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加坡论文,公积金论文,中央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加坡推行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储蓄和保险兼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当今世界众多传统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中是较为成功的。40多年来,这一制度经过不断调整和完善,已由一项简单的老年储蓄计划逐步演变成向社会所有人提供养老、购屋、医疗保健、资产增值、家庭保险等广泛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新加坡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从倡议至今,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到1955年7月为初创时期。为了改变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人民生活条件恶劣,失去工作能力的人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状况,1951年5月17日,由两名立法议员倡议的公积金法案正式提呈议会讨论。1953年10月,殖民地政府的特选委员会向议会提呈有关的总结报告,对公积金的性质、用途、缴纳率以及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1953年12月11日,公积金法令终于获得通过。1955年7月,政府成立了专门负责管理公积金的中央公积金局。至此,作为一项强制实行的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开始实施。
第二阶段从1955年到1965年为磨合时期。重点工作是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如明确已在养老金制度下受雇的公务员不受公积金制度的影响、本身已有雇员福利基金的公司可以要求豁免等。此外,通过多种形式,统一各界人士对公积金制度的认识,从心理上增强公民对新制度的适应性。
第三阶段从1965年8月到1994年7月为调整发展时期。1965年8月9日新加坡独立以后,顺应社会各界舆论要求,在公积金的范围和用途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68年9月1日,动用公积金存款购买政府建造的公共住房的“公共住屋计划”开始实施,标志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开始放宽。此后,新加坡政府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陆续推出了退休、保健、住屋、家庭保障、增进资产等5大类16项计划,使一项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发展成为一个具有综合功能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阶段从1994年底至今为改进完善时期。重点对未来30年内国民年龄构成、生活水平状况、公积金积累以及与社会保障体系的适应程度等诸多方面情况的变化走向进行超前预测,分步采取改进完善措施。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历经40年沧桑曲折,人们对这一制度已从不理解到普遍接受、积极参与,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好势头。到1994年底,共有252万人加入了这一行列,是1955年18万人的14倍;存款额由最初的900万新元增加到570.5亿新元。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确立、形成和发展过程给我们的启示:一项新的改革举措出台总是不会一帆风顺的,但只要从大局出发,按照既定的目标坚定地走下去,终究会赢得各方面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而求稳怕乱,搞无意义的争论,只能贻误时机,给我们的事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具体运作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实行会员制,即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是公积金局的会员,都必须按标准缴交强制性的公积金,会员可以在政府规定的有关条规范围内运作各自户头上所累积的资产。
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按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交纳公积金,按月存入雇员户下。公积金的缴交率是根据会员付清住屋贷款和为未来储存一笔医药费后还有足够的退休金来确定的。从1994年7月1日起,公积金按雇员月薪的40%的比例缴交,由雇主和雇员各付一半,雇主支付的部分可计入企业生产成本,雇员应付的一半则在发薪前扣除。每月的最高缴纳额以月薪6000新元为顶限,即雇主和雇员每月缴纳额各不超过1200新元。
缴交的公积金款项分别存入三个户头,即普通户头、保健储蓄户头和特别户头。普通户头的存款可以作为购置屋业、获批准的投资、保险、教育和转拨款项填补父母退休户头之用;保健储蓄户头的存款可用作支付住院和医药方面的费用;特别户头的存款则保留作晚年和应急之用。在正常情况下,会员公积金的40%中,有30个百分点存入普通户头,6个百分点存入保健储蓄户头,4个百分点存入特别户头,随着会员年龄的增长,存入保健储蓄户头的比例将逐淅提高。
公积金存款可获得利息收入。按照公积金法令规定,利率标准以当地四大银行12个月的定期存款和月底储蓄利率的平均值确定,每6个月修订一次,但必须保证会员获得的利率不低于2.5%。对特别户头的存款的利率,可比普通户头高出1.25个百分点。公积金利息按月计算,并入公积金中,并免交所得税。公积金存款受法律保护,不得扣押抵债。
会员在到达55岁时,除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作为晚年之用外,其余公积金存款可全部提出。会员如果终身残废或永远离开新加坡,可以提前提取公积金存款。如果会员在规定年龄前不幸逝世,他的公积金存款可移交指定受益人继承。会员从60岁开始,可以按月从最低存款中领取基本生活费用。政府鼓励已达退休年龄但身体健康的会员继续工作,以使他们积蓄更多的公积金存款。会员在退休时存款不足,可由其子女填补他的户头。
对于公积金会员来讲,其公积金储蓄可以在有关条规许可范围内灵活使用。主要包括:(1)用于退休或失去工作能力后的生活保障;(2)支付本人或家庭成员住院治疗的费用;(3)为本人或家属购买保险;(4)购买政府建造的组屋或私人住宅产业;(5)购买公积金定期人寿保险;(6)购买房屋抵押递减保险;(7)购买非住宅产业;(8)投资于获批准的股票、单位信托基金、黄金和债券;(9)资助子女在国内大专学府的教育费。为防止会员使用储蓄不当造成失误,影响晚年生活,公积金局对每项使用计划都订立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对于公积金局来说,公积金存款除用于支付会员利息和正常的行政开支外,主要用来购买政府债券、投资房地产、股票、公共设施,并开始用作对国外的投资,千方百计使其保值增值。
