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分析报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析报告论文,竞争力论文,中国民营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的遴选:标准、过程与结果
1.遴选标准
大型民营企业是我们初选50强样本的对象。2003年2月国务院四部秀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和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对地大型企业的标准有明确规定。我们在进行了必要修正后,把大型民营企业的入围标准设定为年销售额在10亿元及以上和资产总额在4亿元及以上。此外,我们还增设了三项参考指标:一是入围候选企业税后净利润必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二是企业具有一定知名度,特别是企业品牌知名度;三是企业核心领导人应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2.筛选过程
(1)确定入围候选企业。按照上述中国大型民营企业的界定标准和参考指标,根据全国工商联编撰的《2002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会员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资料》和《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2)以及浙江省工商局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注:之所以根据两项不同的统计资料来进行企业的筛选工作,是因为全国工商联的数据采集采取企业自愿填报的方式,因此,像广东这样民营企业上报数据不积极的地区就会产生统计上的缺失。运用不同的统计资料可以弥补这种不足,尽管这也会产生新的问题,比如不同的统计资料存在数据采集上的差异。),以2002年规模较大民营企业的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为评价依据,我们首先选定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107家入围候选企业。
(2)向入围候选企业发放和取回调查问卷。
(3)设计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指数计算公式,确定竞争力50强企业。我们依据企业近3年的财务数据,运用竞争力指数计算公式(注:有关该计算公式的具体设计情况,请参见本课题组撰写的《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报告No.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对入围企业的竞争力指数进行了测算,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选取前50名,作为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
3.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及其基本特征分析
(1)50强企业的地域分布相对集中,且东多、西少,集中分布于全国11个省(市)。50强企业中近90%的企业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这一特征是与全国民营企业的总体分布格局不尽相同的。根据统计资料,2002年全国私营企业的区域分布情况为:东部地区68.91%、中部地区17.25%、西部地区13.48%(张厚义,明立志,梁传运,2004)。这说明,由于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民营企业发展的软硬环境比西部地区好,因此,那里的民营企业更容易做大做强。
(2)50强企业中的大多数分布于制造业,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企业数量比重较高,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到一半。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标准,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中,有39家属于制造业,4家属于建筑业,2家属于批发和零售业,2家属于农(林、牧、渔)业,1家属于房地产业,1家属于金融业,还有1家所从事的行业比较分散,我们将其归为综合类。
(3)竞争力越强的企业,企业寿命也越长。在竞争力50强企业中,除了4家企业不对外公开其成立信息因而无法分析比较外,成立时间达11年(含11年)以上的有39家,占绝对多数;8-10年的有5家,比重明显下降;5-7年的有2家,为数最少。
(4)现代公司制企业所占比重较大。这次遴选确定的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共有16家,占32%;有限责任公司33家,占66%;独资企业1家,仅占2%。竞争力50强中的独资企业所占比重是最低的,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则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2年,全国私营企业的企业类型的分布结构为:有限责任公司占71.45%,独资企业占23.41%,合伙企业占5.12%,股份有限公司占0.02%(张厚义,明立志,梁传运,2004)。这说明,企业规模越大,越倾向于选择现代公司制。
(5)50强企业财务状况较好。到2003年,50强企业的资产总额平均达46.69亿元。其中,最高的达202亿元,最低的也有3.58亿元。50强企业的销售收入平均为64.15亿元。其中,最高的达403亿元,最低的也有7.50亿元。50强企业的净利润平均为2.87亿元。其中,最高的达12.37亿元。
