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理论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地位及其局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价值论论文,地位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转化”理论的提出及其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是与“价值”这一范畴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马克思看来,作为其劳动价值论最核心范畴的“价值”并不是一个永恒的范畴,它以直接劳动和“交换”为前提。马克思指出:“价值规定本身要以社会生产方式的一定历史阶段为前提,而它本身就是和这种历史阶段一起产生的关系,从而是一种历史关系”。[1] 他认为,作为历史性范畴的“价值”,其历史起点是“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而这种分裂是通过“交换”来实现的,并且这“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2] 他还强调,当大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现实财富的创造主要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生产中的直接劳动会“降到微不足道的比例”,[3] 而“作为这种生产方式的另一基础”[4] 的“交换”也会消失,至此,“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5] 可见,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价值被当作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特定历史范畴。与此相应,这一理论的适用范围也必然与这一范畴相吻合。为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开宗明义地指出:“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6] 具体而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7]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明确地把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物化劳动同活劳动的交换归结为使用价值的交换。他指出:“过去的物化劳动同现在的活劳动之间的差别,在这里仅仅表现为劳动的不同时态的形式上的差别,一个是处于完成时态,另一个是处于现在时态”。[8] 基于这种认识,他强调:“双方互相交换的,实际上只是使用价值”。[9] 这表明,马克思在考察价值、交换、货币等范畴时,尽管追溯到简单商品经济时代甚至物物交换时代,但他主观上并不认为他的劳动价值理论适用于这些时代,更谈不上限于这样的时代。他自信他的这一理论所揭示的是“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以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为前提,是以“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为起点的。因此,这一理论的现实对象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它能够适用且仅能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
但另一方面,现实的经济实践却表明,在机器大工业日益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乃至不同厂商的资本有机构成相差悬殊,而商品交换却并不遵循以劳动为基础的等价交换原则,而是等量资本取得等量利润(或取得超额利润)。对此,仅仅运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不能作出圆满的解释。因此,一些持不同观点的经济学家往往以此相责难,而恩格斯则强调指出:“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对于整个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是普遍适用的,也就是说,直到简单商品生产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出现而发生变化之前是普遍适用的。……马克思的价值规律,从开始出现把产品转化为商品的那种交换时起,直到十五世纪这个时期内,在经济上是普遍适用的。但是,商品交换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前就已开始了,……因此,价值规律已经在长达五千年至七千年的时期内起支配作用”。[10] 这等于承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仅适用于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不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
从表面来看,恩格斯的这一看法与前述马克思的观点是相互矛盾的。在马克思看来,价值规定是以社会生产方式的一定历史阶段为前提的,因此,价值规律是仅仅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而恩格斯却认为,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前直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前的五千至七千年的时期内都起着支配作用。应该说恩格斯的这一说法与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主旨是不相符的。但是,我们也很难说恩格斯违背了马克思的思想,因为马克思正是从简单商品经济入手,构建起了关于“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的理论大厦。而且,从理论上打通简单商品经济与现实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逻辑通道,正是马克思晚年所面对的一个严峻的理论难题,这也是他写作《资本论》第三卷的缘由所在。可见,就“简单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时代现实商品经济的区别而言,恩格斯与马克思的思想是一致的。当然,马克思描绘的“简单商品经济”可能是一种抽象的理论形态,是理论上的一种条件假设,是存在于彼岸的非现实性存在。恩格斯把它理解为历史的、现实的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简单商品经济,这在一定意义上还是对马克思“简单商品经济”的误读。也就是说,这里存在一个如何使用建立在“简单商品经济”基础之上的劳动价值理论说明资本主义现实经济现象的问题。
