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学伦理学:地球科学的人文转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球科学论文,地学论文,伦理学论文,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11)03-0005-(12)
现代地球科学体系和人类地学活动中没有伦理学,就地学“人文化”相当完善的地理学也是这样。同样,地球科学的各种学会和研究会没有设置伦理学委员会;没有为人类的地学活动确立专门的道德原则和规范。道德是社会的一种伟大的力量,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伟大的力量,任何社会都非常重视发挥道德力量的作用。但是,在地学领域,社会道德责任缺失,地球利益分配存在严重不公正现象,包括社会不公正,环境不公正。这是地球生命受到损害,地球生态系统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地球资源受到破坏的根源之一。实际上,当我们把地球上的事物,地球物质和地学过程,包括气候和气象、土地和水、能源和其他矿藏,等等,把它们定义为“资源”时,就已经涉及“利益”“权利”及其分配,这已经是“道德”问题;当我们把地球定义为“生命”时,涉及“人、生命和自然界”复合生态系统,它是有机的生命整体,涉及它们之间的“价值”、“利益”和“权利”及其分配,存在“道德”问题。地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呼唤地学道德。它是地学人文精神的重要方面,用以指导和制约地球科学技术的发展,指导和制约人类的地学活动,协调人-地关系,实现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和解,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和解,建设和谐世界与和谐社会。这是非常必要的。
一、什么是地学伦理学?
地学伦理学是地球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类地学活动的道德研究,或者说,是人-地关系、地球科学与技术发展和应用,即人类地学活动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的研究。这是地球科学的一个新领域,人类地学实践的一个新领域。它的产生、形成和完善是一个渐进过程。
1.现代地质管理中的伦理学
地球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不是超道德的,人类的地学活动并非全都是公正的,这是地质伦理问题。它在现代地质管理研究中受到注意。
1992年,中国地质大学盛宏模等《关于地质工作管理中的伦理道德问题》一文认为,伦理道德在地质管理中有重要意义。地质工作和地质管理中,存在诸如客观性与主观性、各种利益冲突、责任与义务、个人与组织、集权与分权、竞争与协调等种种矛盾,伦理学对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起重要作用。[1](P107~119)
地质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它必须具有职业道德观念、原则和规范。地质工作者有大量野外作业,需要在野外调查中取得第一手资料。这种工作具有流动性、分散性、探索性和风险性等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艰苦劳动。一方面,要在物质和精神生活方面更多地关心他们;另一方面,要更加重视伦理道德因素,不断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激发他们崇高的道德责任感,用正确的道德准则指导和规范他们的行为。伦理道德贯穿于地质工作和地质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它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和协调等的方方面面。它的基本道德原则是:地质管理中,凡是有利于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行为是道德的;凡是有害于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依据这样的道德原则,地质工作者主要的职业道德规范是:
(1)热爱地质事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确立为地质工作“自尊自豪”的荣誉感。
(2)献身地质事业,确立“以苦为乐”的幸福感。
(3)忠于地质事业,客观、审慎、严肃地对待地质资料的真实性,树立“诚实求实”的良心感。
(4)推进地质事业,自觉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站在历史的高度,确立“任重道远”的义务感。
这种地质工作的职业道德原则、观念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新时代有了地质矿产的新形势和新使命,我们需要有新的地学伦理学。
2.地球伦理学
20世纪中叶,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表现的生态危机暴发,它对人类生存、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严峻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首先在西方产生了环境伦理学,在日本称为“地球伦理学”,这是地学伦理学的新形式。
地球伦理学由日本学者丸山竹秋创建。丸山竹秋是日本伦理学研究所理事长。他认为:“人要是独善其身、把自己孤立起来,只承认自己的存在意义,那么生存和生命延续的价值就会变得微不足道,不久就会衰亡。”1992年(日本平成四年),他在《伦理研究所纪要》创刊号上发表《地球人的地球伦理学》一文,这是地球伦理学的代表作。[2]
地球伦理学以人的生存和地球要素(地球保护)为最大和最终目标。丸山竹秋说:“人的全部学问最大的目标是探求真理,其最终目标应该是保全地球,对人类文化的健全发展作出贡献。如果地球环境为人类行为所破坏,人类的生存成为不可能,学问也就没有了。”因而建立一种地球伦理学,以保护地球是很有必要的。他的主要观点如下:
(1)伦理对象范围的扩大。
