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民族主义视野下的西藏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藏论文,民族主义论文,近代论文,视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011)01-0097-09
近代西方诞生的民族主义概念和理论具有错综复杂性,引起各方多角度的认识和解释。①今日学界主流所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内容大都是以汉族政治社会思想和活动为主,且侧重于对民族主义含义、思潮、运动的抽象总结和归纳,以及对梁启超、孙中山等著名人物民族主义思想的研究。美中不足的是,研究民族主义在近代政治事件中发挥的具体作用仍是薄弱环节。民族主义作为近代中国历史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是与国家政治问题纠结在一起的,结合具体问题分析民族主义,可以更全面的理解民族主义在现实中的作用。
本文是以民族主义的视野研究近代西藏“独立”问题。②近代中国民族主义不仅包括汉族的民族主义,还应包括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满族等边疆民族的民族主义,内地与边疆是一个整体,离开边疆民族谈民族主义,仿佛车失轮毂,不能圆满。中国历史上的统一和分裂,往往与边疆民族问题直接关联,近代的蒙古、新疆、西藏等边疆民族地方的“独立”运动也直接影响中国国家的统一和建设,这既有外国侵略挑拨的原因,也离不开民族主义情绪对政治社会的作用。探寻边疆民族的民族主义是一条接近现实和思考中华民族国家困境的路径。
一、清末西藏激进民族主义的产生
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类型区分较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一些看法。根据民族主义反映的利益要求,本文侧重谈中华民族主义与西藏激进民族主义。
近代中华民族主义的思想、活动可以概括为对中华民族国家的认同,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主权、领土完整,共同反抗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多由内地汉族知识分子、政治人物提倡。西藏激进民族主义是过分强调本民族利益,要求从多民族统一的中国国家分离出来,建立所谓的本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在近代是以十三世达赖喇嘛为代表的西藏少数上层人士。所以,近代中华民族主义与西藏激进民族主义的利益诉求是截然不同的。中华民族主义可以诠释辛亥革命、中华民国成立之事件,但不能解释中华民国刚一成立,西藏、蒙古民族问题就瞬间爆发的问题。毋庸置疑,是英国的侵略造成了西藏“独立”问题的产生,而西藏激进民族主义者所持主张则是西藏问题蔓延和紧张的内在原因。
西藏激进民族主义产生于清末。西藏自古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但是,西藏地方上层人士和民众始终怀有与内地汉人不同的民族主义心理。在清前期,西藏的民族主义没有过多的展现出激进和破坏的一面。西藏地方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清初,格鲁派宗教领袖五世达赖朝觐顺治,恭顺清廷。清廷则给予西藏地方首领和僧俗民众军事、政治、经济的支持和大力帮助,藏传佛教繁荣昌盛,藏族民族利益获得了最大程度的保护。清朝皇帝在全藏僧俗中赢得了很高的威望,在西藏地方实施有效的主权管理,获得了广大西藏人民的拥护。此时,西藏激进民族主义没有发展的市场和借口。
英国的入侵破坏了安定统一局面。19世纪40年代,英国势力已经逼近西藏边境。而大清帝国正走向衰败,外辱不断和内乱削弱了对边疆的控制能力。1876年,英国借马嘉里事件强迫清廷签订《烟台条约》,同意英人入藏游历、探路。1888年,英国发动第一次侵略西藏战争,迫使中国承认英在锡金的特权,划定边界,开放亚东,扩大在藏治外法权。
在清朝,西藏僧俗民族主义情绪完全是反对西方的。正如英国人所说:西藏“山峦屏障阻拦着外国人入境,居民们也同山峦行动一致,竭力拒异国人于大门之外”。[1]西藏僧俗对外国白种人有天然的不信任感,把“白种”民族视为根本不信仰宗教且要毁坏西藏宗教的民族。全藏坚决抗英,反对议和,拒绝履行中英所订的有关西藏地方的约章。1895年,十三世达赖喇嘛正式亲政。伴随着英国的侵略成长起来的达赖喇嘛耳闻目睹了英人侵藏及驻藏大臣对外妥协的劣迹,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教利益和民族利益,始对清廷不满。清廷在维护主权、应对英国侵略和西藏民族主义情绪的困境中,希图西藏边疆的苟安,妥协只能拖延矛盾的大爆发。新任英印总督寇松上台后,怂恿英国政府发动第二次侵藏战争。1904年8月3日,英军侵入拉萨。达赖喇嘛出走库伦,留寓内地5年之久,开始了痛苦的彷徨和反思。
长达几十年里,驻藏大臣压制西藏僧俗反英的民族主义情绪,给全藏留下极恶的印象,破坏了前清所树立的威望。同时,西藏僧俗认为清廷已经没有能力保护西藏。西藏人认为达赖喇嘛是他们精神上的领路人,清朝皇帝则是达赖喇嘛的世俗支持者。“即使你们认为我们在某种程度上从属于你们,但在保卫我们国家的战斗中,却屡次不给我们帮助,你们就自食其言了,那么我们也不会信守我们的诺言。”[2]这虽然是10多年后,西藏地方官员添油加醋告诉英国人的。但表明民族利益往往会超越国家利益,一旦无法得到满足,就会促发激进民族主义情绪的产生。西藏以十三世达赖喇嘛为首的少数上层人士为了自身的利益,甘愿放弃对统一国家的认同,试图将外国势力引入西藏。这是激进民族主义的萌发。
