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首个孤儿救助福利制度安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首个论文,孤儿论文,中国论文,福利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政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这是新中国对孤儿生活救助和服务保障的第一个综合性福利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的孤儿救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窦玉沛说,长期以来,我国的儿童福利对象尽管包括了孤残儿童,但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限于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和弃婴。意见明确界定了新形势下儿童福利保障的对象包括两部分,一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不仅包括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同时也包括社会上的散居孤儿;二是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无人抚养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也纳入保障范围之中,救助范围比过去大为扩展。
窦玉沛说,据不完全统计,生活在农村的孤儿有49.5万人,占孤儿总数的86.3%,而传统的儿童福利事业中,农村孤儿救助水平低,保障面小。这次出台的意见,将城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弃婴与农村散居孤儿统一纳入孤儿保障的制度之中,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意见要求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有利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意见指出,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孤儿成长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寄养、收养、集中安置等形式做好孤儿工作。
意见还对民政、财政、发展改革、卫生、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建设等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要求各部门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孤儿的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