丸山竹秋指出,伦理学本来是关于人与人之间道德关系的学问;但是,人与人以外的关系更多、更复杂,对这方面的道德关系视而不见是很大的片面性,大地是生命之源,是值得尊敬、爱惜和感谢的。因而伦理学的对象不仅仅是对人,还必须扩大到人以外的生物、地球上的非生物和地球本身,甚至太阳和天体诸现象。他说,地球伦理学讲“人的应行之道”,“第一,伦理不限于人间之道的狭窄范围,应将其对象更加扩大;第二,包括人以外的生物;第三,地球上的非生物;第四,地球本身和它的存在;第五,太阳、星球、天体的各种现象;第六,风、云、雨等各种大气运动”。所有这些无论是与农耕、畜牧和渔业,以及与人类的整个生活都有密切的关系,发展出具体和明确的伦理,是很有意义的。
(2)对人及人以外事物的“人之道”。
“人所应该遵循的道”不限于人与人之间的事情,人以外的事物,就是说非人类的事情也应该遵循。不仅是生物,无数的非生物,如矿物、气体、光线、很多还说不明白的其他物质也会进入人体,支持人体,维护着人的生命,或者造成伤害。因此要发展“对人以外事物的人之道”。
(3)对宇宙的“人之道”。
我们以赞美、赞叹和尊敬的心情,以惊讶和敬畏的心情,对待星星和太空。现代人为了追求利润,使太空充满烟雾,大气被污染已见不到星星,这不符合对宇宙的“人之道”;臭氧层破坏、二氧化碳使地球变暖、酸雨等,这些对于地球人来说,暴露了对地球整体性缺乏自觉的伦理。我们要以惊讶和敬畏的心情,扩展道德法则,使人类在发展中不破坏地球环境。他说:“敬畏作为生命之根源的太阳,就是把天道作为人道,可以说是对于宇宙的人之道。”
(4)对于大地的“人之道”。
他指出,大地和地球是支持全部生命的系统,它是至关重要的。它支持生命和养育生命,这是大地之母表现出来的作用。我们的一切归根到底是靠大地支持的。大地上有作为营养素的各式各样的生基,土壤由生基支持,充满无数的生命,是生命系统,因而“土是活着的”。为了保持“大地是活着的”,就要保持它与岩石、矿物和生基的联系。
因此他说:“我们应该把称为生命之源的大地,作为敬畏的对象,应是理所当然的。但与其说这是理所当然的行为,还不如说应是由于对大地的认识,从而具有尊敬、爱惜和感谢之情,这是自然地出于人之至情,自然而然地出自内心的。”
(5)对于生物的“人之道”。
我们对生命要有恩爱、恩惠和感谢的心情,并把它提到伦理基础上去认识。他引用农学家的话说:“小到一撮土、一片落叶,天地间无不带有各式各样尊贵的使命而存在,连一点也不可随便扔掉。”这种农家之道就是人道。农家之道,不限于植物,也不限于饲养动物,还涉及昆虫、土中的小生物,直到土地本身。他说:“总之,人应行之道的对象,包括植物、微生物,直到大地。在现代一般轻视以粮食为中心的农业,在推进工业化浪潮时不顾环境的破坏。这是由于对大地生命缺乏伦理观念。”
丸山竹秋认为:“伦理学必须以地球的保护为最大和最终目标。将地球作为对象的伦理学叫做地球伦理学,它包括人与人之间关系方面的伦理学,以及环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景观伦理学。”在他的“地球伦理学”中,“地球人”是一个重要概念。所谓“地球人”,是指地球上的所有的人。他说:“地球人要对宇宙星辰表现出敬畏,地球人的全部伦理称为地球伦理。它是作为地球人生存的学问,是地球人与地球人之间现实的、实际的、经验的、实践的学问。它以地球的安宁、保全、健康发展作为最高、最大及最终的目标。这是地球人以地球环境、太阳系等宇宙为基础的伦理学。它在保持日常具体实践的同时,汇总成有组织、成体系的学问是必要的。”这样的概念过去没有考虑过,因为那时地球破坏的问题没有出现。但是现在有了惊人的变化,在地球伦理的建设和实践中,不得不猛烈地敲响警钟。
3.地质管理与生态伦理
地球科学发展及其成果应用,不仅涉及人类的利益,而且涉及地球生命,因而会提出“地球生态伦理问题”。1992年,在“全国第四届地学哲学年会”上,笔者发表《生态伦理学与地质管理》一文,提出“地质伦理是地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生态伦理学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地质伦理,在地质管理中起重要作用”。我们要关注地学生态伦理问题的研究和实践。[3](P173~182)
(1)改变长期以来被人们珍视,并用以支配人的地学行为的一些观念。
如,“地球资源无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人们依据这一观点,对地球资源采取掠夺性态度,滥开滥采,浪费严重,已经造成资源严重破坏。地球资源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需要非常珍惜,需要科学、合理、节约和综合利用。
又如,“资源无价值,可以无偿使用”,这是迄今仍然作为制定经济政策依据的观点。它认为,矿产资源不是人类的劳动产品,因而是没有经济价值的,矿产品的市场价格,是根据勘探和开采中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而制定的,矿产本身没有价值,人们对它的使用是大自然的恩赐,是无需付费的。这是一个错误观点,资源无价可以无偿使用,滋长了人们对矿产资源的掠夺、滥用和浪费。它是资源破坏的思想根源之一。实际上,矿产资源是有价值的,它是自然物质生产过程的创造。
再如,“资源无主,谁采谁有”,这是又一种错误观点。人们依据这一观点认为,“矿产无主,不采白不采,我采是天经地义的”。于是,各种小矿业到处开花,挖得大好河山满目疮痍,小煤窑,土法炼油,土法炼焦,土法炼硫磺,土法炼砒霜,不仅造成资源严重破坏,而且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许多地方甚至寸草不生,已成焦土;个体采金者涌向有金矿的地方,据报道,他们采到一两黄金,就要丢掉84两黄金,而且他们涉足的地方,矿山受到破坏,不能再进行机械化开采。实际上,“资源有主,全民所有”,我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作为依据和出发点的原则。
(2)制定和实施支配人的地学行为的基本原则:地球资源共享原则。
改变地球资源“三无”的错误观点,确立地球资源“三有”的正确观点——地球资源不是无限而是有限,不是无价而是有价,不是无主而是有主。这既是科学问题,又是资源利益公平分配的重大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国家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用法律强制性手段禁止破坏资源的行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需要制定科学的道德规范,运用道德的力量,人的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社会舆论,调节人的不合理的地质活动。这就要建立和实施资源共享的原则。
