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与市场的转换:与中国学术期刊的矛盾_公共物品论文

公共产品与市场的转换:与中国学术期刊的矛盾_公共物品论文

公共物品與市場化:一個關於中國學術期刊的悖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期刊论文,物品论文,與市場化论文,一個關於中國學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圖分類號]G23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14X(2014)02-0123-10

       學術期刊作為學術研究成果的載體,反過來成為學術研究的對象本身,是21世紀以來中國學術界一種值得關注的現象。以“學術期刊”作為“題名”關鍵詞,在“中國知網”搜索,結果呈現8,016條;其中,發生在1990年前共75年間的成果只有75條①,1990~2000年間有690多條,2000~2010年間達4,260多條;而2010年以後的成果,則約有3,000條。可見,對“學術期刊”本身的研究,在新世紀出現了井噴,尤其是近三年,“學術期刊”儼然成為學術研究的熱詞。

       這種現象的出現,究其原因,應與中國學術期刊面臨的雙重轉型有關。有人說,中國社會正處於雙重轉型中,一方面是社會的轉型,由傳統走向現代;另一方面,是體制的轉型,由計劃走向市場。與此相適應,中國社會的諸多層面,從制度到理念,也處於急劇的轉型當中。就拿中國學術期刊來說,也呈現出雙重轉型,即朱劍所說的“出版形式的轉變與出版體制的轉變”②。出版形式的轉變是基於新技術對傳統出版模式的挑戰——數字化,而出版體制的轉變則是基於大文化管理體制的變革與創新——市場化。一方面是技術強力,世界潮流;另一方面是行政強制,不可逆轉。總之,無論是哪一種轉型,對於中國的學術期刊來說,都是革命性的。正是這種對學術期刊的革命形勢,觸動著每一位學術期刊的從業者,因此,對“學術期刊”的研究成為今天中國各主要學術期刊的熱點話題,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分析這些研究,尤其是近三年來關於學術期刊的研究成果,我們可以發現,市場化似乎更能觸動學術期刊從業者的神經。而他們“關於轉企改制的討論,基本上是一邊倒的負面聲音”,有不少人是從學報難以適應市場的角度反對市場化的,還有人以強調學報的學術性來質疑轉企改制,總之,強調學報的公益性是反對轉企改制最常見的理由。③我們知道,學術討論可以有情緒,但更需要理性。學術期刊的定性定位是什麼,它為何必須市場化或者為何不能市場化,我們還需要更多更系統的理論研究。基於此,本文擬借用公共選擇理論的相關概念,從公共物品的供給角度,談談中國學術期刊為何不能市場化的問題,以與各位關注中國學術期刊前景的有志之士商榷。

       一、公共物品及其特性

       現代經濟學中對公共物品的系統研究起源於薩繆爾森(Samuelson)。在《公共支出的純理論》(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一文中,他首次明確假設存在兩類物品,即“私人消費品”(private consumption goods)和“集體消費品”(collective consumption goods)④,並以精確的數學表達式來界定這兩個概念。根據他當時的假設,私人消費品在不同的個人之間分配使用;而集體消費品由所有人共同使用,且任一個個人的消費不會減少其他個人對這類物品的消費。為了進一步解釋這兩個新概念,1955年,薩繆爾森又發表了《公共支出理論的圖解》(Diagrammatic Exposition of a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一文,並開始使用公共消費品(public consumption goods)替代了集體消費品的概念。⑤隨後在他與諾德豪斯(Nordhaus)不斷再版的合著《經濟學》中對公共物品的定義又做了修正和完善。第12版中,他們提到:“與來自純粹的私有物品的效益不同,來自公共物品的效益牽涉到對一個人以上的不可分割的外部消費效果。相比之下,如果一種物品能夠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夠分別按競爭價格賣給不同的個人,而且對其他人沒有產生外部效果的話,那麼這種物品就是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常常要求集體行動,而私有物品則可以通過市場被有效率地提供出來。”⑥在這裡,他們強調了公共物品的不可分割性,以及私人物品的市場提供。而在第16版中,他們進一步指出:“公共物品是指那種不論個人是否願意購買,都能使整個社會每一成員獲益的物品。私人物品恰恰相反,是那些可以分割,可以供不同人消費,並且對他人沒有外部收益或成本的物品。”⑦這裡,他們補充強調了公共物品的公益性和外部性。到了第17版,他們則主張:“公共物品是指這樣一類商品:將該商品的效用擴展於他人的成本為零;無法排除他人參與共享。”⑧在這裡,他們更加強調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

