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修订本)解读_古代汉语论文

古汉语(修订本)解读_古代汉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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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振家先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古代汉语》,是一部新的教材,教育学院、电视师院、电大师资班的中文专业普遍使用它。近年来又作为“三沟通”的教材,发行量之大,使用面之广,可谓后来居上了。这部教材于1994年出了修订版,其序强调对其错误有所改正,对其不足有所弥补。然而,细读此版后,心中仍感遗憾。考虑到此教材是使用广泛的师范教材,所以本文特针对其诠解上的疵瑕,拟从昧于僻义、轻率取义、以今度古、盲目引申、造成疑惑、忽视语法、随意添割、否定义项等八个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候教于方家。

一、昧于僻义

所谓昧于僻义,是指诠解者对某些词语的生僻义项不熟悉甚至不了解,因而造成注释之谬误。例如:

①自始合,苟有险,余必下推车。子岂识之?(《齐晋鞍之战》)

上册第39页〔19〕译“子岂识之”为“你难道知道这些吗”。细审上文,便知此注不妥——郑丘缓多次下车推车而前,驾车的解张焉能不知?郑丘缓怎可能用反问句来强调解张不知道?因此,此“岂”绝不能释为“难道”。《古书虚字集释》认为“岂”可训“其”,并进一步指出“为‘殆’之义”。陕西版《常用文言虚词词典》将此义通俗地讲为“或许”、“恐怕”,上教版《中学文言虚词手册》释之为“大概”。据此,“子岂识之”则应释为“你大概知道这些吧”——这才能准确表达郑丘缓的本意。此教材下册讲副词不析“岂”,可能是误判“岂”只能讲为“难道”而不值一提吧。

②后汉使复至匈奴,常惠请其守者与俱,得夜见汉使……(《苏武传》)

上册第302页〔12〕将“得夜见汉使”译为“得以在夜间会见汉室的使臣。”此注未确诂“得”义。要知道,此次会见是瞒上之行动,是常惠买通其守者暗中进行之事。因此,“得夜”应讲为“等到夜晚”。“得”可训“待”,是僻义,可见于《广释词》与《古书虚字集释》。“得”为职部端母,“待”为之部定母,声相邻而韵相近,故可通假。

③大丈夫无他志略,犹相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班超传》)

上册第315页〔13〕译“无他志略”为“没有别的志向、谋略”。此句是班超之语,通观全句知其只谈“志向”而未谈“谋略”。而且下面的句子——“左右皆笑之。超曰:‘小子安知壮士志哉!’”更说明班超言志而未言谋。因此,释此“略”为“谋略”实为不妥。此“略”应据《广雅·释诂》释为“求”,即“追求”。扬雄《方言》也训“略”为“求”,并进一步释曰“于道曰略”,即对于“道”(包括人生道路、理解、目标、信仰)的追求都叫做“略”。据此“无他志略”即“没有别的志向和追求”。这样释译,方与本句及下文的意思扣合。

④如是者亦有年,犹不改。(《答李翊书》)

上册第360页〔12〕注“有年”为“有了不少年头”。在诠解者看来,“有”即“有”也,为使译句畅达,加“不少”二字。其实,“有年”可释为“多年”。“有”有“多”义,虽僻,但有据,可见于《诗经词典》、《广释词》等。

⑤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魏公子列传》)

上册第248页〔7〕注曰:“或有:有,同义复词。”诚然,“或”也可训“有”,但此处不是。此“或”应确诂为“又”,这里释“或”为“又”,可使译句更顺,表义更准。“或”的此义项虽僻,但在《经传释词》、《经词衍释》、《词诠》、《古书虚字集释》中皆可见。《古书虚字集释》训“或”为“又”,共举5例,最后一例即是此句。

二、轻率取义

这类差错和上类不同,诠解者对应取而未取的义项并非不知,而是由于没有吃透文意或不顾及译句的通畅等原因所造成的失误。例如:

⑥于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于齐,齐兵乃出。(《触龙说赵太后》)

上册第177页〔15〕注“质”为“抵押”,既不合情理,又难使句畅。《辞源》释“质”的第一个义项为“抵押”,第二个义项为“留作保证的人、物”。长安君是人而非物,故这里应取第二个义项,训为“人质”,并活用为动词,则“质于齐”应译为“到齐国做人质”。本文前面的“必以长安君为质”之“质”,此教材的诠释者尚能训为“人质”,为何释到后面就疏忽了这个义项呢?