此时的内地舆论已经迸发出强烈的中华民族主义情绪。20世纪初汉族知识分子接受了西方民族主义,维护主权国家利益,外抗强敌、内收西藏政权为舆论主导风向。内地各界已在大张笔伐,“藏人蠢顽不灵,纯未开化……若有心者驻藏夺喇嘛政权,固甚易易”。[3]今欲谋保藏,必先收回政权。欲收回政权,非先镇压以兵力,改定官制,更换名目,假以重权,不足新藏人之耳目,而巩我主权”。[4]我朝入藏之始,不改其政俗,不易其宗教,仅以一大臣为之监督,使之永为不侵不叛之藩封。故中国在藏只享主权之虚名,而喇嘛在藏则独获政权之实用,以致启人觊觎。癸卯冬,乃有外兵入藏一案,藏力不敌,遂为城下之盟,听客所为,几于为他人之保护国。至研究所订条约,中国几不能自认在西藏有丝毫之主权。”“西藏改为行省一策,万不能坐失事机,再缓须臾”。[5]“我中国并非利西藏土地财产,反为西藏靡费千数百万,以救我唐古特黄种同胞”。“实念西藏百姓与中国血脉一线,如同胞兄弟一样”。[6]藏族为“黄种同胞”中华民族的说法超越华夷之分的种族民族主义,汉族知识分子主张的筹藏改制,建立行省,收回管理权,维护国家利益成为中华民族主义首要之义。
饱受外辱的清廷也试图振作,接受内地民意,朝野达成共识,从满汉之争一致力主对西藏挽回主权,确定了治藏新政,“将达赖、班禅优加封号,尊为藏中教主,所有内政外交以及一切新政,由国家简员经理”,[7]拟将达赖喇嘛、班禅的权力限定在宗教领域。
1908年,达赖喇嘛怀有对清朝皇帝的最后一丝希望,进京朝觐,试图获得皇帝对达赖喇嘛政治地位的支持。清廷则降低礼仪规格以明君臣等级。英国人记载了争论的经过:“清帝接见藩臣,例须行三跪九叩首礼,达赖只愿屈膝不甘叩首。此吾人视之,似不过繁琐无谓之礼仪,惟清廷对此,极端重视,因此问题争执不决,致朝见延期至八日之久,卒之决定,达赖须备四十七种贡品,下跪而不叩头,清皇赐宴时,须跪迎跪送。”[8]此外,达赖喇嘛提出西藏事务由驻藏大臣转奏,每多误事,应允许达赖喇嘛直接或与驻藏大臣会衔具奏。慈禧令达赖喇嘛“务当恪遵主国之典章,奉扬中朝之信义,所有事务,依例报明驻藏大臣随时转奏,恭候定夺”。③坚持驻藏大臣主导藏政的原则,并赐给达赖喇嘛“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名号,明确隶属地位。
内地朝野倡扬中华民族主义,暂时放弃满汉种族之见维护国家统一和主权完整,却忽视了西藏独特的民族宗教情况。此时,已知内地之意的达赖喇嘛怀有二心,努力寻求外国的帮助,在京频繁与外国使节联系,多次派遣堪布前往各国使馆拜访,赠送礼品。在京84天中,达赖喇嘛在黄寺接待了美国、法国、日本、奥国、俄国、丹麦、荷兰、德国、瑞典、葡萄牙、英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的公使。这是想借外援维护自己政治利益的心理暴露。
清廷则相继派张荫堂、联豫查办藏事,推行新政。张荫棠在西藏刊发《训俗浅言》和《藏俗改良》的小册子,试图以儒家的伦理来改易藏族风俗习惯,加强藏汉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则在藏区改土归流,倡导土地、赋税、行政、宗教的改革,毁坏寺庙,将违法的喇嘛、土司斩首,为筹藏改制做准备。这触动了西藏政教体制,损害了贵族、喇嘛的根本利益,彻底激发出藏族上层人士和僧侣们的民族主义情绪。1908年2月,清廷任命赵尔丰为驻藏办事大臣,下定决心要削弱达赖喇嘛的政治权力。“现在治藏之策,自以统握政权,不使旁落为要义”。④西藏上层集团得知赵尔丰为驻藏大臣,唯恐遭到与川边土司、喇嘛一样的命运,激烈反对,派兵阻止入藏。驻藏大臣联豫指调钟颖率川军开往拉萨,以固威权。达赖喇嘛自1908年12月离开北京,一路风闻西藏改行省之议,心怀疑惧,于1909年12月19日到达拉萨。1910年2月22日,川军进入拉萨。达赖喇嘛则逃往印度大吉岭。2月25日,清廷再次革除达赖喇嘛封号,手段不可谓不严,决心不可谓不大。但是,清朝似乎没有认识到衰亡在即,内外局势皆不利于己,却强行推行新政,巩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将西藏激进民族主义者推向了对立面,民族分裂分子遂有了表演的舞台。
在达赖喇嘛看来,筹藏改制、改土归流和川军入藏,清楚地表明了清廷统揽政权,改革政教制度的决心,直接损害了自己的根本利益,这是决不能答应的事,遂改变了对中央政府和英国的态度。1909年12月7日,达赖喇嘛发电稿:“一,声言汉藏两族虽属一家,而近来驻藏汉官赵尔丰、联豫辈种种措施,大不利于藏人。藏人或向清廷声诉,若辈则从中颠倒是非,不以真情上达清宫,又派大批军队入藏,以消灭西藏之宗教,以此声请各国政府向清廷抗议要求撤退川军。另一电稿,嘱于前电发出,未获复电时,再行拍发,谓前西藏汉官虐待藏人之程度,殆有弱肉强食之概。第三电系拍致中国边务当局,词意略同前电,诘责清政府不守信义,欺压藏人。”[9]至此,达赖喇嘛与清政府决裂,民族分离情绪压倒了对汉藏一家的中国国家的认同,开始了以巩固自己政教权力和维护农奴制度为最高目的的民族分裂活动。这是上层集团利益膨胀的产物,与外国人的煽惑挑唆分不开。
