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大国与虚幻大国——抗战时期中国大国地位的二律背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国论文,抗战时期论文,中国论文,虚幻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抗战期间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它是虚幻与现实两种因素的交织物,呈现类似二律背反的特点。一方面,中国的国际地位确实提高了,它是一个现实的大国;另一方面,中国的国际地位的提高又是相当有限的,它只不过是大国行列中的“一个礼节性成员”,带有虚幻大国的色彩。
现实性——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
中国的国际地位确实提高了,这是一个历史的事实。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的英勇抗战赢得了世人的尊重。鸦片战争后的近代中国在世人的心目中是一个东亚病夫,不堪一击。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传统的外观形象。为驱逐日本帝国主义而焕发出来的空前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使这个古老的而在近代落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成为东方的大国。宁死不屈的中华民族以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新的长城,创造出以弱御强的战争奇观。这无疑在世人面前重塑起中国的形象,使中国的国际地位自然提升。世界大国的一些通讯社如塔斯社、路透社、美联社以及主要报刊如《真理报》、《泰晤士报》、《纽约时报》等,都从不同角度对中国抗战作了赞扬性的或肯定性的报道。值得一提的是,1942年至1943年间宋美龄访美受到美国朝野热烈欢迎,蒋介石夫妇的照片刊登在美国颇具影响的《时代》杂志封面上,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参加签署盟国战时三大宣言——1942年1月1日《联合国家宣言》,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开罗宣言》,更是清晰地描绘出战时中国国际地位上升的一条轨迹。
(二)不平等条约的废除使中国起码获得了法理上的平等地位。近代中国的不平等地位是被列强用不平等条约从法理上固定下来的,成了不合理却合法的事情。中国要取得平等地位,自然首先要废除这些不平等条约。1943年1月11日,美国、英国与中国分别签订废除领事裁判权及相关特权的条约,结束了中国与这两个西方大国在法理上的不平等地位,并由此带动了西方其他国家与中国签订平等新约。美、英在抗战期间能有此举,因素固然很多,但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的持久抗战及其辉煌战果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中美、中英以及中国与其他西方国家平等新约的签订是战时中国国际地位提高的结果,而这些平等新约的签订反过来又进一步促成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平等新约的签订已成为近代史上中国国际地位的改善和提高的最主要的标志。当然,平等新约的意义主要还是体现在法理上,在法理与事实间还存在不协调与不一致的地方,但这是问题的另一方面,在后面要论及此点。这里强调的是平等新约在法理上的平等意义,并且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三)中国以大国身份参与解决国际事务。一个国家国际地位如何,重要的一点是要看它参与解决国际事务的能力。大国一般有着比较强的参与能力,是因为它有着较强的影响力。抗战期间,随着中国作为抗战大国的威望和影响力的增长,它也开始着手参与解决一些国际事务。1942年2月,蒋介石访问印度调解印国大党与英印当局的矛盾,说服国大党参加反日联合战线,即“认为他以亚洲最大国的领袖地位,当可对印度国民大会同种人作有效的陈说”。(注:董显光:《蒋总统传》,台湾中华大典编印会1967年版,第351页。)虽然这一目的并未达到,但显示了中国作为大国对国际事务的参与意识;而这种意识的产生则植根于中国国际地位得以提高这样一个事实。此外,中国还积极支持韩国独立。韩国在近代也一直饱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之苦,迫切要求获得独立。中国对此寄予同情和援助,1941年11月9日,中国外长宋子文对中外记者宣布:协助韩国在战后独立是中国的一项义务。(注:吴相湘编著:《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下册,台湾综合月刊社1974年版,第938页。)蒋介石批准了《扶助朝鲜复国运动指导方案》。该方案对承认韩国独立,援助韩国光复军,械弹粮饷及军事费用等问题都做了具体规定。中国对韩政策对美国影响很大。1941年12月,罗斯福致函蒋介石说,中国是战后世界和平警察国之一,尤其在西太平洋享有更大的发言权。