实行资源共享的原则,主要是为了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和利益调整的问题。主要包括下面三种利益关系:一是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二是当代人与子孙后代之间的利益分配;三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分配。
也就是说,资源作为全球的公共财产,在它的开发利用中,如果只顾自己,唯利是图,那是既侵犯他人利益,侵犯子孙后代的利益,又侵犯生命和自然界的利益,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和解决资源利益分配的上述矛盾的过程中,现代伦理只关注解决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新的地学伦理不仅关注解决这一矛盾,而且关注如下两点:一是不能忽视子孙后代的利益;二是不能忽视环境,人类全部地质行为必须有环境保护的目标。
关于人类的地质行为需要关注后代的利益,联合国制定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采纳了这样的观点,它指出:“我们不是从双亲那里继承了地球,而是向子孙们借用了它。”当代人承担了作为子孙后代的资源托管者的道义责任。从资源共享的角度,它的开发利用(当代人的利益)与保护(未来人类的利益)同等重要。对此我们不要做贻害子孙后代的事,主要指不能过早过多地开发利用后代的宝藏,不能造成赊账让后代去偿还,如果我们只注意自己的短期利益,就可能牺牲未来子孙后代的生存,这是不道德的。
人类的地质行为要关注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利益,这是由于人类活动具有相互关联的性质。例如,人类的地质活动,在开发利用矿产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物栖息地破坏,损害生物的生存权利,对此我们对生命和自然界的正常运转承担了道义责任。如果人类只关心自己的短期利益,就可能牺牲生物和自然界的生存,并从而损害自己的长期利益。
(3)确立调节人的地质行为的新的地质道德规范。
依据上述关于地质矿产资源的观点和基本原则,我们提出如下三个新的地质道德规范:
其一,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和节约的原则。
现在地质矿产开发利用有两大问题:一是所有主要矿产的开采率很低,如石油开采率仅为30%~35%;二是矿产资源转化为产品的利用率很低,一般不到10%,90%以废弃物的形式排放到环境中。这是我们面临“资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的直接根源。
这里我们要把提高矿产的开采率和利用率作为道德准则,体现在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冶炼和利用的全过程中,包括地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的整个地质管理、地质科技和地质教育的发展中,把提高矿产开采率和利用率作为对所有地矿工作者的道德要求。
与此相关,在矿产的开采、运输、冶炼和使用中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也是对人类地质活动的道德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以及废弃物的资源化。大多数矿产都是共生矿,所有金属使用后都可以回收利用,因而实现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和废物再循环,既减少资源浪费又减轻环境污染。
其二,开发矿产替代品的原则。
这一原则可以表述为:“不可更新资源的耗竭速度,不应超过寻求作为代用品的速率。”实施这一原则意味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不能以损害未来的机会为代价,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枯竭。“资源有限”是指它的总量以及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可供人利用的量是有限的。但是,“资源”概念既包括它的自然性,又包括它的技术性和历史性的内涵。也就是说,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可以利用的资源是不断扩大的,人类会不断揭示新的满足需要的可能性,并且在制造超级合金和各种合成材料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替代材料和替代能源等方面的前景应当说是令人乐观的。
其三,土地复垦原则。
我们把“复垦”作为道德原则,是因为矿产大型开采造成土地塌陷,或露天开采对土地和其他生物栖息地的破坏是严重的。复垦,就广义地说,是指矿产开采和利用中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修复;狭义指露天开采造成破坏的土地的恢复。这一原则包括其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
矿产的大型开采一般都要造成土地破坏,如地表塌陷和露天开采对生态系统的破坏,把土地复垦作为采矿过程的道德原则,要求把土地恢复纳入采矿工艺,在采掘过程中恢复开采破坏的土地。
据报道,德国莱茵褐煤矿区,每年露天开采褐煤炭120万吨,剥离物的运输量达4.2亿吨立方米,曾造成土地严重破坏,20世纪20年代开始在破坏的土地上种树,50年代后大规模造林,新林区已初具森林规模,此后每年平均植树150万株,造林250hm[2],至1981年复垦造林13280hm[2],复垦区已有湖泊、池塘和村庄,2000年,又复垦达6000hm[2],建设430个农业企业,从而把露天开采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甚至完全消除,并建立有较高生产力的人工生态系统。
我国土地复垦工作从20世纪中期开始也已取得进展。例如海南岛石碌铁矿露天开采后,20世纪50年代中期复垦,现已形成森林和休养胜地;60年代郯城金刚石矿开采,已复垦千亩以上,复垦率82%;1975年,坂塘锡矿开采后恢复水田1160亩,复垦率75%;70年代后期,徐州矿务局夹河矿区复垦麦田和稻田300亩;淮南矿务局在大通矿塌陷区造林和开发鱼塘;山东枣庄柴里煤矿利用塌陷区建造公园;80年代后,开滦、淮北、徐州、淮南等矿务局实施全面复垦计划也已经取得成果。