(6)品牌优势突出。这是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的一个更为突出的特征。这次遴选确定的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中的大部分企业都属于所在行业的领袖型企业。这些企业不仅拥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而且拥有较多驰名商标,如联想、万向、雅戈尔、希望、康奈、正泰、德力西、苏宁、华立等。这说明对于竞争力较强的民营企业来说,品牌本身也是一种竞争力。
二、50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指数及相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由于本报告只能收集到近3年的企业财务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很难熨平因短期且非系统性冲击对企业绩效产生的影响,因此,本报告所得到的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指数及企业排序只能反映所列企业阶段性的竞争力特征。
在分析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对比法,主要是对比竞争力50强中的前10名(简称A组企业)和排序为第30-40名的企业(简称B组企业)。之所以舍去了排序为后10名的企业,是因为排序为后10名的企业竞争力指数受短期因素影响较大,舍去它们有助于剔除这些短期因素的影响。
1.50强企业竞争力指数及分项指数的分布情况
按照我们的设计,企业竞争力指数的满分为100,其中总资产贡献指数(依据总资产利润率的大小来赋值)占40,销售收入成长指数(依据销售收入增长率的大小来赋值)占30,净利润成长指数(依据净利润增长率的大小来赋值)占30。
(1)竞争力指数的分布情况。入选的50强民营企业中,竞争力指数最高为94.69,最低为5.59,平均值为38.30。其中,竞争力指数在80以上的企业共2家,占50家的4%;在50以上的企业共14家,占28%;在30以下的企业共19家,占38%。从竞争力指数平均水平来看,这次遴选确定的50强企业,其总体竞争力水平虽然明显高于一般企业,但平均水平并不算高,且多数企业的竞争力指数仍处在50以下。就此而言,进一步大幅度提升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水平,还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长期工作。
(2)竞争力指数的分项分布情况。①总资产贡献指数的分布情况。有4家企业获得了总资产贡献指数的满分40,平均指数为16.07。其中贡献指数在32以上的企业5家,占50家企业的10%;在20以上的企业13家,占26%;在12以下的企业20家,占40%。50强企业在总资产贡献方面的竞争力水平差别也较大,其中没有达到贡献指数中位数的企业所占比重也还比较多。总资产利润率所反映的是企业对所有资产(包括自有投入和负债)的利用效率。总资产利润率较高,表明企业竞争力也较高;反之,则较低。50强企业中的多数企业总资产利润率处于中等水平以下,表明中国的民营企业还必须在大幅度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上多下功夫,努力走集约化、高效率的企业竞争与发展道路。②销售收入成长指数的分布情况。有3家企业获得了该项指数的满分30,平均销售收入成长指数为11.28。其中销售收入成长指数在24以上的企业4家,占50家企业的8%;在15以上的企业14家,占28%;在9以下的企业22家,占44%。这一指数分布情况表明,50强企业在销售收入成长方面的竞争力存在明显的不足。当然,也应注意到,销售收入增长率是一个企业规模扩张和市场开拓能力的综合反映,由于我们所遴选确定的50强企业多为大型民营企业,因此,难免出现得分不够理想的情况。但是,这些企业还远未达到世界级大企业的规模,它们在目前的规模水平上就表现出扩张能力不足的特征,这不能不令人担忧其发展的后劲。③净利润成长指数的分布情况。共有4家企业在该分项指数上获得30的满分,净利润成长指数平均为10.94。其中,净利润成长指数在24以上的企业有5家,占50强企业的10%;在15以上的企业有12家,占24%;在9以下的企业有24家,占48%。该分项指数的分布情况表明50强企业的获利能力差异较大,相当数量的企业获利能力偏弱。
(3)50强企业竞争力指数和分项指数结构分析。①50强企业竞争力指数和各分项指数之间并不存在完全对应的排序关系。竞争力指数排序较高的企业在某一分项指数的排名上却明显落后。这种现象表明,现阶段中国民营企业的竞争能力仍处于明显不均衡的发展阶段。②企业总资产利润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之间存在不对称关系。有些企业总资产利润率较低,其净利润的增长率却较高,比如竞争力排序为第4、7、12、13、14和17位的企业。为什么这些企业的净利润增长较快而总资产利润率却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一个合理的解释是,这些企业总资产增长速度不低于、甚至高于净利润的增长速度。这些企业由于过于重视规模扩张而忽视了效率提高,或者说把提高企业效率放在了次要地位,而不自觉地使本企业走上了一条外延型、粗放式的发展道路。③50强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与净利润的增长之间总体上呈现出较好的正相关关系,并且有些企业的净利润增长还好于销售收入的增长。比如,排序为第12、13和17位的企业。这种情况说明,这些企业在实施市场开发和企业扩张时比较关注销售收入的利润率,较少扩张上的盲目性。
(4)竞争力与企业规模的关系。在50强企业排序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许多规模和名气均较大的民营企业,其竞争力指数排名反而比较靠后。这是需要分析的一个现象。我们始终认为,没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是不可能做大的。因为,民营企业规模的扩张是一个主要依靠自我积累的过程。只有那些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才有可能具备自我积累的能力。所以,规模大本身就说明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在50强民营企业中,这样的典型比比皆是。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其成长的步伐会逐渐放缓。这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具有普遍性的规律。相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而言,规模特大的民营企业,其成长性得分就会低一些。这也是规模大的企业在竞争力指数排名中比较靠后的重要原因。当然,这些排名靠后的特大型民营企业,要想跻身世界级的大企业行列,也确实存在着做大之后如何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和进一步做强的问题。
