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环境保护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持续发展论文,环境保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4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成果汇报会上提出,“要把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及其规划成果转变成为地方法规,转变为政府的施政行为,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举办环保规划培训班,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珠三角乃至全省环境形势的严峻性,把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上升到生存意识、发展意识和民族意识的高度,牢固树立环保观念,把进一步加强环保、改善环境落实到各项具体的工作和行动中去。”为了贯彻落实好德江书记的重要指示,省政府举办了《珠三角环境保护规划》成果培训班。9月24日,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草案》,全省各市、各部门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把握珠三角环保规划的各项内容实质,增强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为规划的全面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充分认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广东的发展看,日趋严峻的环境形势成为重大制约。
我省当前的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张德江书记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珠三角环保规划汇报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省存在三大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城镇化滞后,不少地方城不像城,乡不像乡;二是土地管理不严,企业布局不合理,对环境的破坏及污染较大;三是环境不堪重负,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污染尤为突出。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省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一是污染排放总量大,超过环境负荷能力。我省目前污染物排放和经济发展呈同步增长态势。2003年全省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和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分别比1999年增长27.4%、54.6%和19.6%,广东以占全国1.87%的土地面积承载了占全国5%和11.7%的工业废气和废水总量。我省每增加单位GDP的废水排放量比发达国家高几倍,单位工业产值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比发达国家高10多倍。我省污染物排放水平偏高,2003年万元GDP废水排放量为41.6吨/万元,远高于山东(21.9吨/万元)和上海(35.5吨/万元),也高于江苏、浙江等省市;万元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3千克/万元,高于上海市6.1千克/万元的水平。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染治理欠账较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尚未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率不到20%。水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目前我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只有82.9%,部分流经城市河段和内河涌水环境污染严重,造成17%的省控段面属劣V类水质,正面临资源性缺水与水质性缺水的双重威胁;2003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到35%;部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偏低。空气质量不断下降,2003年全省酸雨频率达42.2%,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造成这些污染问题,除了我省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外,更与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强有关。一些地方仍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求得一时的经济增长,生态用地、城市绿地在追求增长的口号下被不断破坏、侵蚀,一些地方“山河破碎,满目疮痍,有水皆污,垃圾围城”,与现代化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可见,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我省正处于新一轮快速发展和加速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广东在新阶段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然而,广东要实现到2010 年全省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到2020年再翻一番的目标,以目前的单位GDP排污强度算, 2010年、2020年废水产生量将比2002年分别增加60%、100%, 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将分别增加50%、8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些都是实现现代化的巨大障碍。如果我们从现在起不尽快制定和实施强有力的环境保护规划,未来我省环境将无法承受。因此,通过实施环保规划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已是刻不容缓。
从世界发展潮流看,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已成为必然。
当今世界,资源危机和环境危机已成为各国共同面对的严重问题。早在1992年,联合国里约“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全球范围内就确立了发展必须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提出把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促进三者协调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经济总体上向着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GDP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规模、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但现行GDP没有或不能很好地反映其投入(特别是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的代价)、结构(包括社会财富的分配结构)和质量(包括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社会效益等)。目前许多国家都在探索绿色GDP核算体系,基本思路是在传统的GDP的基础上,加上资源、环境、人文等因素。尽管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仍需要相当长时间的探索,但用绿色GDP的理念去指导经济发展已成为各国的选择。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写的《2002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认为,环境问题使中国损失GDP的3.5—8%。广东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必须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行绿色制造、绿色采购、绿色消费,实现产业发展的生态转型,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能使广东经济跟上经济全球化发展大势,真正融入到世界经济当中,在经济全球化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环境保护有赖于环保规划先行。环境规划体现主动保护的思想,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起龙头指导作用,世界发达国家对环境规划都极其重视。造成我省特别是珠三角环境污染现状较为严峻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省环境规划工作滞后,规划水平和层次不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引导能力有限,对政府决策的引导能力不足,从而影响了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广东人口密度较高,资源不足,技术和管理仍相对落后,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而坚持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因此,德江书记、华华省长提出编制和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并邀请国家环保总局与广东联合开展编制我省环境保护规划,希望以规划为龙头,指导我省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创新优势,是十分重要的战略性、前瞻性决策。