在清帝国的大部分时间里,西方民族主义并没有传入中国,但是满洲贵族仍很好地解决了一个国家内部多民族共存的问题。清末西藏等边疆局势的恶化促使满洲贵族、官僚、汉族知识分子都纷纷主张主权独立和国家政权统一,疾呼边疆与内地政治体制的统一,提倡对边疆民族强制同化,不管是否主观意识到,这都是建设现代中华民族国家的方法。只有建立一个立权独立和政治稳定的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才能真正启动中国的近代化。清末内地社会出现的中华民族主义树立了一个以中华民族为中心的价值体系,想以此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和民族群体,表现出民族主义建构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的努力。
但是,近代的中华民族主义有以西方的“民族”观念取代中国传统“民族”观念的特性,靠的是政治力量,没有解决民族之间的问题,却激化了民族矛盾,这是一把双刃剑,可以自卫,也可以自伤,既能维护国家利益,也可以损害民族关系,甚至被一些持不同政见者加以利用,来作为反对国家的一种手段。清末中华民族主义、西藏激进民族主义并存,延续到中华民国时期,形成了多重架构的民族主义矛盾与冲突。
二、五族共和中华民族主义下的西藏“自治”
近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国家——中华民国的建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族主义。但是,事实上,中华民族国家获得西藏、蒙古、新疆等边疆地方民族的认同却又何其难。西藏激进民族主义一旦被激发出来,要想扑灭它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及付出艰苦的努力。作为新政权,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都面临着完成国家统一和建设的任务,都要利用民族主义来推动这一进程,自然而然,中华民族主义占据了主导地位,不管成效如何,这却是应对西藏激进民族主义必须坚持的较佳方法。
(一)五族共和中华民族主义对西藏激进民族主义
中华民国的建立是反满种族主义和中华民族主义共同作用下的结果。汉族人大力宣传的种族民族主义,号称中国是汉人的中国,这只对汉族人有效,达到了唤起汉人革命的目的。可是,清帝国的垮台,蒙古、西藏在瞬间就爆发了动乱,直接威胁国家稳定。反满种族主义对西藏人、维吾尔人、蒙古人是有负面作用的。要知道,“中国”历来是汉族人认同的文化坐标,是区别其他民族的文化价值观,也是满、蒙、维、藏等民族称呼内地和汉人的代名词,殊不知内地汉人宣传“汉人的中国”越红火,藏、满、蒙、维等少数民族就越猜疑和恐惧。
所幸,维护国家利益的政治人物和知识分子在目的达到之后,就迅速加强对中华民族主义的宣传。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10]3月10日,袁世凯出任中华民国临时总统。4月22日发布命令,重申:“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划,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⑤
孙中山、袁世凯在不同的场合皆反复宣讲五族共和,以五族共和构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试图唤醒蒙、藏等民族对中华民族国家的认同,接受新生的共和国,成为中华民国对藏族、满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宣传最得力的政治口号。这种五族共和式的新中华民族主义反映了建立一个主权独立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成为内地各阶层和政治团体的一致愿望和时代最强音。这仍需要西藏、蒙古等边疆民族上层人士的了解和接受。
此时的西藏却已经被激进民族主义情绪所笼罩。1911年,内地革命的风雷传到了拉萨,驻藏川军趁机变乱,法纪荡然。达赖喇嘛在英国的唆使下,派亲信达桑占东进入拉萨鼓动藏民围攻川军,发布文告,驱除汉人出藏,“番言杀汉,汉言杀番”,[11]挑起汉藏民族仇恨,“汉商民居藏者被屠杀几尽”。[12]
1913年1月,达赖喇嘛返回拉萨,在藏历新年发布《水牛年文告》,号称:“西藏地方,那些以承认供施之名行极力想奴役藏民之实的人的美梦,如同地上的砂粒那样流散,天空的彩虹刹那间化为乌有,圣地众生百姓重新享有佛法和富裕生活等幸福欢乐的吉祥日子。”[13]通篇充满了民族主义情绪,没有宣告西藏“独立”,但是将西藏美化为富裕幸福欢乐的圣地,可事实上这是贵族、大喇嘛的富裕乐园,而不是广大农奴的幸福之地。
西藏上层集团的民族主义者分为两类:一是以维护自己权利和农奴制度为最高利益的激进民族主义者,以十三世达赖喇嘛为首包括噶厦、藏军官员,掌握了实际军政权力。二是主张汉藏友好,恢复前清旧制,认同中华民族国家的温和的民族主义者,以九世班禅为代表包括三大寺上层喇嘛和普通民众,则无政治权力。
1913年初,达赖喇嘛召开僧俗民众大会,讨论“西藏应与何国或若干国为友”等问题。英印政府官员贝尔坦承:倾向中国的人“亦不少也”,“西藏之官吏僧俗人民中,有左袒中国党,自无容讳,盖自然之亲近,及两国联合之久,有以致之耳。……在农民中,吾等亦时时闻其盼望中国复来。……西藏虽倾向自主,似尚不欲与其在政治上联合已久之中国完全分离”。[14]这说明,在中下层僧俗中,亲汉势力仍有较大的基础。⑥达赖喇嘛则借机清洗藏内亲汉势力,处罚帮助汉人的喇嘛和贵族。
达赖喇嘛裹挟西藏准备退出五族共和的国家时,展现了激进民族主义破坏国家稳定的一面,用民族主义的名义来达到政治目的,是一个完全排他的,以本民族利益为至高无上,超过了国家的利益,将走向极端民族主义。