从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运作内容来看,有一些独到之处: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既考虑到公积金使用范围的广泛性和综合效益,又通过最低存款计划、填补最低存款计划等措施,保证国民安享退休生活的宗旨不变。二是在操作方法上,既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又采取转换交付形式的办法,使企业和会员都易于承受。三是在具体措施上,既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由政府来宏观运作,又发挥每位会员的能动作用,实施个人户头的具体操作;既鼓励会员积极参加国家建设投资,又订立一系列核准投资保护办法,降低投资风险。四是在运作效果上,既解决了医疗、养老等危及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又较好地培养了国民自强自立、关心他人等良好美德和社会公德,促进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三、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中央公积金制度在新加坡进行40多年来,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已显示出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一,为国民提供了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新加坡公积金制度以其不断适应社会变迁的灵活特质,在协助国家应付日渐复杂的社会挑战与要求的同时,较好地适应了人们不断变化的需求与期望。公积金制度推行之初,它作为一项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目的是给予低收入的雇员在晚年有些生活保障。40多年来,新加坡政府在坚持这一宗旨的前提下,推行了一系列改革公积金制度的新举措,不断调整放宽对公积金用途的限制,为国民提供了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保障。说其多层次,是指会员不仅可以利用公积金照料好自己,还可通过有关公积金计划,相应照顾配偶、子女和父母,甚至兄弟姐妹;公积金不仅可以直接受惠于会员及其直系亲属,也可以通过实施全国保障计划的方式,使不同收入层次的人都得到统筹的保障。说其多样化,是指会员不仅在退休时有一笔可观的公积金存款,足以安享晚年,了却后顾之忧,而且可以从实际出发,灵活运作各自户头所积累的资产:新婚者可以利用公积金存款来购买房屋,年轻的专业人士可从事股票投资,养家者可用存款支付家人的医药费、子女的大专学费或个人和住屋的保险费等,使公积金成为人们终生的缜密财务计划,满足了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
第二,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新加坡的国民储蓄率在世界各国中是处于领先地位的,1995年国民储蓄总额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1%,其中公积金占国民储蓄总额的93%以上,充发表明公积金储蓄已成为资助国家建设和发展计划的重要资金来源。政府还通过对交通、电信、住宅、学校、发电厂等国家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投资,改善了投资环境和人民的生活条件,解决了许多困扰发展的突出矛盾。这种通过推行公积金制度筹措国家建设和发展资金的做法,使政府无需大肆举债,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促进了国家的繁荣和稳定。
第三,有利于政府搞好宏观经济调控。公积金是一项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变化情况,通过调整公积金的缴交率,来节制个人消费,抑制通货膨胀,以保持国家薪金政策的稳定性,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70年代初,新加坡经济曾以两位数高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国民薪金水平的快速提高,为了抗衡国内通货膨胀,新加坡政府逐年提高公积金的缴交率,到1984年达到职工收入的50%,使个人所得的增加被强制性的储蓄起来,现实收入中可用于增加社会购买力的部分相对下降。当80年代中期经济出现衰退情况后,政府又通过降低雇主公积金缴交率的办法,减轻企业负担,既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有利于经济复苏,又使原来准备削减雇员薪金的计划,变成降低公积金缴交率,使抑制薪金措施成为职工能够承受的无痛苦之举。从新加坡独立以来的通货膨胀率来看,60年代平均为1.1%,70年代为5.1%,80年代前期为3.8%,1985年到1995年为2.5%,1995年为1.7%,30多年来通胀率之所以能够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政府把公积金作为有效的调控手段应是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培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有明显的作用。新加坡的社会保障是由四个层面组合而成的:一是以个人的勤奋工作来增加自己的资产,通过个人的积极储蓄来提高社会保障的份额;二是鼓励家庭成员集中财力,相互资助,增强家庭的凝聚力;三是通过推行社会保障计划,统筹资金,以富帮穷,减轻社会的负担;四是对真正的贫困者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发放津贴和救济金援助。从新加坡社会保障的构成来看,公积金包含于前三个层面,它不仅鼓励国民通过提高技能、努力生产来获取更高的收入和更多的公积金,即使到了退休年龄,如果身体健康,仍可以继续为社会工作,以增加积蓄,满足自身的各种福利要求。同时,要求国民充分履行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努力倡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从而,使公积金不仅成为新加坡社会福利保障结构中的重要环节,也成为协助国家促进和维护国民需要珍惜的自力更生、勤俭持家、助人为乐等基本价值观,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
第五,在增强国家的凝聚力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新加坡在推行公积金制度中,通过各项提高公积金资产值的计划,鼓励和支持会员动用公积金存款投资于股票、单位信托、政府公债、房地产业等,进一步参与国家的发展。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把更多的由政府管理的资产直接转让给人民。对一些盈利的大规模国营机构,象新加坡电信公司、地铁公司、公用事业局的电力与煤气服务公司等实行私营化,股票以折扣价格发售给人民。通过多种办法,新加坡已成为一个人民普遍拥有股票和产业的国家,国民对自己的国家有了归属感和认同感,与国家的成长和繁荣有了直接的利害关系,国家的凝聚力大大增强。新加坡在独立后短短的30年之所以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全国上下有一种内在的凝聚力,它包括自加压力的忧患意识,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锲而不舍的顽强意识,奋发向上的可贵品质。正是靠这种凝聚力,他们才战胜了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而在形成凝聚力的过程中,公积金所起的作用是不可磨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