       綜合薩繆爾森等人的一系列理論,可以發現,公共物品有兩個最基本的特徵,即消費的非競爭性(Non-rivalry)和受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其中,公共物品的非競爭性意味著增加的消費者引起的社會邊際成本為零,在公共物品的消費上,人人都可獲得相同的利益。具體又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邊際成本為零,即增加消費者,不會導致公共物品生產成本的增加。二是邊際擁擠成本為零,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都不影響其他消費者的消費數量和質量,如國防、外交等,不會因增加或減少了一些人口對某些公共服務的享受而影響其他人口的享用。

       而公共物品受益的非排他性則是指任何人對於公共物品都不具有所有權,在一個既定的供給水平下,公共物品一旦提供,不能阻止另外一些人從中受益,所有社會成員都可以同時享有同等的消費利益。其原因,一是排斥其他受益者在技術上不可行,即不可能將既消費公共物品又不付款的那些人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收益範圍之外;二是排斥他人消費公共物品的成本巨大,經濟上不合算。

       公共物品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又引申出公共物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Non-divisibility)、公益性(Commonweal)⑨和外部性(Externality)。公共物品是面向全社會提供的,所有人共同消費,其效用所有人共同享有,不能將其進行分割,要麼向所有人提供,要麼不向任何人提供。這既包括可供公共消費的物質產品,也包括政府提供的各項管理與服務,甚至還包括精神和制度方面的公共產品。

       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不可分割性,又與其公益性緊密相連。作為公共物品,它的存在目的是滿足公共利益,體現公共價值。公共物品被生產出來後,就會使一定範圍內的全體成員或大多數成員共同受益。

       所謂公共物品的外部性,是指公共物品可能存在的對其他非供給者產生的有利或不利影響;或者說,可能存在的對其他非消費者產生的有利或有害的影響。只是公共物品的外部性,或者說其外部效應或溢出效應,主要呈現為正的外部性。

       公共物品的上述特點,導致了它在生產與提供方面的一些特殊性。

       一是不能充分內部化。⑩有人可能承擔了成本,但不能完全享有收益,因為排他成本過高,或者根本不具有排他的可能性;或者有人享有了收益,但根本不用承擔成本,如“搭便車”。這就導致公共物品的生產或提供根本無法建立起成本與收益之間的確定關係。如果嚴格按照收益來提供公共物品,因為付款的消費者可能極少甚至沒有,則必須把那些不付錢的人排斥在消費佇列之外,造就會導致公共物品提供的嚴重不足;如果嚴格按照需求來提供公共物品,由於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有可能得不到任何收益,其巨額的生產成本將無法得到彌補。

       二是缺乏一種表達需求和定價的機制。我們知道,產品的最優供給量由需求和供給的均衡所決定。在私人物品的市場上,供求均衡決定商品的最優數量,此時社會處於帕累托最優狀態,其中的市場需求曲線是所有消費者的單個需求曲線橫向相加所得。與私人物品一樣,公共物品的最優數量也是由市場供求均衡所決定的。與私人物品不同的是,消費者在同一時間同時消費同一數量的公共物品,但是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使得對單個消費者的消費數量增加,並不等於提供公共物品的總成本。因為增加消費者,不僅不影響其他消費者消費公共物品的數量與質量,而且對公共物品的生產與提供成本沒有任何影響。

       正因如此,經濟學理論認為,凡是具有外部性的地方,都會導致市場失靈。因為外部性使得按私人邊際成本等於私人邊際收益的原則所確定的公共物品的價格和產量,不能彌補公共物品提供的總成本,從而導致公共物品的供給量低於有效率的水平。市場制度的這一缺陷,只能由政府來彌補。或者說,提高效率的最根本的途徑是外部經濟的內在化,政府統一提供就成為必然選擇。比如國防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其受益範圍涉及到本國範圍內所有的人,並以特殊的方式提供給社會的各個成員,不能期待每一個社會成員積極主動去購買國防這一產品,如果依然按照市場等價交換的原則行事,就會導致供給失敗。

       基於其公益性,公共物品可能表現為某種特定的服務,具有某些特定的用途,這也超越了私人機構提供的範疇。此外,公共物品由於涉及潛在的消費者數量巨大,其提供往往需要巨額投資,其中有些超過私人機構的水平。至於政府提供這些公共物品所需要的資源,則不是市場經濟下通過商品交換來實現的,而是採取另外一種形式,即徵稅的方式來實現的。因此,公民有納稅的義務,政府也有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職責。