据英人贝尔所称:达赖喇嘛的理由是:满洲皇帝信仰佛教,汉族人不信仰宗教。“他们认为中国人(指汉人——笔者注)是不信仰宗教的民族,因此,西藏人和中国人和睦相处是很困难的。西藏人把宗教看得高于一切。一位共同的朋友告诉我,达赖喇嘛把我当成宗教信徒,我知道,这一点将使我们更加接近。他希望所有的人都虔诚地信奉他们的宗教。中国伟大的蒙古族皇帝忽必烈汗不也是这样想吗?事实上,这是西藏人普遍的心理状态”。[15]西藏“废除”与中国政府的联系,“在于西藏与中国的联系是达赖喇嘛与清朝皇帝的联系。满人被视为佛教徒,而中国人则不是。一九一一年,中国革命爆发,中国废黜了满清皇帝,两者之间的这种联系随之不复存在了。联系中断了,西藏现在已完全脱离了中国”。[16]
达赖喇嘛将西藏地方与中国中央政府的关系“巧妙”地解释成是达赖喇嘛与清朝皇帝个人之间的关系,理由是统治中国的清朝皇帝信仰藏传佛教,西藏才会与中国发生联系,当清朝皇帝被废黜后,西藏就没有必要和不信仰宗教的汉人建立联系。达赖喇嘛以宗教为文化认同的价值符号区别满、汉、藏民族。
另外,赵尔丰在川边改土归流以及川军在拉萨骚乱时的暴力行为激起了西藏僧俗的愤恨。赵尔丰毁坏寺庙、残杀喇嘛的“事迹”,在西藏广为流传。据贝尔所说:“达赖喇嘛及其噶伦常对我(贝尔)讲,中国军官撕毁一○八卷的西藏佛经,并用羊皮纸的经书为其士兵垫鞋底。西藏人对此一亵渎之罪,极为愤慨,甚至比杀戮僧侣更加深恶痛绝”。[17]在全体信教的西藏人眼里,宗教领袖达赖喇嘛无所不知,全知全能,是“今生统治者,来世提携人”,[18]是不能亵渎和虐待的。川军进入拉萨1年半,中国就爆发革命,清朝皇帝被推翻,为什么?因为他虐待宗教领袖达赖喇嘛。如果一个俗人这样虐待自己的宗教领袖,他会有何下场呢?这就是因果报应。[19]贝尔所谈有扩大其辞的成分,但是以这种简单地逻辑看待内地的革命,却是宗教信仰的一种直观反映,以因果报应推断辛亥革命恐怕是内地汉人无法理解和难以想象的。清末民初,宗教成为西藏激进民族主义凝聚的核心和群众基础,民族主义则是宗教利益诉求的工具。西藏几百年来传统文化最重要的轴心就是藏传佛教,宗教成为民族生活的主题,最大的欢欣和最深的悲伤常与宗教的荣辱相伴随的。宗教可以使他们甘守农奴制度,当宗教面临危机时,也能唤起他们巨大的民族主义激情。以十三世达赖为代表的一批激进民族主义者,就诉诸宗教民族主义力量,割裂汉藏民族历史文化的纽带,推动了汉藏民族冲突的加剧。而内地汉人犹在苦口婆心的“自赞自唱”五族共和之真谛,试图唤醒沉浸在宗教民族主义高潮中的达赖喇嘛,却缺乏对西藏地方民族宗教情绪的了解。
激进民族主义者在西藏占据了主导地位,正好为英国利用,公开宣布承认西藏是在中国“宗主权”下的“自治国”。在英国的要求下,达赖喇嘛派噶伦夏扎为全权代表参加西姆拉会议,英方代表麦克马洪拟定条约内容核心是:“中英各政府既认西藏乃属中国宗主权之国,并认外西藏有自治权,兹订定尊重该国疆界之安全,所有外西藏之内政(达赖喇嘛之选举及其受职亦在内)应由拉萨政府掌理,中英政府均不干涉。中国政府订定不改西藏为中国行省,英国政府订定不并据西藏任何部分。”[20]“西姆拉条约草案”终为北京政府拒绝和反对,英藏自行非法签署。随后,达赖喇嘛推行新政,强化自立能力,秉持藏政达20年,使得汉藏恢复正常关系一波三折。
北洋时期内地尝试武力统一、和平统一、联省自治运动建立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的努力都失败了。边疆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内地都不能一统,何来统一边疆民族地区的实力。民族主义发挥作用是建立在国家实力基础上,没有实力做后盾,中华民族主义正面积极的作用是很难发挥出来。
从任何角度讲,由五族共和构成的中华民族主义总体上释放的是平等、团结、友好的善意。西藏温和的民族主义者接受了中央政府的诚意。以九世班禅为代表的亲汉派,始终坚持汉藏和好。1929年2月20日,九世班禅宣布:“西藏始终与中国合作,贯彻五族共和,共同抵制强邻之侵略。”[21]这说明“五族共和”说在西藏仍产生了较大影响。事实上,五族共和说也为达赖喇嘛所了解。1920年,与甘肃代表朱绣等人会面时,达赖喇嘛谈到:“余誓倾心内向,同谋五族共和。”[22]吐露了自己的部分想法,不能完全代表其真实意思,但至少说明五族共和并没有引起激进民族主义者的反感。西藏民族主义不反感、不排斥五族共和,与其说是五族共和的感召,不如说是基于几百年来汉藏在历史、文化、地理、经济贸易交流的基础上,仍存在的了解和认同。
(二)中华民族国家内部的“西藏自治”问题
历史在进步,民族主义理念也在发展。蒙藏边疆民族的“激进”行动,也促使国内的政治人物进一步思考和调整民族主义论调。巴黎和会达成尊重和承认民族自决这一基本原则后,也迅速传到中国。这再次唤起国内民众争取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的民族精神,也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
孙中山在1919年的《三民主义》中说:民族主义的积极目的“即汉族当牺牲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个中华民族之新主义。”[23]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表宣言,其中民族主义内容是:“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对于国内弱小之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24]孙中山晚年提出了新三民主义,其中民族主义的核心是各民族融合成一中华民族,在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之后,尊重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各民族自决和自治的权力。从20世纪20年代起,以民族自决、民族自治的原则解决复杂的民族问题成为世界潮流,也为国内民众所熟知。
