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方法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主体论文,哲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什么方法进行科学研究,这是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必须面对的也是不断思考的问题。纵观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走过的历程,不难看出,研究方法对指导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极端重要性。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种类、结构、层次、功能、相互关系、整体效能等问题,都有深入研究的必要。而从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世界观与方法论统一的方法,在这里把它称为主体方法,在引导我国社会科学的研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们必须重视和要首先研究的问题。
一、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方法在整体研究方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有多种,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还不断有新的方法产生。分析众多方法,各自有不同的属性、特点和作用。从不同的层次角度来划分,可有不同的分法和关系。可以说社会科学的方法是多元多维的。但是,如果我们对研究方法进行大的分类,考察研究方法对指导研究的作用,应该主要的分作两大类:一类就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统一的方法,我们可把它称为主体方法;一类是我们在研究中使用的技术方法,我们可把它称为“一般方法”。前者即是左右和影响我们世界观的方法,与我们常说的思想方法接近。后者是我们获取材料和处理材料的方法,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研究方法。
两者的关系是:主体方法处在统领支配地位,是方法论体系中的核心问题,是第一层次而且占居首位的。一般方法则处于从属地位,是第二层次的。在研究工作中,两类方法都要运用,或者说都发挥作用。首先我们必须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即主体方法),这是重要的前提,它将决定我们的研究内容能否反映客观,是不是社会所需,能不能推动社会前进,即决定我们研究内容的质;一般方法是在我们掌握了主体方法的前提下,实现研究成果的措施和途径。它决定研究内容量的状况,是饱有还是欠缺,是达到了保持质的足够的量,还是中等量、低等量。也就是说我们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方法,其研究的内容肯定是社会所需的,能推动社会前进的。但在研究中运用一般方法的状况决定了其成果反映客观的程度,是真正符合客观,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作用较大,还是一般地反映了客观,只具有局部的指导意义,作用不显著。
两者还有不同的特征。主体方法的最高层,即抽象层是较稳固的,而现实层则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一般方法则都是比较稳定的,变化演绎缓慢。
主体方法的统领地位,从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轨迹,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即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前后,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变化可以得到充分地说明。我们都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空气沉闷,处在唯上唯书的氛围中,学术成果基本是围着阐释马列的著作转,围着图解领导人的指示精神转。有不少研究没能反映客观实际,没起到指导社会前进的作用。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理论研究迅速接近客观实际,一步一层楼,20年间实现了三次思想解放,极大地推进了社会前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的这种大变化,是不是因为一般的研究方法有了什么大的变化了呢?根本不是,带来这一重大转折的正是主体方法的突变。从而我们可以肯定主体方法的统领、决定作用。
任何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都是在一定的世界观(主体方法)指导下进行的。我们公开承认社会主义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下进行。我们的科学研究工作也正是运用了这一科学方法,才取得了硕硕成果。我国社会科学的整体研究是这样,个体的研究也是这样。谁真正掌握了唯物辩证法,并实实在在地运用到了自己的研究工作中,谁就能取得符合客观实际的、有价值的、能推动社会前进的成果。主体方法的这种统领、决定作用,决定我们必须重视并加强对其的研究和运用。
二、社会科学研究主体方法的结构、层次、内容、涵义及其整体性
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方法,是由多层次多方面方法组成的紧密联系的统一体系。第一层次即是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由三大规律、七对基本范畴以及试点法、社会综合法、社会选择法、社会纵横比较法、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基本方法组成。这一层次的概括、抽象性较强。第二层次是“实事求是”法,即毛泽东同志结合我国民主革命时期的实际,特别是针对王明的唯马列书本、唯共产国际指示是从的“左”倾思想,提出了形象具体的“实事求是”法,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新时期,邓小平根据人们被长期“左”的思想、形而上学思想束缚的状况,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法。首先要解放思想,然后才能达到实事求是,也确实是实事求是地反映了现实中国人们的思想实际,从而才出现了理论大发展的新局面。第三层次是更为具体的“三个有利于”法。即邓小平提出的判断改革成败得失的标准就是: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可以说现阶段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方法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这就是:总的指导方法是“唯物辩证法”;具体为“三个有利于”法、知识法、创造性思维法、长远利益法、综合协调法、可操作法。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员的指导方法。众所周知,中国国人在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强化后,以马列的本本和领袖的指示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意识根深蒂固,如果不冲破这种形而上学的束缚,我们的理论研究就不可能实事求是。就是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20年后的今天,也仍然有继续解放思想的任务。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我们的研究才能做到实事求是。
“三个有利于”法,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具体化,就是检验改革成败得失都以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为根据标准。它是针对人们总是围绕姓“资”姓“社”问题,放不开手脚提出来的。如果我们还囿于以上问题争论不休,我们就不能加速发展。对此我们就要明确:为发展生产力、为提高综合国力、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们就要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成果为我所用。