       事實也是如此。一些對人民福利影響深遠、涉及範圍廣泛的公共物品,如國防、義務教育、立法、社會保障和救助、重大基礎設施、科學研究等這些公共物品,是任何一個社會發展所必需的,涉及全體公民的利益,涉及國家整體的長遠利益,在實踐中通常是由政府興辦的。在社會發展進程中,公共物品的作用是無法替代的。提供公共物品,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公共需要,追求全社會成員的共同幸福,也是政府職能題中應有之義。因此,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既是由公共物品本身的特性決定的,也是由政府的職能決定的。

       二、作為公共物品的學術期刊

       根據《辭海》,“期刊又稱‘雜誌’。根據一定的編輯方針,將眾多作者的作品彙集裝訂成冊,定期或不定期的連續出版物”;而“學術指較為專門、系統的學問”(11)。據此,學術期刊應是關乎專門的系統的學問的連續出版物。

       又根據維基百科,“學術期刊(academic journal)是一種經過同行評審的期刊,發表在學術期刊上的文章通常涉及特定的學科。學術期刊展示了研究領域的成果,並起到了公示的作用,其內容主要以原創研究、綜述文章、書評等形式的文章為主。”(12)據此,學術期刊有如下幾個特徵,一是公示某一特定領域的研究成果;二是這些公示的成果需經同行評審;三是這些成果以原創研究為主。

       而所謂原創研究,顧名思義,即屬於作者自行創立、原本由作者自己提出,且未經公信力確認的研究。或者換句話說,原創研究代表未經確認的理論、數據、評論、概念和想法,以及對既有資料的重新分析和闡釋。原創研究的目的是製造新知識,而且是未經證實的知識。

       根據這些特點,學術期刊無疑是公共物品。

       首先,學術期刊具有典型的消費的非競爭性。一本學術期刊一旦完成出版印刷進入發行程序,尤其是當今時代經數字化後通過網絡發行,任何讀者對學術期刊的使用,其社會邊際成本都為零。多一些人閱讀或者引用學術期刊上的成果,並不會導致學術期刊生產成本的增加;而且,多一些人閱讀或者引用學術期刊上的成果,也並不會影響其他任何人對學術期刊利用的數量與質量。其消費的邊際成本為零,邊際擁擠成本也為零。而且,這種消費還不是即時的,它會延續到此後的很多年,像今天我們很多人做研究,言必稱孔子或者亞里斯多德,而孔子和亞里斯多德的研究成果都產生在2000多年前,今人的閱讀與引用,絲毫不會增加當初他們研究成果的生產成本,也不會影響過去的歷史進程中甚至若干年後,任何其他人閱讀與引用他們研究成果的數量與質量。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們說,學術期刊具備了典型的公共物品所內在的消費的非競爭性。

       其次,學術期刊具有典型的受益的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同理,一本學術期刊一旦完成出版印刷進入公開發行後,其發表的學術成果就對所有的讀者開放,其研究成果中的新思想與知識,任何人都不再具有獨佔的權力,所有社會成員都能平等地從其研究成果中得到收穫和啟迪,任何人都不可能阻止另外一些人從中受益。一方面,思想的傳播本來就如星星之火,期刊的主辦者將那些主辦單位之外的讀者排斥在本期刊思想傳播範圍之外,或者拒絕將本期刊上的研究成果向主辦單位範圍之外散播,本身就違背了學術期刊公示學術研究成果的基本職能,技術上也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即使主辦者出於收益與成本相關的考慮,一定要杜絕未為期刊前期出版印刷付費的人來使用期刊上的研究成果,其要為此付出的代價將是巨大的,從經濟上看終究也是不合算的。總之,學術期刊只要公開發行,就會對整個社會產生作用。當然,“學術研究的公共性並不體現在其大眾性和普及性”(13),客觀上使用學術期刊的,主要是從事學術研究的那一部分人,但我們並不能主觀地將社會上的人進行人為的劃分,誰可能受益,誰可能沒受益,在學術期刊的利用上,具有典型的不可分割性。