1929年中国国民党在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3月27日会上通过“蒙藏与新疆”的决议案,宣布“本党致力于国民革命,既以实现之三民主义为唯一目的,则吾人对于蒙古、西藏及新疆边省,舍实行三民主义外,实无第二要求。……中国境内之民族,应以互相亲爱,一致团结于三民主义之下,为达到完全排除外来帝国主义目的之唯一途径。诚以本党之三民主义,于民族主义上,乃求汉、满、蒙、回、藏人民密切的团结,成一强固有力之国族,对外争国际平等之地位。于民权主义上,乃求增进国内诸民族自治之能力幸福,使人民能行使直接民权,参与国家之政治。”[25]6月17日,国民党第三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蒙藏之决议案,提出要加紧对于西藏宣传,要点是:“阐明蒙藏民族为整个的中华民族之一部,并释明三民主义为蒙藏民族唯一之救星。”“说明蒙藏民族所处地位之危险,帝国主义者侵略阴谋之恶毒,及第三国际曲解民族自决之煽动宣传”。“督促蒙藏民族人民积极培养自治之能力,完成自治之组织”。[26]
1930年赴藏返回的谭云山向行政院汇报观感说:“总合所说,不外一新一旧两个口号,旧者即五族共和,新者即三民主义(尤特别注重民族主义)。每先由五族共和说到三民主义,因藏内对于五族共和已有相当认识,对于三民主义则全未闻知。如是说法,听者无不欢迎。”建议:“我政府一面派人特别宣传,一面急应将三民主义及中央各种政策与设施译成藏文,分发藏内,使之明了。”[27]从上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五族共和及新三民主义已成为国民政府对西藏所宣传的民族主义理论,其中在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内部实行民族自治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民族主义的核心精神,以应对西藏激进民族主义者的“高度自治”。
1929年达赖喇嘛派贡觉仲尼为代表晋见蒋介石。蒋介石明言:“中央应本总理之宽大之主义,许藏人完成自治。”[28]并在致噶伦擦绒信内称:“兹特派棍却仲尼赴藏慰问兴居,并开谕藏民咸知五族共和之真谛。”[29]在致达赖喇嘛函称:“藏人为我中华民族之一,……惜我总理创行三民主义,深有鉴于帝国主义者侵略吾国,非合全国之力一直奋斗,则不能与之争存,而民族主义之精神,即所以求中华民族自由平等之路也。”[30]国民政府承诺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实现民族自决、自治,无疑在思想上顺应了国际政治潮流,也是一种政治妥协,照顾到了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虽然绝不同于西藏激进民族主义分子提出的“高度自治”,但对全藏僧俗来说,也是颇有诱惑力的政治解决之道。九世班禅在内地也多次呼吁:“希望中国以民族平等之观念,扶助及领导西藏人民,使之能自决自治。”[31]
在汉藏和好重现曙光之际,达赖喇嘛犹疑观望之时。1930年,偶发的大白纠纷引发了康藏战事,藏军始胜终败,西藏地方谣传川、康、青联军直捣拉萨,大为恐慌,群情激动,对与内地开战极为不满,形势危急之下,达赖喇嘛召集各级军政官员、各寺喇嘛,发表对全藏僧俗演讲,历数小时,终于平息众怒。“观今世界局势,余又为西藏前途不寒而栗。譬以外蒙而论,赤色主义发扬,禁止吉曾当巴活佛之产生,寺院财产之抄没,强令喇嘛还俗,充服兵役,事实俱在,必皆闻悉。诸如此类之危险时代,吾人所幸主权在手,唯有万众一心,奋发图强。任何之难局,可以坚强自治能力抵抗之。否则外蒙所发生者,难保不在西藏发生,则吾藏隆盛之教业、寺院与民众,均必破坏无遗,即贵族世家亦将作为奴隶,吾数千年以来西藏之正统,将成为历史之名词”。[32]达赖喇嘛唯恐自己像外蒙哲布尊丹巴活佛一样的下场,宣称若国家统一,寺庙将被抄没、喇嘛将被迫还俗、贵族特权将被取消,煽惑藏族僧俗的民族主义情绪。通篇是达赖喇嘛维护政教权力和政教制度的民族主义言论,表现为对政教利益的顽固坚持,为了保住权力,以民族主义动员民众,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来达到政治目的。他将维护自己的政教地位和农奴制度的民族主义与暴力结合,造成汉藏民族关系紧张和冲突。民族主义与国家是连在一起的,他要在中华民族国家里拥有绝对的政教权力或者脱离中华民族国家建立自己的“宗教国家”,都是不可能的,必将遭到大多数西藏民众的反对。
此时,中华民族国家面临非常大的困境,日本全面侵华迫在眉睫;内有地方军阀割据;除了西藏问题外,内蒙古独立运动方兴未艾;1933年新疆爆发了“东土耳其斯坦独立运动”,边疆危机日甚。蒋介石处理稍有不慎,边界地区即重走乱战之路。示以柔性友善之义,尊重民族自治权力,尽最大可能的团结边疆民族,安抚民族主义情绪,似乎是唯一之途。