但是,一些平原矿区,由于开采占用农民土地,采取赔偿农民损失的措施,采矿后矿务局复田不再支付赔偿,这种措施遭到农民反对,从而使复垦无法正常进行。这里涉及到利益分配问题,一方面要制定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以便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制定有关道德规范,对有关人员进行生态道德教育,使土地复垦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二、现代地学伦理是地学生态伦理
现代地学伦理,它的道德主体从地学工作者扩展到所有与地学相关的人,它的道德对象从人和社会扩展到生命和自然界,从现在扩展到未来。因而它是一种生态伦理,即地学生态伦理学。
1.地学生态伦理的主要特点
现代地质管理中的伦理是地学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它的对象只限于地学工作者。地学生态伦理的主要特点,首先是道德共同体的扩大。
道德共同体指由道德相关者构成的体系,主要包括道德主体和道德对象。道德主体是具有道德意识和道德境界、实施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人,即道德实行者;道德对象是获得道德待遇、得到道德关心的人和其他事物,即道德受益者。
道德共同体的扩大,首先是道德主体的扩大,从地学工作者扩大到地学活动的所有参加者,即与地球科学和技术发展及其应用有关的所有人;其次是道德对象的扩大,从地学工作者扩大到整个社会和子孙后代,扩大到地球上的生命和自然界。在这里,地学伦理把子孙后代和地球上生命和自然界作为道德共同体,不是道德主体扩大,而是道德对象范围的扩大。它的道德主体是现在地学活动的参与者;后代和地球作为道德共同体,成为道德对象,不是道德主体,而是道德受益者。
其次,道德共同体的扩大,不仅是道德主体、对象扩大,而且是道德标准、原则和规范扩大,地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利益分配,责任和义务的分配,不仅需要地学工作者的利益平等,而且关照整个社会利益和后代的利益平等,尊重社会公正;以及关照生命与自然界的利益,大自然平衡的利益,尊重环境公正。
2.地学生态伦理的主要原则和规范
地学伦理的主要目标,是发挥道德功能调节人类的地学行为,在开发利用地球资源为人类增进福利的同时,保护地球生命的健康、健全和持续发展,维护地球生命的整体性。依据这样的目标,地学伦理的一般原则是:
(1)尊重从而爱护地球的原则。它在地学伦理中居于核心地位,是它的最高行为原则,又称命令性原则。
(2)保护地球的原则。保护地球上地球-物理过程、地球-化学过程、地球-生物化学过程、地球-人类生物化学过程;保护地球物质客体和物质运动,维护它们按自然规律的运动过程;特别是保护地球上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保护地球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这是保护地球生命的关键。为此,反对损害地球的基本过程,反对损害地球生命力和生产力的行为,反对掠夺性开发地球资源。这是地学伦理的禁止性原则。
(3)共享地球福利的原则,“我们必须与其他生物共同分享我们的地球”。人类依赖地球资源生活,开发利用地球资源是必须的,但必须遵循合理开发、爱惜和节约、综合利用的原则,必须遵循科学的生态补偿原则,对地球资源的每一次重大开发,都必须有投入资金和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开发进行补偿,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平衡,使开发行为限制在地球生态承载力的限度内,以保护地球的生命力和生产力,实现地学活动的经济学原则与生态学原则结合,既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又实现生态效益。这是地学伦理的原则。
地学伦理的基本原则与一般伦理原则是一样的,即利益和责任分配的公平正义原则,例如,地球科学和技术发展中利益和责任的公平分配;地质勘探、矿产开采—冶炼—使用之利益和责任的公平分配;地球生命和地球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利益和责任的公平分配,等等。[4](P137~160)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地学伦理的公平正义原则,需要尊重和关照弱者的利益。具体来说有三方面的利益常常容易受到损害,需要特别受到尊重和关照:
一是尊重和关照贫困阶层的利益。
现实生活中,生活消费的差距越来越大;而且,现行资源消费政策,没有考虑对消耗资源付费的问题,资源受益者不仅无需付费,而且被认为是对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这相当于鼓励多消耗资源;这样,自然资源消耗过多过快,被消费后得不到补偿;同时,高消费者无需付费并得到鼓励和奖励,资源消费很低的人又是资源破坏的主要受害者,得不到补偿。这是不公正的。
例如,富人的世界:过量消费;穷人的世界:被迫消费不足。富人与穷人的资源消耗量有极大的差距。这种消费差距是畸形的,是不公正的。世界自然保护同盟主席拉夫尔指出:“在那些人类辛勤劳动超出自己维持生存需要的地方,他们大概都是在为满足富人们的巨大欲望而吃苦受累。妇女们在斯里兰卡采摘茶叶,农民们在牙买加装运香蕉,伐木工人在印度尼西亚砍伐森林,矿工在赞比亚开采铜,渔民们在太平洋捕捞金枪鱼——他们和自己的伙伴们,靠着地球的恩惠,在富人的领地内辛勤劳动。”但是,他们的劳动成果主要地供富人享用,自己甚至不得温饱。
穷人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开发自己的资源,供富人享用,满足富人的贪欲,穷人却继续受穷,用公认的道德标准来衡量,这是公正的吗?富人的高消费,甚至是挥霍和浪费,难道不应为世界资源紧缺承担责任吗?资源高消耗的受益者不是应当对受害者的穷人实施利益补偿吗?
二是尊重和关照子孙后代的利益。
地球利益分配中,利益受到损害的另一重要部分是子孙后代。现行资源消费政策,常常不考虑后代的利益,所谓“有水快流,尽快富裕起来”,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的全球性问题。这严重侵害了子孙后代的利益,做了贻误子孙后代的事情,损害了地球生命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的资源开发利用,要避免对后代利益的严重损害,有人认为要超越“代内利己主义”,为后代资源开发留有可能性。这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道德要求。
