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成人非学历教育证书情况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市论文,学历教育论文,成人论文,证书论文,情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当前北京市成人非学历教育证书基本情况
(一)成人非学历教育证书主要种类
(1)工人岗位培训证书;
(2)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证书及特殊工种证书;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
(4)社会性教育证书。含各种“水平”证书、 各级各类成人学校颁发的证书,也包括部分全日制学校(院)及个人、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各种非学历性教育颁发的证书。
(二)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及其证书基本情况
(1)岗位培训及其证书
岗位培训是成人教育的重点,也是成人非学历教育的主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资格性培训,目前主要是在重要(主要)管理岗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以及关键岗位(一般是技术性较突出的岗位)。主要采取脱产或半脱产形式。经考核合格后所发证书由培训主管部门(一般是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验印。作为任职、上岗的资格凭证。
目前资格性岗位培训主要有:
--国有大、中型企业“一长、三总师”及党委书记、工会主席上岗任职的资格培训。这项工作由市经济管理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发国家体改委印制并验印的证书。
--由各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实施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管理干部的任职、上岗资格的培训。如:全市中小学校长资格岗位培训。
--由市委组织部实施的街道、乡镇党政干部的资格性培训,以及市级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规范性培训。
--由市人事局、劳动局组织的人事干部、劳动管理干部的规范性培训等。
另外,由各行业(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人员培训如:财会、金融、审计、税务、物价、工商管理、律师、教师等。
所发证书由该行业的主管部门印制并验印,有的是由管理和具体实施培训、考核部门共同验印。证书具有上岗、任职资格的凭证作用。
在市郊农村,资格性岗位培训及其证书主要有两种:一是红色证书、一是绿色证书。“红色证书”,主要对乡镇所办企业的经理(厂长)车间主任及生产技术骨干按照市经委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市经委统一印制(并验印)的岗位培训证书。
近年来,乡镇企业的技术工人也开始参加由所在区县劳动部门组织的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合格者发市劳动局技术等级证书。
“绿色证书”,是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的培训,这项工作目前归口在市农办,但主要由各郊区县及有关农业管理的部门具体实施。有的区县由区县文教办、牵头、成教局组织实施,有的区县政府职教办负责,科委具体实施。证书规格全市不统一,证书的实效性也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资格性岗位培训是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对大纲、教材有较严格的要求且培训时间也相对较长,因而资格性岗位培训人数较其他培训少得多,一般占参加培训总人数的10--15%左右,但随着近年来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对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各类资格性培训量增长较快,据全市工业系统今年上半年培训统计,在36万人次的总培训量中,资格性培训已达28.3%。远远高于商业、城建、市政系统比例。
另一类是各种适应性(提高性)岗位培训,适应性岗位培训是岗位培训的主体、它受时间、场地、人数、大纲、教材、职工文化基础等条件限制,是当前最受企业欢迎的培训形式,也是成人教育与生产、工作结合最紧密,最“直接有效”的形式。它在各类岗位培训总量中比例一般在80%以上。
适应性培训一般是行业统筹,以企业(基层)为主进行,多数不发证书。近两年有的行业,特别是不少企业对适应性培训也进行考核,并作为进入岗位(或参加某一生产项目)的参考,有的企业对此作文字性记录(一般是在车间或生产班组)。
适应性培训所发的证书一般是由企业自行印制,由企业职教或劳资部门验印,有的是企业内某一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验印。证书仅作为参加过某种培训的证明,一般不与晋级、待遇挂钩。
(2)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证书及特殊工种证书。
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是反映各个行业工人生产技术等级的由国家劳动部门制定并颁发的证书。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通用性。
工人技术等级分初级、中级、高级三种。三个等级基本是按原8 级工等级套用下来。如1--3级为初级,4--6级为中级,7--8级为高级,高级工以上有工人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相当于中级专业职称和高级专业职称并享受其待遇。
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及其等级证书的印制、验印均由劳动部门进行(证书规格、效用全国统一)。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已经成为国有、集体企业中职工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特殊工种证书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社会安全的岗位工种的一种从业资格证书,直接由国家授权有关行业严格管理。如:电工、焊工(电焊、汽焊)、锅炉工、电梯司机、汽车驾驶员(司机)等。
特殊工种执行国家的标准,取得从业资格后,也有等级标准考核。目前80%以上的特殊工种由劳动部门归口管理。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分三级:初级、中级、高级。目前共有29个系列,如教育、卫生、政工、金融、文艺、新闻、农艺等。
