染区域的设备没有安装。另外,资金的不足也使一些绿化的设施与举措没有得到贯彻与执行,为环境执法的顺利开展形成了一系列的阻碍了。
三、我国城市环境执法的对策探讨
(一)优化环境执法机制,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规范化的环境执法机制,使各项执法程序不交叉、不重叠。在环境执法的实践中,要重点做到这三个方面:一是确保环境执法的平等性。我国是倡导民主的国家,因此在环境执法的过程中要做到用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人,在脑海中要形成一个法制的观念,依照法律去看待一个人。二是保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在执法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环境执法程序,精确的运用环境法律去解决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坚持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刚正不阿和大公无私的形象。三是确保环境执法的合理性。合理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运用法律、法规是检验行政人员品质的重要标尺,环境执法人员要使其执法行为发生失误的概率尽量减少,合理地使用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防止、克服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行为。
(二)加大环境处罚力度,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完善相关法律,使得环境违法处罚制度化,规范化。首先,要在总体上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环境处罚罚款基数。其次,可从量的方面规范处罚力度。对于第二次环境违法行为,要在第一次的基础上增加处罚力度,第三次、第四次以此类推,以警示环境违法者。另外,可从质的方面规范处罚的程度。对于排放的污染物对自然生态、人民群众造成极大污染的,要给予严重的处罚;对于那些污染相对较小,对人居环境不构成极大危害的,可相应减小处罚力度。
(三)降低环境执法成本,加快环境执法建设
1.行政机关继续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行政机关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环境执法机关通过将一部分的权权力转让给企业,既可以降低行政成本,又增加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一举俩得。
2.优化行政层级与区划设置
这一举措可以是政府机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省行政成本,更好的发挥环境管理职能,贯彻科学发展观。
四、结语
对城市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进行分析,能使环境执法部门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虽然城市环境执法部门是城市环境执法的主体,但是光凭环境执法部门的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挥其他国家机关的作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同时,必须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发挥公民、企业、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并且合理的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从而实现环境执法部门、企业。社会公众的三方互动机制,促使城市环境执法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李乾贵.依法行政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4.38~43.
[2]肖海军.环境事故认定与法律处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4.72~75
论文作者:吴静萍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11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29
标签:环境论文; 城市环境论文; 成本论文; 行政论文; 环境保护论文; 我国论文; 执法部门论文; 《知识-力量》2018年11月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