三是尊重和关照生命和自然界的利益。
地球利益分配中,利益受到损害的又一重要部分是生命和自然界。现代经济理论认为,只有劳动产品有经济价值,自然资源不是劳动产品因而没有价值。社会物质生产中使用自然资源无需付费,因而不计人成本。这样,社会物质生产就采用最简便因而“最省”的生产方式:一种线性的非循环的生产方式。它以排放大量废弃物为特征,把大量资源以废物的形式排放到环境中。它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实现GDP的增长。这是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的根本原因。
依据地学生态伦理,生命和自然界有价值,生命和自然界的利益应受到尊重,经济发展不能过分损害地球生态系统,对生命和自然界的损害要实行修复和补偿,实现环境公平。这是地学伦理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3.地学生态伦理是一种责任伦理
地学生态伦理是一种责任伦理,它表示人类对保护地球承担道德责任。实施地学生态伦理原则和规范,这是一种道德责任,是地球科学发展和人的地学活动,实现科学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地球资源的道德要求。“保护地球”应该成为人类的一项道德底线。
我们从不同社会阶层的保护地球的道德责任进行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可划分为10个社会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不同社会阶层的人,是不同的社会角色。他们坐在不同的位子上,每个人都扮演自己的角色,“在其位,谋其政,成其事”。他们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是不同的道德主体,不仅表示它们不同的利益关系,有不同的道德权利;而且表示它们肩负不同的道德责任,有不同的道德义务。[5]不同阶层的人对保护地球都有道德责任。2010年2月27日,温家宝接受网友专访时说:“我认为地产商作为社会的一员,你们应该对社会尽到应有的责任。你们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作为社会的一员,身上都“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应该承担他们应有的道德责任。
(1)国家各级领导人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道德责任。
他们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政策和决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拥有极大的权力,对国家社会—经济—自然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在这里,权力和责任具有相关性,享受权力表示承担责任,拥有极大的权力表示肩负极大的责任。从伦理责任的角度,他们在处理社会基本矛盾,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方面,肩负最大的道德责任,对保护地球承担了最大的道德责任。保护地球生命是政府执政的责任。
我国执政党和政府为了完善执政,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胡锦涛指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国家各级领导人执政的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这也是一项道德底线,是人民对政府的基本要求。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超越这一道德底线的事是常常发生的,它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总结和记取。例如20世纪60年代的“大办钢铁”,80年代的“放手发展小煤窑”,这是开发地球资源的两个全民行动,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58年大跃进,国家领导人提出“全民大办钢铁”口号,目标是两年内钢产量上超过英国。1957年,英国钢产量是2000万吨,中国仅535万吨。为了第一步在1958年实现钢产量翻一番,达到1070万吨,提出需要全民动员的群众路线的“大跃进”。于是组织9000万劳动大军,全民齐上“土法炼钢”。一时间,小土高炉在全国城乡遍地开花,群众砍伐树木砸锅卖铁,国家投入40亿人民币,占1958年财政支出的1/10,巨大的人力、资金和资源投入,造成严重的自然环境破坏,生产了400万吨无法利用的铁垃圾。
1984年,国家领导人提出“放手发展小煤窑”的口号,依据中国一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二有廉价的农民劳动力,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我们要利用这样的条件,“有水快流,尽快发展起来”。一时间,在煤矿所在地小煤窑、小土焦遍地开花,结果造成煤炭资源和环境的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年代,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时候,一些官员的价值目标是GDP增长,只关注GDP的增长,甚至以损害环境质量和自然资源为代价实现GDP增长,这被学界称为“GDP主义”。这种“GDP主义”是超越上面所说的道德底线的。因为它损害社会正义,损害环境正义,损害国家利益,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执政。
这里提出环境伦理要求是必要和重要的。中国执政党和政府为了坚持执政,需要不断完善执政,不仅需要承担政治伦理责任、社会伦理责任,而且要承担环境伦理责任、地学伦理责任。
(2)企业家、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主阶层的道德责任。