2.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
(1)50强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总体状况。①关于“本企业是否是家族(控股)企业”。47份有效反馈问卷中,共有15份回答“是”,占有效问卷总数的31.91%;共有32份回答“不是”,占68.09%。②关于“本企业已设置下述哪些机构”。47份有效问卷中,共有47份回答设置了“董事会”,占总数的100%;有45份回答设置了“监事会”,占总数的95.74%;有25份回答设置了“职代会”,占总数的53.19%。③关于“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来源”问题(允许选择多项答案)。对于“总经理”一职,47份有效问卷中,共有24家企业选择了“企业主兼任”、23家选择了“社会招聘”;对于“副总经理”一职,有41家企业选择了“社会招聘”;对于“财务负责人”一职,有45家企业选择了“社会招聘”。④关于“本企业的决策由谁做出”问题(允许做多项选择)。对于“重大投资与财务收支决策”一项,47份有效问卷中共有16份选择了“企业主本人”,有45份选择了“董事会”,有8份选择了“总经理(非业主本人)”;对于“一般经营与管理决策”一项,共有9份选择了“企业主本人”,4份选择了“董事会”,41份选择了“总经理(非业主本人)”。
(2)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与竞争力的相关性。①50强企业中大多数非家族化特征较明显。例如,A组企业中有8家为非家族企业,2家为家族企业;B组企业中有7家为非家族企业,3家为家族企业。②无论排名前后,企业都重视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例如,排名前10名和后10名的企业就都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③A组企业中有6家属于由企业主兼任总经理、4家属于向社会招聘;B组企业中只有1家属于由企业主兼任总经理、1家属于由企业主亲属担任、1家属于由企业主友邻担任、7家属于向社会招聘。④A组企业中有8家倾向于董事会决策,1家倾向于企业主、董事会、总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决策,1家倾向于企业主和董事会共同决策;B组企业中有5家倾向于董事会决策,4家倾向于企业主与董事会共同决策,1家倾向于企业主、董事会和总经理共同决策。
综合以上几点,可以得出两个结论:①民营企业做大以后,股权的非家族化不是企业竞争力高的充分条件,但基本上属于必要条件。②竞争力50强民营企业在形式上都具备了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但是,竞争力强弱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建立了各种公司治理机构,也不在于总经理的来源是否社会招聘,而在于企业所建立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真正得到了运行,比如,董事会的决策权是否得到了保证,而没有创业者的干预。
3.要素获取和技术创新能力
(1)50强民营企业要素获取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总体情况。①关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同学历和职称者占中层管理人员总数的比例”的问题,47份有效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在企业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比重超过50%的有31家企业,占67.39%;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比重超过50%的有10家企业,占21.74%;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比重超过10%的有14家,占19.57%;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比重超过50%的有14家企业,占33.33%。②关于“本企业所需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厂商的地域分布”问题,47份有效问卷中,共有22份回答“全球分布”,17份回答“全国分布”,5份回答“本省为主”,2份回答“本地或自己生产”,1份没有回答该问题。由此来看,多数大型民营企业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已经纳入到了全球或全国供应链体系之中。③关于民营企业的资金获取能力的问题,在可以做多项答案选择的情况下,47份有效问卷中有39份回答说获得了“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其中,回答此类贷款占企业全部资金比重超过31%的有26份;有29份回答获得了“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贷款”;有11份回答获得了“信用社贷款”;过去曾普遍认为非常重要的“民间金融贷款”、“企业间拆借”和“向亲友借款”的融资方式,已不是被调查的大型民营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④关于“本企业获得新技术的主要方式”(可做多项选择)问题,47份有效问卷中,有36份选择了“招聘专业人才自行研究与开发或者联合其他企业共同开发”,有20份选择了“购买新设备、新专利或新的专有技术”,选择了“从优势企业和竞争对手那里挖来技术骨干、邀请科技人员指导”和“通过对同行业其他企业新产品的分拆研究和模仿”的只有3份和2份。