       再次,學術期刊具有典型的公益性。學術期刊以公示某一特定領域的科學研究成果為職能,研究自然與人本身,發現自然規律,研究社會問題,可以說是每一種學術期刊的基本內容。就學術期刊而言,其一方面可以實現人們對世界認知成果共享的需要,使得知識在時空上得以延伸和擴張,得以傳播和共享;另一方面,迅速、及時和有效的知識成果傳播與分享將更好地指導和檢驗人們的社會生產實踐。“原創研究”是學術期刊的主要標籤,它不同於其他新聞媒體的本質之處,在於“它是對人和社會本原的信息收集、編碼和回饋,是對於本原世界和人化世界的詮釋形成的早期知識。這些稀缺的新知識、新觀念,一旦被發現,並被學術期刊公開,便成為點燃其他蠟燭的蠟燭,給別人帶來亮光的亮光,迅速被其他媒體擴張、複製、演繹,產生巨大的社會價值,推動一個國家文化和生產力發展”(14)。可見,作為重要的思想傳播與學術交流平臺,學術期刊在釋疑解惑、觀念引導、構建社會價值理想等方面,都起著積極的作用。

       如中國早期的學術期刊,無一例外地都將自身視為交流學術的平臺和工具,而交流的目的則在於通過學術來推進國家建設。很多學術期刊的發刊詞,都充分闡釋了學術期刊與民族的命運與社會的進步、國家的前途之間的密切聯繫。(15)這樣的定位下,學術期刊因學術研究而生,但它不僅僅為學術而存在。它存在的意義,一方面是為學術研究和學術傳播服務,為學術研究搭建成果發布和交流的平臺,共同推進學術研究的發展。另一方面,關注現實,直面社會,倡導理想,同樣是中國早期學術期刊的基本定位。通過多年的發展和歷史的沉澱,目前的中國學術期刊,還兼具政治導向和學術導向的雙重功能。(16)並且,隨著市場社會的發展,人類的交往空間得到拓展,現代意義上的公域空間開始形成。學術期刊,“尤其是人文社科類學術期刊,本身已經成為社會公共生活的一個重要平臺”(17)。

       此外,學術期刊具有典型的正的外部性。學術成果的受惠面超越國界,惠及後代,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因此,學術期刊受益的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也就決定了它典型的正的外部性。

       正因如此,學術期刊的提供超越了私人機構承受的範圍。首先,就其成本收益比較而言,學術期刊的成本分廣義與狹義兩個方面。狹義的成本顯然只包括與編輯出版該期刊直接相關的費用,而廣義的成本除了期刊本身印製發行的費用以及編輯出版人員的支出外,應該包括為學術期刊提供稿件的作者的培養教育成本以及研究過程中的所有付出。

       再來看學術期刊的收益。學術期刊以學術為第一載體,通過服務學術的創造性、知識性來實現學術傳播或學術認知的需要。由於讀者的小眾化,銷售量小,其經濟收益是非常微薄的。僅就經濟收益而言,學術期刊的成本收益比較,差距是巨大的,無論是狹義的成本還是廣義的成本,學術期刊的經濟收益都不足以彌補。支撐學術期刊的,是其社會效益。我們知道,學術這種獨特的產品的複製與再生能力是我們無法用理性計算的,一本學術期刊上的研究成果可能衍生出無數個相關的成果,但這種社會效益超越了時空,超越了工具理性的範疇,是無法用數字進行估量的。再說,學術期刊登載的是未經證實的原創研究,這種原創研究的未來價值,還有待實踐的檢驗,其間需要的過程可能很長,也使得學術期刊的收益無法進行計算。

       根據學術期刊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我們說學術期刊無疑是公共物品,只不過它是一種特殊的公共物品。這種特殊的公共物品的特殊性,首先在於它的經濟利益與社會效益的衝突。學術期刊在理論上不以追求特定的經濟利益為目標,在現實中也很少有學術期刊能夠取得可觀的經濟利益,因此成本收益分析不適用於學術期刊。但它並不完全排斥經濟利益,事實上學術期刊既有通過社會效益來促進其經濟利益的先例,也有經濟利益與社會效益嚴重不匹配的反例。但無論如何,學術期刊的收益主要體現在社會效益方面,體現在對整個科學研究的促進,進而在認識自然與人類自身發展規律、推動人類認識進步,進而促進社會發展方面的獨特貢獻。它所承載的是知識與思想,而知識與思想的價值是高度抽象的,其檢驗與印證需要更多後續的研究加以支撐。因此,對其價值的認定不是一個人、一個組織能夠簡單完成的,它需要借助很多專業的知識與手段,需要借助於一個共同體,因此,總體而言,它的收益是長期的、可持續的,它是可能跨越時空的,因而也是無法估算的。

