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制度创新入手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主体责任的落实,能够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践行责任制思想,保证党建工作效果。因此结合十九大精神的指导,新时期要全面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并且将制度创新作为基础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作成效的凸显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本文在对制度创新进行简要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进行了系统论述,力求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相应的理论参照。
关键词:制度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已经进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也进入到关键时期,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范围内,各类型社会工作的开展都应该将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基础,借助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为各项建设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也要结合十九大精神完成重要的战略部署,实现思想和行动的统一。因此基于制度创新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重要性,应该加强对制度创新的重视,并且从制度创新入手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保证党组织成员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要保持高度一致,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正确的指引。
一、制度创新的内涵
对制度创新进行系统的研究,能够看出其既属于创新方面涉及到的主要内容,也是在推进创新过程中对创新的典型表现方式。狭义的制度创新是从经济学角度进行阐述的,具体指创新制度活动能够对经济建设活动产生的影响,高度重视借助制度的创新维系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而从广义上对制度创新加以解读,发现其是社会关系创新方面的内容,与社会其他领域、党政领域方面的制度创新相关。在本次研究工作中对制度创新的解释主要是指在为社会大众创造一定生活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设计和构建能够对人们的行为起到有效激励作用的制度,来激发人们参与社会建设的热情,保证社会建设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换言之,制度创新就是在时代变化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发展需求对现实关系的一种突破性调整,在否定旧制度的基础上对新制度进行设立和改善。制度创新能够对社会大众的行为规范产生一定的影响,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在探索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必须将新时代的新发展情况作为依托,保证其在社会建设方面激励成效的彰显。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能够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政治责任和法定责任的明确,进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效果,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为社会建设做出正确的引领。
二、制度创新基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发现制度的创新不仅能够促进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落实,缓解社会主要矛盾,以先进的制度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效的支撑。并且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制度的创新能够紧随时代发展需求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完美落实,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洁治党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同时,从党风廉政建设整体责任落实角度进行更为系统的解读,在制度的创新的背景下需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对主体责任加以明确,进而为主体责任的落实创造良好的条件[1]。同时,针对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形势,针对党政内部出现的多重建设危机,只有借助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作用,才能够导正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实现对党政腐败问题的有效规避,确保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制约下党政干部能自觉参与到岗位工作中,为社会建设提供服务,在营造健康党内环境的同时也发挥党组织对社会建设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工作的优化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稳步推进夯实基础。
三、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在全面加强对制度创新工作的重视,并且借助制度创新的力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中,虽然经过相关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主体责任的践行形成发展规模,对社会建设起到积极的影响。但是在实际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过程中,也会遇到一定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有所不足
在制度创新背景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已经取得了初期发展成效,但是仍然存在部分党委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明确,主体责任缺位;部分党委思想觉悟偏低,缺乏对承担主体责任的担当精神,在主体责任履行方面自觉性不足;部分党委领导能力平庸,无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等多种情况,对主体责任担当和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造成阻碍。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模糊性
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主体责任出现了模糊性的问题也是影响其落实效果的重要因素。在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过程中,部分党委并没有认识到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在落实主体责任时不重视结合创新工作制度开展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脱离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影响落实效果[2]。同时,部分党委在制度创新的作用下对责任的分解理解不够透彻,难以科学把握责任分解的界限,对集体责任、领导责任和第一责任的认识缺乏科学性,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际执行效果。
(三)尚未构建完善的主体责任考核机制
虽然我国已经针对制度创新工作探索了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措施,但是在实际开展工作中,主体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仍然会对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产生消极影响。一方面,现有考核机制中,出现了明显的考核主体单一的情况,部分单位考核主体是上级党委,群众参与性不足,无法突出考核标准和考核重点[3]。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案导致考核的针对性不强,民主测评和述职述廉工作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影响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出现了追究乏力的情况
