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理论的最新发展_银行论文

银行监管理论的最新发展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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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越来越趋于复杂和多样化。在过去15年中,大商业银行(总资产超过1000亿美元)积极在金融市场上从事各种交易,商业银行的交易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在1979年,在这些银行的资产中仅有1.3%为交易的资产; 而到1994年,已经增长到13.2%。如果金融市场的价格迅速下跌,这些交易资产的价值也将迅速下降,所以,银行资本处于市场风险而导致破产的境地。

西方的银行监管模式经历行政命令式监管、标准化方法监管以及现在普遍采用的内部模型监管方法三种模式为了解决这三种方法各自存在不同的缺陷,当前国际银行界又提出了一种新的监管方案——预先承诺方案。

一、国际金融监管理论的发展历史

1.行政命令式监管

传统的银行监管是以行政部门命令方式进行的。政府规定被监管银行的业务范围,即对于特定的银行,政府规定哪些业务允许经营,哪些业务不允许经营。银行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定,将受到惩罚。这种方法存在许多弊端。首先是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监管所依据的信息是从那些监管者无法信赖的银行获得,或监管者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获取有关的信息,监管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其次是经验不对称问题。被监管银行在他们的业务范围内比监管者有更多的经验。这些银行的管理者更知道怎样才能以最低成本达到监管当局的目标。但是,在行政命令方式下,监管当局并没有给银行管理机会,以及执行监管成本更低的方法。再次是监管的执行问题。复杂的监管方案是难于执行的,行政监管条例必须比监管活动更为简洁,其结果是形成“一刀切”的规则。这种规则对于某些被监管银行过于严格,负担过重;而对另一些银行则太轻,最终难以达到监管目标。

2.标准化方法监管

为了克服行政命令监管方式的弊端,1993年4 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建议使用标准化方法。该方法沿袭了行政命令方法的一般原理,将资产划分为不同风险级别,并对每种类型确定固定的资本要求。

标准化方法仍然没有考虑银行和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评价经验的不对称问题。监管资本的数额是以银行当前资产头寸为基础,没有考虑到银行为了进行风险控制而采取的动态交易策略。同时,标准化方法也没有考虑各银行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拥有不同的知识经验和业务操作水平,对经验丰富的银行和对业务操作水平较差的银行要求设置相同的资本要求,因此这种方式下的监管仍是一种粗略的监管模式。另外,这种方法有可能提供一个相反的激励。例如,因为所有的股权持有都被评定为必须持有同样的资本要求,银行可能趋向于增加持有更高风险的股票组合头寸,以获取高收益。这个结果直接违背了监管当局的监管目标。

3.内部模型法监管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95年就已经认识到,对于资本要求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因此,1996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允许各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方法,作为以前公布的标准方法的替代。十国集团监管当局随后采纳该规定。

内部模型法允许各银行采用自己设计的风险评价模型,以决定他们的金融资产组合的风险。但每个银行必须以99 %的置信度, 确定未来10日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所谓的“风险价值”),随后监管者以该计算结果为基础,附加一个乘数(该乘数最小为3), 确定资本要求数量。同以往的方法相比,这已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内部模型方法解决了经验不对称问题,因为它采用银行的更成熟的风险评价技术来确定银行的市场风险。但是,它也规定了银行所采用的内部模型的有关的参数标准,这可能诱使银行为了符合监管程序而不是为了更精确的确定自身的风险水平而设计自身的风险评价模型,即VAR模型。 这制约了风险管理模型的技术创新。另一个更糟糕的结果是,银行可能有两套模型:一套是用于内部风险评价的模型,这套模型不遵循监管当局的参数标准,而是采用该领域内最新技术,用于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套模型仅仅用于决定监管资本,这套模型完全遵照监管者的要求而设立。在监管者和银行之间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从本质上讲,仍然没有办法使监管者完全能够证实被监管者上报监管当局的风险价值是否与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所确定的风险价值一致。最终,内部模型法仅注重于静态的风险测试而忽视了动态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同时也忽视了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复杂联系。