(注:吴相湘编著:《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下册,台湾综合月刊社1974年版,第938页。)到开罗会议时,在中国方面提议下,韩国独立问题被列入会议议程。《开罗宣言》指出:“我三大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注:《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 1840-1949》下卷,第2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02页。)宣言精神在战后得以实现。中国作为一个战时大国为此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开罗会议上,中国方面还对其他重要国际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表明中国作为战时大国参与解决国际事务的能力。
(四)与美、英首脑同桌议事。战时大国地位往往是通过其首脑地位表现出来的。蒋介石作为战时中国的首脑,曾取得与美、英首脑同桌议事的资格,说明中国国际地位确有提高。这次会议是罗斯福提议丘吉尔和蒋介石召开的。会上,罗斯福与蒋介石就中国国际地位、中国领土、日本对华赔偿、对日军事占领等十大问题交换了看法,如前所述,在不少地方罗斯福表示赞成蒋介石的意见。《开罗宣言》主要就是根据罗、蒋会谈的精神拟定的。美国学者菲斯认为,通过《开罗宣言》,“中国将重新获得它广阔富饶的领土,这就能够使它强大起来,作为占支配地位的东方大国而行事”。(注:〔美〕菲斯著:《中国的纠葛》,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26页。)因此可以说,开罗会议是一次历史性会晤。其历史意义不仅在于它对远东和中国问题的公正解决,而且也由于它是中国方面得以参加的盟国最高级会议,标志着中国国际地位提高的会议。回顾近代史,从晚清政府到北京政府,甚至于抗战前的南京政府,从未有过中国首脑能够与西方列强头头同桌议事的,一般都是由外交使臣与会,往往还受到歧视以至凌辱。伟大的抗日战争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首脑才获得这样的机遇。当然,这种机遇在战时也只有一次,而实际上盟国还有不少涉及远东和中国问题的会议并没有邀请中国首脑甚至是中国一般代表参加,这正说明战时中国国际地位中存在的问题,即它还不是一个真正具有雄厚实力基础的国际地位,带有某种虚幻性。
(五)参加创建联合国。中国是联合国主要创始国之一。它能取得这一资格,与其战时的大国地位及其对抗日战争和整个反法西斯战争的贡献密不可分。中国从领衔签署《联合国家宣言》之日起,实际上就已奠定了它未来在创建联合国时的地位。罗斯福在大战期间多次强调中国在战后建立国际组织和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作用,就是他已看到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可以而且应该在这方面尽其所能。在1945年4月25日开幕的联合国制宪会议上,中国代表团踊跃发表建设性意见,为会议成功起到积极作用,被美国首席代表斯退丁纽斯赞赏为“善能运用机智贡献殊多”。(注:石源华著:《中华民国外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98页。)中国代表团的表现给国际社会留下良好印象,“许多外国观察家对于一个强大进步的中国,实为不可缺少的安定力量的信念,已愈形加强了”。(注:石源华著:《中华民国外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98页。)6月26日,签署《联合国宪章》时,中国因其最先开展反法西斯战争而被列为第一签字国。签署《联合国家宣言》时,中国排第四,已是非常靠前的位置,现在又递升至首位,更有力地说明对中国大国地位的认可。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即已由此奠定。
(六)对外交往的增加与活跃。战时中国国际地位提高的又一重要表现,就是中国对外交往活动的增强与活跃。重庆作为国民政府的陪都,虽位于中国腹地深处,却丝毫没有冷落感,相反倒是外国使节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当时在这里设有苏、美、英、法、波、比等30多个反法西斯国家的使馆,还有40多个国家在此建有各种外交机构,驻渝外交人员达1000多人。前来访问的外国重要使节有美国副总统华莱士、罗斯福特使威尔基、居里、赫尔利等。此外,还有许多新闻记者和作家活跃在此地,象美国著名记者斯诺、美《时代》杂志记者白修德、美合众社记者王公达、《英国画报》记者赛姆生、美国著名作家斯特朗和海明威、德国作家王安娜、新西兰作家艾黎等。这些使节、记者和作家的活动不仅限于国民政府方面,而且还体现在与中国共产党进行的频繁交往。这在抗战以前的中国对外关系中是比较少见的。抗战期间,中国还与巴西、古巴、多米尼加、拉脱维亚、阿富汗、利比里亚、哥斯达黎加、爱沙尼亚、墨西哥等国签订了友好条约。这样,战时尽管中国与德、意、日等国断交,但并不损及中国的外交事务,反倒增进了中国与盟国及一切友好国家的往来。这正是中国国际地位提高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