企业家是经济和社会物质生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社会重要阶层,他们的利益和行为对人与人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生态关系有重要影响。
有许多企业,特别是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企业,实行关注民生、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创造资源循环利用的工艺,发展节能和低碳的生产,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从清洁生产、节约或循环使用材料、节水节能、减少废物排放中,既赚了钱又保护了环境,有很高的社会信誉。
办企业赚钱是自然的。但是,有一些企业追求“最大利润”,只盯着赚钱,甚至以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以损害工人的利益为代价赚钱,这就超越了企业家的道德底线,背负了应有的道德责任。企业是资源消耗的主体,它的发展要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而且只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才能赚钱,这里实施环境伦理原则是必要的。[6](P251~254)例如:
——企业活动的人道主义原则。按照地学伦理的价值观,企业行为的人道主义原则需要有所扩展,即从企业扩展到社会和后代。企业“最大利益原则”应包括社会和子孙后代的利益,企业要在不损害社会和子孙后代利益的前提下,实现最大利润,反对损害社会和后代利益的行为。
——“资源共享”和“资源公用权”使用的原则。企业行为中共享资源“公用权”,应遵循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在实现企业利润时,要考虑企业以外的主体的正当利益,在不损害社会利益、后代利益、生命和自然界利益的前提下谋取企业利润,资源开发利用中反对种种损害社会利益、后代利益和自然界利益的行为。
——企业经营的自由竞争的原则。企业活动依据法律进行经营,尊重平等的自由竞争,包括企业管理者、职工、顾客、供货商和竞争对手,都要以诚实为要义,遵照公认的市场规则,在平等的自由竞争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反对不正当的竞争,反对损人利己的行为,反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损害资源的行为。
——利益平等和责任承担的原则。企业不仅以自身的发展为使命,对企业和职工承担责任;而且要承担社会责任,对社会,对后代,对生命和自然界承担责任;企业的利益平等原则,包括与企业活动有关的各种主体,兼顾各种主体的利益,实现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为此,企业发展要有长期性观点、整体性观点和生态观点,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实现企业的发展与繁荣昌盛。
——生态补偿原则,企业行为如果对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造成损害,要进行相应补偿,称为“生态补偿原则”。实行生态补偿原则是健康的企业所必须的。
(3)地球科学和技术专家、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的道德责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成果及其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对地球生命有关键作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环境伦理责任是重大的。从伦理的角度,这里主要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价值目标问题,科学技术及其成果应用价值目标的问题。遵循尊重从而爱护地球的原则,保护地球的原则,共享地球福利的原则,地球科学和技术专家,开发适合时代要求的地球科学和技术,为科学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地球,为增进人民和社会的福祉,为国家强大和繁荣服务。这是地球科学和技术工作者的道德责任。
(4)“草根阶层”的道德责任。
“草根阶层”是指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商业服务业员工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他们是地学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地球福利的受益者,又是地球生态系统破坏的主要受害者。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大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地球保护事业也是这样,人民大众是秀美江山的创造者,是环境革命的最大推动力量。所有地学活动都会产生环境影响,所有公民参加开发、利用和保护地球的活动,都承担保护地球的道德责任,遵守和实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道德原则和规范,需要所有公民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总之,地学伦理的责任原则是公正原则,包括社会公平和环境公平问题。我们期望实施公正原则,通过实行地学生态补偿伦理,以协调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本身的和解。当然,它不仅需要人类道德的完善,还需要相应的政治制度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完善立法和执法。这既是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又是维护生态平衡的要求,是建构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条件。
三、地学伦理与宇宙伦理