对主体责任的追究是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但是在我国结合制度创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责任追究乏力的情况,一方面责任追究工作人员态度不够严肃,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况,无法保证追究工作的优化开展。另一方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区分度不够明显也是较为严重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追究工作人员无法明确区分个人和集体责任、主要和重要领导责任等,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造成阻碍。因此新时期必须加强对制度创新的重视,结合制度创新的支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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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助制度创新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措施
在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新时期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正确认识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并且探索制度创新的优化应用措施,实现制度创新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能够厘清主体责任,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创造条件。
(一)提高党委思想认识,奠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思想基础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过程中将制度创新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首要工作就是要认识到思想驾驭的重要性,只有提高党委人员对制度创新的认识和对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重视,夯实党委组织人员的思想基础,才能够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确保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对制度的本质属性进行研究,应该认识到制度创新能够增强制度规范的科学性,进而从制度的规范角度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保证在社会变迁过程中制度可以始终发挥重要的作用,维系社会的稳定发展[4]。同时,制度创新能够增强制度与社会发展的联系,让社会大众自觉在制度的规范下约束自身行为,增强制度的有效性。因此从制度创新角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进行研究,要借助思想教育手段对党委组织成员的制度意识和制度自觉进行强化,确保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可以真正发挥出制度创新的作用,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相应的保障。在提高党委组织成员的思想认识方面,可以尝试财务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当前党委组织内部出现的思想认识不够明确、主体责任区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解读,进而提高党委组织成员的思想认识水平,确保在制度创新的作用下,党委组织成员能够借助有效的自我管理和控制,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凸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为各项工作的全面优化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二)厘清主体责任,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前提条件
厘清主体责任是制度创新背景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只有保证可以厘清主体责任,才能够确保党委领导对责任的承担,进而为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从党风廉政建设角度对主体责任的清单进行研究,发现责任清单的重要内涵涉及到党委的集体责任,如加强廉政思想教育的责任、制定廉政组织规划的责任以及推进廉政监督的责任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责任等;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如将党风见证建设责任制度落实代为的责任、对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管的责任;发挥廉政表率作用的责任等;党委领导班组所应该承担的领导责任,如对指导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和部署的责任;对分管领导实施廉洁思想教育的责任;对自身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等[6]。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厘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能够对各部分党委组织成员的工作责任加以明确,进而让党委组织成员都能够积极践行自身责任、勇于承担责任,保证主体责任的落实效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优化和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夯实基础,借助有效的党委组织领导有序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
(三)加强主体责任评价和追究,保证主体责任落实中心任务完成效果
在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对考核评价制度和追究制度进行完善,可以激发党委组织成员落实和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保证工作成效,为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奠定基础[7]。在对考核评价工作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应该逐步构建全面覆盖考核工作,并且落实日常动态考核和多主体考核评价工作,增加群众满意度测评比重和网络在线测评比重,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借助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促进责任追究工作的完善,避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位的情况出现,在有效的监督和追究下增强问责程序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争取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果。
(四)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进行优化
党内监督制度的完善也是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能够促进关键环节各项工作的优化,因此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建设工作的重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取得更好的发展成效。在具体实施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工作中,要注意对主体责任“双通报”制度进行完善,主动接受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监督;完善主体责任全委会述廉制度,对主体责任述廉工作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约束,接受全委会的现场质询和测评,增强党委组织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专项巡视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党委组织人员认真改善工作基本情况;对民主生活会制度进行优化,落实各项监督工作,对党委组织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督促,保证主体责任落实关键环节工作取得较好成效[8]。
结语
从制度创新入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能够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践行十九大精神思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新时期基于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需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制度创新的重视,将制度创新作为基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能够得到有序推进,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创新角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贡献相应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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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彭世平.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J].理论与当代,2015(6):14-15.
论文作者:谢红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5
标签:责任论文; 党风廉政建设论文; 主体论文; 制度创新论文; 工作论文; 党委论文; 制度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