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德治衡论

法治与德治衡论

郁建兴[1]2001年在《法治与德治衡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治与德治衡论

刘茵[2]2003年在《法治与德治衡论》文中指出江泽民同志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是对治国理论的推进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内涵。也是对我国建国以来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经验的总结。这不仅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我国现代法文化建设也具有深远指导意义。面对复杂、多变的人类生活现实,如何认识作为治国方略的法治和德治?两者有怎样的关联?如何处理好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对此学界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试图立足于历史,从理念、方略两个层面对上述问题加以反思。本文分为六部分前言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具体含义,并说明中国法治的未来必须从中国的过去和现实中找到出发点,西方的经验也必须本土化才会在中国获得再生。中国共产党“十五大”对法治问题所作地提升,可以说是对借取西方法治经验和挖掘本土资源作的权威性论说。在第一部分中,文章首先从法文化的角度论述叁种治国工具及其关系,并基于本土现实说明中国法治的相关依存是道德根基而非宗教支持。实行法治决非完全与传统决裂,也非盲目移植西方法律形态及其宗教信仰基础。我们需要的是把握现实与传统的和谐和更新,获得民情和道德的支持,寻求一种超越东方和西方的现代新型法制的途径。其次通过比较中西方治国理论,论证法治方略在中国确定的必然性。这有助于我们在建立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正确认识法与道德的各自地位和作用。在第二部分中,文章说明德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是古人对社会治理和人伦教化规律性认识的结晶。中国传统的德治思想是有其鲜明的阶级性和历史局限性的,对其进行批判继承,结合今天的社会现实加以综合创新,并在新时期的治国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处理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在第叁部分中,文章首先回顾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理论并结合现实论述两者之间是否有本质上地联系,这不仅是一个应然与实然的重大法哲学问题,也是关乎社会控制模式选择的实践问题。其次从法学、伦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详细分析法治与德治各自的功能优势和局限,并论述法治的优<WP=3>势即为德治的局限,德治的优势即为法治的局限,两者只有进行最佳配置,才能使其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局限得到最大程度的克服。最后深刻反省当代中国道德缺失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能建立道德和法律互动、整合机制,真正实现道德与法的精神的有机统一。在第四部分中,文章结合历史说明法治是人类基于对自身价值和命运的关注而产生的一种制度,其生成注定要以人文精神为精神底蕴。但是,由于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缺少应有的理性因素,缺乏对个体价值的关注等弱点,因而最终未能催生出法治的精神和实体。在当代,我们仍然缺乏足于支撑法治的人文精神的资源。因此,重构法治的人文精神,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将最终为法治和德治地恰当统一提供坚实的基础。在本文的结尾中,文章对法治和德治的关系作出了总结,认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者缺一不可,都不可偏废。以“以德治国”为本,法治才能真正实现;以“依法治国”为标,以法治保障德治,才能避免德治软弱无力的境地。只有建立两者的协调统一,才能真正建立起安定团结、生机勃勃地社会主义社会。

杨伟清[3]2019年在《道德的功用与以德治国》文中研究说明在证成德治的重要性时,德治论者往往诉诸建立在道德与法律多重比较基础上的道德的功用。但这一思路把复杂的问题简化了,没有充分意识到诉求的前提与达致的结论之间的巨大鸿沟。从总体上来说,这一证成思路面临着一些一般性的问题,诸如怎样从事实判断通达价值判断、如何解释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如何证成国家介入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如何厘清国家的权限等。当我们具体考察德治论者在证成德治时诉求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时,也清楚地发现,这些关系要么根本与证成德治无关,要么与证成德治仍有很远的距离,有些关系则进一步说明了推进法治的重要性。这就意味着,在证成德治时,德治论者要么完全舍弃这一思路,要么能很好地应对这一思路面临的诸多问题。