地球在宇宙太空运行,地球上的事与太空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中国古代哲学,道家老子主张“天人一体”,“道法自然”,并主张从“道”到“德”,两者是统一的;儒家程朱学派认为,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体的,因而人对天地万物要施以仁爱之德,“在天地则盎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朱熹《朱文公文集》)天是天空太空,地是地球,天地是密切联系的,是统一整体。这是古代思想家表述的朴素形式的地学伦理与宇宙伦理密切关系的思想。
1.现代宇航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出宇航伦理问题
人类活动以地球为基地。人离不开地球,而且离不开太空。地球在太空中运行,地球离不开宇宙的其他星体。发展宇航技术,进行行星探测是地球科学的重要任务。航天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仅扩大了人类的活动空间,而且为人类开发和利用地球资源和外层空间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它极大地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全面发展,同时也对社会伦理提出挑战,提出地学伦理问题;并且把地学伦理奠定在更广大深远的基础上,提出宇航伦理问题。
航天学理论的创始人,俄国“宇航之父”齐奥尔科夫斯基的墓志铭上有他生前讲的一段话:“地球是人类的摇篮。但是人类绝不会永远生活在这个摇篮里,他们会不断探索新的天体和空间。人类首先将小心翼翼地穿过大气层,然后再去征服太阳系空间。”美国、俄罗斯、中国在太空探索方面已经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正在向这个理想迈进。
航天技术的开发有重大利益,在解决人类所面临的人口,粮食,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开辟了道路。利用空间高位从事通信、广播、对地观测、定位和导航。卫星导航应用于交通运输,卫星通信应用于经济发展,卫星电视走进千家万户,航天技术改变了社会经济,以及人类的整个生活和文化。同时,宇航利益的争夺,特别是航天技术应用于军事目的,如间谍卫星的太空侦察、军事通信和导航等,现在它是大国争夺的重要焦点,成为军备竞赛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美国发展了一个新的军种——“天军”,试图控制太空,开辟海军、陆军和空军外的第四战场。这可能使航天技术朝着“异化”的方向发展。又如有报道说,1969年“阿波罗”登月成功时,美国政府曾打算郑重宣布:“美利坚合众国拥有对月球的领土主权。美国人迈出每一步都是美国领土的扩展。”这就像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时候,谁首先到了那里,谁就拥有那里的领土主权。但当登月飞船返回地球时,联合国通过一项决议:“月球归人类共同拥有。”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伦理问题,宇航伦理问题。[7](P52~67)
2.地球人的宇航伦理
航天技术的发展,人类文明将向宇宙文明发展,提出人类与球外文明交往的道德问题。它要求新的伦理学,关于球外文明、球外生命的道德研究。
人们设想球外文明和球外生命存在,科学家也一直在寻找。自1947年6月24日,美国人阿诺德驾机首次发现不明飞行物(UFO)以来,已有数千个关于目击UFO的报道,至今长盛不衰。当然,UFO至今没有得到证实,但它表明人们对球外文明的关注。
依据地球外存在有理性生物的设想,俄国“宇航之父”齐奥尔科夫斯基认为,仅有人和社会的伦理学,即使是“宇宙化”的伦理学(从宇宙观点来看待人类生存和人类利益的伦理学),那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人类的充分幸福,人类的无限发展和日益完美,如果只局限在地球界限内,那是不可能达到的。而且,地球以外可能有生命,如果宇宙间不定那个地方还有不完美的,受苦难的生物,还有灾难和不幸,人类的充分幸福也是不能达到的。他说:“直到如今,最伟大的哲学家和人道主义者仍持地球观点,对宇宙的重要性一点也没有提过。现在有些人想到动物,甚至植物的重要性,但谁也没有想到关心一下全世界的居民。”他主张伦理的人类宇宙论,即宇宙伦理学。因为无论人类,还是宇宙间其他生物,都认同同样的目的,即生存,达到普遍永恒的幸福。因而,伦理的人类中心论和伦理的地球中心论,要走向宇宙间一切生物的普遍的宇宙伦理学。它的绝对命令是:“无论地球或其他星球上,或整个宇宙间都不应该有任何苦难。”他说:“地球上的道德像上天的道德一样,就是清除一切苦难。理性指明这个目的。”由于这一“宇宙绝对命令”,有理性的生物应该使自己做到日益完美,不仅消除太阳系的,而且消除整个宇宙间可能的灾难和苦难。这是宇宙伦理学的目标。它符合“人类-地球-宇宙”体系的形成、发展和相互作用的客观过程。这是最早的宇宙伦理思想。我们认为,对于人类道德完善,对于崇高的道德境界,它是必要的。
3.宇航伦理的主要道德原则
火箭和宇航技术发展,人类航天事业已经取得伟大成就。科学地发展宇航技术及其应用,公平合理地分配宇航利益,制定一定的道德原则,已经提到世界事务的日程,已经是今天人类道德进步和完善所需要的。
齐奥尔科夫斯基“征服太阳系空间”的努力正在大步前进。可以开列出它的里程碑式成就的清单:
——1957年10月4日,世界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苏联1号”发射成功。
——1961年4月21日,苏联宇航员尤里·加加林驾驶“东方红1号”宇宙飞船,成功地实现人类史上第一次太空飞行。
——1969年7月20日,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等三人,驾驶“阿波罗11号”飞船,成功地登上月球。
——1971年,苏联成功发射世界上第一个轨道空间站——“礼炮一号”空间站。
——1981年,美国航天飞机成功地发射升空。
——1997年,美国“探路者”号探测火星,“索杰纳”号火星车发回壮观的火星照片。
——1998年,美国月球勘探者号探测器,成功证明“月球上有水”。
中国太空技术和航天事业也已经取得巨大成就。
——1970年4月24日,中国“东方红1号”卫星发射成功。
——1975年11月26日,中国返回式卫星发射成功。
——1999年11月20日,中国“神舟一号”无人试验飞船发射成功,接着2001—2002年“神舟二号、三号、四号”无人飞船发射升空。
