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监理对现场签证的控制分析论文_雷林平

市政工程监理对现场签证的控制分析论文_雷林平

广东兆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26000

摘要:市政工程中现场签证数量多,形式复杂,对造价控制影响较大,因此本文对现场签证形式与范围及监理对现场签证控制的方法与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现场签证;监理控制;市政工程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定义(2.0.24条款),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另据该规范9.14.1条款,责任事件是指“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由此可见,现场签证是合同的有效补充,并不包含在承包合同和施工图纸之中,也不像设计变更那样有严格的程序和正式的手续,没有规律性可言,所以现场签证一向是投资控制的焦点之一[1]。再结合市政工程地下隐蔽工程多、现场情况复杂的因素,现场签证不仅难以避免,而且数量还不少,这是对监理管理水平的一大考验,因此本文对市政工程监理对现场签证的控制进行了分析。

1 现场签证形式与范围

1.1 现场签证形式

一般认为,现场签证包括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两种形式,前者是指能够对工程造价增减产生直接影响的签证,后者是因停水、停电或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而产生的签证。

1.2 现场签证范围

经济签证范围包括:(1)零星项目、零星用工、零星用料、零星用机械;(2)临时设施增补项目;(3)发包人书面通知实施的某项工作,完成中或完成后需进行签证;(4)发包人口头指令或通过监理转述的指令,由承包人提出并办理书面签证;(5)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窝工、停工、返工损失的,如材料、场地未及时提供或设计错误、变更;(6)合同条件、施工条件发生改变;(7)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发生变化,需承包人提出数量、单价等。工期签证范围包括:①停水、停电;②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

2 市政工程监理对现场签证的控制方法与对策

2.1 完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混乱的重要原因是管理权限不明确、缺乏制度性约束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所以必须完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流程、参与人员、责任划分和监督机制等[2]。签证流程应由承包单位在7d内向监理部提出签证申请,超过7d则不予计量。监理部收到承包单位签证申请后,应在48h内通知现场建设单位代表、跟踪审计人员审核签证记录,超过48h未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单位会认为现场签证已被发包人认可。签证记录必须整理并建档保存。签证过程中的参与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跟踪审计人员、承包单位代表等。监理单位代表应至少包括1名计量监理工程师、1名现场监理人员。签证管理制度还应明确签证控制人员(如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监督人员(如跟踪审计人员等)的职责和权限,以建立合理的约束机制。

2.2 现场签证的重点控制

发生现场签证时,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3]进行控制:(1)签证的必要性是否充足。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签证原因、达到的目的,以确认签证是否必要,若无必要则不予签认。(2)签证是否符合时效性条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签证的时效性是指签证的时间与签证的内容在时间逻辑上是否合理,例如工程形象进度已达到主体3层,而签证内容却是土方施工的边坡塌方清理,显然时间不合理,签证为后补,因为超过了时限,所以不能签认。(3)签证是否满足真实性要求。应该通过实地考察,确认签证内容的真实性。例如土方回填申请由素土回填改为3:7灰土回填,但施工时仅以少量石灰参与土方回填,不符合3:7灰土回填工艺,所以不能按3:7灰土回填签认。(4)签证是否达到完整性要求。检查签证事件发生的时间、原因、范围、工程量、办理签证时间以及相关图纸、计量资料等是否完整全面。(5)签证是否满足关联性。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由不同的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在施工,市政工程中这种情况较为常见,签证内容属于其他单位负责的,涉及的金额也应从其他单位那里扣除,不应由建设单位认领。(6)签证是否合理。如果施工单位不按施工方案施工,出现问题再来补救,这个补救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其签证理由是不合理的,所以不能签认,所发生的费用都应由施工单位自付。(7)签证时机是否准确。市政工程涉及地表附着物拆除以及地下老管线拆除、截断、恢复等内容,时机性很强,错过了最佳时机,工程量难以准确计量,所以必须掌握签证时机的准确性。此外,与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冲突的签证也不能签认,例如有些临建本属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内容,再拿来签证就与合同内容冲突了,所以也不能签认。

2.3 加强现场签证控制的策略

市政工程现场签证数量较多且复杂,监理单位合理控制现场签证应掌握一定的策略,这样才能较好地控制签证,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加强现场签证控制的策略如下:(1)分级控制,提高签证效率。签证有种类、额度的差别,如果所有签证都一样对待,就可能影响施工效率。对于数额巨大、施工复杂的重大签证项目必须有建设单位代表、监理部总监、跟踪审计代表全部在场,这样可保证签证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对于数额较小、施工简单的签证项目如果也这样做,就可能影响签证的效率和施工进度。这种情况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证后,第一时间通知其他签证参与人员,尽快完成签认。(2)闭环控制,杜绝虚假签证。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常会遇到环境复杂、作业面多、各工种专业交叉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签证数量大,而且复杂,为了保证每一份签证真实有效,应该建立闭环控制系统,形成签证-抽查-问责的制度,这样可避免弄虚作假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建立不定期随机抽查监督制度,对问题签证进行严肃的核查,并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3)兼顾程序与效率。市政工程中的很多变更事发突然,情势紧急,例如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涉及绿化迁移和供水管线铺设,道路施工单位必须等供水管线铺设完成后再进行路床铺设,而供水管线铺设又必须园林绿化单位进行绿化迁移。如果绿化迁移签证办理严格履行先审批、后施工的程序,就可能因为签证耽误,造成连锁反应,而市政工程与民生关系又十分密切,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必须妥善解决。应根据现场情况作出快速、准确的判断,口头汇报后立即启动绿化迁移施工,与此同时做好工程的测量、记录(保存影像资料)工作,实施完成再完善手续。(4)计价模式与计价规范的准确应用。同一项施工内容可能因为涉及的计价模式、计价规范的不同而出现不一样的签证结果。例如马镫筋用于加固和措施的钢筋。采用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若设计未明确,马镫筋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故可办签证。采用2008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马镫筋并入钢筋工程量中,所以不能签证。采用传统定额计价模式时,若马镫筋计入预算,不能签证;未计入预算,可办签证。

3 结语

市政工程签证是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主体共同见证的过程,而前两个单位不总常驻现场,所以签证是以监理单位为主,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全面掌握造价管理知识,严谨、灵活、公正地处理各种签证,以捍卫监理单位的信誉和能力。

参考文献

[1] 贾雪勤.浅谈工程监理如何做好现场签证造价控制工作[J].建设监理,2016(1):39-41.

[2] 许瑞霞.市政工程项目监理部如何控制现场签证[J].建设监理,2015(3):43-44.

[3] 秩名.建筑工程现场变更签证的审核要点[J].中国招标,2014(33):29-30.

论文作者:雷林平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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