(七)海外华侨待遇得到改善。海外华侨待遇如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地位。抗战期间,中国人民英勇壮举赢得世人尊重,使华侨待遇也有所改善。1940年,菲律宾议会通过新移民法案,规定对外来移民采取一体制度,不再单独歧视华人。1942年11月12日,古巴与中国签订友好条约,规定此后华人赴古,当可享受与其他外侨之平等待遇。1943年,尼加拉瓜修改移民法,给予中国人和欧洲人同等之权利。美国继1943年签订中美新约后,罗斯福总统于1943年10月11日向国会提出咨文,主张废除限制华人法,借以改正“历史性之错误”。众议院、参议院分别于10月21日、11月28日通过本案。该法案废止了自1882年以来延续了60多年拒绝中国人移居美国的法令。中国人被列入每年的移民限额之内(每年可有105名华人移入美国境内),进入美国的中国人有资格加入美国国籍。继美国之后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于1943年12月、1944年3月也取消了对中国移民的限制。此外,澳大利亚、纽西兰、南非等国的华侨待遇在抗战期间也获得改善。
抗战期间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使久违的东方大国风范再度显露,中国人也开始有了一些扬眉吐气的感觉,这是抗战带来的一个历史性变化。
虚幻性——“理论上”的大国
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是现实的,同时又是虚幻的,表现为一个历史命题的二律背反。美、英与中国签订平等新约后,中国俨然以一个大国姿态出现,用蒋介石的话来说,这使“独立的中国同英国和美国平起平坐了”。(注:〔美〕达莱克著:《罗斯福与美国对外政策 1932-1945》下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中译本,第556页。)蒋介石自我感觉与英、美平起平坐了,那么英、美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先看英国首相丘吉尔。丘吉尔在“信念”和“价值标准”上并不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国。自太平洋战争爆发,罗斯福主张提高中国的大国地位后,丘吉尔多次在他发表的言论中对这种观点予以抵触。在阿卡迪亚会议上,罗斯福推举蒋介石为中国战区的盟军最高指挥官,并坚持同中国人进行积极有效的接触。这使丘吉尔感到恼怒。他抱怨说,他在华盛顿“发现中国在相当多的美国人的心目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甚至在上层也是如此,这是令人奇怪地感到不相称的”。他认为,美国人不应“把中国看作几乎同大英帝国相等的参战大国”,并且带着偏爱把中国军队同俄国军队相提并论。丘吉尔说:“我曾告诉总统(罗斯福),我觉得美国舆论对中国能在全面战争中所能作出的贡献估计过高。”(注:《罗斯福与美国对外政策 1932-1945》下册,第473-474页。)1942年10月,他曾这样告诉外交大臣艾登,不能“把重庆政府看作代表一个世界大国”。(注:《罗斯福与美国对外政策 1932-1945》下册,第556页。)1943年3月,罗斯福在华盛顿会见艾登时说,在解决世界性问题时,需要把中国与其他世界大国同等看待。艾登对此不感兴趣。他向丘吉尔报告了会谈情况,丘反唇相讥:“把中国同英、美、俄等世界大国等同起来的说法是极不正确的。”(注:〔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2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中译本,第582页。)当时英外交部根据罗、艾会谈精神拟发表一项声明,称:“在处理我们即将面临的重建世界的广泛问题上……我们把中国看作是能作出最伟大贡献四大国之一。”(注:〔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2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中译本,第582-583页。)丘吉尔不以为然,并坚决反对这项声明。丘吉尔再次强调了他关于中国问题的观点:
说中国将在欧洲事务中拥有“超出礼节性之外”的发言权,抑或说,为着欧洲的利益,中国的重要性将超过法国或波兰、或者将取代奥—匈帝国的任何一个国家,甚至哪怕是超过最小的,但古老而又历史悠久的盟国,如荷兰、比利时、希腊、南斯拉夫等——这种说法根本不屑一顾。(注:〔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2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中译本,第583页。)
这就是丘吉尔的内心世界,就是他对中国国际地位的真实看法。诚然,丘吉尔在实际行动上顺从了罗斯福,这里有罗斯福作为美国总统和盟主的影响力的因素。也有战争因素——战争需要中国。如前所述,丘吉尔预见到,如果中国停止抵抗,英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所以,他也就“委屈求全”了。还有日本因素。费正清以英国1943年与中国订立平等新约为例分析其政策动因说:“这不仅是针对日本人大事攻击英、美帝国主义而做出的一种象征性姿态,而且是支撑中国主权的一个重要步骤。”(注:《剑桥中华民国史》第2部,第583页。)日本与汪伪政权也搞所谓的“废约”,无疑向英、美施加了压力。为维护大英帝国的体面,丘吉尔不得不考虑他的对华政策。