生产力法,就是根据各不相同的生产力水平,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和策略的方法。生产力是我们办事情考虑问题的根本出发点。中国的生产力状况不同于发达国家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其特点是总体上比较落后,但也有领先于世界前沿的生产力水平,大部分处于中下等水平,还有牛耕手锄的原始水平。所以我们的理论研究、对实际的指导,就要从不同的地区和领域、不同的部门和单位的生产力水平出发,制定符合各自特点的政策和措施。
初级阶段法,就是要明确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以此为出发点,不可超越阶段。我们是从封建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我们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力大发展阶段。因而我们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处在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民主程度、道德修养、文化教育等等都需要提高和发展,从而我们就不能总是追求完满,以理想主义看待一切,要实实在在地从我们的现状出发。
特色法,就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的特点,来制定方针、政策和措施。从各自不同的情况出发,这是我们认识问题的基本方法。各个国家都有不同于别国的情况,如果盲目照搬别国的模式为我所用,就难免形而上学。同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在生产力水平、人口、耕地、民族习惯等各个方面,都有不同于别国的情况,所以我们搞建设、讲发展,都必须从本国的实际出发,对于外国的经验我们只能借鉴不能照搬。这亦即是矛盾特殊性原理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是我们必须把握的。
知识法,就是要紧跟世界知识科技发展的步伐,在各个领域都要不断应用高新技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以计算机和信息产业为代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席卷全球。在和平和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局势下,经济发展的类型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相关的在上层建筑领域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面临着用新知识武装的任务。对此,在研究我国的发展时,就必须考虑运用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充实我国社会各个领域的问题。
创造性思维法,就是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思考和联想,从而提出新的方案和程序。我们长期处在“左”倾思想和形而上学思想的束缚下,因而思维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僵化了,想问题办事情自觉不自觉地循着以往的经验办。这种思维方式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是不适宜的。我们当前正在全力攻关,尽快转轨,建立新体制;又要尽快改变落后的生产力状况,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多种矛盾交织在一起,这就要求我们要进行创造性思维,拿出超常的措施和办法。就是要运用先进、文明、科学的思路,对“策划创意、运作艺术、智能信息”等发展软件进行科学开发。既要合乎规律,又要突破长规,把现实和可能的最佳方案找到,制定出以现实达到最大可能的方案。
长远利益法, 就是为了降低改革成本,在可能的条件下,牺牲一些当前利益,而求得长远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问题是我们在研究社会发展问题时,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问题,我们的基本观点是要两者兼顾。但在社会转型期,特别是在当前的改革攻坚阶段,这个问题就异常尖锐地摆在了我们面前。这个问题也就是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问题。如果我们加快改革进程,可能会引起社会动荡,但如果过多地考虑当前利益,那么就要付出更大的改革成本,人们的长远利益就要受损。所以我们要在社会可承受的前提下,尽大努力加快改革步伐,把着重点放在长远利益上。
综合协调法,就是使社会各方面配合恰当,协同运作,全面发展。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各系统各方面联系紧密。社会内部一个系统一个方面的变化,必然引起其他方面的相应变化。如果一个社会内部的各个方面协调有序,其社会就能快速发展,反之如果一个社会的内部结构不合理不协调,其发展就缓慢。我国正处在剧烈的社会变动的时期,社会的综合协调问题非常重要。总体上我国社会要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过渡就需要大量的综合协调工作。在经济发展问题上,我们要从落后的状态越居世界前列,就要协调好各个经济部门和环节的关系,以良性发展。在社会发展问题上,我们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而我们就要物质文明的精神文明一起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所以我们在研究确定某一社会系统或方面的改革发展目标时,就必须考虑其他社会系统或方面的状况,以保持整个社会的协调。
可操作法,就是提出的措施和办法符合贴近客观实际,完全可以以其为指导并照其运作。认识论揭示,在理论指导实践的阶段,在理论与实践之间还应有一个环节,就是具体措施、方法、途经的设计和制定。这个环节也就是提出了可操作的问题。理论是从大量个别、特殊的认识形成的抽象认识,再还原去指导实践,新的实践又是具体的实践,要使指导有针对性,恰到好处,就必须对理论和要指导的实践进行再研究,以提出具体的方式方法。而我国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偏重于宏观的整体的研究,往往以一种制度、一个办法去指导一群情况各不相同的个体的实践,这就难免形而上学,从而我们的理论研究,特别是指导实践的研究,就要具体些,要针对不同的个体,提出不同的办法、措施。
这七种方法可以说是现今主体方法的基本内容。确定的根据是基于两种考虑:一是由于受长期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形成的僵化思想;一是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正发生急剧的变化。这两个方面都要求我们要解放思想,树立新的世界观,也就是要确定并运用新的主体方法。
这七种方法,可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生产力法、初级阶段法和特色法;第二方面是知识法和创造性思维法;第三方面是长远利益法、综合协调法和可操作法。第一方面的三个方法是反映了中国的国情,我们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必须以国情为出发点,这是基础,可看作是第一层次。第二方面,即在认识国情的基础上,我们还要发展,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这就要把握知识,要超常思维。第三方面,我们正处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已到改革攻坚阶段,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就要充分考虑这个现实,为改革服务。改革和发展是我们都要进行的事业,可说是处在同一级上的第二层次。这样,七个方法分三个方面,属两个层次,构成现阶段主体方法基本内容的统一体。
刘云山在1988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攻坚阶段,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要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力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更好地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应该说,社会科学研究“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就要求我们首先要确立当代的主体方法体系。如果能真正把当代主体方法体系融汇贯通,就会拿出真正符合客观实际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