二、最新的监管理论——预先承诺方案

1.理论的提出及含义

由于标准化方法和内部模型方法存在以上所述的缺陷,许多经济学家主张采用一种激励相容监管方案,提出了对银行资本监管的预先承诺方法(Pre-commitment Approach,即PCA),这种呼声越来越高涨。

预先承诺方案的内容是:监管当局设定一个测试期间(例如一个季度),银行在测试期初向当监管当局承诺其资本量水平(即下一个期间内将保持的最大损失值),为该期间内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准备。在整个期间内,只要累计损失超过承诺水平,监管当局便对其进行惩罚。严厉的惩罚措施迫使银行不得不审慎确定其预先承诺的资本量水平和实际的风险头寸规模。监管当局的任务只是制定恰当的惩罚方案,而不必要去评价银行的VAR模型是否精确,其资本准备水平是否充分, 因此这种方案是一种“脱手管理”方案。

2.PCA的运作实践活动

1996年在纽约清算机构委员会组织下,美洲银行公司、银行家信托公司纽约公司、大通银行、花旗银行等十家大型银行机构组成一个国际组织,共同参与了针对市场风险的预先承诺方法的实践行动。

实践行动的过程是这样的:在每一个测试期开始之前,所有参与银行统一向它们的主要监管当局和清算机构提交即将开始的测试期间的预先承诺资本数量;期末将承诺资本量同该银行的交易业务的累计收益和损失的变化值(P&L值)(注:P&L值主要包括:银行业主的交易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加上①佣金费用、②交易商差价、③与交易头寸有关税前净收入、④为交易业务作准备的资本变化值。)进行比较。

每个参与银行在某期间预先承诺的资本量,应抵补该期间内该参与机构组合交易及其他交易活动的一般市场风险和具体风险。这个方法同P&L的变化值的确定相一致。 这个变化值是相关参与机构在相关测试期间从事各方面活动和风险中形成的交易利润和损失的变化值,并以此值同PCA资本数量相比较。

在每个测试期间,每一参与银行向它的主要监管当局提交一份本机构的报告。这些报告包含了该机构当期的预先承诺资本和P&L 的变化值,不管P&L值为正还是负, 每一银行必须报告各个期间内收益和损失的变化情况。

清算机构为所有的监管机构以及所有的参与银行草拟并报送“综合数据报告”,该报告是一个累计的结果。下表中展示了每一参与银行在每一个测试期间内,收益和损失的变化值与预先承诺资本量水平相比的比率。

预先承诺方法实践活动的综合数据报告

银行 1996第四季度 1997第一季度 1997第二季度 1997第三季度

10.56 1.21 1.39 1.09

22.27 1.20 2.18 0.96

33.56 3.79 3.25 3.61

40.44 0.59 0.74 0.84

51.84 2.92 1.89 1.81

60.42 0.68 0.75 0.54

70.81 1.01 1.12 1.12

80.77 0.42 1.15 0.91

95.43 5.89 5.11 6.60

101.46 1.99 1.36 1.88

注:①表中数值为P&L与PCA的比值;

②数值为正表示收益,为负表示损失;

③表中数值小于1便受惩罚

实践结论

从表中可看出,所有值皆为正值,表明没有出现损失。从预先承诺方法的实践中,参与银行得出以下结论:

①该实践活动证明,从谨慎的风险管理和更有效的资本控制方面看,PCA同现存的内部模型法相比提供了更有利的激励机制。 在相关测试期内,参与银行能够及时确定并承诺有关的资本数量并及时报告收益和损失的变化值。

②该实践活动赋予参与机构一项责任,可以决定最适合的资本水平,而不受监管者授意那种特定水平的偏见所约束。预先承诺方法有助于参与银行进一步思考持有资本的目的,并区分出两类资本:一类是银行为了保护股东利益适应收益变化持有的经济资本,另一类是为了防止未预料到的损失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健而持有的监管资本。