慕金付[4]2001年在《试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文中指出本文中心论点: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文章在对法治、人治、德治等概念的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两个价值层面对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作了具体论证。作者认为,在目标价值层面上,法治属于政治文明范畴,德治属于精神文明范畴,二者的关系应被视为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在手段价值层面上,二者的关系应被视为法与道德的关系。因此,法治与德治应相互结合。

何为[5]2003年在《全面、深刻、历时剖析新时期的治国方略》文中研究指明新时期的治国方略是“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因之,如何剖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就自然成为有效实施这一治国方略的前提条件。余以为,剖解这一治国方略应注意把握其全面性、深刻性和历时性。

丛岩[6]2010年在《我国电视商业广告中的伦理失范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蓬勃振兴,我国广告业的速度和规模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然而,在辉煌成绩的背后,人们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由于缺乏严格的法律管制和广告伦理道德的约束,我国广告业的发展逐渐出现了偏离正常轨道的趋势。表现之一就是在电视上总会不断出现虚假夸大、色情恶俗、引导不健康消费等不良广告,这些违背伦理道德的问题广告不仅阻碍了我国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更是引发了污染社会环境、危害青少年的身心成长、误导生活价值观和消费观等诸多种不良影响。以伦理为视角,探讨电视商业广告中的道德滑坡现象、开展广告伦理研究、健全广告伦理体系,成为净化广告文化产业,使我国广告与国际接轨的客观要求。关于电视商业广告伦理失范问题的症结,作者分别从环境因素、电视商业广告传播主体与客体的主观因素,及电视商业广告的管理体系叁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第五章,作者根据原因对治理电视商业广告中的伦理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对于客观环境因素的影响,应该及时制定与时俱进的发展策略,满足广告业的发展需求;关于广告传播主体与客体的主观原因,可以通过开展素养教育提升传受双方的职业道德和文化水平,实现经济利益与伦理道德的平衡;最后,针对广告管理体系的缺陷和不足,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促进“法治”与“德治”的融合是最佳的解决方法。作者提出的这几点对策只是一些改善电视商业广告伦理失范现象的初级理论建议,若要真正、彻底地肃清广告业中的不良现象,就不能空喊口号,而必须把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落实解决措施,这对于我国广告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和谐关系的维系都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

张新萍[7]2006年在《王充思想融合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王充是东汉时期杰出的思想家。他依靠勤奋与天赋,凭借都城与太学的有利条件,博览了诸子百家的着述,成为饱学之士,也由此形成了其吸纳百家学说的治学思想。 王充独特的自然观,是其吸收、融合诸子百家思想的理论基础。其自然观的突出特点是:世界的物质性和自然性,即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是王充思想的核心,也是他吸取前人思想成果的基本指导思想。正是在他的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的指导下,他对儒、道、法、墨等学派的思想成果进行了吸纳、融合、升华、创新。 王充用自然主义解释社会现象,认为“性本自然,善恶有质”、“时命当自然也”。据此,他吸取先秦儒家的人性论和天命论,形成自己现实的、复杂的人生观。王充继承了儒家思想中的唯物主义思想,又依据唯物主义观点批判两汉儒学的神学化趋向,并由此完善了自己的自然观。 从自然主义的前提出发,王充传承了道家的自然观,并引用大量实例充实自然之说的内容,使天道自然的理论得到进一步的验证和发展。王充继承了道家的气论,又融合了先秦以来其他诸子百家的气论及当时自然科学的成果,构建了较完整的元气论。此外,他的生死观也具有浓厚的道家自然辨证的色彩。 在唯物主义指导下,王充承袭法家分析社会问题的基本观点,从物质生活条件角度探求社会治乱的根源,并糅合儒家“德治”和法家“法治”的主张,提出德力并重的治国之道。他把社会历史发展看作自然客观的过程,并依此继承发展了法家的历史进化观。同时,他还传承了韩非子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墨家是先秦时期与儒家相对立的最大的一个学派。到了汉代,随着儒学统治地位的确立,墨家学派渐趋式微。然而博览群书的王充,对墨家典籍依然关注,并吸取其认识论和薄葬观。王充还采撷了朴素的阴阳五行思想中的唯物主义成分。 汉代是学术巨人辈出的时代,各类鸿篇巨着层出不穷。从王充思想体系中可以看到他吸取汉代前贤光辉思想和创造精神的痕迹。汉代自然科学的丰硕成果,开阔了王充的视野,支持了他的唯物主义观点,《论衡》就大量运用了天文学、气象学、地理学、生物学、医学等方面的知识。 王充以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为核心,试图站在更高的层次上,融合儒、道、法、墨等诸子百家思想,构建起独立、综合的思想体系。正因为这样,王充的思想不仅没有在