       其次,學術期刊這種公共物品的特殊性,還在於其特定人群使用與所有人受惠的衝突。學術期刊因其專業性和學術性,事實上閱讀與使用的僅僅是某些專業人士。但科學研究所產生的影響,又註定是要惠及所有人的,因科學研究而引致的思想進步和社會發展,終究會讓整個社會所有人受益。因此,學術期刊表面上是少數人在使用,但其效應卻是惠及整個社會乃至後世社會的。

       正因為學術期刊所承擔的是一種抽象的價值,不確定的未來,甚至有可能是後世的收益,因此,它的公共性往往不為人們所認定,其公共物品的特性往往被一些假像所遮蔽,如個別學術期刊可觀的經濟效益,它僅供小眾使用的高端性,等等,往往使人們忽略掉了學術期刊最基本的東西,那就是它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而這正是它作為公共物品的最重要特徵。

       三、中國學術期刊的市場化

       一直以來,作為公共物品,中國的學術期刊大都是由政府主管或者主辦的。但是近年來,誠如在其他公共物品提供過程中所出現的政府失靈一樣,中國學術期刊這個公共物品的提供也出現了明顯的政府失靈。具體表現為:學術期刊數量增長與質量進步並不一致,出現大量學術泡沫,學術期刊不能適應或者回應學術發展和時代發展的要求,高水平的學術期刊很少,一方面大量的學術期刊低水平重複建設,另一方面大量學術成果找不到適當的發表途徑,總之,在學術期刊這個問題上,出現了比較典型的公共物品提供中的無效率、低效率、短缺和消費擁擠問題。

       應該說,在學術期刊提供上的政府失靈,其原因既有當今政府的共性,也有中國政府的個性。共性在於:由於政府提供學術期刊這個公共物品存在壟斷權,即沒有競爭對手提供同樣的服務,而且基於公共物品的數量和質量都難以直接界定,公眾很難對政府產出進行有效監督,從而容易出現政府機構膨脹、低效但公共物品短缺的現象。此外,政府決策機制也是導致供給不均衡和不公平的一個重要原因。政府有效提供公共物品的一個重要假設前提是存在著一個“仁慈”、“全能”的政府,它知道消費者對於公共物品的真實偏好。然而在現實中,政府只能掌握有限的信息,並且往往按照多數原則自上而下地決定公共物品的種類和數量。這樣的決策機制一方面導致受益人群的分佈不均,部分人享受過多,部分人享受不足;另一方面導致公共物品供需不匹配,公眾需要的某些公共物品供給不足,而不需要的公共物品卻被屢屢提供。從實踐的角度看,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大公無私”和“能力非凡”的神話被打破,其傳統的公共物品供給模式的理論基礎得以顛覆。伴隨著理論上的聲討,20世紀80年代西方國家開始了反對公共物品全部由政府提供的浪潮。

       對於中國而言,近些年來,隨著生產力發展和科技進步,中國社會對學術期刊這類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現多樣化特點,公眾的需求日益複雜化,且數量不斷增長,而政府的提供方式仍然單一,財力有限,對公共需求的數量與結構缺乏明晰的定位和及時的回饋,從而導致公眾對學術期刊的需求不能及時地轉變為政府的公共物品,因而出現政府提供低效或者短缺的問題。

       正是基於政府在提供學術期刊這一公共物品中的失靈,以及世界範圍內對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理論與實踐模式的反思與批判,中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報刊體制改革。而這場改革的目標就是要讓報紙期刊徹底告別過去的政府提供模式,改由新型的市場提供模式。具體目標任務則是:分期分批按照規範的程序轉制,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核銷事業編制,註銷事業單位法人,進行企業工商登記註冊,整合出版資源,既實行嚴格的報刊出版市場准入機制,同時建立健全市場退出機制。總之,市場化是當前報刊體制改革的導向,是學術期刊改革的唯一路徑和目標。(18)