1934年3月7日,蒋介石在南昌演讲称:“予以为目前最适当之政策,莫若师苏俄‘联邦自由’之意,依五族共和之精神标明‘五族联邦’之政策……依据总理‘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之原则,确立‘五族联邦’制,简言之,即采允许边疆自治之放任政策。……并认定唯有宽放的自治政策,方可以相当的应付边疆问题。予意除本部应为整个的一体以外,边疆皆可许其自治而组织‘五族联邦’之国家,如此则内消‘联省自治’之谬误,外保岌岌可危之边疆。……故实行‘五族联邦’加紧充实国力,乃今日应付边疆之唯一有效途径。”[33]国民政府承诺在“五族共和”的基础上,给予边疆民族自治权力。
此时,十三世达赖已经圆寂,热振活佛摄政,亲汉势力复振。以三大寺为首的喇嘛拥护中央,“其唯一的目的是能维持其宗教,对于政权则愿服从中央。盖彼等受逊清二百年之厚恩,又以英人种族不同,风俗宗教各异,反视中央不惟种族、宗教相同,且征惜之汉人在藏代谋福利事实,思汉之心不忘,而愿恢复中藏原有关系,实较急迫”。贵族俗官“为其自身利害起见,对于中央不无怀疑,以为中央对藏关系一经恢复,西藏政治势必改为民主,则其世袭权利,如庄田、官俸行将不能保守,故迟迟不肯表示中藏恢复原有关系,而思维持西藏现状”。“西藏人民以自达赖对中央携贰以来,政治黑暗,战争频仍,苛捐负担太重,双管齐下,困顿流连,民不堪命,年来人口减少,生计维艰,均为中藏失和重要原因。沿途见闻所及,大抵人民希望中央对藏关系早日恢复,以期战争停息,政治改良,压迫苛政可以免除。……惟其知识不开,畏藏官如虎之心尚未减除,一旦生计再感恐慌,则西藏革命势必爆发”。[34]从上可知,只有极少数人才为了自己的民族主义“理想”而奋斗,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更主要的是为了现实利益,所以,民族主义运动都是与自身利益紧密联系的,不如此,民族主义就丧失了动力。以十三世达赖喇嘛为代表的贵族和俗官从事民族分离活动,更多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真正的为西藏广大民众的幸福考虑。从这一点上讲,民族主义并不都是什么高尚的理想,掺杂着个人的私利,裹挟无知无力的普通民众,打着为了民族宗教的旗号,维持自己或本集团的既得利益。1941年3月,热振摄政告诉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处长孔庆宗:“现在西藏形势复杂,一般看法,以为客气点说,西藏系自治,坦白说西藏是‘独立国’。……且英国承认西藏是‘独立国’,现僧俗官员中实有不少倾向英国者,所以望中央对于西藏之事最好缓和,求其进步。”[35]西藏激进民族主义是维护上层集团私利的民族主义,而正因普通僧民的不满,才牵制了他们的“独立”活动。以三大寺为代表的喇嘛集团,反对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的“白种人”,认为“同种”的汉人更有利于宗教的发展。宗教是民初达赖喇嘛鼓动驱汉运动的号召力量,也是牵制新政推行,反对擦绒扩军、龙夏政变的主要力量。宗教对汉藏关系的好坏存在着正反面的双向作用,西藏藏族是全民信仰宗教,宗教与民族是不可分割的,前清之所以治藏成功,也在于充分认识到宗教的作用,尊礼藏传佛教,安抚了宗教领袖和众喇嘛,晚清失败则忽视了西藏宗教特色,不合时宜的以激进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利益,招致民族矛盾的激化。所以,英国官员贝尔也深深感知:“与西藏交涉者不可不留意僧侣,且必十分留意之也”。[36]这是西藏民族主义独特之处和难以应对的原因所在。
如何利用宗教俘获人心,使不同信仰的人们能彼此认同,并不是朝夕之功,处于艰难时期的民国政府也无条件和机会“因俗而为”。宣传中华民族大义是主观能把握的,也是必要的途径,效果如何,更需要政治、军事实力做后盾。若是从政治考量,西方传来的民族自决、民族自治的主张很容易被理解成该民族可以自由选择独立,易被激进民族主义者转化为建立“独立”民族国家的依据。有鉴于此,若是无“民族”之称,则何来“民族自治”呢?在我们国家,汉族作为数量最多的民族,以汉族来同化各民族,一直是政界思考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孙中山在1921年曾谈及:“今日我们讲民族主义,不能笼统讲五族,应该讲汉族底民族主义。……兄弟现在想得一个调和的方法,即拿汉民族来做个中心,使之同化于我。……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37]蒋介石将之“发扬光大”,想以宗族代替民族之称,再确定以汉族为中心的中华民族认同。
1942年8月27日,蒋介石在西宁演讲称:“我们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我们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词。我说我们是五个宗族而不说五个民族,就是说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样……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所以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其中各单位最确当的名称,实在应称为宗族。”[38]