(2)要素获取和技术创新能力与竞争力的相关性。①A组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的比重平均为51.28%,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的比重平均为23.41%;B组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的比重平均为47.9%,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的比重平均为27.32%。②A组企业的原材料供给除1家企业没有填写外,有4家是以国内市场为主的,3家是全球分布的,2家是以本省为主的;B组企业有6家是全球分布的,2家是以国内为主的,1家是以本省为主。③A组企业中有4家的获取技术的资金投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以下,有4家在6%-10%之间,有1家在21%-30%之间,1家在31%-50%之间;B组企业中(有1家没有填写该比重)有7家在6%-10%之间,2家在5%以下。④A组企业中有6家选择了自行研究开发或共同开发,4家选择了自行研究开发和购买新设备、新技术相结合的方式;B组企业中有3家选择了购买新设备和新技术为主,3家选择了以自行研究开发或共同开发为主,4家选择了自行研究开发和购买新设备、新技术相结合的方式。⑤A组企业几乎都得到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其中,贷款占企业全部资金的比重在30%以上的有7家,另外还分别有7家和3家企业表示得到了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B组企业也都得到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其中有6家的比重在30%以上,另外还分别有9家和5家企业表示得到了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
综合上述几点,可以得出如下基本结论:①对大型企业来说,技术获取所投入的资金量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是决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关键在于企业的技术获取方式上,强调技术自主开发和研究更有可能提高企业竞争力。②50强民营企业要素获取能力(包括资金获取能力、企业管理层人力资本的大小、原材料和零部件得到的供应)虽然略有差别,但整体上都比较强。由此来看,要素获取能力强是这些企业普遍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但它们之间的竞争力差别无法根据要素获取能力来解释。
4.组织与管理方式
(1)50强企业组织与管理方式的总体情况。通过对47份有效问卷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在47家样本企业中,有44家企业的名称冠有“集团”或“控股”字样。如果我们将“集团”和“控股”企业理解为控股公司式企业的话,那么,仅从企业名称便可以认定,47家企业中有44家为H型企业。这就是说,在我国现阶段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更倾向于采用H型组织管理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社会的到来,为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的及时交流与共享,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本次调查问卷中,我们专设了一个问题,了解“本企业内部管理是否已经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47份有效问卷中,除1份没有回答该问题外,回答“已经采用”的有44份,占总数的95.65%;回答“还没有采用,但拟在年内建成”的有1份。
(2)组织与管理方式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针对以上两个方面,我们进一步观察后发现:三家不是“集团”或“控股”的企业,只有1家进入了前20强,即前20强企业中至少有19家属于控股公司式(H型)企业。另外,当被问及本企业是否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时,两家表示没有采用和一家根本没有做答的企业,排名均处于最后15名之列。
根据以上结果,不难得出如下两个基本结论:①现行制度环境下控股公司式(H型)企业组织形式是适合于多数民营企业的、最有效率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②不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将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针对第一个结论,我们有必要再做一点补充。我们认为,可能需要注意到两个事实:一是一些经验研究表明,一般而言,采用M型结构的企业要比采用H型结构的企业具有更高的效率。近十余年来美国企业的强劲发展势头和韩国的企业集团的相对颓势,有助于支持人们所得出的这个结论。二是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通常都采用H型结构,即所谓“多级法人制”,但效果并不理想。所以,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实践,在市场制度和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我国民营企业采用H型组织结构很可能是一种低水平、缺乏国际竞争力的选择。
5.外部政策和制度环境