3.PCA方案的优点

1995年10月31日,美国清算机构的成员银行在给联邦储备委员的一封信中建议,基于下面两个原因,联邦储备委员会和其他监管者应该考虑实施PCA方案。首先,PCA方法能够将银行出于内部风险管理目的而计算出的风险价值,同监管当局出于监管目的而要求银行确定的资本要求有效在联系起来。其次,PCA方案中, 每个银行预先承诺的资本数量是根据其特有的市场状况、经营环境以及各自在不同市场上的业务水平作出的,因此解决了“一刀切”问题。

为什么PCA比其他方法更有效?

①它节省了耗费成本的资本要求。由于为了防范风险所确定的资本要求是有成本的,该数值越大,银行耗费的成本越高。在PCA法下, 银行可以自由选择通过设定较高水平的资本,利用更复杂的动态套期保值策略,或者通过降低组合中的风险来防范风险。各个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成本最低的风险控制方法。

②PCA激励了风险管理技术的进一步完善。在该方法下, 银行有积极性采用最熟练的方法去评价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如果风险评估过于保守,他们将搁置太多的资本,资本成本增加;如果风险评估不充分,那么出现风险损失超过其承诺资本量的概率增大,预期的惩罚增加。不管从哪个方面看,不精确的风险评估都是有成本代价的,这迫使银行不得不进行研究,以保证模型的精确性,从而推动了风险管理技术的技术创新。

③预先承诺方法对银行业也有好处。同行政命令方式相比, 在PCA法下,银行承受较少的约束和干预。银行可以经营他们所喜爱的业务,只要他们的资本水平与他们的风险水平相称。同内部模型不同,PCA 并没有人为对银行的风险价值附加一个固定的乘数来确定资本要求水平,PCA方法中银行承诺的资本水平是在考虑了惩罚成本后, 成本最低的资本水平。此外,这种方法对银行研究自身的风险评价模型没有任参数约束,银行能灵活自如地研究内部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方法,不受到任何约束。当然,它必须接受包含可能受到监管惩罚的成本。只有事后证明资本水平不充分时,监管者才出面干预。

4.PCA存在的缺陷

①惩罚方案的设计问题。货币罚款是最简单的一种形式,但这种形式存在一个潜在的问题是:当银行出现重大损失后,再对银行进行惩罚是否落井下石。当前讨论的货币惩罚的替代方案有:未来更高的资本要求、未来交易更苛刻的限制条件以及交易损失的公开披露等等。

②PCA对于资本比率低的银行可能产生逆向激励。 对于一个资本比率低的银行,其交易账户损失达到危险水平时,该银行可能破产。这类银行不可能被惩罚威胁所吓倒,因为银行已经没有剩余资本以供罚款。这样的银行极有可能将其剩余的资产全部投放于高风险的投资组合中,进行投机活动,希望通过赌博摆脱困境。

③PCA使银行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更突出。在PCA下,银行所采取的资本承诺并不能约束经营者的风险选择,由于管理者不仅考虑其货币支付,也关注其职业地位,另外管理者的收益与其承担的有限责任不对称(银行出现过大的损失而受到惩罚进,损失和惩罚由股东承担,对管理者的支付不可能是负值),因此管理者更可能采取高风险策略,通过获取更多的收益来提高其身价。因此委托人选择什么程度的控制水平,是非常重要的。控制过紧将牺牲其收益,控制过松将会出现过高的风险投资,损失超过其承诺资本量而受惩罚的概率增大。

西方金融理论界同银行界纷纷呼吁银行监管当局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去改善PCA方法,以及如何设计有效的惩罚方案, 并最终用该方案来替代现行的内部模型法。PCA 方案能否被各国监管当局采纳以及何时采纳将取决于现行方案的监管效果和防范危机冲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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