1943年3月《中国之命运》一书中亦指出:“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合而成的。融合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合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合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四海之内,各地的宗族,若非同源于一个始祖,即是相结以累世的婚姻。诗经上说:‘文王子孙,本支百世。’就是说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39]“在中国领域之内,各宗族的习俗,各区域的生活,互有不同。然而合各宗族的习俗,以构成中国的民族文化,合各区域的生活,以构成中国的民族生存,为中国历史上显明的事实。这个显明的事实,基于地理的环境,基于经济的组织,基于国防的需要,基于历史上命运的共同,而并不是全出于政治的要求。”就地理环境而论,“没有一个区域可以割裂,可以隔离,故亦没有一个区域可以自成一个独立的局面”,就经济组织而言,“为政治统一以至于民族融和的基础”,以国防的需要而论,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的要塞”。“至于各宗族历史上共同的命运之造成,则由于我们中国固有的德行,足以维系各宗族内向的感情,足以感化各宗族固有的特性”,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即为各宗族共同的命运的记录。此共同之记录,构成了各宗族融合为中华民族,更由中华民族,为共御外侮以保障其生存而造成中国国家悠久的历史。”[40]
这是蒋介石的民族主义理论,正值中国为西藏地位问题与英国进行交涉之时。中国已经承认《大西洋宪章》所确立的各民族可以自由选择“自治”权力的原则。因此,蒋介石要有所规避“民族自决”的自由权力,阐述政府理论政策妥善应对边疆民族主义诉求,维护中华民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性。
蒋介石否认国内各民族是各个民族群体,民族的概念被换成宗族的概念,各民族都是汉族的宗族分支,宣传宗族论就是“创造”出民族血统一源论。毋庸讳言,血统论确实不符合各民族文化差异的实际情况,是回避民族现实问题,用一个中华民族(汉族)大家庭掩盖民族矛盾。其主观目的是良好友善的,想通过证明汉藏等民族同源同宗,减弱边疆民族“独立”意识,以应对某些激进民族主义者提出的“高度自治”的主张。国内一些学者对此持有反对意见:“二三年来在政治家与学者中间流行着一种似是而非的理论即民族一源论与边族否定论,有若干浅薄的历史考证来说明边疆民族之与汉族同源,以证明边族否定的统一同化政策之合理性,认为由此种理论之提倡可以消除边族分化之危险,造成民族统一的心理基础而省略许多边疆建设的实际步骤,其立意良佳,但陷于一种独断主义的错误,因为独断主义的理论徒足以掩蔽问题之真实性,懈怠实际的努力”。“中国边疆问题与国内民族问题的存在,乃一现实的事实,而无所用于历史学家的考证,我们无论用任何学术的与政治的解释,皆不能不认边疆民族的语言、文化与政教制度上的特殊现象”,“无论国内民族是否改称宗族,或从历史考证上是否可以证明此等少数民族与汉族同源皆不足以变异问题之真实性。故统一同化政策之本身固无错误,惟统一与同化工作,有赖于长期的文化努力,而不能单靠以政治主张为基础的历史观念之宣传”。[41]文章指出不能回避民族差别这一客观事实,应该通过长期的文化交流达到民族的认同,而不能空喊政治口号。
可是,在国家统一过程中,民族主义体现为本民族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在中华民族国家的建构中,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仍是核心问题。中华民国几十年来所做的是通过强调政治共同体的形式来“缝合”内地与边疆的裂缝。但是,要将千年来华夷之分的中华各民族转变融合成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又是何其难。内乱和外辱并存的中华民国政府,又没有实力统一各地方。把中华民族主义作为思想工具,唤起和激励民族成员,将民族情绪和意识形态转化为维护国家利益的政治运动,尚是力所能及的,反复解释“五族”构成中华民族的民族主义,就成为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国民政府面对外国以及边疆民族分裂分子歪曲“民族自治”的含义,想以民族血统一源论整合纷争的边疆民族也是无奈之举,但很难为大多数汉族和边疆民族所接受。
抗战之中的国民政府以抗日和剿共是当务之急,所谓的盟国英、美、苏都不希望中国强大,以国家之现状不能直接与英国对抗,也无力对西藏地方动武,经济、文化交流又渗透不进去。唯有以柔性羁縻之策,做出符合西藏地方实际和“世界潮流”的选择,释放善意,或能延缓民族矛盾的大爆发,只求西藏边疆的粗安尚是当时能承受的底线。
国民党接受西藏“高度自治”的原则是在国家领土主权完整之前提下,中央允许西藏地方“高度自治”。“实现蒙、藏各民族之高度自治,并扶助各民族经济、文化之平衡发展,以奠定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之基础。”[42]而不是“独立”。1946年,国民政府决定召开国民大会,要求西藏地方派代表前来参加,对此,达札摄政召集官员讨论参加国民大会的原则,其中之一是“如中央仍采怀柔政策,则要求独立,最低限度要求完全自治”。⑦西藏地方谋求最低限度的“完全自治”是与在中华民国范围内“高度自治”的构想有本质的冲突。