《资本论》第三卷的内容,正是针对上述理论问题的。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转化为平均利润暨生产价格的命题。通过这一“转化”理论,上述理论难题在一定意义上获得了解决。这一“转化”理论解答了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现实问题,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由理论的抽象世界回归到资本主义的现实世界。可以说,从理论对资本主义现实的解释力而言,这一命题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支点,离开了这一小小支点,《资本论》中构建的理论体系便无法与它自己的研究对象相互衔接起来。
二、“转化”理论的局限
作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支点的这一“转化”理论,本身也还存在一些局限,它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并非是一种完全自洽的存在。对由它引出的一些理论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转化”理论,活劳动是全部利润的唯一源泉,因此,在一定社会中,资本有机构成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比重越大,全社会的总利润就越多;相反,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比重越大,全社会的总利润就越少。如果是这样的话,尽管个别资本由于竞争的压力或出于追求超额利润的动机,有可能倾向于改进生产设备和技术,而体现资本整体意志的资产阶级政府则应该本能地维护一种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最终崩溃。然而,在经济现实中,特别是在西方宏观经济理论建立以后,资产阶级政府的经济政策却并不符合这种推论。
2.马克思的“转化”理论认为,随着全社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利润率呈下降趋势,但他同时又认为,由于总的投资资本可以以更大的幅度增长,利润的绝对量仍然可能增长。在这里,马克思并没有具体说明投资总量以更大幅度增长的理由。根据他自己的价值理论,资本是由利润即剩余价值转化而来的,除此之外,不应该再有其他来源。然而,在利润率趋于下降的情况下,资本积累要实现更大幅度的增长是不太可能的。假设总资本为100,不变资本为60,可变资本为40,剩余价值率为100%,且每年的剩余价值全部转化为资本,那么,要使总资本增加一倍,即达到200,则需要进行两年半的积累。如果假定现在的不变资本由60%提高到80%,那么,可变资本仍为40,如果剩余价值率保持不变的话,现在的利润总额仅仅与以前持平。如果在此基础上要使总资本再增加一倍,即达到400,则需要进行5年的积累。这里暂且进行静态的考察,即不考虑滚动的投资收益,若考虑滚动投资,计算虽然较为复杂,但基本结论并不会改变。依此类推,资本积累时间具有不断延长的趋势。可见,在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资本积累速度与利润率都将呈下降趋势。因此,剩余价值的绝对量即使要保持不变,也必须使资本积累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保持一定的时差,而且,资本有机构成越高,利润率越低,所需时差就越长。可见,在利润率不断走低的情况下,投资资本以更大的幅度增长是不可想象的。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总利润即剩余价值的绝对量又的确是呈增加之势,而不是相反。这种情况为什么会存在呢?
3.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在劳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单个产品所含的直接劳动时间会最终降到微乎其微的程度,个别资本乃至社会总资本所得的利润也会因此趋近于零。到那时,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也就自动消失了,资本家对生产条件的占有便不会为他带来任何利润。既然如此,社会历史就有可能和平地进入下一阶段。那么,无产者又有什么必要在条件不成熟即生产力没有足够发达的条件下进行阶级的斗争和革命呢?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并不赞同这种和平进入社会主义的观点。
4.在马克思看来,并不是社会的全部资本都参与利润率的平均化,他认为,农业地租和公司发行股票所得的股息,可以不参与利润的平均化。[11]、[12] 如果这样的话,在股份制成为公司制度普遍形式的今天,全社会的大部分资本都将被排除在利润率的平均化过程之外。这也说明马克思的“转化”理论暨生产价格理论本身存在明显的局限性。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的“转化”理论是以完全竞争市场为基础的,而现实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则是以垄断竞争为主的,因此,利润率的平均化必然会受到一些限制。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之所以在适用范围上引起争议,主要在于理论本身的原因。由于马克思省略了复杂劳动的还原问题,复杂劳动不再还原为“作为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这样,价值不再具有绝对量属性。为此,为了保持理论的一致性,马克思不能不将价值和交换价值主观地设定为可以互相替代的概念。他指出:“我们曾经依照通常的说法,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严格说来,这是不对的。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物品和‘价值’。一个商品,只要它的价值取得一个特别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形式,它就表现为这样的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绝没有这种形式,而只有同第二个不同种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或交换关系时,它才具有这种形式。只要我们知道了这一点,上述说法就没有害处,而只有简便的好处”。[13] 这样一来,一个商品相对于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即商品的相对价值量,便在没有条件限定的情况下,被当作是与它的绝对价值量完全相等的东西。从价值量的表现形式看,这是与社会必要劳动被当作“简单平均劳动”相联系的。然而,以社会必要劳动代替“简单平均劳动”,将交换价值等同于价值,都只有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存在大的差别的条件下才能够成立。这便在客观上不能不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局限于“简单商品经济”的范围。“转化”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这种局限,但在解释资本主义的现实经济活动方面,还是留下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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