⑦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毛遂自荐》)

上册第232页〔22〕注曰:“乃:副词,才。”此注不但不能使译句通畅,而且把未处囊中的原因加在毛遂自己身上,显然不是毛遂原意,也和下句“使遂蚤得处囊中,乃颖脱而出,非特其未见而已”之意不合。因此,此“乃”应训为“就是”,句译为“我就是请求您让我现在处于囊中啊”。如此,则句畅意准,且与下文扣合。“乃”解为“就是”,《中学文言虚词手册》即见。

⑧太祖累书呼,又敕郡县发遣。(《华佗传》)

上册第347页〔15〕注曰:“敕:用作动词,下诏令。专指皇帝的诏令。”这个错训非常明显——曹操在文中虽被称为太祖,但当时并非皇帝,死后才被当了皇帝的子孙追尊为太祖武帝的,因此曹操当时的“敕”不能训为“下诏令”。《辞源》云:“汉时,凡官长告谕僚属,尊长告谕子孙,都称‘敕’。南北朝以下,始专称君主的诏令。”文中之事发生于汉时,作者陈寿是蜀晋时代人,都早于南北朝,故此“敕”应训为“告谕”乃当。

三、以今律古

所谓“以今律古”,就是对于古汉语词语,用现在的常用义来诠解而造成错误。如:

⑨平原君竞与毛遂偕。十九人相与目笑之而未废也。(《毛遂自荐》)

上册第232页〔26〕注曰:相与:“互相间。目笑之:用眼神嘲笑毛遂。”若依此注,“十九人”句则应译为“十九人互相间用眼神嘲笑毛遂”。这显然不通。“互相间用眼神嘲笑”是指十九人之间的行动,怎么会出现共同的宾语“毛遂”呢?可见,此“相与”取现代汉语的副词“相与”义是不妥的。据楚永安《文言复式虚词》载,“相与”有“一起”、“共同”义。取此,译句则文从字顺了。后文“公相与歃此血”之“相与”也应训为“一起”,此教材也误训为“相互”而使译句不畅。

⑩同子参乘,袁丝变色……(《报任安书》)

上册第264页〔15〕注:“变色”为“勃然变色”,这也是以今律古。同子即赵谈,是汉文帝宠幸的宦官,对袁丝不好。袁丝忧心,其兄教之以羞辱赵同之法。一日,文帝车驾出行,赵同参乘,袁丝变色伏于车驾之前劝谏,说文帝不应与受过宫刑的人同车。因此,此句中的“变色”,应是显出庄重、严肃的脸色,决不是现代汉语表现发怒的那种“勃然变色”。对皇帝提意见时发怒,恐怕达不到羞辱赵同的目的,反而会招来杀身之祸吧。袁丝不会这样蠢。“变色”在古文中不一定指发怒,如《论语·乡党》之“有盛馔,必变色而作”,其中的“变色”也是显出庄重、严肃的脸色,也非发怒。现代汉语中的“变色”常指发怒,古文中则不然,往往要加上“勃然”才指发怒。

(11)当是时……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张中丞传〉后叙》)

上册第370页〔17〕注曰:“相环:互相环绕。”这显然是荒谬的,环绕怎能互相呢?这里的“相”应是指代性副词,指代张巡、许远死守的睢阳城。“相环”即“环绕着睢阳城”。句意是,“在这时……那些掌握强兵的人就在睢阳城的周围,他们坐观睢阳失陷而不救援。”“相”的这种指代用法,是古汉语中的常例,此教材下册第199页讲“相”,也谈到有时“只表示有关双方之中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可惜谈得不准确,它不是表示行为,而是具有指代性。

(12)然豫州新败之后,安能抗此难乎?(《赤壁之战》)

上册第421页〔26〕注曰:“抗此难:抵抗这一场祸难。”“抵抗”是“用力量制止对方的进攻”,和“祸难”显然是动宾配搭不当,这是受了现代汉语“难”义的局限所致。而《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则明白告诉我们,“难”有“敌、怨仇”之义。据此,“抗此难”则可通畅地译为“抵抗这个仇敌”。

(13)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上册第423〔25〕注“品其名位”为“品评我的名位”,将古代汉语中的“名位”完全和现代汉语中的“名位”——“名声和地位”等同了。这显然不能和其后的分句“犹不失下曹从事”相吻合。“下曹从事”只是品级,可见“品”的内容并不涉及“名声”。由此可知此“名位”不应等同于今语“名位”。《辞源》中“名位”只有一义:“名号地位,即官职。”据此,“品其品位”则应译为“评定我的官职”。这样译,和紧接而来的“犹不失下曹从事”之意完全贴合,并准确地体现了鲁肃之言的原意。

四、盲目引申

不拘泥于工具书上的义项,适当地加以引申,随文释义,这是无可非议的,但一定要和盲目引申划清界线。盲目引申不但于文理不合,而且有杜撰含义、妄立义项之嫌。如:

(14)遂考竟佗。(《华佗传》)

上册第348页〔31〕注曰:“考竟:考问至死。竟:终。”“竟”确可训为“终”,但再引申为“死”,就不见他例了,并且于文意不合,与史实不符。华佗实为拷问后定罪,然后处死的,并非在审讯中被打死。《说文》云:“乐曲尽为竟。”《经籍纂诂》云:“竟,穷其事也。”即“竟”之“终”义,是指事不指人,故不能引申为“死”。因此,“考竟”应是“一直拷问,到招供认罪才结束”。后面紧接着写华佗临死前拿出一卷书与狱吏。狱吏不接受,华佗索火烧之。如将“考竟”释为“考问至死”,华佗临死前的这些行动也很难理解。

(15)今为君计,莫若遣腹心自结于东……(《亦壁之战》)

上册第419页〔42〕注曰:“自结:主动结交。”这是鲁肃劝刘备的话,若依此注,就是鲁肃要刘备主动与东吴结交,表现出鲁肃对刘备不尊重,显然不合鲁肃的身份和性格,他本是东吴的人,怎么会对刘备这样说呢?看来,“自”由“自己”引申为“主动”是不妥的,且无他例可证。《古书虚字集释》和《广释词》等俱云“自”可训为“即”。依此,“自结于东”则译为“就跟东吴结盟”,这就通畅而准确地传达出鲁肃希望刘备和孙权的力量联合起来对付曹操的迫切心情和真诚愿望。

(16)《诗》云:“上帝临女,无贰尔心。”(《齐姜劝文公勿怀安》)

上册第48页〔16〕将此文所引《诗经·大雅·大明》的句子译为“上天保佑你们,不要让你们心不坚定”,并强调说:“临:从上监视着,这里有‘保佑’的意思。”“临”训为“监视”已使译句通畅,却又引申为“保佑”,实属不必,也同“不要让你们心不坚定”句意不协。况且,“保佑”和“监视”的距离也太大,引申的合理性也欠缺。如此一举两失,实属不慎。

五、造成疑惑

注解应当起到解惑的作用,可是此教材的一些注解却使人疑惑。如:

(17)公子即合符,而晋鄙不授公子兵而复请之,事必危矣。(《魏公子列传》)

上册第246页〔2〕注曰:“即:即使,如果。”此注模棱两可,一词两释。“即使”和“如果”虽同是假设连词,但含义是有区别的。“即使”是表示假设的让步,“如果”是一般性的假设。倘若前文谈过担心晋鄙不愿与公子合符,这里的“即”则应是“即使”之义;反之,则此“即”为“如果”之义。审其前文,可知训“即”为“如果”才是准确的。与此相类的还有《〈张中丞传〉后叙》“远诚畏死”句,注“诚”为“果真、如果”也属一词两训,当决其一。

(18)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处矣。(《〈张中丞传〉 后叙》)

上册第368页〔26〕注曰:“死处:死亡的地方,此指死的时日。”此注使人不明其解:“死亡的地方”怎么能指“死的时日”?难道“地方”能引申出“时日”之义吗?查《诗词曲语词例释》,问题便迎刃而解了。此书释“处”的第一个义项则是:“处,表示时间……并不是指处所。”柳永《雨霖铃》“留恋处,兰舟催发”之“处”,显而易见应是“时”义。《例释》为说明这一义项,举了数十例,此不赘述。

六、忽视语法

训诂和语法有关。对古汉语的特殊语法现象的轻视或疏忽,往往也会造成错训。如:

(19)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大同》)

上册第100页〔15〕将“外户而不闭”译为“从外面把门合上而不必闩门”,实在过于别扭。其实,“外户”就是“大门”(见《辞源》),“外户而不闭”就是“大门不关”。“而”连接主谓词组的主和谓,可不译出什么含义,这在古文中不乏其例。如《孟子·梁惠王下》中的“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四个“而”都是起这样的连接作用。

在这同一句里,此教材第100页〔16〕将“是谓大同”译为“把这叫做大同”也不妥。因为这样译,把明明白白的主语淹没了。作为主语的“是”是对前面所述情境的概括,“是谓大同”即“这就叫做大同”。如此译,整句方能顺畅。

(20)足下……终不得归汉,空自苦亡人之地,信义安所见乎?(《苏武传》)

上册第297页〔9〕译“信义安所见乎”为“你对国家所守的信义又在哪儿看得见呢”,既啰嗦,又不顺,还不准。原因是错训了“安所见”三字。据《古书虚字集释》,“所”的第二个义项为“可”,而“见”则是“现”的古字,此句应译为“你对汉王朝的信义怎能显现出来呢”。李陵此话的意思是,你在这无人之地受苦,你忠于汉王朝的事也是无人知晓的。