丘吉尔如此,另一大国巨头斯大林如何呢?就目前看到的材料,斯大林就中国国际地位问题发表的言论不多,但观点是很明确的,也不同意把中国作为大国来看待。斯大林的这一观点阐发在德黑兰会议上。1943年11月2日下午,罗斯福与斯大林会晤时,罗向他阐述了关于战后维护和平机构亦即联合国的设想。罗的设想包括四个层次:一是由35个联合国家成员组成的总的机构;二是由苏、美、英、中以及欧洲、南美、近东、远东部分国家和一个英自治领组成的执行委员会;三是由苏、美、英、中四国组成警察委员会。这个“四警察”就是后来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罗认为,它们有权处理对和平的任何威胁。显然,罗非常看重中国的作用。斯大林马上谈了不同看法。他认为欧洲一些小国不会喜欢由“四个警察”组成的机构,并举例说,一个欧洲国家或许对中国有权对他运用某种机构表示不满。斯大林看法的一个基本点,即“无论如何,他不认为中国在战争结束时会是非常强大的”。(注:《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记录摘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8-39页。)随后他提出自己的建议,成立一个欧洲或远东委员会和一个欧洲或世界范围的组织,参与其中的可以有美、英、苏和另一个欧洲国家。中国被斯大林排除在外。
斯大林的观点对苏联的政策是具有主宰性的。1943年10月美、英、苏莫斯科外长会议时,莫洛托夫不同意中国参加四国宣言的签署,就与斯大林的看法有关。当然,斯大林与丘吉尔一样,最终还是接受了罗斯福的观点。这主要是由于罗斯福的坚持。在上述罗、斯会晤时,罗就此问题最后说,他曾坚持中国参加莫斯科四国宣言,并不是因为他不认识到现在的中国很弱,而是他想到更远的将来。这是他从战略意义上来解释为什么要中国参加战后和平机构。斯大林见此状,只得说:“他对中国参加的问题仍存疑问。”(注:《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记录摘编》,第41页。)显然是退了一步。此外,美国也启动了利益杠杆,即租借法援助,来迫使苏联就范美国的政策,莫斯科四国宣言签署即典型一例。这已在前面提到。
罗斯福是力主提高中国的大国地位的,已毋庸置疑。但这不等于说,罗斯福政策中就没有虚假性的一面。就中国实力而言,它能否与美、英、苏三大国平起平坐,罗斯福心里是清清楚楚的。上面他对斯大林说的那段话,已可看出他明知“现在的中国很弱”。实际上,罗斯福是把中国看作“名义上”、“理论上”的大国。(注:〔美〕威廉·哈代·麦克尼尔:《美国、俄国和英国 它们的合作和冲突 1941-1946》上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第154页。)美国研究罗斯福的学者达莱克揭露说:“罗斯福同任何其他获悉中国现实情况的人们一样,深知中国那时并不是一个世界大国,而且在战后一个长时期内,也还不可能是。”(注:《罗斯福与美国对外政策 1932-1945》下册,第556-557页。)既然如此,还硬要把中国当作大国来看待,这就是其政策中的虚假性。用西方学者的话来说,就是“浪漫色彩”、“理想主义”、“盲目的设想”。这一含有虚假因素的政策施加于中国,中国的大国地位自然要带有虚幻性。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情况?罗斯福亚洲的战略是要在战后打中国牌。但这个战略,罗斯福是不可能在战时对丘吉尔和斯大林说的,由此也引起了他与另两巨头在对中国看法上的矛盾。就在上面说的德黑兰罗、斯会晤中,罗是如何向斯大林解释的呢?罗说:“毕竟中国是一个有4亿人民的国家,把他们当作朋友,总比当作一个潜在的麻烦来源要好一些。”(注:《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记录摘编》,第41页。)这就把他的亚洲战略解释成一种“安抚”政策,听起来要平和得多了。对丘吉尔,他当然不必象对斯大林那样避讳,但也不会轻易透露其战略上秘密。这是一个政治家的睿智。而作为他推行这一战略的结果,却必然使中国的大国地位带有截然相反的二重性特点。
矛盾性——两个基本因素的制约
从事物的表层看,罗斯福的对华政策造成了中国大国地位现实性与虚幻性的矛盾,深层次根源却在于中国自身。
中国自身的一个基本因素就是国力因素。大国是与国力紧密联系的,而国力是由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两部分组成的。西方学者曾提出一个计划国力的公式:
P=(C+E+M)
(S+W)
其中,P表示国力,
C=关键性主体=人口+领土
E=经济能力
M=军事能力
S=战略目标
W=追求国家战略的决心