       從理論上,外部性為公共物品提供的市場化設置了障礙。但隨著理論與實踐的發展,準公共物品(19)概念的提出,又為公共物品的市場化提供了可能。根據“科斯定理”(20),外部性可通過產權與談判得以克服,但這裡涉及的只能是準公共物品。如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醫療、科學研究、體育等事業,都可算做是準公共物品,學術期刊也是準公共物品的範疇。準公共物品既可由政府提供,也可由準公共組織提供,還可以由私人提供,但私人提供的前提是:界定私人對某一公共物品的產權,並且有一系列制度來保護產權的行使,從而使產權所有者形成對產權的良好預期,私人才會有動力來提供某一公共物品。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有經濟學理論認為,公共物品的市場化提供也是可能的。

       但事實上,目前中國公共物品的市場化,還不具備產權談判的條件。一方面,公共物品市場化要求政府承擔基本的責任,提供基本的產權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市場化對外部環境也有一定的要求,而中國目前在公共物品市場化進程中,在外部條件方面還存在很大的缺陷,其中主要是市場發育遗不夠成熟,一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還遠沒有建立起來。具體到學術期刊的市場化,阻礙也是明顯的。第一,我們的審批體制不可能允許學術期刊完全按照市場需求自由辦刊;第二,我們的主管主辦制度決定了學術期刊無法在同一個起跑線上自由競爭;第三,我們的學術評價機制阻礙了學術期刊實現真正的優勝劣汰。

       近年來,我國某些公共物品提供領域的過度市場化,其教訓也是深刻的。有些地方有些領域,跨越歷史發展階段,簡單地談與西方接軌,與市場接軌,採取政府退出的簡單做法,盲目推行公共物品供給市場化,一些公共物品例如教育、基礎醫療的市場化改革就出現了很多問題。公共物品提供的市場化並非政府責任的市場化,如國有資產流失、公共利益受損等,已經違背了政府的公共責任,導致社會公益目標被弱化、損害甚至被抛棄。此外,有些地方不區分政府與市場的合理界限,無條件地把本該由政府承擔的公共物品供給職能簡單地推給市場,導致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物品的缺失。

       在中國目前的市場機制與學術環境下,實行學術期刊的市場化,放棄對學術期刊這種強外部性物品的公益性制度安排,結果無非是以下幾種:一是社會整體收益最大化被私人利益最大化所取代。由於無法預期經濟收入,學術期刊的數量大幅度減少,從而導致學術成果發表途徑不暢,科學研究萎縮,最終的結果必然影響整個科學研究和學術繁榮。換句話說,就是相對於整個社會對學術成果發表的需求,學術期刊的提供將會出現嚴重不足。而且,“學術成果的發布是學術創新、知識生產的重要環節,學術期刊作為學術成果發布的平臺,是學術創新知識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我國現行學術期刊的體制和運行機制,是與我國整個學術制度、科研體制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是整個學術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整個學術體制沒有改革,而單獨簡單地把成果發布平臺推向市場,把這個關鍵環節單獨進行轉企,必然要帶來國家知識生產秩序的混亂,助長學術腐敗”(21)。二是政府由以前直接主辦學術期刊,改為對出版學術期刊的企業進行稅收減免和補貼。從根本上來說,這並非真正的市場化,也並不能減輕政府在提供學術期刊這一公共物品方面的成本支出,並沒有解決公益效率的關鍵問題。(22)

       筆者認為,政府的職責就是建立集體的共享的公共利益,在公共物品提供政府失靈的情況下,政府的選擇不是找到某些快速解決問題的方案,而是要創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責任的新機制;同樣,政府允許其他供給模式提供某些公共物品,也決不意味著政府在此方面責任的讓渡,因為無論是純公共物品,還是準公共物品,其目的都是為了滿足公共需求,實現某種公共利益。而公共物品的市場供給模式,存在有違公共利益的可能。而且,像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會出現“政府失靈”一樣,市場提供公共物品同樣會存在效率與公平雙雙受損的情況。因此,出於公益的目的,政府急於脫手或者撒手不管,都是不可取的。學術期刊事關國家的軟、硬實力,不能單純地以是否賺錢作為孰優孰劣進而實行優勝劣汰的標準,學術期刊的投入和產出根本不成比例,談不上有經濟回報。在決定學術期刊數量、規模、資源結構這些應該由政府解決的問題沒有任何解決方案的情形下,一刀切地讓期刊“轉企”,是很明顯的責任讓渡。市場化對於中國學術期刊而言,與其說是救贖的良方,倒不如說是一個新的悖論。