朱风翔[8]2015年在《方东美“生命哲学”的价值思想》文中研究说明方东美坚持以价值为中心的哲学观,吸收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本体论和怀特海的机体主义思维,归本中国周易“生生之德”的价值理性,创建了融贯中西、个性鲜明的“生命哲学”体系。方东美在衡论中西文化、判别科学与哲学、统汇中国哲学的通性与特点、贞定文化层次和生命境界的哲学运思过程中体现了鲜明的价值视角。他的“生命哲学”既是本体论,也是价值论。他主张的机体主义是中国传统哲学融通性价值思维方式的现代继承和创新发展。方东美在对西方新兴的价值哲学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评骘欧洲人、希腊人、印度人和中国人对“存在与价值”问题的看法,赞赏和主张中国传统哲学即存在即价值的态度。方东美欣赏东方哲学,尤其是中国哲学中各派重视物质世界的价值取向,主张把这个物质世界当作是人类生活的起点、根据和基础。面对近代以来“人”的价值地位遭受的多重打击,方东美选择人本主义的途径研究哲学,提出“高度心理学”重塑“人”的价值自信。方东美的人格理想经历了由改造尼采的“超人”理想到“全人”或“高贵的人”的发展,形成了“诗人—圣人—先知”叁者合一的理想人格,并通过其精心设计的“人与世界在理想文化中的蓝图”,阐释了人类生命精神的层层提升。方东美提出了“双回向”的生命价值实现路径,同时强调“人文化成”的“自我实现的历程”。方东美的理想政治建立在对现实政治的不满和批判之上,主张不能失掉中国哲学对政治理想的信念,赞赏儒道墨法融会贯通的德治,强调政治家要提高哲学素养。方东美哲学思想的学术个性及其对于现代新儒学思潮的独特贡献,体现在从比较文化学旷观中外文化精神的视角,致力于由中外文化比较来昭示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价值与前途,从原始儒家、原始道家、大乘佛学、宋明清新儒家思想的会通处来把握中国哲学精神的共性。方东美的“生命哲学”体系,本质上也可以说是一种价值哲学。生命本体既是价值的源泉,又是价值的归宿,人类生命精神的不断提升是价值实现的过程。方东美一生致力于旁通统贯、广大和谐的哲学体系,独创之功卓着,但最终依然未能彻底解决好经验与超验的二元分立难题,从而同其他现代新儒家一样,其哲学创建皆长于书斋中的理性思辨色彩,而缺乏实践性的品格。研究方东美“生命哲学”的价值思想,有利于开阔和深化对现代新儒学思潮的研究,同时也是对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研究的合理延续和视域拓展,从而为我们当前正在进行的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和发展提供理论经验和启示。