一般把(C+E+M)称为国力的物质要素,(S+W)称为国力的精神要素。(注:游光荣:《中国科技国情报告》,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9-30页。)根据这一公式,我们可以分解一下抗战时期中国国力要素。精神要素中的战略目标、追求国家战略的决心这两点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中国要抗战到底,驱除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这可以时时化为一个极大值。而物质要素中的主体因素,也可以表现为一个很大的量,因为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当时人口为4.5亿(1946年)。物质要素中的两个弱项是军事能力和经济能力。中国军事能力主要是弱在武器装备上,这无论与西方发达国家还是东方的日本相比都有较大差距,中国之所以能够持久抗战主要仰仗人的因素。而中国经济能力之弱就更为明显。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就其经济实力而言,根本无法与西方大国相匹配。这从以下比较中可以看出(中国以战前1936年为准,西方国家以战前1939年为准)。(注:毛磊等:《中西500年比较》,工人出版社1989年版,第487页。)
表中反映的部分数字足可说明,中国与西方大国的经济实力有天壤之别。表中没例举苏联。苏联到1937年已经实现第二个五年计划,成为欧洲工业强国,并开始步入世界强国行列,显然也是中国望尘莫及的。据1936年统计,中国工业产品除丝织品、植物油尚可输出,火柴、卷烟、针织品尚能自给外,其余均无一可自给。石油、钢铁、机器、车辆、船艇等重要战略物资和运输工具的自给率分别只有0.0%、5.0%、23.5%、16.5%。(注:沈云龙主编:《抗战十年前之中国》(1927-1936),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第182页。)这是一个大国所不可想象的。
日本战时采取削弱中国国力的经济战略,对积弱不振的中国更是雪上加霜。日本这种战略带来的严重后果造成中国国家资源严重流失。1943年国民政府经济部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日人自民国二十年‘九一八’占领东四省后,该四省一切煤矿权几全入敌人掌中,以民国二十三年为例,则每年遭其掠夺之煤矿近千万吨,十年则损失千亿吨左右,事实上尚不止此。以抚顺煤矿为例,近年产煤每年为一千五百万吨,即超出二十三年东四省全年产量五百万吨。卢沟桥事发,我国本部各地泰半沦陷,沦陷各区之所有一切煤矿俱受敌人控制……与东四省合计所受损失达千数百亿吨,此实为最低之估计。”(注:《抗战时期日本掠夺我国汽车燃料工业的调查报告》(1943年),《档案史料与研究》1995年第1期。)中国国家财源被大量劫夺。日本占领东北后,肆意增加税种和数量,从1932年的1.14亿元增加到1940年的4.65亿元。1941年11月以后,日军霸占海关总税务司署,收入不详。但据国民政府统计,关税被敌伪劫掠在226万元以上,而此期间国民政府逐年关税收入总和不到30亿元。(注: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经济卷,四川出版社1997年版,第212页。)中国工农业生产力被严重破坏。日本通过资本垄断和扩张,极力排斥中国民族工业,使我民族工业受到严重打击,几无立足之地。到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日资在东北工业中已占99.15%,基本垄断了东北工业。中国产业结构也被破坏,造成轻重工业比例、重工业内部比例都严重失调,使中国工业经济对外更具依附性。农业生产力毁于日本也相当严重。七七事变后,关内6亿亩土地被破坏,占关内耕地总量的52.6%;全国2300万头耕牛中损失了800余万头;主要农产品的损失,最少的为19%,最多的达80%。(注:清庆瑞主编:《抗战时期的经济》,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194页。)总体来看,日本侵略给中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这无疑极大地削弱中国的国力。
中国军事实力特别是经济实力的薄弱必然要影响到国家的总体实力,使国力P值不可能较高,由此决定国家也不可能有一个较高的国际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罗斯福硬要给中国一个大国地位,无疑会使它脱离现实的基础,而带有一种虚幻性。罗斯福是美国现实主义对华政策的推行者,但在这个问题上,他没有采取现实主义的态度,而蒋介石的虚荣心则使他缺乏自知之明地接受了罗斯福的这一富有战略性的“礼遇”。相形之下,宋美龄在这一点上倒是有几分清醒。1943年1月,她在美国访问时电告蒋介石说:“若在和议席上争取合法权利,亦非有力量方能有资格说话。换言之,赶快积极发展轻重工业,在可能范围内,总需设法切实提倡创办。”(注:“台湾国立编译馆”主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汇编》第12卷,渤海堂文化公司1986年版,第5658页。)很显然,没有经济实力,中国的所谓大国地位是难立得住的。费正清后来在评述这一问题时说:“历史可能用幻灭的眼光来看待它(指提高中国的大国地位——引者),认为它是一种横越太平洋主导中国历史的教条主义办法,企图用外国的空话来加强一个已经在它本国内没落了的政权。”(注: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中译本,第263页。)费正清这里说的当然不只是旧中国经济的衰落,也包括蒋介石政权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腐败。这些都使历史只能用“幻灭的眼光”来看待中国的大国地位。