——2003年10月15日,航天员杨利伟乘坐“神舟五号”飞上太空,成为继美、俄之后第三个实现载人航天的国家。
——2005年10月12日,中国航天员费俊龙、聂海鹏乘坐“神舟六号”飞上太空,并实现太空行走。
人类航天技术发展和太空探索的伟大成就,为行星探测和开发球外资源开辟了道路。它提出现实的宇航伦理问题。例如:
(1)航天技术应用于人类的和平与安全,特别是解决当今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应用于发展经济,科学和文化;反对这个领域的军备竞赛。
(2)公正平等地分配宇航利益。空间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1966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原则的条约》,它规定各国有权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但不得据为己有;1975年《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它规定空间资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应由各国人民公平分享。
(3)妥善处理太空垃圾。1997年报道说,太空已有3500多万个太空碎片,重达3000多吨,环绕地球轨道飞行。科学家估计,2010年这种宇宙垃圾会达1万吨,其中10cm以上大的碎块有7500吨,它严重威胁航天的安全。在太空垃圾中有不断增多的核动力装置,现有约60个,其中有一吨以上的放射物质,本世纪将达100个。它对地球上人和生命潜伏着极大的危险性。抛弃太空垃圾同在地球上抛弃废物一样是不道德的。
4.“天地境界”是最高的道德境界
生命是最高价值,尊重生命是最高尚的道德。关乎“天地之德”的地学伦理学和宇宙伦理学,这种最新的道德哲学,它把人带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中国哲学是“生”的哲学。《易经》说,“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易”(哲学)就是生生。“生生”两字,第一个“生”是动词,指创生和生产;第二个“生”是名词,指生命和万物。“天”创造世界万物,万物生而又生,生生不息。这就是“易”,就是最高的“德”。这就是《易经》所说的“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因而“圣人之情见乎辞,天地之大德曰生”。
中国哲学家冯友兰认为,为“地球的利益做事”,为“宇宙的利益做事”,这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天地境界”,又叫“哲学境界”。他说:“各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划分为四个概括的等级。从最低的说起,它们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8](P216)一个人做事只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有意义,他的人生境界便是自然境界。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为自己做各种事情,其后果有利于他人,其动机则是利己的,他所做之事对于他有功利的意义,他的人生境界便是功利境界。一个意识到自己是社会整体一部分的人,为社会而尽心尽职,他是个有道德的人,他所做之事皆是有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他的人生境界便是道德境界。“最后,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他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他是社会组织的一员,同时还是孟子所说的‘天民’,有这种觉解,他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他了解他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他正在做他所做的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这便是天地境界。[8](P217)
冯友兰认为,在“这四种人生境界中,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人现在就是的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应该成的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道德境界有道德价值,天地境界有超道德价值。“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哲学的任务是帮助人达到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特别是达到天地境界。天地境界又可以叫作哲学境界。因为只有通过哲学,获得对宇宙的某些了解,才能达到天地境界。”[8](P217)
航天事业的发展、地学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正在帮助并把我们带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在这里,我们不仅是地球人,而且是“天民”。航天技术和人类宇航活动的发展,提出“太空道德”或宇宙伦理学,这是必要的。虽然它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调节人类宇航活动,公正和平等地分配宇航利益;但是,它并不排斥与球外文明交往的道德研究。它的主要要求是,建立和实施科学的宇航伦理道德规范。这不仅有利于在地球和宇宙开发中调节人与地球自然、人与宇宙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整个大自然的和谐;而且有利于航天技术的发展,人类宇航活动的健康,以及人类道德的进步和完善。这是人类宇航时代的使命。
收稿日期: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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