       正因如此,中國報刊體制改革的市場化目標提出以後,學術界與期刊界反對聲雲起。原因是,中國學術期刊市場化的條件還不具備,或者說,在提供學術期刊這一公共物品的問題上,中國的市場是存在明顯缺陷的。但正如布坎南所說,市場的缺陷並不是把問題交給政府去處理的充分條件,“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場一樣嚴重”(23)。繼續交由政府主辦,已經被證明並不是中國學術期刊的康莊大道:市場化提供,顯然尚不成熟。尋求第三條道路,已經迫在眉睫。如非營利組織的替代提供,或許就是一種選擇。

       所謂非營利組織,是指“具備法人資格,以公共服務為使命,享有免稅優待,不以營利為目的,組織盈餘不分配給內部成員的機構或組織”(24)。這些組織由個人和單位提供資金創建,並不期望取得投資報酬,甚至不期望收回投資,它們不以微觀的經濟效益而是以宏觀的社會效益為目的。近年來,在全球範圍內越來越多的非營利組織介入到公共物品的提供當中來。相比較市場機制,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模式更加符合公共物品的本性要求。其管理不是靠“利潤動機”的驅動,而是依靠“使命”的凝聚力引導,經由能反映社會需要的使命與宣傳來獲取外部的支持和捐助,並實現其組織內部的協調運作。在政府失靈或者政府提供成本過高的情況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由非營利組織來彌補。相較於市場,非營利組織不那麼關注成本與利潤;相較於政府,非營利組織更能靈活應對社會的需求,它既具有政府部門的公共性或公益性特徵,又能以更類似於私人機構的方式運行。當服務的購買或消費處於某些特殊的環境,或者受服務本身特殊性的影響,特別是對那些要由技術知識和專門技能或專家提供的服務,消費者可能無法準確地評價某些服務的質量或數量,即信息不對稱時,由追求利潤的私人企業來提供就存在著欺騙的誘因,而消費者又很難通過普通的契約來約束和有效控制服務提供者的投機行為,這時非營利組織就是政府失靈時公共物品提供的一個最好的替代選擇。

       在西方發達國家,由非營利組織主辦學術期刊,已經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重要的學術期刊,都由政府設立的各種各樣的基金會出資扶持。如美國,學術期刊的資金主要來自包括校友、慈善機構、眾多基金會(如國家科學基金會、國家人文基金會、梅隆基金會、福特基金會、拉南基金會等)的大力捐贈:日本政府的科學研究費補助金當中,就包括研究成果發表促進費,用以資助重要學術期刊數據庫建設及研究成果發布傳播。總之,西方發達國家的學術期刊的辦刊資金多數來自基金會、國家直接投資、國家減免稅收、出版社的盈利以及其他非出版性公司資助。(25)在澳門,半官方性質的澳門基金會,作為“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法人”,其職責中重要的一項就是“出版資料性、實用性以及展示澳門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最新研究成果的書籍和期刊”,一些在澳門理論或實務界頗有影響的學術期刊,就是由澳門基金會主辦、合作主辦或資助出版的。而非營利是這些學術期刊共同的基本特點。

       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各類非營利機構在中國的社會和文化生活領域也不斷顯現,自治或自主開始成為這些領域的關鍵詞。具體到學術期刊領域,也開始出現類似的自治機構或者組織。比較典型的如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華醫學會主辦的系列醫學學術期刊,即我們通常所說的中華醫學會系列雜誌,就已經形成規模,為學術期刊將來過渡到完全由行業學會或者獨立基金會主辦,提供了典範。還有正在成長發展中的中國高校系列專業期刊,其弱化原主辦單位——各高校的行政管制的努力與強化行業間協同創新的趨勢,也為中國學術期刊改變由政府單獨提供的現狀提供了新的思路。

       當然,從長遠看,由非營利第三方機構提供學術期刊的替代方案可能可以減輕政府的負擔,但對其可能帶來的公共責任的空白我們必須有充分的估計。因為,無論是何種提供模式,政府都不應該把公共物品的供給當作包袱甩掉,提供模式可以讓渡,但公共責任不能讓渡,政府要為政府提供與市場提供之外的第三條道路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這是政府退出部分公共物品提供後的重要職責。