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规定:“西藏自治制度,应予以保障。”[43]西藏地方当局却一再策划自己的“独立”活动。1947年6月13日,国民政府决定召开“行宪国大”。国民政府指示噶厦选派西藏代表,尽快组织成立选举事务所。9月19日,噶厦致电蒙藏委员会称:“西藏乃政教政力自主自尊之圣地佛国,今与噶厦忽颁命令,派噶厦为选举监督等语,似此不合理法专制压迫命令,根本乖误之至。”⑧噶厦在达扎摄政期间,清除亲汉势力,亲英派掌握实权,策划成立“外交局”、“慰问同盟国代表团”、参加“泛亚洲会议”、赴欧美“商务代表团”等事件,试图将西藏问题国际化,直至蒋介石败退到台湾。民国时期外有英国的干涉阻挠,内有激进民族主义的破坏,西藏问题终没有解决。
解决西藏问题之道,首要是国家统一。民国政府没有条件唤起边疆民族对中华各民族的认同。胡适认为:“民族主义有三个方面:最浅的是排外;其次是拥护本国固有的文化;最高又最难的是努力建设一个民族的国家。因为最后一步是最艰难的,所以一切民族主义运动往往容易先走上前面的两步。”[44]近代的中国人在三个方面都着力了,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中华民国期间没有完成。在统一的国家内部汉藏等民族通过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彼此理解和帮助,信任和接受对方,建立对兄弟民族的认同,能够实现民族之间的多重认同与和谐共存。
注释:
①民族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15世纪,1836年首次收录在《英国牛津词典》中。1844年民族主义基本含义被解释为:“对一个民族的忠诚和奉献,特别是指一种特定的民族意识,即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特别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本民族利益,以对抗其他民族的文化利益”。参见徐迅:《民族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0页。但是,民族主义至今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国内外学者对民族主义的解释大致包括思想观念和行动两个方面的内容。当今学界将民族主义作为一种诠释思想和活动的工具,广泛应用近现代政治和思想研究中。
②对近代西藏“独立”问题的研究,国内是以藏学专家学者为主要力量,所取得的成果多与英国的侵略、中英交涉斗争,以及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为主,较少关注西藏地方内部的民族主义心理。2008年西藏发生3·14打砸抢烧事件之后,汪晖在《东方主义、民族区域自治与尊严政治——关于“西藏问题”的一点思考》中谈到了当代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认同问题,侧重谈西方和中国对汉藏关系、民族—国家模式等问题的理解所存在巨大的文化差异,载《天涯》2008年第4期。近代内地产生的民族主义对西藏的影响,以及西藏内部的民族主义的产生,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思考近代中华民族国家建构和“西藏独立”问题的一个视角。
③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初十日,“谕内阁加封达赖喇嘛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封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合编:《清末十三世达赖喇嘛档案史料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9页。
④宣统二年(1910)三月二十三日,“弈匡等为治藏之策勿遽更张严防达赖图复权位等事复赵尔巽函”,《清末十三世达赖喇嘛档案史料选编》,第269页。
⑤《中国大事记》,民国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大总统令,《东方杂志》第8卷,第12号。
⑥[加]谭·戈伦夫《现在西藏的诞生》,伍昆明、王宝玉译,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5页。“现在开办现代学校的中国官员们业已到来,大大地减少了西藏官员们从贫苦阶层勒索来的贿赂,并且作出比西藏官员更为正直的审判。无疑奠定了驻藏大臣所称西藏贫苦阶层赞成中国的某些基础”。
⑦“蒋介石对西藏出席国大代表将在会上提出提案内容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6年1月29日),《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7册,第3003页。
⑧“噶厦为拒绝派为选举监督并希将喜饶嘉措之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取消等事致许世英电”(1947年9月19日),《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7册,第30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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