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以及国企的改革,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一致坚持 “一强三优”的战略目标,加快基层供电单位的精细化管理,以期企业综合实力能够得到提升。电费管理以及电费账务处理作为电力营销的重要基础,其机制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供电企业经济效益高低。电费管理与电费账务处理虽然有其固定的模式和套路,但是长时期“轻管理”的思想使得这种模式和套路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电费资金管理的起始点与电费资金产生不一致、代收电费存在账外账、资金的集约程度与电费账户管理程度不匹配等问题。只有不断突破供电企业在电费管理与电费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不断提升供电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供电企业;电费管理;电费账务处理
1推行电费核算的规范化管理
1.1 实行电费账本保管的制度化
要建立和完善《供电公司用电营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电费管理中心账本、抄表机管理制度》等,并增设专门的账本发放办公室,将核算工作和账本发放严格分开,避免核算工作期间借用账本出现的混乱现象,既可保障第一手用户用电资料的安全,又可避免核算过程出现差错。
1.2 确保新装用户上户的规范化
按照规定做好新装用户的上户工作,审查用户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调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明确居民、非居民、大工业用户的上户受理时间,认真执行各类用户电价,小得随意、违规改变或调整用户电价。
1.3 确保电量调整及电费退补的规范化
严格执行 《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抄核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退还电费额度较大的按规定报领导批准后再行处理;进一步规范电量调整、退补传单,正式编号录入电脑,详细记录电费调整、退补的具体原因,严防违规操作,造成电费损失。
1.4 坚持变史传单处理的严格化
变史传单由专人统一接收、返还,严格把关,审核传单是否合格。每月出账后将各班异动传单分别登记在各营抄班异动传单登记本中,便于返还及以后查阅,保证业扩变更单月结月清。
2 电费管理与电费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电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1 电费发票审核权责混乱
电费发票的领购、缴销以及使用的监管都是由供电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的,而发票的日常使用以及保管则是由电力企业营销部门负责。在电费发票审核过程中,两个部门往往存在着配合不协调的情况。由于电费发票使用量巨大,并且电力系统营销点较多,其管理比较困难。营销系统在开具发票的过程中,常常出现系统断号、部分欠费用户打印发票无法在系统中得到反映等情况,导致营销系统开具的电费发票与实际耗电数额不符,财务部门在进行电费核算时,无法将发票以及实际耗电数额进行匹配,削弱了财务部门对于电费发票使用的监督职能。
2.1.2 代收电费账户管理不规范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以及网上银行的普及,为了减轻供电企业电费管理员工的工作量,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供电企业营销部门采取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由金融机构代为收缴电费。但是,由于金融机构工作的时效性原因,代收电费通常需要一周甚至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够存入供电企业电费账户中,上一级才能对电费进行归集。在此之前,代收电费则存在营销系统的账户,有的甚至直接在个人账户中存放。虽然代收电费基本为居民用电,但是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据统计,每月金融机构代收电费为上亿元。但是,由于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导致出现账外账现象,给供电企业电费核算以及经济效益带来一定困扰。
2.2 电费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 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电费收入核算方式不同
电费营销系统通常情况下是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来使用会计科目的,但是由于基层的供电单位相关会计制度不太严格,营销系统对会计科目的使用不太精准,这就导致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在电费收入核算上产生了差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方面,营销系统不需要将电费收入进行价税分离,在账目中也不会显示此会计科目;另一方面,营销系统对于一些营业外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项目,都是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并没有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上述两个科目。两部门之间对电费收入核算的不同,往往会导致账目不一,滋生违规操作现象。
2.2.2 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银行存款确认方式不同
在电费账务处理当中,营销部门采用 “见票进账”的方式进行核算,而财务部门则采用 “收妥进账”的方式进行核算。对营销部门的方式来说,财务信息使用者可以很及时地通过分析其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对银行存款进行监督,控制企业应收电费的未达账项。但是,对于后者来说,由于其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为零,信息使用者很难通过此科目对银行存款进行监督。尤其是在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沟通不力的情况下,财务部门的电费核算更不利于
3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电费账务处理问题的对策
3.1 电费管理问题的对策
3.1.1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引入 ERP 系统规范电费发审票核
供电企业只有延伸财务管理和电费账务管理系统功能,解决营销系统与财务账务处理系统数据对接问题,否则作为财务数据原始依据的电费发票就失去了其准确性和真实性。ERP 系统实现了企业经营系统与财务系统之间的连接,使企业的整个信息处于一个共享层面。供电企业可以引入 ERP 系统实现企业营销系统与财务部门信息的对接。该系统按照流程进行工作,供电企业营销部门在进行电力销售时,将所有与业务有关的信息录入该系统。财务部门在需要相关信息时只需要按照业务分类进行提取。此外,该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营销系统发票审核与管理模块。通过该系统,收费人员在收取电费后在系统中可选择点击是否开具发票,发票号码段已事先录入系统中,系统发票模块自动统计发票的领用存、开具金额等信息,避免了人工操作所带来的误区。浙江省某电力企业在引入ERP 系统后,不仅使得企业信息传递更加迅速,而且也使得员工工作量大大减少。
3.1.2 引进电子商务平台,规范收费账户
广东某供电企业发现营销系统在收取现金形式的电费的情况下,存在账外挂账以及不入账的情况后,学习先进案例,对现金以及网银支付电费的形式进行了规制。该企业利用各大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服务,在企业内部引入电子商务平台。在该平台处开立企业银行账户,所有现金形式的电费统一归入此账户。银行每日对此账户进行清算,并将电费自动划入电费账户。
3.2 电费账务处理问题的对策
3.2.1 统一营销部门与财务部门会计核算标准
首先,应收账款核算与营销业务保持一致。由于营销业务可以真实地反映出每个电费客户的电费余额以及电费欠款,并且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每一笔电费交易中的应收账款以及预收账款,因此财务部门在对应收账款以及相关电费收入进行核算时,应当以营销部门的数据为准。但是,对于上文所提的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的费用,财务部门应当依据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其次,银行存款核算与营销业务保持一致。营销部门采用 “见票入账”的方式进行银行存款的核算,不仅可以监督银行划款,还可以监督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因此,财务部门在进行银行存款核算时,建议采用与营销业务一致的方式。
3.2.2 加强营业部门与财务部门余额核对
首先,要注意对账时间点的把握。由于营销系统处于随时都可以收费的状态,用户不仅可以现场缴费,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充值卡等进行缴费,因此,在对财务部门与营销系统的账目进行核对时,一定要把握好时间点。其次,合理处理两者之间的差额。对于对账过程中的差额,财务部门一定要通过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并且对调节过后差额的消除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最后,要进行全面核对。虽然在电费核算中应收账款以及银行存款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对于其他支付项目也要进行全面的核对,以确保账目的清晰与真实。
结束语
电费管理以及电费账务处理是供电企业经营的核心内容。供电企业如果想要提高电费管理以及电费账务处理的工作效率,就必须不断引进先进的电费管理系统,规范电费账务处理方式,结合金融机构,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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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云燕,苏玲.浅述供电企业电费风险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5,29:220+222.
论文作者:朱艳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24
标签:电费论文; 系统论文; 发票论文; 财务部门论文; 供电企业论文; 账务处理论文; 部门论文; 《电力设备》2017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