准确把握《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中三大战略任务的内容实质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在分析珠江三角洲主要环境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压力和挑战的基础上,对珠江三角洲未来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科学的预测,确立了两个阶段性的目标:一是到2010年珠三角所有城市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二是到2020年所有城市达到生态市要求,建成生态城市群。规划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任务,为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的发展思路。在此,我就“红、绿、蓝”三线战略的要义跟大家交流一些看法。
第一、通过实施红线调控战略,从不同环境要素的敏感程度出发,优化调整我省各种产业的空间布局。
红线调控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生态功能区划提出需要严格保护的地区以及污染负荷超过环境容量的“红线”控制地区,建立与环境容量资源约束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空间布局,适应资源和环境的空间分布和供给能力,改变目前珠江三角洲整体密集开发的空间格局,为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提供环境底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构筑区域生态安全体系。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差异性等进行生态功能区划,在珠江三角洲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区域生态结构体系,并按照不同区域对生态保护要求的严格程度,将珠江三角洲划分为严格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引导性开发建设区,实施生态保护分级控制。二是优化水环境安全格局。通过调整取水排水格局,调整和优化各河段水功能,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有序协调,确立水环境总量目标,确保区域持续性供水安全。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确保到2010年,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三是确立大气环境敏感区。珠江三角洲中部原则上不再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并通过加大治理力度,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等手段,提高珠江三角洲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通过实施绿线提升战略,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引导经济持续发展。
绿线提升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建设,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的绿色化,提升区域复合系统的整体效率。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推广生态农业。根据不同的生态类型区域分别开展以生态防护、生态屏障功能和生态种植为主的生态农业建设。以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农业带、生态农业圈建设为重点,发展都市型农业、观光休闲型农业,建成珠江三角洲可持续的生态农业体系。二是发展生态工业。通过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以九大支柱产业为重点,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实现产业生态转型。合理引导惠州大亚湾、珠海临港工业区和广州南沙开发区等重大产业的布局及开发,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三大开发区产业生态化和清洁化,构造产业发展优势。加快电镀、化学制浆、化工、制革、纺织印染、冶炼、发酵、工业固体废物加工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严格限制、淘汰、禁止10大类161个产品的生产,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小水泥、小冶金、小铸造、小火电等,或通过以大代小的办法,实现污染集中控制。三是推进生态旅游。依托区域优势,积极发展特色旅游和跨市生态组合旅游,建设生态旅游景区,加强生态旅游开发监管,积极推进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实现生态旅游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以发展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和建设生态文明为重点,引导可持续消费。发展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绿色”机动车,发展快速轨道交通,加强交通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创建绿色学校、生态示范区,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培育生态文明。
第三、通过实施蓝线建设战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环境安全。
蓝线建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实施珠江三角洲区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控制以及固体废物资源化行动计划,彻底改变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提高环境容量资源配置效率,夯实区域复合系统的环境调控基础,确保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环境安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及河道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行二级强化处理工艺,提高除磷脱氮效果,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联合建设规模化、集约型污水处理厂,争取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到2020年达到85%以上。实施区域河道整治工程,争取到2010年消除黑臭河道,到2020年各自然水系基本恢复水体生态功能。二是努力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通过关停污染严重的小火电,发展大容量、低能耗机组,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限制燃煤及燃油燃料含硫量在0.8%以内等手段,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通过加强对水泥厂、电厂、 工业锅炉的烟尘排放控制,对施工管理、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控制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通过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火电厂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技术,防治氮氧化物污染。三是防治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通过建设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在珠三角地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回收网络体系,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进程,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中心,实现工业废弃物尤其是电子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强化源头控制,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构建综合利用和回收系统。
加快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 全面推动我省环保工作上新水平
规划的实施,将对珠三角地区及广东增创环境新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各地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的战略意义,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对规划组织实施的领导,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下去,把规划成果转变为地方法规、政府施政行为和全社会的行动。