七、随意添割

所谓随意添割,就是在释译词句时或无中生有地添枝加叶,或有意无意地阉割语意。如:

(21)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北冥有鱼》

上册第136页〔33〕注译“时则不至”为“有时飞不到”,显然阉割了“则”义。此句中“则”表假设,应译为“有时如果飞不到”。“则”训为“如果”,在古文中是常例,例不烦举。

(22)得十九人,余无可取者,无以满二十人。

上册第231页〔11〕将“无以满二十人”译为“没有合适的人选凑足二十人”,并指出,“以:连词,连接‘无’和‘满’两个动词”。其实“无以”是个常用的凝固结构,“以”可训为“能”或“能够”,楚永安的《文言复式虚词》也云“无以”可释为“不能”。据此,“无以满二十人”则可简洁地译为“不能满二十人”。原译阉割了原句中的“以”义,并主观添出了“合适的人选”一个词组。

(23)今少一人,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矣。(《毛遂自荐》)

上册第231页〔14〕译“愿君”句为“希望您把我做为候补人员同行”,原句中的“即”和“矣”都被丢掉了。“即”应训“就”,“矣”应训“吧”,句意应为“希望您就把我作为凑数之人同他们一起去吧”。“备员”释为“候补人员”不妥。已经满员,待其有缺之时补上,才叫“候补”。这里显然不是这种情况。“备”者,足也,“备员”则是凑足数目的人员。毛遂自荐正是这种情况。

八、否定义项

所谓否定义项,是指古代汉语中某词本来具有某个义项,此教材编著者却予以否定;或者是古代的某段时期某词已有某个义项,此教材也予以否定。如:

(24)〔城〕今又指城镇、城市;古义指都邑用为防御的高大围墙……又用作动词,指筑城……应该注意:古代“城”不指政治区域,没有“城镇”、“城市”的意思。

此为教材上册第12页提出的观点,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战国策·秦策五》云:“赵王立割五城以广河间”,其“城”显然不是城墙。《孟子·离娄》中的“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其“城”也非“城墙”义,而只能是“城市”或“城镇”,指政治区域。所以,《说文》云:“城,以盛民也。”“城墙”是不能容纳老百姓的,只有作为区域才能容纳老百姓。语言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城”的本义虽然是“城墙”,但很早就引申来指“城镇”或“城市”了。

(25)〔驰〕古今汉语“驰”都是指马跑的快……应该注意:上古汉语“驰”是指人的动作,到后代才指马的行为。

此为教材上册第43页概述“驰”义的看法,这看法也不符合历史的语言事实。如《庄子·秋水》之“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战国策·魏策一》之“从陈至梁二百余里,马驰人趋,不待倦而至”,其中的“驰”显然都指马的行为,都指马跑得快。而《战国策》和《庄子》都是公认的先秦作品,都属上古汉语范畴。

(26)〔去〕古今词义差别显著。今义指到某地,古义恰好相反,指离去,离开……引申为距离。

此为教材上册第141页释“去”的论断,这个论断也有些绝对化,也不符合古汉语的事实。如《山海经·大荒北经》云:“应龙已杀嗤尤,又杀夸父,乃去南方处之,故南方多雨。”从文意可知“去”即“往”,因为应龙有兴云播雨的本领,它到了南方,南方才多雨。如果它离开了南方,南方便会缺雨。又如《史记·留侯世家》云:“景驹自立为楚假王,在留,良欲往从之。道遇沛公……故遂从之,不去见景驹。”说的是张良想去投奔景驹,半路上遇到刘邦,便改变了主意而“不去见景驹”,此“去”显然也同今义,并非“离开”。《广雅·释诂二》曰:“往,去也。”可见古汉语中的“去”也有“往”义。

(27)〔劝〕今义主要指消极劝阻,也有勉励义;而古义指积极鼓励……应该注意:上古汉语“劝”用于积极鼓励,不用作消积规劝。

此为教材上册第217页概述“劝”义的说法,此说法也不合上古的语言事实。如《战国策·齐策六》之“劝王朝齐,不修攻战之备”,《史记·齐悼惠王世家》之“乃复劝王毋下三国”,其中的“劝”是劝人要怎样和不要怎样之“劝”,显然不是鼓励,而是“规劝”。又,《史记·魏公子列传》之“宾客皆背赵之魏,莫敢劝公子归”,其中的“劝”明明应训为“规劝”,但由于此教材看法狭隘,却硬要在上册第250页〔5〕中训之为“鼓励”,将“莫敢劝公子归”译为“没有谁敢鼓励信陵公子回到赵国”,这就显得过于拘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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