(1)50强企业外部政策和制度环境的总体情况。①关于“本企业所在地政府是否执行了以下针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问题,47份有效问卷中有25家回答有“税收减免优惠”,18家回答有“贴息贷款支持”,15家回答有“减免各种收费和摊派”,12家回答有“土地占用和使用优惠”;17家企业回答没有“土地占用和使用优惠”,14家回答没有“贴息贷款支持”,12家回答没有“减免各种收费和摊派”。由此来看,地方政府对大型民营企业执行最多的是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执行最少的是土地占用和使用优惠政策。②关于“本企业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是否经常来拉赞助”问题,47份有效问卷中有25家回答“偶尔(1年少于5次)”,12家回答“1年不超过10次”,只有5家回答“经常”,还有5家企业没有回答该问题。③关于“所在地是否已经有相关行业协会或商会”问题。47份有效问卷中有43家回答“有”,3家回答“没有”。而在有行业协会或商会的地方,43家企业全部表示已经参加了行业协会或商会。针对“行业协会或商会的作用如何”这一问题,在43家参加了行业协会或商会的企业中,有24家表示“作用很大”,19家表示“作用不太大”。④关于如何评价“所在地内企业间的信用关系”问题。47份有效问卷中有23家表示“比较好”,16家表示“非常好”,8家表示“一般”,没有企业选择“比较差”和“非常差”的选项。⑤关于如何评价“所在地的法院对经济纠纷判决的公正程度”问题。47份有效问卷中有36家表示“比较高”,5家表示“非常高”,6家表示“一般”,没有企业选择“比较低”和“非常低”。
(2)外部政策与制度环境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①在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方面,A组企业中有8家表示享受到的政策优惠共17项次,其中有6家享受到了税收减免优惠,4家享受到了贴息贷款支持,3家享受到了减免各种收费和摊派;B组企业中有7家表示享受到了政策优惠共11项次,其中有6家享受到了税收减免优惠,另外各有2家分别享受到了贴息贷款支持和减免各种收费和摊派。②关于政府有关部门拉赞助问题,A组和B组企业的情况基本一样,多数企业没有选择经常出现拉赞助现象,只有少数企业反映政府拉赞助是“经常”事。③关于行业协会的组织与作用,A组企业所在地都组建了行业协会或商会,它们也全部参加了这些行业协会,其中有5家企业认为行业协会的作用很大,另外5家则认为作用不大;B组企业中有7家的所在地组建了行业协会,虽然7家企业都参加了行业协会,但只有2家认为行业协会的作用很大,另外5家则认为作用不大。④在对所在地内的企业间信用的判断上,A组企业中有4家认为非常好,6家认为比较好;B组企业中有3家认为非常好,2家认为比较好,4家认为一般,1家没有作答。⑤在对所在地法院对经济纠纷的判决是否公正的判断上,A组企业全都认为比较高;B组企业中6家认为比较高,2家认为非常高,2家认为一般。⑥关于对所在地经营环境的综合评价,A组企业中有3家认为问卷所列的7个方面都为“好”,各有2家认为5个方面、4个方面和3个方面为“好”,1家认为有1个方面“好”;B组企业中有2家认为7个方面都为“好”,1家认为5个方面为“好”,2家认为3个方面为“好”,3家认为2个方面为“好”,还有2家认为没有哪方面为“好”。
综合以上结果,可以得出如下基本结论:①一个较少发生“拉赞助”等摊派行为、并能够积极服务企业、认真执行各种优惠政策的政府的存在将有助于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②好的制度环境,如行业协会的组织与良好运行、法院系统的公正审判等对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同样具有明显效果。③企业间信用关系、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当地民众对民营企业评价等社会文化环境,也对民营企业竞争力构成重要影响,社会文化环境越好的地方,大型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指数也越高。
三、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一,民营企业做大之后如何使其竞争力也能够得到同步提升的问题。从50强民营企业竞争力指数的排名我们发现,那些总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较高的企业,基本上都是排在后20位的企业。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企业净利润的增长跟不上总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的扩张。显然,注重企业总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的迅速扩张,忽视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既助长企业的外延式粗放发展倾向,又妨碍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这是我国现阶段企业做大后如何进一步做强即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第二,民营企业如何从传统家族制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成功转型的问题。经过20多年的发展,当前我国多数大型民营企业已经进入到制度转型这样一个历史时期。虽然这次遴选确定的竞争力50强基本上都建立了现代公司的基本框架,但是,其实际运行效果仍存在很大差别。其原因在于,由于企业运行的制度环境缺失和企业内部管理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的不足等问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许多大型民营企业实际是两类治理机制同时在起作用,因而难免产生制度性摩擦,甚至形成内部人事剧变。这意味着,如何实现两种治理制度的并轨、让现代公司制度发挥支配性作用,将是民营企业进一步提升竞争力所需面对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第三,民营企业如何在外部交易成本和内部组织成本均较高的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的问题。目前中国经济仍处于转轨过程,法律和司法体系不完善等转轨国家的一般特征,必然在中国得到表现。在法治比较脆弱的条件下,人格化的交易和封闭式的组织将大行其肆。这种局面不仅会阻碍市场分工、降低市场效率,而且还会抬高市场运行成本,妨碍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尽管我国企业具有劳动成本较低的优势,但是,如果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过高,在与两者都相对更低的跨国公司竞争时,这种优势也会丧失殆尽。