我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由市科技干部局管理,下设若干专业职称评委会,负责各专业系列的职评工作。
证书由国家统一印制,颁发时由市科干局验印,该证书具有通用性,并与使用、待遇挂钩。
1992年我市有近22万名专业干部得到专业等级晋升,其中高级职称者7500人,中级职称者3000人,初级职称者180000人,都取得了市科干局颁发的职称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不同于资格性岗位培训证书,它基本上属非任职资格证书,它是从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的特点出发,着重于知识的更新、扩展和延伸,此类证书只起参加某类培训、学习或进修的记录和证明作用。目前继续教育证书使用并不广泛,只集中在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知识密集行业和部门。近两年也有的大型企业对专业技术干部参加的各处继续教育设继续教育(培训)积累记录。
(4)各种社会性教育证书
涉及此类的主要有:
外语中级水平证书(市成人教育局印制、验印,两年来共有7000余人获此证书),以及一些行业、地区进行的外语初级水平证书等。
--计算机软件水平证书,由市科干局管理,市计算机软件协会组织实施,并颁发证书。
--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包括企事业单位办学实体对外招生培训),颁发“结业证书”供用人单位掌握使用。
上述四类成人非学历教育及证书构成了我市成人非学历教育及其证书的主体。从总体上看,已基本形成了体系和各具特点的网络。
“证书”作为一种专业水平等级的证明,作为一种上岗、任职的凭证,无疑为推动成人非学历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其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应正视,并研究解决。
二、当前成人非学历证书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成人非学历教育“政出多门”。
全市工人技术等级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本上是稳定的。问题主要出在成人非学历教育的主体--各类岗位培训方面。
这次调查表共发到84个单位(委、办、局、总公司及区县),收回43个单位调查结果,回收率50.6%。仅从回收情况统计,在我市开展非学历教育资格性培训的部门和单位共78个。其中国家部委(总局)21个,占28.3%,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46个,占62.4%;各类协会7个,占9.3%(另有相当一部分成人高校也开展了资格性培训并颁发证书)。在46个市级部门中,具有政府职能的31个,占66.4%,总公司及金融部门12个,占26.6%,市委系统4个(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总工会)占7%。在实施资格性岗位培训的78 个部门中有近1/3属跨行业培训。
大家都来开展培训这本是件好事,但现在的问题是超出了自己的职责范围。谁都能下令办学、发证,使企业无所适从,又谁也不敢得罪,于是乎一批“培训专业户”由此而生。这种“政出多门”的培训既脱离企业的实际需要,造成不必要的人、财物的浪费,也给成人教育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二)发证权限不清,多头发证,缺乏协调,以致造成互不承认、重复培训。占职工多数的企业中层、一般干部和工人的岗位培训以及发证问题存在着条块之间、条条(行业)之间、上下之间、各级综合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等诸多矛盾,以致有的部门(如劳动部门)在培训、考核、发证方面统得过死,甚至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垄断。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个别部门和单位出现了以权办班,以权收费,拿钱买证的问题。
(三)证书缺乏实效性。非学历教育证书的关键是它的权威和实际效用。“岗位培训证书”不同于“学历证书”,目前多数岗位培训证书还不能在用人制度上得到承认,因而这种证书就行之乏力。岗位培训的考核、发证、使用、待遇等相关政策不配套,使岗位培训缺少必要的动力机制。
(四)由于多头培训,全市又没有统一的管理性规定,培训部门都发证,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几种证书外,全市颁发的各类岗位培训证书有数十种。各类岗位培训证书规格不一,五花八门,内容设计缺乏科学性,也不规范。
三、建议
成人非学历教育证书的现状反映了当前成人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要解决各类非学历证书混乱的问题,首先要理顺非学历教育的管理体制,这是问题的根本。
本着不断演化成人教育改革,大力发展以岗位培训为重点的成人非学历教育,加强政府宏观制调控,明确职能,理顺体制,本着行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自主培训的基本原则,提出如下建议:
(一)利用当前政府机构调整、转变职能的时机,争取解决全市成人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和宏观运行机制问题。确立政府领导,一家总管(政府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几家分管,大家来办的合理、有序、有效的格局和实施(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全市成人教育特别是以岗位培训为重点的成人非学历教育工作。
(二)抓紧制定全市性岗位培训的各项基本制度规定。当前首先是要明确规范各行业、各综合部门其在各类资格性岗位培训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刹住并逐步从根本上解决乱培训、乱收费、乱发证的问题。
(三)在有关综合部门认识统一、政令一致和岗位培训各项配套性改革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明确分级培训、分级考核、分级发证的权限与程序。
(四)岗位培训及其发证应坚持“以行业为主”的原则。凡属跨行业的资格性培训,事先必须经市成人教育局(或委托授权机构)审批,在与各有关方面协调一致后获“准训证”方可进行。今后各类培训要从企业的需要出发,不能超过企业的需要和承受力,对各种脱离企业需要的培训或以权力强行进行的培训,企业有权拒绝、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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