中国的经济实力达不到大国地位的程度,那么它的战时地位主要靠什么来支撑呢?这就是中国的战场地位。中国军民浴血抗战,开辟了伟大的东方反法西斯战场,从而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这是罗斯福和西方大国都不得不承认的。但从军事意义上说,他们更重要的还是中国战场对未来反攻日本的作用。这种作用大,中国地位则高;反之,地位则低。在太平洋战争初期,罗斯福和美国把中国看作抵御日本的国防第一线,想把中国大陆变为反攻日本的基地。这一思想构成罗斯福使中国成为大国的政策的一个重要基础,而“只要使中国成为主要基地的战略设想得以实现,使中国成为大国的政策的成功机会就会增加”。(注:〔美〕邹谠:《美国在中国的失败》,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中译本,第57页。)但在1943年中后期美军逐步控制了太平洋上的主动权,开始实行跳岛战术后,中国战场的地位对美国来说便逐步下降。1943年8月美、英魁北克会议时,已决定由参谋长联席会议制定一“击败日本的短期计划”。该计划建议进攻日本的主要路线是经过中太平洋,中国大陆只是作为侧翼掩护。(注:查尔斯F.罗曼纳斯、赖利·桑德兰:《史迪威指挥权问题》,华盛顿1956年英文版,第53页。)11月,美国联合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指出,打败日本的关键,就是“通过中太平洋的全面作战,南北两翼进行支援”。(注:查尔斯F.罗曼纳斯、赖利·桑德兰:《史迪威指挥权问题》,华盛顿1956年英文版,第55页。)当月,美军在中太平洋的进攻已正式展开,并运用跳岛战术相继攻克吉尔伯特群岛、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取得重大战果。加之此时斯大林已透露欧战后将对日出兵,日军在中国大陆的主力似乎亦无须中国军队来解决。中国战场的地位在美国人心目中自然下降。中国战场地位的这种变化与罗斯福对中国大国地位的思考是紧密联系的。麦克尼尔就此点说到:“在开罗和德黑兰会议前的几个月里,总统的思想有许多地方是举棋不定的。他极为关注中国的未来和战后世界的形态,而这些政治问题与当前的军事战略问题又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注:《美国、英国和俄国 它们的合作和冲突 1941-1945》下册,第528页。)正是这种结合,形成罗斯福在中国国际地位上的矛盾举措:作为战时中国国际地位主要支撑点的中国战场地位下降,就不应再去强调这种国际地位;从战后中国在亚洲对美国应起的作用来看,罗斯福又必须重视中国,提高其国际地位。所以,这是一种军事与政治矛盾着的“结合”。然而在战时,人们更直观地看到的是中国战场地位如何,而不会更多地去注重战后其地位之高低。邹谠认为,“感情的冲动、传统的原则与战后的计划仅仅构成了一般的设想。在这种设想中,军事上的考虑在迫使美国采取使中国成为大国的政策中起了决定性作用。”(注:《美国在中国的失败》,第37页。)因此,对大多数人来说,罗斯福关于中国大国地位的思维观念就难以被接受,甚至象丘吉尔和斯大林这样的大国巨头也不例外。在常人的视野中,罗斯福带有浪漫和理解色彩的思维观念无疑要使中国的大国地位呈现一种虚幻的色彩。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抗日战争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战场的地位和作用究竟如何,这并不是依据罗斯福和美国人的价值观念来确定的,而是有它的客观标准,即历史的事实。而事实已经表明,中国战场是打败日本法西斯的主战场,中国军民是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主要力量。这方面史学界已有大量而充分的论述。我们不能以美国的价值观来左右对中国战场的评价。
中国自身的另一基本因素就是当时它并没有完全摆脱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从法理上说,美、英废除领事裁判权及相关特权使中国获得平等地位,但从事实上看,这种平等地位是不完全和不彻底的。所谓不完全,就是说,有关领事裁判权的不平等条约只是近代列强与中国不平等条约的一小部分,其主要部分尚未触动。据初步统计,不平等条约在近代史上有三四百个(注:参见张振鹍:《论不平等条约——兼析〈中外旧约章汇编〉》,《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内容涉及政治、法律、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包括关税协定权、海关管理权、贸易居住权、领事裁判权、外国驻军权、内河航行权、铁路筑路权、设厂制造权、土地永租权、自由传教权等,已经成为一个体系。抗战期间,美、英与中国签订的平等新约,主要废除的是领事裁判权等特权,而对其他特权则较少提及或未提及。即使是领事裁判权,废除的也并不彻底。中美、中英新约签订后仅4个多月,即是年5月21日,美国驻华代办艾奇逊(George Atcheson)便照会国民政府外交部政务次长吴国桢,提出:凡美国海陆军人员如在中国触犯刑事罪款,由美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单独裁判。这在实质上同领事裁判权并无二致,只不过把享受特权的范围从美国侨民缩小为驻华美军。对此,吴国桢竟在同日复照艾奇逊,表示同意。于是,便有了沈崇案不公正处理。1946年12月24日,北京大学女大学生沈崇被美国海军陆战队两个士兵强奸。