郎镝[9]2014年在《《潜夫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研究《潜夫论》,旨在探讨王符对东汉社会行政、政治制度、学术世风等方面的思考和社会批判,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学特征。全文共六章:第一章讨论了王符的出身、交游,并归纳其性格特征。认为他的庶孽出身形成了他的“独行”性格;周秦以来的隐士文化形成了他的“潜隐”个性;此前的文学传统催生了他的批判意识。第二章探讨了王符对汉政的态度。分析了《潜夫论》中所涉及的荒政、边政、近习等社会行政问题。认为官员不作为、边吏欺诈、边将怯劣、近臣弄权等行为是造成汉政之弊的原因。提出了选贤任能、实边抑党的主张。第叁章讨论了王符对“汉家制度”的思考。认为从贤君的角度出发,应重视民本和德治;从贤臣的角度出发,应强化“效理名实”,注重考绩。第四章分析了王符思想的汉代学术理据。可以看作其政治观点、社会视角、文学观念的学理来源。认为易学的“通变”之道是他观察治道的理论基础;《诗》学的风政思想是他社会批判的精神动力;“五德终始”是他历史观形成的渊源;重视“人道”是他调整汉代社会状况的手段与视角。第五章论说了王符思想中对东汉社会风气的反思。从引用俗谚的角度切入,分析了王符所关注的社会消极现象,如失德、重利等。认为王符提倡的名节观念代表了汉末士人改造社会的意愿。第六章总结了《潜夫论》由批判意识而产生的文学特征。认为机关中藏的章法、精微密丽的句法使《潜夫论》富于逻辑性;多样化的文体表达,使《潜夫论》的论政更为有力;“去虚就实”“去繁就简”使得文章的批判的行文简明清晰。从而将东汉政论散文推向高峰。

赵秀村[10]2016年在《韩非子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文中指出韩非子,战国末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批判总结春秋战国以来各国的变法历史经验、前期法家思想及同时期其他思想学派思想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完善了其以法为本,法、术、势为一体的独特的法家思想体系。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依法治国、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背景下,一系列社会矛盾的出现以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使得继续完善丰富法治思想理论进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迫在眉睫。韩非子法治思想对当今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启示。对韩非子法治思想的研究虽已取得诸多成果,但缺少对韩非子法治思想当代价值的系统论述,而在系统论述其理论内容的基础上对其当代价值进行充分论述正是本文创新之处。首先,论述了韩非子法治思想的产生。其产生离不开当时井田制的瓦解、新兴地主阶级与旧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的突出以及社会要求实现统一、结束战争的社会背景,同时也受到当时其他学派思想以及先前法家人物的影响。其次,在系统论述其产生之后又完善了其兼具理论内容与实践方法的法治理论体系。指出韩非子法治思想是一种理想、治国方略,有它的独特性,而基于其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意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目标提出了一套包含法治前提、基础、根本和要求的独特的法治理论体系,并在此指导下形成了其独特的实践机制。最后,指出虽然韩非子法治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历史的局限性,但不可否认韩非子法治思想具有时代的进步性,韩非子的“以法治国”、赏罚及变法革新理念对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念借鉴,其科学民主的立法思想、“赏信罚必”的法治原则、“法不阿贵”的法治精神、“循名责实”的法治工作方法、对普法教育的重视对我们的立法、司法、执法等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而其思想因在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不足也成为我们今天进行法治建设所应吸取的负面教训和经验。

参考文献:

[1]. 法治与德治衡论[J]. 郁建兴. 哲学研究. 2001

[2]. 法治与德治衡论[D]. 刘茵. 中国政法大学. 2003

[3]. 道德的功用与以德治国[J]. 杨伟清.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

[4]. 试论法治与德治的关系[J]. 慕金付. 理论建设. 2001

[5]. 全面、深刻、历时剖析新时期的治国方略[C]. 何为. “叁个代表”与理论创新. 2003

[6]. 我国电视商业广告中的伦理失范问题及对策研究[D]. 丛岩. 大连理工大学. 2010

[7]. 王充思想融合性研究[D]. 张新萍. 郑州大学. 2006

[8]. 方东美“生命哲学”的价值思想[D]. 朱风翔. 西北政法大学. 2015

[9]. 《潜夫论》研究[D]. 郎镝. 东北师范大学. 2014

[10]. 韩非子法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D]. 赵秀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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