第四,民营企业如何强化和提升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问题。过去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贯强调的是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和企业的技术创新意识不强。然而,一个更带根本性的问题是如何形成激励企业愿意进行技术创新的市场机制和制度环境。在技术创新成果得不到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才引进成本畸高的条件下,企业将很难有足够的动力去进行更多的自主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2.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的建议
第一,大型民营企业不能热衷于成为通过追求规模来降低生产成本的“世界加工厂”。这需要大型民营企业从两个方面转变思路,寻找下一步发展的出路。首先,民营企业过去往往依靠增加投入,扩大产量来降低成本,通过打“价格战”来战胜对手,现在则应该转到重视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模式上来,要更多地运用产品差别化战略;其次,大型民营企业不能只把目光盯在生产环节,而要更加注意产业链的培育,事实说明,产业链上游的研发环节和下游的销售环节比生产环节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因此,大型民营企业下一步发展方向是向两端扩展,尤其要重视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自身的销售网络。而这又要求企业要加强内部的信息化建设和组织创新,形成快速有效地收集处理市场信息的能力,实现生产与销售的良好衔接。
第二,大型民营企业要完成从现代公司的“形”到“质”的过渡。目前,这些大型民营企业都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机构,比如董事会和监事会,但是,家族治理的机制还在起作用,这种状况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也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因此,企业必须缩短由家族企业制度向现代公司制度“交班”的时间。比如,进一步引进外源性资本,降低创业企业家的股权比重;按照《公司法》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议事程序,保证每个股东和董事的意见能够得到表达;强化董事会独立决策的地位,减少创业企业家对董事会的干预。只有制度的完善,而不是某一人的智慧,才是一个已经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第三,大型民营企业要在企业内部形成有利于技术研究人员进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事实证明,过分依赖对技术和设备的购买而不是依靠自身的技术创新,就会陷入到“技术引进陷阱”,并最终失去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尽管目前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实施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外部环境还不够好,但是,民营企业应该努力改善企业内部环境,比如,给技术研究人员一定的持股权,强化他们的企业归属感;将创新产品的销售收入与开发人员的奖励挂钩;加强技术研究部门与销售部门的市场信息交流。只有形成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才能推动民营企业的不断壮大。
第四,政府要为大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有利的外部政策和制度环境。经验表明,中央政府如果过多地运用计划和行政手段来管制经济,将会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短期冲击,因此,应该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地方政府则要改变扶持本地民营企业的方式,摈弃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资源分配,从改善本地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信息化入手,建设促进商贸活动的“软环境”,而不是一味地从事“经营城市”的硬环境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为民营企业在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提供动力。
第五,政府要为行业协会和商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和功能发挥创造条件。发达国家的事例说明,各类商会、行会、协会等民间组织在维护市场良性运行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对商会的立法,改善商会的组织管理模式和强化商会的民间性质。同时,政府应该将部分职能,比如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参与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等赋予给商会。而商会的发展又能够为民营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中增添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