依据1943年10月1日颁布的《驻华美军人员刑事罪犯处理条例》,驻华美军人员之刑事犯罪由美军当局行使其管辖权。条例虽然提到依据中国法律,对驻华美军犯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之询问、逮捕、拘留、搜查、扣留或侦察之权并无影响,但又规定了先决条件即由美国政府军事当局通知中国政府同意此项案件以不受理为宜,则由中国法庭行使之。(注:《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汇编》第12卷,第5834页。)因此,决定权还是在美方手中。这样,制造这一起恶性案件的美国士兵不但没有受到中国法律惩治,而且也没被美国法律制裁。二人于次年回国后,竟被美国海军部无罪释放。至于美国大兵驾车横冲直撞轧死中国人却逃之夭夭者,更是司空见惯。当时北平政府就沈崇案对美军的抗议照会中指出:“本案系在华美军违反中国军事刑法,依在华美军人犯罪惩治条例应即执行军事法庭裁判惩治。应在中国迅速公开审判之本案。”(注:“北平市府对美抗议照会转发各校”,程栋等编著:《旧中国大博览 1900-1949》,科学普及出版社1995年版,第1421页。)北大学生在致蒋介石书中要求组成中美混合法庭审判此案。然而,却并没有能够这样做。这一方面因为蒋介石当时要借美援之手与中共打内战,另方面则反映了中国国际地位低下,对美军在华暴行无约束力。北平妇联在告全国姊妹书中对此说得很透:“这不仅仅是法律事件,包含了国际关系国际地位问题,请想想倘若两个中国兵在美国大城市交通街大道上合谋强奸一个美国少女,这件事将严重到什么程度!”(注:《北平妇联告全国姊妹书》,同上书,第1423页。)由此可见,1943年美国对领事裁判权的废除还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不仅领事裁判权废除不彻底,美、英的其他特权也没有受到触及,而在中国大量存在。象海关管理权,虽然帝国主义国家在1929年曾被迫放弃,但实际上仍操纵在美、英、日等国手里。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取代了自1859年起就把持中国海关的英国,控制了东南沿海地区的海关。但在中国内地,则由美国人把持。1943年,国民党政府邀美国人李特(Lester Knox Little)至重庆任中国海关代理总税务司,次年任总税务司。1946年中美商约规定,双方“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彼此之任何种植物、出产物或制造品之输入、销售、分配或使用。这看来是一种对等权利,但中国并没有美国那样强大的贸易出口能力,所以导致国门大开,美国货充斥中国市场。美国在华驻军权,1943年条约未涉及,抗战结束后美国通过与国民党政府一系列条约特别是军事协定,攫取了在上海、青岛、乌鲁木齐、成都、台北、天津、唐山、秦皇岛、南京等地的驻扎军队的权利。内河航行权虽然在1943年条约中取消,但战后又被恢复。中美商约规定,美国船只现在或将来可以进入中国“对外国商务及航运业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及领水”。同上述贸易问题一样,商约虽然规定了中国的对等权利,但中国当时在实际上是无法运用这种权利的,所以这实质上还是美国单方面的权利。帝国主义还享有在华自由传教权。新中国成立前后,在华外国天主教会有38个,外籍传教士5500余人,约占天主教系统的全部传教士的41%;外国基督教西方教会113个,其中美国办理的58个,外籍传教士1500余人。(注:裴坚章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 1949-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57-258页。)战后,美国还通过同国民党政府签订的一系列文化、经济协定,如1947年10月27日《关于美国救济援助中国人民之协定》、同年11月10日《文化协定》、1948年7月3日《经济援助之协定》,取得对中国所谓经济援助、救济和文化教育的监督权和管理权。这些特权不废除,中国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独立平等的国际地位。即使就新约谈判来说,英国也没有放弃全部在华特权。它拒绝将香港和九龙归还中国,认为这不属于领事裁判权问题谈判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要保留英国在近代史上与中国签订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中有关割地、租让等特权。英国还援引对驻华美军人员刑事处理条例,于1945年7月7日与国民政府签订了驻华英军人员司法管辖协定,其中规定:触犯刑律的英军人员属于英国驻华当局法庭司法管辖。(注:中国情报部编:《中国手册 1937-1945》,纽约麦克米兰公司1947年英文版,第161、162页。)所以,战时中国的所谓平等地位是相当不完全的,仅限于某些法理方面;这种平等地位又是极不彻底的,带有很大的表面性。平等新约签订时,中国正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未赢得民族独立,所以通过新约取得的平等还只是形式上的,并非实质上的。费正清在谈到中国废约与平等的关系时说:“但是,不到五个月(指中美新约签订后——引者),另一个协定达成了,使美国在中国的军队不受中国法庭的刑事管辖。