(一)尽快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计划及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到各地、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要建立落实规划的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和区域负责制,加强领导,加强培训,层层落实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各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的组织实施,并将规划的有关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及其负责人,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按照规划的要求,修编各地环境保护规划。
各地各部门要有全省一盘棋的大局观,服从大规划的要求,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并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或修编本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各市必须落实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中所确立的“红线”控制范围,并严格按照《环保规划》确定本地生态保护分级控制的区域和面积,制定完善的分级管理办法和措施,作为各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引。开发建设必须与规划相协调。
(三)尽快完成《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组已于4月中旬到各地进行了实地调研,目前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各专题报告初稿也于6月底基本完成,根据计划安排, 各专题规划将于9月底完成。希望各地各部门继续给予密切配合和支持, 争取尽快完成全省环保规划工作。这里要强调一点,全省环保规划要体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我省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工业化和城镇化推进程度不同的特点,强调在发展中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强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考虑区域环境容量和承受能力,合理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控制污染。
按“减量化、再使用、可循环”的原则发展循环经济,是我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我省较早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并已取得一定成效。2001年10月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三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2002年,我省第一批55家清洁生产试点企业通过审核确定。2003年5月, 三部门联合颁发了《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有22家企业通过了验收,成为我省首批“清洁生产企业”。最近,三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下发广东省第一批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了我省33家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名单。我省各地均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其中,深圳市正在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市工作。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加大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力度,在我省创造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和完善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促进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使循环经济在我省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计划在条件较好的深圳等市率先开展循环经济立法试点工作。三是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分近、中、远期三个层次来推进循环经济。近期重点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和生态工业园区;中期要在一些重点区域(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等)创建一批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及再生产业体系,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的生态城市;远期要扩大循环经济覆盖的领域,丰富其内涵,从生产、消费、回收等环节,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以生态链为纽带统筹规划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探索和实践不同类型的社会型循环经济模式,建设资源节约的循环型社会。四是开展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研究,系统地、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在全省推行循环经济工作,把循环经济与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局面。继续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建设。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循环经济企业典型,抓好南海国家生态工业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努力实现从循环型企业到循环型社会的转变。加大对循环经济关键技术课题的立项支持。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100项循环经济实用技术成果,并将这些成果推广应用到我省循环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去。
(五)突出治理重点,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等重点工程。要按照珠江综合整治考核细则、治污保洁实施方案和十项工程确定的目标
和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程按期保质完成。二是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加大山区和水源地区环境保护力度。在推进山区发展的进程中要严防污染向山区转移,构筑好山区绿色屏障,各市要按照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中的明确要求,对辖区内各饮用水源区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饮用水源,对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必须予以整治,甚至搬迁或关闭。要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是要加强环保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环境监管,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必须予以清理;对进口废五金企业和固体废物回收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依法整治。广东进口废五金进行加工生产,造成环境污染,有几个地方的问题突出,是挂了号的,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四是要优化布局,解决跨区环境污染。当前我省的环境污染越来越呈现区域性,跨区环境污染纠纷日益增多。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上下游同心,跨区域联动整治。全省各地要按照《泛珠三角环保合作协议》要求,顾全大局,通力合作,从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通盘考虑,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做好环境资源的整合。要明确每个城市的不同功能定位,引导、促进城市间的分工合作、协同发展,实施区域环保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促进工业集聚发展,提高区域环境承载力,形成区域协调机制,做到联防联治。继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等协议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环保区域合作要跟上,要尽快建立泛珠三角环境保护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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