       四、結語

       中國學術期刊的改革已然是山雨欲來風滿樓。作為一種公共物品或者準公共物品,學術期刊要由長期以來的政府提供一刀切改為市場提供,短期內可能可以解決效率的問題,但終究會引發新的問題。改革開放30多年來,某些重大民生領域的一刀切式的市場化,教訓是深刻的也是顯而易見的。學術期刊也許不像住房、醫療、教育那樣與眼前的現實的民生利益直接掛鈎,但學術期刊關乎整個學術的健康發展,關乎一個民族創造力、想像力與思維力的培育與保護,並且它終將在更高的層面、更遠的未來為民族的繁榮興旺、國家的發達富強提供支撐。因此,在政府失靈的窘境下,迫切地開出市場化的藥方,並不能真正解決中國學術期刊發展體制在目前所面臨的困境。參照準公共物品的提供模式,倚重非營利機構等第三方力量辦刊,也許是中國學術期刊走向新生的一種明智選擇。

       注释:

       ①數據截至2013年8月1日。最早一篇文獻為池哲一的《談學術期刊的文風》,载上海的《學術月刊》1958年第6期。總篇幅只一個頁碼。

       ②朱劍:《變革年代學術期刊的數字化生存》,澳門:《澳門理工學報》,2013年第2期。

       ③桑海:《視差之見與跨越性反思——近期高校社科學報改革討論述評》,濟南:《文史哲》,2013年第2期。

       ④Paul A.Samuelson,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Vol.36,No.4(1954),pp.387-389.

       ⑤Paul A.Samuelson,Diagrammatic Exposition of a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Vol.37,No.4(1955),pp.350-356.

       ⑥[美]保羅·A.薩繆爾森、威廉·D.諾德豪斯:《經濟學》(第12版),下冊,高鴻業等譯,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1992年,第1194頁。

       ⑦[美]保羅·薩繆爾森、威廉·諾德豪斯:《經濟學》(第16版),蕭琛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年,第268頁。

       ⑧[美]保羅·薩繆爾森、威廉·諾德豪斯:《經濟學》(第17版),蕭琛主譯,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04年,第29頁。

       ⑨劉茜:《公共物品供給機制與政府定位研究——基於實驗經濟學的分析》,天津:南開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0年,第17頁。

       ⑩楊龍、張振華:《公共物品供給中的難题:基於新制度主義的解讀》,哈爾濱:《理論探討》,2007年第5期。

       (11)《辭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9年,第2825、4170頁。

       (12)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訪問日期:2013年8月13日。

       (13)王雪松:《對學術期刊轉企改制的思考——以高校文科學報為中心的討論》,哈爾濱:《哈爾濱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2年第6期。

       (14)袁玉立:《學刊要回應市場衝擊》,北京:《光明日報》,2004年2月11日。

       (15)仲偉民:《緣於體制:社科期刊十個被颠倒的關係》,南京:《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2013年第2期。

       (16)張耀銘:《中國學術期刊的發展現狀與需要解決的問题》,北京:《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2期。

       (17)韓璞庚:《公共理性·公共價值·學術期刊》,銀川:《寧夏社會科學》,2009年第6期。

       (18)朱劍:《量化指標:學術期刊不能承受之輕——評〈全國報紙期刊出版質量綜合評估指標體系(試行)〉》,北京:《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1期。

       (19)在薩繆爾森之外,有些學者又發展出準公共物品的概念。認為,準公共物品是具有消费的非競爭性但不具有受益上的非排他性,或者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但不具有消费的非競爭性的物品。其中,後者由於具有排他性,因而有可能通過市場提供。參見植草益:《微觀規制經濟學》,朱紹文等譯,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1992年,第232~285頁。

       (20)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是由羅奈爾得·科斯(Ronald Coase)提出的一種觀點。他認為在某些條件下,經濟的外部性或曰非效率可以通過當事人的談判而得到纠正,從而達到社會效益最大化。通俗地說就是,只要產權明確,並且交易成本為零或者很小,那麼,市場配置即可達到帕累托最優。

       (21)夏文:《學術期刊編辑部體制改革〈實施辦法〉之理性解讀》,北京:《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5期。

       (22)王薇、李金麗:《學術期刊市場化改革的語境分析——社會價值還是私益價值,常態市場還是異態市場》,長春:《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6期。

       (23)[美]布坎南:《自由、市場和國家》,吳良健等譯,北京: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8年,第28頁。

       (24)謝泗薪、張金成、蹤家峰:《西方非營利組織管理理論及其借鑒》,天津:《南開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

       (25)尹玉吉:《論中國大學學報现狀與改革切入點》,北京:《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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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与市场的转换:与中国学术期刊的矛盾_公共物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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