不久,美国基地、供应和运输部门、无线电网、航空线和陆军邮政局在中国领土上执行任务,其规模之大和行动的放肆是中国西南各地即使在不平等条约之下也从来没有见过的。战争结束时,上海马路上有许多个月充满了美国士兵和酗酒闹事的水手,这些也都是通商口岸时代所未有的情景。对中国新的大国地位来说,这非常不得体。”(注:〔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中译本,第262页。)这位美国学者的述评是对那些认为中国通过废约已取得完全彻底平等地位的浅表性看法的辛辣嘲讽,同时也说明近代中国的半殖民地性质并未因抗战期间国际地位的提高而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点,当时中国共产党就十分明确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收复一切失地,不如此,中国独立解放便无法实现,中美中英之间不平等条约之废除也还是一纸空文”。(注:“中央关于庆祝中美中英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决定”,《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3-1944)》,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8页。)
列宁说过,真理只要再多走一小步就会变成谬误。(注:参见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7页。)用这一观点来审视抗战期间中国国际地位问题再恰当不过了。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在此间确实提高了,但提高的幅度是一个很有限的相对量;这种量的变化当然也不可能引起中国国际地位的质变。相对于不平等条约的束缚来说,平等新约打破了这种束缚,应当说是国际地位的提高。如果把这种提高不加限制地夸大,以为已经提高到与西方大国并列的地位,那就荒谬了,当然也就失去了这一问题的真理性。研究抗战时期中国国际地位问题应得出一个客观结论:一方面是不平等条约的废除与国际地位的有限提高,另一方面则是平等与独立的非实质性;既然平等与独立尚未真正取得,所谓大国地位就必然带有虚幻性。这里的关键,就是国际地位是争取还是给予的问题。只有通过自己努力争取到的地位才是实实在在的地位,中英、中美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即是中国人民努力争取的结果。抗战刚一结束,国内有人就尖锐地指出了这个问题:“一个国家的强盛,绝不是由于‘投机’,‘取巧’,偶然所能得到的,他必须在‘流泪’,‘流汗’,‘流血’的斗争中才能成长。因此,我们理想中的强盛的中华民族,战后也不能就算是成功了的。这原因很简单,我们在这一次战争中所流的‘泪’,‘汗’和‘血’还不够,虽然我们战胜了,但毕竟是沾了别人的光,所以战后必得不到我们所预期的战果。”“目前我们就得警惕,虽然我们希望与期待同盟国家的胜利,但我们绝不可作定命的期待。任何国家的作战,胜利必须靠自己去争取,用血肉去换来,才是真正的胜利。”(注:柯远芬:《中国国防建设之研究》,正气出版社1946年版,第91、92页。)这种看法应当说是富有见地的,它抓住了只有靠自己努力才能取得真正胜利这一关键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充分肯定自己努力争取已取得的成效,又不能任意拔高这种努力争取所达到的程度。就抗战时期来看,这种争取主要表现为中华民族持久的抗日军事斗争,是由中华民族抵御外侮的伟大力量显示了中国存在的价值,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抗日大国所起的作用。然而,对国力衰竭的近代中国来说,其独立和振兴乃至跻身强国行列需要有一个长期过程,这远非一个抗日战争所能解决的。况且,国民党的片面抗战路线以及许多错误政策还极大地妨碍了民众的抗日斗争,严重影响到中国作为大国所应发挥的作用。考察中国在抗战时期的国际地位问题,必须全面分析这些因素,必须看到中国国际地位的现实起点,否则,就难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毛泽东对抗战时期中国国际地位问题作过一段精辟概括:“中国人民欢迎许多外国政府宣布废除对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并和中国订立平等新约的措施。但是,我们认为平等条约的订立,并不就表示中国在实际上已经取得真正的平等地位。这种实际上的真正的平等地位,决不能单靠外国政府的给予,主要地应靠中国人民自己努力争取,而努力之道就是把中国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建设成为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否则便只会有形式上的独立、平等,在实际上是不会有的。就是说,依据国民党政府的现行政策,决不会使中国获得真正的独立和平等。”(注: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86页。)这是毛泽东总结历史经验而揭示的一条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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